基坑支护验收表编 号工程名称总包单位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单位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结果1各类管线保护基础施工前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企业提供详细的地上(下)管线及毗邻区域内建(构)筑物资料,施工企业应采取保护措施。2基坑支护开挖深度超过1.5米,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边坡设置应符合要求;基坑深度超过5米或不到5米但情况复杂的,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施工。3临边防护及排水措施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必须设立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雨季施工期间必须有良好的排水措施。4其他坑边堆物、堆料、停置机具等符合有关规定;马道或爬梯设置应符合要求;应定期对基坑支护变形情况、毗邻建筑物沉降情况等进行监测。5其他增加的验收项目6验收结论: 年 月 日验收人员: 总包项目技术负责人: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其他验收人员: 年 月 日监理单位意见:监理工程师(签字):年 月 日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