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决议和会议纪要。共同点是都需要召开会议的形式。不同点,一是纪要可以多议题,决议则比较集中。二是从格式上看,决议用文件格式,纪要用专门的纪要格式。纪要和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的内容全面,不同人的不同意见都要记载。而纪要内容主要有两部分,一是会议的主要情况(时间、地点、人物、议题等),二是议定事项,就是会议确定的、会后要落实的,其他不写。以上两个要素,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左右各空1字编排。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3.“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落实上级机关负责人批示办理情况的报告,不属于直接交办的范畴。(三)向下行文规则。1.“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要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2.“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这是向下级机关行文,部门之间协商规则与未协商一致、违规行文的处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