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班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应给于合理补偿,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保证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制定本制度。二、职责1、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加班的人员、加班的时间进行合理安排,并对加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综合部汇总各部门加班考勤,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财务部按照总经理审批后的加班考勤表发放加班补贴。三、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四、加班认定1、在正常休息时间或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工作的,2、必须利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完成工作的3、特殊原因,需
2、要紧急处理的加班。4、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特殊任务进行的加班5、总经理、部门经理指定的加班6、公司员工为完成或为提前完成工作自愿加班的不确认为加班7、营销人员为完成业绩,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联系业务不确认为加班。8、按提成制度结算工资的销售人员不适用本制度9、因工作性质特殊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但法定节假日除外10、部门经理不享受加班补贴11、员工出差不享受加班补贴12、未经总经理或部门经理同意的加班 五、加班补贴:1、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日工资标准按照基本工资除以22天计算,用日工资标准除以6.5小时即得小时工资标准。在计发加班补贴和请事假扣发工资时,均按此标准执行
3、。2、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员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补贴;3、在公休日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补贴。4、在法定休假节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补贴。5、法定休假期间加班,其加班补贴在当月发放工资时一起按上述规定支付;6、除法定休假节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按照调休优先的原则,根据工作安排和个人申请,需要在以后的月份安排调休的,可将本月需要调休的加班单独记录,以备调休时查用。7、因工作需要,在半年内不能安排调休的,在确定不能进行调休的当月,将未能调休的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8、享受加班补贴或调休的员工不享受误餐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