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8-1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起重机械安全规程1 1 范范 围围 规定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设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查、报废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查、报废等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GB/T20776GB/T20776中确定的桥架型起重机。如不涉及安全的特殊问题,部分不分也可直接供其他起重机械参考。起重机械安全规程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591-2008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 2970-2004 厚钢板超声波检测方法 GB/T 3323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 GB/T 3
2、805-2008 特低电压(ELV)限值 GB/T 3811-2008 起重设计规范 GB 3836.1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 6067.1-201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 GB 8918 重要用途钢丝绳 GB12476.1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 GB12476.2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 GB 1502 起重机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 总则起重机械安全规程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20303.5 起重机 司机室 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 GB/T 20776 起重
3、机械分类 GB/T 20878 不锈钢和耐热钢 牌号及化学成分 GB/T 27546 起重机械 滑轮 JB/T 6406 电力液压鼓式制动器 JB/T 7020-2006 电力液压盘式制动器 JB/T 8110.2 起重机 橡胶缓冲器 JB/T 9008(所有部分)钢丝绳电动葫芦 JB/T 10559 起重机械无损检测 钢焊缝超声检测 JB/T 10883 起重机用聚氨酯缓冲器起重机械安全规程3 3 金属结构金属结构3.1 基本要求应符合GB 60671.1-2010GB 60671.1-2010中第第3 3章章的有关规定。起重机械金属结构设计时,应合理选用材料、结构材料、结构形式和构造形式和
4、构造措施,满足构建在使用过程中的强度强度(含疲劳强度)、稳定性、刚性和有关安全性方面(含疲劳强度)、稳定性、刚性和有关安全性方面的要求,并符合防火、防腐蚀防火、防腐蚀要求。设计文件中,应注明钢材牌号、连接材料的型号,钢材牌号、连接材料的型号,对重要的受力构件还应注明对钢材所要求的力学性力学性能、化学成分、能、化学成分、及其他的附加保证项目。另外,还应注明所要求的焊接形式、焊缝质量等级焊接形式、焊缝质量等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3 3 金属结构金属结构3.1 基本要求应符合GB 60671.1-2010GB 60671.1-2010中第第3 3章章的有关规定。制造单位或安装施工单位,对首次采用首次采
5、用的钢材型号、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接形式、焊接位置、焊后热处理以及焊接参数、预热或后热工序等各种组合条件,应进行焊接工艺焊接工艺评定评定。1 1级焊缝应进行级焊缝应进行100%100%检验检验。采用超声波检验超声波检验时其评定合格等级应达到JB/T10559中1 1级级焊缝的验收准则。采用射线射线检验时应达到GB/T3323的规定,其评定合格等级不应低于2 2级级。2级、3机焊缝根据情况进行抽检。起重机械安全规程3 3 金属结构金属结构3.2 金属结构 以承载结构件的下翼缘作为起重小车轨道,厚度降至翼缘厚度设计值的10%10%时,如不能修复,应予以报废。上翼板下翼板腹板筋板走台起重机械安全规
6、程3 3 金属结构金属结构3.3 材料 起重机承载构件的钢材选择应符合GB/T 3811-2008中5.3的规定。3.4 通道与平台3.4.1 室外工作的起重机,通道与平台上应采取防水防水技术措施。3.4.2 通道与平台踏板应具有防滑防滑性能。3.5 斜梯 斜体高度大于10m时,应每隔5m-10m应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起重机械安全规程3 3 金属结构金属结构3.6 防辐射装置及防火板 3.6.1 吊运熔融金属及炽热物品的起重机直接受辐射的司机室底司机室底部部应设防热辐射板。3.6.2 吊运熔融金属或炽热物品的起重机(以下翼缘作为运行轨道的起重机除外)直接受辐射的主梁、起重横梁底部直接受辐射的主
7、梁、起重横梁底部应设防辐射热装置。3.6.3 以下翼缘作为运行轨道的,且吊运熔融金属或炽热物品的起重机,应在起重小车底部起重小车底部设防辐射热装置。3.6.4 防辐射热板应设置可靠的防坠落防坠落措施。3.6.5 受火焰直接影响的起重机(如钢厂加料跨铸造起重机),宜在火焰直接灼烧主结构火焰直接灼烧主结构部分设置防火板。3.6.6吊运熔融金属或炽热物品的起重机直接受热辐射的通道与平台的布线部位布线部位应设置防火板。3.6.7吊运熔融金属或炽热物品的起重机,应对直接受辐射热的电气设备电气设备采取防护措施。起重机械安全规程3 3 金属结构金属结构3.7 司机室3.7.1 司机室应符合GB/T20305
8、.5的规定。3.7.2 司机室的设置使司机便于操作,应保证司机在面向吊具服务区域或面向司机室走形方向时,所有操作手柄均在司机的操控范围内。3.7.3 司机室的布置应保证吊具在服务区域内任何位置均可被司机看到,如果司机看不到位于特定设计位置的吊具时,应采取辅助措施让司机间接看到或了解到吊具位置。起重机械安全规程3 3 金属结构金属结构3.7 司机室3.7.4 司机室应设门锁、灭火器和电铃(或报警器),门锁、灭火器和电铃(或报警器),必要时还应设置通信联络装置通信联络装置。3.7.5 司机室不宜安装在振动较大的地方。3.7.6 移动司机室应设置安全钩或者其他防坠落安全装置防坠落安全装置。3.7.7
9、 取物装置和司机室的外轮廓间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小于0.4m0.4m,且当起重吊具与司机室底部可能碰撞时,起升机构应设置减速装置,在减速停止后起重吊具与司机室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起升机构最低档速下的2.5s2.5s行程。起重机械安全规程3 3 金属结构金属结构3.7 司机室3.7.8 有绝缘要求的起重机,当存在氟化氢气体腐蚀玻璃影响司机视线的情况时,司机室的玻璃应便于更换。3.7.9 吊运熔融金属或者炽热物品的起重机,应采取封闭式司机室,并设有有效的隔热层,隔热层应为阻燃材料。3.7.10 自行式移动司机室应设置极限限位开关。起重机械安全规程4 4 机构及零件机构及零件4.1 基本要求 应符合
10、GB 60671.1-2010GB 60671.1-2010中第第4 4章章的有关规定。4.2 机构4.2.1 地面有线控制的起重机,大小车运行机构运行速度不应大于50/min。4.2.2 应采取措施,保证在车轮、车轮轴承发生破裂或车轮轴发生断裂的情况下,小车架和桥架跌落举例不超过0.025m。起重机械安全规程4 4 机构及零件机构及零件4.2 机构4.2.4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主起升机构的钢丝绳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双吊点应采用四根钢丝绳缠绕系统;b)单吊点至少采用两根钢丝绳缠绕系统;c)安全系数应符合GB/T 3811中的相关规定,对于额定起重量大于16t的起重机,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11、5.6。4.2.5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主起升机构的钢丝绳缠绕系统不应采用平衡滑轮平衡滑轮。起重机械安全规程4 4 机构及零件机构及零件4.2 机构4.2.6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额定起重量不大于16t时,可采用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电动葫芦应满足JB/T 9008(所有部分)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a)当额定起重量大于5t,电动葫芦除设置一个工作制动器外,还应设置安全制动器。安全制动气设置在电动葫芦的低速级上,当工作制动器失效或者传动部件破断时能够可靠支撑额定载荷;b)当额定起重量小于或等于5t时,电动葫芦除设置一个工作制动器外,也宜在低速级上设置安全制动器,否则电动葫芦应按1.5倍
12、额定起重量设计;c)选用具有高温功能的电动葫芦;d)电动葫芦的工作级别不应低于M6。起重机械安全规程4 4 机构及零件机构及零件4.2 机构4.2.7 吊运立式井淬火热处理工艺的起重机,起升机构制动器应设有紧急松闸紧急松闸装置。4.2.8 锻造起重机吊运物品放置在支撑面上,承受有规律的冲击载荷并产生垂直方向的位移,相应的起升机构应设置缓冲装置和设置缓冲装置和松闸装置松闸装置。4.2.9 有防爆防爆要求的起重机运行机构和小车运行机构,在起动和制动过程中应平稳,应能避免车轮打滑及产生目视可见的火法。车轮和轨道接触面应保持不锈蚀,接触良好,避免因锈蚀而产生火花火花。起重机械安全规程4 4 机构及零件
13、机构及零件4.2 机构4.2.10 防爆起重机防爆分类为C、B、C级时,起重机大小车运行速度不应超过16m/min,其它防爆分类的起重机大小车运行速度不应超过25m/min;起重机起升速度不应超过8m/min,钢丝绳卷入速度不应超过28m/min。防爆梁式起重机大车运行速度不应大于25m/min。4.2.11 有防爆要求的起重机卷筒及吊钩滑轮组的设计,应使钢丝绳绕进或绕出卷筒时,钢丝绳偏离螺旋槽两侧的角度不应大于3 3度度。4.2.12 防爆等级为C、B、的起重机,如果采用开式齿轮传动,则应采用无火花材料无火花材料。起重机械安全规程4 4 机构及零件机构及零件4.3 零部件4.3.1 钢丝绳4
14、.3.1.1 起升机构采用多根(偶数根)钢丝绳时,宜选用旋向对称的钢丝绳,并对称布置。4.3.1.2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应采用性能不低于GB 8918规定的金属绳芯或金属股芯的耐高温钢丝绳。4.3.1.3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安全系数应符合GB/T 3811-2008中表44的相关规定,对于额定起重量不大于16t的起重机,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6。4.3.1.4 有防爆要求的起重机应采用性能不低于GB8918规定的钢丝绳,钢丝绳安全数比GB/T 3811-2008中表44规定的安全系数高一级。4.3.1.5 用于多层卷绕时,应采用性能不低于GB8918规定的钢芯钢丝绳。起重机械安全规程4
15、 4 机构及零件机构及零件4.3.1 钢丝绳报废标准:报废标准: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的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时;钢丝绳虽无断丝,当外层钢丝磨损达到其直径的40%时;钢丝绳的一整股钢丝断裂时;绳芯外露或断裂时,报废。起重机械安全规程4 4 机构及零件机构及零件4.3.2 卷筒 多层缠绕的卷筒,应有防止钢丝绳从卷筒端部滑落的凸缘。当钢丝绳全部缠绕在卷筒后,凸缘应超出最外一层钢丝绳,超出高度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起重机械安全规程4 4 机构及零件机构及零件4.3.2 卷筒 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固定压板螺栓固定压板螺栓应牢固,卷筒轴承应牢固可靠,运转正常 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应报废:1、影响
16、性能的表面缺陷(如裂纹);2、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2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4 4 机构及零件机构及零件4.3.3 滑轮4.3.3.1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得采用灰铸铁滑轮。4.3.3.2 冶金起重机推荐采用轧制滑轮。采用铸造滑轮时,应符合GB/T 27546的规定。4.3.3.2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应有损坏钢丝绳的缺陷。滑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滑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废:形象性能的表面缺陷(如裂纹);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 mm;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因磨损使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4 4 机构及零件机构及零件4.3.4 制动器4.3.4.1
17、有防爆要求的起重机应采用防爆型制动器,除以电动葫芦为起升机构的防爆型起重机外,其它防爆型其中机构应设置两套制动器。4.3.3.2 用于腐蚀性环境的制动器应采用防腐性制动器,防腐技术条件不应低于JB/T 6406及JB/T 7020-2006中的5.5.1.2b规定的防腐要求。起重机械安全规程4 4 机构及零件机构及零件4.3.4 制动器制动器零部件出现下述情况时,其零件应更换或者制动器报废更换或者制动器报废;1 1、驱动装置、驱动装置1)磁铁或者电动机绕组烧损;2)推动器推力达不到松闸要求或者无推力。2 2、制动弹簧、制动弹簧1)弹簧出现塑性变形且变形量达到了弹簧工作变形量的10%以上;2)弹
18、簧表面出现了20%以上的锈蚀或有裂纹等缺陷的明显损伤。起重机械安全规程4 4 机构及零件机构及零件4.3.4 制动器制动器零部件出现下述情况时,其零件应更换或者制动器报废更换或者制动器报废;3 3、传动构件、传动构件1)构件出现影响性能的严重变形;2)主要摆动铰点出现严重磨损,并且磨损导致制动器驱动形成损失达原驱动行程20%以上时。起重机械安全规程4 4 机构及零件机构及零件4.3.4 制动器制动器零部件出现下述情况时,其零件应更换或者制动器报废更换或者制动器报废;4 4、制动衬垫、制动衬垫1)铆接或组装式制动衬垫的磨损量达到衬垫原始厚度的50%;2)带钢背的卡装式制动衬垫的磨损量达到原衬垫原
19、始厚度的2/3;3)制动衬垫表面出现碳化或剥落面积达衬垫面积的30%。4)制动衬垫表面出现裂纹或者严重的龟裂现象。起重机械安全规程4 4 机构及零件机构及零件4.3.4 制动器制动器零部件出现下述情况时,其零件应更换或者制动器报废更换或者制动器报废;5 5、制动轮、制动轮1)影响性能的表面裂纹或缺陷;2)起升机构的制动轮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40%;3)其他机构的制动面磨损厚度达原厚度的50%;4)轮面凹凸不平度达1.5mm时,如能修理,修复后轮缘厚度应符合上述要求。起重机械安全规程4 4 机构及零件机构及零件4.3.5 吊具4.3.5.1 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焊接吊叉,其受力方向应与钢板的轧制纤
20、维方向一致,且钢板的力学性能不应低于GB/T 1591-2008表1的Q345钢板。4.5.3.2 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起重横梁下不应有对接焊缝。4.5.3.3 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起重横梁中的主要承载件,如滑轮侧板、吊耳板等,当板厚超过0.04m时,在下料前应进行超声检测,并应达到GB/T 2970-2004中表4规定的级质量。4.5.3.4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在吊钩组及吊运横梁等处应采取措施保护钢丝绳免受辐射热直接影响,并防止熔融金属喷溅到钢丝绳上。4.5.3.5 起重机吊运的炽热物件进入液体介质时,在吊钩的动滑轮处,应采取防液体喷溅措施。起重机械安全规程4 4 机构及零件机构及零件4
21、.3.5 吊具4.3.5.6 用于钢厂连铸及轧制过程中搬运和堆垛棒状方坯的料耙起重机,料耙的耙齿宜采用材料性能不低于GB/T 1591-2008 表1中的Q345钢材,耙齿的对接焊缝应该焊透,焊后退火处理,用射线检测应达到GB/T 3323中的B级焊接接头质量要求,用超声波检测应达到JB/T 10559中的1级质量要求。4.5.3.7 有防磁要求的起重机,吊钩应采用防磁材料,材料的力学性能不应低于GB/T 20878中的0Cr18Ni9。4.5.3.8 有防爆要求的起重机,当防爆分类为C、B、C时,吊钩应采取能防止撞击或摩擦而产生危险火花的措施。4.5.3.9有防爆要求的起重机吊钩滑轮组外表面
22、应标出警示语,如“禁止触地、碰撞”等。起重机械安全规程4 4 机构及零件机构及零件4.3.6 缓冲器 有防爆要求的起重机缓冲器应选用符合JB/T 10833规定的聚氨酯缓冲器或者符合JB/T 8110.2规定的橡胶缓冲器,表面电阻不应大于109欧姆。4.3.7 车轮组 有防爆要求的起重机的防爆分类为C、B、C时,车轮踏面及轮缘部分应采用不因撞击、摩擦而引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铜合金或其他材料制作。起重机械安全规程4 4 机构及零件机构及零件4.3.7 车轮组 车轮的报废标准报废标准:1)影响性能的裂纹等缺陷;2)轮缘厚磨损达厚度的50%;3)轮缘厚度弯曲变形达原厚度的20%;4)踏面厚度磨损达原
23、厚度的15%;50 当运行速度低于50 m/min,椭圆度达1mm,或当运行速度高于50 m/min,椭圆度达0.1mm时。起重机械安全规程4 4 机构及零件机构及零件4.3.8 其它4.8.3.1 有防爆要求的起重机限位开关上的碰轮及电缆滑车的滑轮,应采用青铜或黄铜或表面电阻不应大于109欧姆的工程塑料;防爆分类为C、B、C时,电缆滑车的牵引线应采用不锈钢钢丝绳。4.8.3.2 有防爆要求的起重机,小车运行轨道接头处应采用焊接连接;连接处应平滑、平整;未采用焊接连接的焊缝处,其横向错位和高低差不应大于0.5mm,间隙不应大于1mm。起重机和小车通过接头处无冲击现象。起重机械安全规程5 5 液
24、压系统液压系统5 液压系统 起重机液压系统应符合GB6067.102010中第5章的相关规定。起重机械安全规程6 6 电气电气6.1 总则 6.1.1 电气部分应符合GB6067.1-2010中第6章的有关规定有关规定。考虑电磁兼容性 环境温度 湿度 海拔 防护 防油滴 离子和非离子辐射 振动、冲击和碰撞6.1.2 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必须保证传动性能和控制性能准确可靠。有防爆要求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和原件的选用应符合相应防爆级别的要求,如果选用电器元件是非防爆的,应加防爆外壳或者采取防保措施以满足相应防爆级别的要求。对强磁场、粉尘、腐蚀性环境的起重机,电器控制装置应采取相应措施。起重机械安全规程6
25、6 电气电气6.2 供电及电路6.2.1 有防爆要求起重机的大车、小车馈电应采用软电缆导电,起重机供电电缆应采用带接地芯线的电缆。6.2.2 电源滑触线及其防护6.2.2.1 电源滑触线通常采用安全滑触线、刚性滑触线或者型钢。6.2.2.2 被吊物品(或吊钩)摆动时,不应碰触到电源滑触线。6.2.2.3 刚性滑触线或型钢的布置应与周围设备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起重机械安全规程6 6 电气电气6.2.3 动力电源接触器6.2.3.1 起重机总动力电源回路应设总动力电源接触器,能够分断所有机构的动力线路。起重机上所有总断路器能远程分段所有机构的动力回路时,可不设总动力电源接触器。6
26、.2.3.2 换向接触器和其他同时闭合会引起短路是事故的接触器之间,对于以电动葫芦为起升机构的起重机,应设置电器联锁,对于其他起重机应设置电器联锁和机械联锁。起重机械安全规程6 6 电气电气6.2.4 控制系统6.2.4.1 起重机控制系统应保证控制性能符合机械与电气系统的要求。6.2.4.2 当采用可编程控制器参与起重机控制时,对于安全保护的联锁信号(如起升终极限位、超速等)和紧急断电开关,应具有直接的继电保护联锁线路。起重机械安全规程6 6 电气电气6.2.5 起重电磁铁吸盘电路6.2.5.1 对带电磁吸盘的起重机,起重机电磁吸盘的电源在交流侧的接线,应保证在起重机内部各种事故断电(起重机
27、集电器不断电)时,起重电磁吸盘供电不切断,吸持物不脱落。6.2.5.2 对带电磁吸盘的起重机,如果工作时因失电导致物品坠落可能造成危害时,起重机断电状态下电磁铁保磁时间不应小于15min。6.2.5.3 设置备用电源(如蓄电池)时,应同时提供自动充电装置及其电压的指示器,当滑线失电、备用电源投入或系统故障是应有灯光和声响警告装置示警。起重机械安全规程6 6 电气电气6.2.6 制动器的控制6.2.6.1 与电动机同时控制的制动器,电动机至制动器的导线长度大于5m时,制动器线路应设有保护装置。6.2.6.2 与电动机分开控制的制动器应符合以下要求:a)制动器应控制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启动和制动时
28、出现任何失控的运动。如有电气制动,正常运行时,机械制动应在电气制动之后作用。除短暂的过渡外,电动机通电时制动器不得闭合。b)对吊运熔融金属和其他危险物品的起升机构,制动器的控制应采取防止因一个接触器损坏、粘接造成控制失效的措施。起重机械安全规程6 6 电气电气6.2.6.3 安全制动器应符合以下要求:a)对设有安全制动器的起升机构,在正常作业时,安全制动器应在告诉轴制动器闭合后延时闭合,其延时动作时间可调;b)安全制动器的控制,应有防止因一个接触器损坏、粘连造成控制失效的措施。6.2.6.4 意外断电时制动应符合以下要求:a)对于系统以外断电时制动器的动作会引起机械设备损坏倾翻的情况,应采取适
29、当措施保证意外断电时制动器的安全动作过程;b)设置应急驱动装置的起升机构或俯仰机构,机构的工作制动器应参与应急驱动过程的制动保护。起重机械安全规程6 6 电气电气6.2.7 分支线路配电:各机构动力、控制及辅助电源分支线路应采用断路器、熔断器或过流保护继电器,提供过流保护过流保护功能。当三相动力电路采用熔断器保护时,应具有缺相保护缺相保护功能。起重机械安全规程6 6 电气电气6.2.8 紧急停止开关:6.2.8.1 每台起重机应具备有一个或多个一个或多个从操作控制站操纵的紧急停止开关,当有紧急情况时,应能够停止所有所有运动的驱动机构。紧急停止开关动作时不应切断可能造成坠落的动力回路动力回路(如
30、电磁盘、气动吸持装置)。紧急停止开关应为红色、不能自动复位,并且应采用闭点控制。需要时,紧急停止开关还可另外设置在其它部位。6.2.8.2 对于那些可造成附带危险的起重机械驱动机构,不需要停止所有运动驱动机构。例如,对于门式起重机,利用其靠近地面所设置的紧急停止开关,在地面上操作停止起重大车运行即可。6.2.8.3 造船门式起重机造船门式起重机联动控制台、电气室、上下小车房及起重机刚、柔支腿的易于操作位置均应设置紧急停车开关。起重机械安全规程6 6 电气电气6.2.9 电线电缆及配线6.2.9.1 有防爆要求的起重机,电器设备之间的连线,应采用橡套铜芯多股电缆橡套铜芯多股电缆,且中间不允许有接
31、头接头,必要时可设防爆分防爆分线盒线盒。6.2.9.2 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物品的起重机上直接受辐射热的电缆应选用阻燃耐高温电缆阻燃耐高温电缆或对电缆采取隔热措施采取隔热措施。起重机械安全规程6 6 电气电气6.3 用于有防爆要求起重机的电气设备6.3.1 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应符合GB3836.1和GB12476.1的规定,其性能应满足相应的防爆类别和表面最高温度的要求。6.3.2 除煤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外,其它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GB3836.15的规定;爆炸性粉尘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GB12476.2的规定。起重机械安全规程7 7 控制与操作系统控制与操作系统7
32、.1 控制与操作系统应符合GB6067.1-2010GB6067.1-2010中第7章的有关规定。对于采用多个操作控制站控制一台起重机械的同一机构(如司机室操纵和地面操纵),应具有互锁功能互锁功能,在任何给定时间内只允许一个一个操作控制站工作。应装有显示操作控制站工作状态的装置。每个操作控制站均应设置紧急停车开关。7.2 对板坯搬运起重机,应采取防止夹钳打开防止夹钳打开误操作导致板坯坠落的措施。7.3 控制器应符合以下要求:a)操作手柄动作方向宜与操作机构动作方向一致;b)操作手柄应设有防止因意外碰撞而使电路接通的保护装置。7.4 吊运熔融金属或炽热物品的起重机应当采用司机室、遥控或非跟随式等
33、原理热源的操作方式,并且保证操作人员的视野。采用遥控或非跟随式操作方式的起重机应设置操作人员安全通道。起重机械安全规程8 8 电气保护电气保护8.1 基本要求 电气保护装置的基本要求应符合GB6067.1-2010GB6067.1-2010中第8章的有关规定。1 1、电动机的保护、电动机的保护 电动机应具有如下一种或一种以上的保护功能,具体选用应按电动机及其控制方式确定a)瞬动或反时限动作的过电流保护,其瞬时动作电流的整定值应约为电动机最大启动电流的1.25倍;b)在电动机内设置热传感原件;c)热过载保护。2 2、线路保护、线路保护 所有线路应具有短路或接地引起的过电流保护功能过电流保护功能,
34、在线路发生短路或接地时,瞬间保护装置能分段线路。起重机械安全规程8 8 电气保护电气保护8.1 基本要求3 3、错相和缺相保护、错相和缺相保护 当错相和缺相会引起危险时,应设置错相和缺相保护。4 4、零位保护、零位保护 运行中,若因故障或失压停止运行后,重新恢复供电时,机构不得自行运动,应人为将控制器回零位后,机构才能重新起动。5 5、失压保护、失压保护 当起重机供电电源中断后,凡涉及安全或不宜自动启动的用电设备均应处于断电状态,避免恢复供电后,用电设备自动运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8 8 电气保护电气保护8.1 基本要求6 6、电动机定子异常失压保护、电动机定子异常失压保护 起升机构电动机应设置
35、定子异常失压保护功能,当调速装置或正反向接触器故障导致电动机失控时,制动器应立即上闸。7 7、超速保护、超速保护 对于重要的、负载超速会引起危险的起升机构,应设置超速开关。起重机械安全规程8 8 电气保护电气保护8.2 有绝缘要求的起重机特殊电气保护8.2.1 有绝缘要求的起重机应设有三级绝缘三级绝缘(例如:吊钩与钢丝绳动滑轮之间的绝缘、起升机构与小车架之间的绝缘、下车架与桥架之间的绝缘),其每级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1.0兆欧。8.2.2 有绝缘要求的起重机应设置绝缘失效后自动声光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应与电源总开关联锁。8.2.3 起重机在非工作状态下,小车架上的感应电压不应超过GB/3805-2
36、008表1中环境状况3正常状态下的电压限值(交流30V、直流70V)。起重机械安全规程8 8 电气保护电气保护8.3 有防爆要求的起重机特殊电气保护 用于爆炸性气体和可燃性粉尘环境的的起重机,其主回路、控制回路、所有电气设备的相间绝缘电阻和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5兆欧。8.4 超速保护8.4.1 电控调速(包括可控硅定子调压、涡流制动、能耗制动、可控硅供电、直流机组供电等)的起升机构、行星差动的起升机构均应设超速保护。8.4.2 对于吊运熔融金属和其他危险物品的起重机,其起升机构均应设超速保护,额定起重量不大于5t的电动葫芦除外。起重机械安全规程9 9 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1 1、起重限
37、制器、起重限制器 根据传感器安装位置不同主要有根据传感器安装位置不同主要有吊钩式、钢丝绳张力式、吊钩式、钢丝绳张力式、轴承座式和定滑轮式轴承座式和定滑轮式四种。四种。起重机械安全规程9 9 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2、位置限制器、位置限制器(1)上升和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上升和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 上升位置限制器作用:防止吊钩或其它吊具上升位置限制器作用:防止吊钩或其它吊具过卷扬过卷扬,拉断钢,拉断钢丝绳并使吊具坠落而造成事故。丝绳并使吊具坠落而造成事故。下降位置限制器作用:防止因下降位置限制器作用:防止因下降距离过大下降距离过大而使钢丝绳在卷而使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的圈数筒上缠绕的圈数少于安全圈
38、数少于安全圈数要求而造成要求而造成重物坠落重物坠落事故。事故。起重机械安全规程9 9 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2、位置限制器、位置限制器(1)上升和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上升和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重锤式重锤式螺杆式螺杆式起重机械安全规程9 9 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2、位置限制器、位置限制器(2)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 也称也称行程开关行程开关。当大车或者小车行至。当大车或者小车行至极限位置极限位置时,撞开时,撞开行程开关,切断运行机构电路,使大车或者小车停止运行。行程开关,切断运行机构电路,使大车或者小车停止运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9 9 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3、连锁保护1)
39、进入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门,和从司机是登上桥架的舱门口,应能连锁保护;当门打开时,应断开由于机构动作可能对人员造成危险的机构的电源。2)可在两处或多处操作的起重机,应设连锁保护,以保证只能在一处操作,防止两处或多处同时都能操作。3)当既可以电动,也可以手动驱动时,相互间的操作转换应能联锁。4)夹轨器等制动装置和锚定装置应能与运行机构联锁。起重机械安全规程9 9 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4 4、缓冲器、缓冲器 缓冲器设置在大缓冲器设置在大车或小车与止档相车或小车与止档相碰碰撞撞的位置,起缓冲作的位置,起缓冲作用。在同一轨道上运用。在同一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之间,以行的起重机之间,以及同一起重机
40、上双小及同一起重机上双小车之间也应设置缓冲车之间也应设置缓冲器。器。起重机械安全规程9 9 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5、制动器、制动器(1)起升机构起升机构的制动器保证吊运重物的制动器保证吊运重物随时随时停在空中;停在空中;(2)运行机构运行机构的制动器使其在的制动器使其在一定时一定时间内或一定行程内间内或一定行程内停下来;停下来;(3)露天露天工作或在工作或在斜坡斜坡上运行的天车上运行的天车上的制动器还有上的制动器还有防止风吹动或者下滑防止风吹动或者下滑的作用。的作用。起重机械安全规程9 9 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5、制动器、制动器 制动器是依靠摩擦而产生制动作用的,为了能用较小的制制动器
41、是依靠摩擦而产生制动作用的,为了能用较小的制动器达到较好的制动效果,动器达到较好的制动效果,减小制动力矩和结构寸减小制动力矩和结构寸,通常将制,通常将制动器装在传动机构的动器装在传动机构的高速轴上高速轴上,即设在,即设在电动机轴或者减速机的电动机轴或者减速机的输入轴输入轴上。上。起重机械安全规程9 9 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5、制动器、制动器制动器的调整:制动器的调整:主弹簧的长度;主弹簧的长度;推动器的行程;推动器的行程;制动瓦与制动轮之制动瓦与制动轮之间的间隙间的间隙起重机械安全规程9 9 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6、防碰撞装置、防碰撞装置 随着行车的运行速度不断提高,在同一轨道上常有数
42、台随着行车的运行速度不断提高,在同一轨道上常有数台行车在运行,为防止行车之间行车在运行,为防止行车之间相互碰撞相互碰撞,航车上应装设防碰,航车上应装设防碰撞装置。撞装置。常用的防碰撞装置主要有:常用的防碰撞装置主要有:超声波、微波和激光超声波、微波和激光等。等。起重机械安全规程9 9 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7、防风装置、防风装置 露天露天工作的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为了防止被大风工作的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为了防止被大风吹走而造成倾翻事故,必须装设防风装置。常用的有吹走而造成倾翻事故,必须装设防风装置。常用的有夹轨器夹轨器和锚定装置和锚定装置。起重机械安全规程9 9 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
43、装置8、其它安全防护装置、其它安全防护装置起重机械安全规程9 9 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9.2 限制运动行程和工作位置的安全装置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主起升机构在上升位置应设置不同形式双重二级保护,并且能够控制不同的短路装置,当起升高度大于20m时,还应当设置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9.3 防超载的安全装置9.3.1 对于双小车或者多小车的起重机,各起升机构均应装有起重限制器,当各起升机构单独作业时,起重量限制器的限制值为各起升机构的额定起重量;当各起升机构起吊重量超过规定的限制值时应能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9.3.2有防爆要求的起重机应装防爆型起重量限制器。起重机械安全规程9 9 安全防护装置
44、安全防护装置9.4 双小车或多小车连锁保护 同一台起重机的双小车或多小车联动时,两台或堕胎小车间应设连锁保护:当任何一个起升机构的高度限制器动作,两个或多个起升机构应同时停止;但任何一个升机构超载保护动作,两个或多个起升机构应同时停止;当前方小车的前进限位器动作或后方小车的后腿限位器动作,两个或多个小车机构应同时停止。起重机械安全规程9 9 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9.5 安全制动器9.5.1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主提升机构(电动葫芦除外)传动链设置的两套驱动机构且输出轴无刚性连接或设置一套驱动机构时,均应在钢丝绳卷筒上设置安全制动器。对于额定起重量不大于16t且大于5t的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
45、机,电动葫芦除设置一个工作制动器外,还应在电动葫芦低速级上设置安全制动器;如果额定起重量不大于5t,电动葫芦除设置一个工作制动器外,还宜在电动葫芦低速级上设置安全制动器,否则电动葫芦应按1.5倍额定起重量设计。9.5.2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的变幅机构应设置安全制动器。9.5.3 桥式抓斗卸船机的变幅机构应设置安全制动器。起重机械安全规程10 10 起重机的标记、标牌、安全标志、界限尺寸与净距起重机的标记、标牌、安全标志、界限尺寸与净距1、起重机的规格标记应符合下列要求:a)额定起重量(或额定起重力矩),应永久性标明;b)如果起重机配备有多个起升机构,则应分别标明每个起升机构的额定重量。由制造商提
46、供操作说明书应指明这些起升机构是否可以同时使用。2、每台起重机都应在适当位置装设标牌,标牌至少标明以下内容: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主要性能参数、出厂编号、制造日期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主要性能参数、出厂编号、制造日期起重机械安全规程10 10 起重机的标记、标牌、安全标志、界限尺寸与净距起重机的标记、标牌、安全标志、界限尺寸与净距3、应在起重机的合适位置或工作区域设有明显可见的文字安全警示标安全警示标志志,如“起升物品下方严禁站人”、“臂架下方严禁停留”、“作业半径内注意安全”、“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等。4、采用高压供电高压供电的起重机械,应在高压供电位置及高压控制设备处设置警示标志
47、,如“高压危险”等。起重机械安全规程11 11 起重机操作管理起重机操作管理1、安全工作制度 建立起重机安全工作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作计划:所有起重机都应制定工作计划以确保操作安全并应将所有潜在的危险考虑在内。应由局域丰富工作经验并经指定的人员制定工作计划。对于重复性作业或循环作业,该计划应在首次操作时制定,并定期检查,确保计划内容不变。2)起重机和起重设备的正确选用、提供和使用。3)起重机和起重设备的维护、检查和检验。4)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并确定明确自身职责的主管人员以及与起重操作有关的其他人员。5)由通过专门培训并拥有必要权限的授权人员全面的监督。6)获取多有必备证书和其他有效文件
48、。7)在未被批准的情况下,任何时候禁止使用或移动起重机。起重机械安全规程11 11 起重机操作管理起重机操作管理1、安全工作制度 建立起重机安全工作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8)与起重机无关人员的安全。9)与其他有关方的协作,目的是在避免伤害事故或安全防护方面达成的共识或合作关系。10)设置包括起重机擦作人员能理解的通讯系统。11)故障及事故发生应及时报告并记录。12)使用单位应根据所使用的起重机械的种类、构造和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的具体情况,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如交接班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绑挂指挥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定期自行检查制度、检修制度、培训制度、设备档案制度等。起重机械安全规程11 11
49、起重机操作管理起重机操作管理2、故障及事故报告 指派人员应保证坚持有效的故障及事故报告制度。该制度包括告知指派人员;记录故障排除的结果及起重机再次投入使用的许可手续。以下情况应及时通报:每日检查或定期检查中发现的故障;在其他时间发现的故障;不论轻重与否的突发事件或意外事件;无论何原因发生的过载情况;发生危险情况或事故报告;起重机械安全规程11 11 起重机操作管理起重机操作管理2、安全工作制度 建立起重机安全工作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3)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档案,设备大难应包括下列内容:起重机械出厂的技术文件;安装、大修、改造的记录及其验收资料;运行检查、维修保养和定期检验报告;监督检验报告与
50、定期检验报告;设备故障和事故记录;与设备安全有关的评估报告;起重机械安全规程12 12 人员的选择、职责和基本要求人员的选择、职责和基本要求1、起重机司机1)职责 应遵照制造商说明书和安全工作制度负责起重机的安全操作。除接到停止信号外,任何时候都只服从吊装工或指挥人员发出的可明显识别的信号。2)基本要求: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在视力、听力和反应能力方面能胜任该项工作;具有安全操作起重机的体力;具有判断距离、高度和净空的能力;在所操作的起重机械上受过专业培训,并有起重机及其安全装置方面的丰富知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12 12 人员的选择、职责和基本要求人员的选择、职责和基本要求1、起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