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敬老院管理制度(精选15篇)敬老院管理制度 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敬老院是指由政府举办的,专门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提供集中供养的服务机构。第二条敬老院工作人员是指由举办单位任命或与举办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含管理员、炊事员、护理员等,在职村干部不得任敬老院工作人员)。第三条敬老院工作人员由所属乡镇(街道)直接管理,县民政局联合所属乡镇(街道)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核、监管。第四条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守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二)热爱养老事业,有爱心,勤奋踏实,有吃苦耐劳精神。(三)爱岗敬业,能胜任本职工作,
2、不怕脏、不怕苦累。(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爱护和悉心照料服务对象。(五)遵守职业道德和传统美德,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和综合服务能力。(六)服从领导,顾全大局,身心健康。(七)爱护公共财物,公私分明。(八)讲究个人卫生,仪表端庄,着装得体、整洁。第二章聘用第五条敬老院工作人员由本乡镇(街道)公开招聘,具体招聘方案由乡镇(街道)制定。第六条敬老院工作人员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后,报县民政局备案。第七条敬老院工作人员按照实际集中供养对象的10:1比例配备,护理员按实际供养半失能对象人数的6:1及全失能对象人数的3:1比例聘用。第八条聘用条件(一)年龄。原管理人员(女50周岁以
3、内,男55周岁以内),新聘用人员必须在3050周岁内(大专文化以上或取得社会工作资格证者可适当放宽)。(二)文化程度。聘用副院长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护理员、炊事员等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三)身体心理健康,无任何传染病及精神疾病史;(四)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的其它情形。第九条招聘程序(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面试、考察或其它形式;(五)体
4、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第三章聘用合同第十条乡镇(街道)必须与所属敬老院聘用工作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新聘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的,可签订5年以内的聘用合同。第十一条敬老院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签订聘用合同至退休的,如能胜任工作且无重大过失,无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所属乡镇应当予以考虑。第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所在乡镇(街道)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一)敬老院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二)敬老院工作人员年度考评不称职
5、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评不称职的;(三)违反敬老院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操作规程,经多次教育不改或因此造成责任事故的;(四)打架斗殴、聚众赌博、酗酒滋事造成严重后果者;(五)在本职岗位上出现责任事故、案件或重大问题者;(六)工作期间因故受到刑事处罚者;(七)严重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八)其他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规定应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第十三条工作人员本人要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由本人提前30日向敬老院提出书面申请。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四条敬老院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第十五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所在乡镇(
6、街道)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第四章考评和培训第十六条县民政局会同乡镇(街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评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并以永兴县敬老院绩效评定(星级创建)实施细则和永兴县敬老院院长、护理人员、炊事员工作绩效考评细则为主要依据。(详见附件1、2、3)。第十七条考评分为季度考评、年度考评和聘期考评。年度考评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档次。第十八条考评结果作为调整敬老院工作人员岗位、绩效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第十九条乡镇(街道)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类培训。工作人员应当按
7、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第二十条培训经费可从日常运行管理经费中列支。第五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第二十一条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基础工资根据平时考评情况及工作履职,原则上按季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终工作绩效考核等次一次性发放。第二十二条县民政、财政部门负责建立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由乡镇(街道)造表审批,民政汇总报财政,通过银行直接发放。第二十三条敬老院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参照我县的村干部相关标准执行。第六章奖励和处分第二十四条敬老院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一)爱岗敬业,表
8、现突出的;(二)当年绩效评定(星级创建)按综合得分情况评定为三类(三个星级),即一类(三星级)敬老院占总数的30%,二类(二星级)敬老院占总数的40%,三类(一星级)敬老院占总的30%。一类(三星级)敬老院所有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增加50%发放;并评出3名作为优秀工作人员,分别奖励600元;二类(二星级)敬老院所有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按足额发放,并评出1名作为优秀工作人员,奖励600元;三类(一星级)敬老院所有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只按50%发放。奖励资金从敬老院运行经费中列支。第二十五条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第二十六条敬老院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一)损害
9、国家声誉和利益的;(二)失职渎职的;(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第二十七条处分分为警告、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第二十八条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第二十九条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第七章责任追究第三十条敬老院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所属乡镇(街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开除。第三十一条对敬老院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当事人
10、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第三十二条所属乡镇(街道)的工作人员在敬老院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具体事宜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敬老院管理制度 篇21、成立敬老院财务管理监督小组。2、五保老人的存折本由镇财政统一保管使用,不允许由敬老院院长、会计等人代管代取。3、敬老院院长或会计不得向财政所提前支取超过一周的五保老人生活供养资金。敬老院确需较大开支,须向镇民政所长和分管领导请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大额度支取。4、敬老院每日采购要有工
11、作人员和院民代表2人以上共同采购。做到每日有清单,由采购人员签字。每月月底报账,报账需要附上每天买菜清单和院长签字方可进行报销。5、节假日期间,企业或个人捐助给敬老院的物资,必须用于改善五保老人的生活。捐赠的物品由敬老院统一管理。凡是企业或个人捐助的现金放在镇财政专户上,不得由敬老院自收自支,私设小金库。6、敬老院工作人员不得在敬老院内招待亲朋好友就餐。7、各镇民政事务所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敬老院进行招待或报销各类餐饮票据。8、敬老院有重大开支,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开支。9、敬老院收支每月公布一次,做到公开透明。敬老院管理制度 篇3一、管理好库房,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
12、,做好防火、防爆工作。二、财物人员的现金保管应按相关规定办事,不得有违规事件发生,注意防盗。三、老人和职工均有义务保护好院内公共财物,发现可疑问题,应及时通知工作人员协同处理。四、防火工作人人有责,领导有义务进行安全防火教育,职工及老人均应共同做好防火工作。严禁在宿舍内外点火。五、老人房间内严禁使用自购电器,严禁个人私拉乱接,防止失火、触电等安全隐患的发生。六、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夜间查房,认真负责填写好查房登记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凡发生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工作人员向院长报告,院长向民政办科(室)报告,民政办科室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同时向民政局报告,情况紧急时可越
13、级报告)。七、外来人员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强行进出敬老福利院。敬老院管理制度 篇4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执行安全登记制度。二、制定差错登记制度,分析苗头,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三、执行安全培训制,不培训不能上岗。四、抢救药品,物品,定位,定量,保证处于完好备用状态。五、严防养员意外伤害,对躁动,痴呆等特殊养员,要执行床边交接班制。六、对各种设备,一定按规程使用,注意防火,防油,放热,防震等注意事项。七、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八、严格饮食,饮水,人身等安全管理。敬老院管理制度 篇5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配有兼职会计(由镇会计代理)。县财政负担的供养经费和自费人
14、员寄养经费、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自产农副业产品收入及使用等一切经费收支都必须入账,做到日清月清、账款相符、账目清楚。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各项经费开支必须事先经镇分管领导(院长)同意,重大开支要向镇社会事务办请示。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账,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账。坚持财务公开,自觉接受院内供养老人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做到收支账目每季公布一次,食堂帐目每月公布一次。及时申领经费,保证供养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严肃遵守财经纪律,敬老院任何经费严禁私人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购置和制作的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
15、登记入账。坚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资产清查,填表造册存档,并上报县民政局,确保敬老院的财产完整。集中保管闲置固定资产,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流失。按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购置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入院入住老人生活。敬老院管理制度 篇6一、办好食堂,做好民主管理,成立膳食委员会,膳食委员会每周开会研究一次食谱,统筹安排,改善服务态度,提高烹调质量,降低成本。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为休养老人集体过生日,每月集中一天时间为当月生日的老人过生,要妥善安排生活、娱乐,以示庆贺。二、食堂工作人员对各种食物要严格手续、妥善保管,定期清理,接受督察和检查。三、伙食收支单据,以原始凭证为准,购买的各种食物,均由保管员验
16、收盖章。四、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发现传染病立即调离,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从事食堂工作。五、要经常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做好灭蝇灭鼠工作。做好餐具的清洗、消毒及厨房的公共卫生。六、采购人员严格按食谱及时采购好老人每天所需食物,严禁购买霉烂变质的食物,生食和熟食、食品和原料均应分开存放,防止放置污染,确保食物的清洁、卫生,保证老人和职工的身心健康,防止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严格验物验证,不在工作中谋取私利,做到票据清楚。七、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工作,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厨房,防止、盗窃和破坏。敬老院管理制度 篇7一、学习时间:每周一下午二点为老人和职工共同学习时间
17、,每月初周一会后为职工办公会时间。二、学习内容: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卫生保健宣传知识,民主生活会及职工办公例会等。三、参会人员:所有在院能自主活动的供养、休养老人及职工。四、学习要求:1、不迟到,不早退,或无故缺席,有病、事要请假,并做好考勤记载。2、会上讨论时积极发言,态度诚恳和睦,不要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敬老院管理制度 篇8一、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院务委员会议,由院长主持,院务成员和管理服务人员参加,做好会议记录。主要听取供养人员对院务工作的批评和建议,分析院内生活、生产、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并研究布置工作。传达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解决生产、生活、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检
18、查评比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研究财务开支、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宜,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总结、布置工作二、财务管理制度1、实行民主理财,每月按规定式样公布一次收支情况。2、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禁用公款(物)请客送礼。3、院内一切收支均须使用管理中心印制票据(原始凭证作为附件),手续健全,账据相符。4、除伙食费外,支出在300元以内的由院长批准;300元以上1000元以内报敬老院管理中心批准,1000元以上书面形式报县民政局批准。5、其他参照上民发20xx号文规定。三、卫生管理制度1、督促供养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执行个人卫生标准。2、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划分
19、卫生区,每天清扫一次;统一室内物品放置,达到整齐美观;搞好绿化、美化、净化。3、认真搞好院内卫生,坚持定期消毒。4、定期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对患病供养人员要妥善及时地诊治。5、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改进。四、食堂管理制度1、成立缮食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经常征求供养人员对伙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食堂工作。2、严格执行伙食标准,确保收支平衡。3、每周制定一次食谱,讲究营养,科学配餐。4、采购食品(蔬菜、肉类等)及其他食堂用品由两人(缮食委员会成员一人)以上完成,并经厨房值班员验收入库。5、厨具、餐具定期消毒,碗筷专人使用,分别存放。6、不购买、食用腐烂变质和未经检验的食品。五
20、、请示报告制度1、敬老院对自己无权决定或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请示。请示通常采取书面形式,逐级进行。2、敬老院应每月一次书面报告情况。发生事故、案件和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六、要事日记和夜班巡查制度1、建立敬老院要事日记和夜班巡查登记簿。2、敬老院要事日记的主要内容是:出入院人员、病号及处理、请假销假、供养人员违纪、上级领导来院、院内重大活动、院外人员来院慰问和服务情况;院内发生事故、案件情况;供养人员死亡及处理情况;上级通知、指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3、夜班巡查登记簿主要内容:外出院民回院情况,电器使用情况、门窗关锁情况和其他需记载的情况。4、敬老院要事日记由敬老院管理人员填写,夜班
21、巡查登记簿由护理人员填写。5、敬老院院长负责督促检查敬老院要事日记、夜班巡查登记簿按时如实填写。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2、院工作人员上班实行签到,每日上午8至8:30分和下午5:30至6点在专门的签到簿上各签到一次。未签到视为旷工,当天少签一次视为旷工半天。签到不得代签,代签者每代签一天,当事双方均视为旷工一天。3、工作人员旷工一个工作日扣40元。4、院工作人员请销假:工作人员因病(或特殊情况)请假,凭医院证明和病历单报管理中心批准,不予扣款,因事请假,报管理中心批准,每天扣款20元,轮休假不予扣款。6、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不得干私活。上班期间工作人员干私活发现一次作旷工处理。7、实行夜晚值班,至少
22、安排一名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在院值班,对院内的所有安全和老人管理工作负责,确保安全无事故。值夜班人员未在岗在位的一次扣款30元。8、院工作人员出勤上班情况由院每月公示一次,并上报管理中心备案。八、外出管理制度1、工作时间内敬老院炊事、护理人员外出,管理人员外出超出所在乡镇辖区,必须请假,未经批准外出视为旷工2、炊事、护理人员外出由院长批准,管理人员外出由敬老院管理中心批准,并同时报告当地民政所长。3、供养人员外出一天以内,向管理人员报告,二天以上须请假,归院后,须向管理人员销假。4、外出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经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归的,工作人员视为旷工,供养人员应予以经济
23、处罚。九、接待制度1、对来院的人员,应当验明证件,查清身份,问明来意,进行登记,热情接待,认真处理他们提出的问题。2、院民亲属来院,敬老院应当介绍供养人员在院的情况。3、未经批准,工作人员、供养人员不得留客人在院内住宿。4、对供养人员亲属携带给供养人员的食品,应认真检查,确保安全。5、来院人员(含工作人员亲属)在院食堂就餐的,按供养标准(由敬老院管理中心发布)缴纳餐费,并开具发票入帐,在院务公开栏内公布。十、证件和印章管理制度1、供养人员的各种证件,由敬老院代为保管;2、供养人员需要用证件时,到敬老院领取,用后交回。遗失证件,应当及时报告,需补办时,由敬老院代为办理。3、敬老院的印章应指定专人
24、保管,印章丢失应及时上报核发机关处理。十一、绩效工资发放制度1、平均每人每月100元为绩效工资,其中:工作强度50元,按人均管理或服务的供养人员数量计算发放数值;月度考核50元,按月度考核结果计算发放比例。2、发放办法:工作强度:人平管理或服务50(含)人以上,发50元,30(含)至49人发40元,29人以下发30元。月度考核:每月由管理中心到各院按县中心敬老院目标责任制度日常考核细则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得分数值为下月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如得分84,则发放:50元*84%=42元。)。3、年度绩效(每年7月至次年6月):因考核扣除的未发放月绩效工资年底进行清算,余额用于奖励年度考核达标前三名的中心
25、敬老院(“三无”敬老院:无上访、无安全责任事故、无超出预算开资,实行人均600元奖励)。十二、工作人员交流制度1、敬老院工作人员交流调整一般一年一次,管理人员在同一敬老院工作三年以上的原则上应异地交流。2、交流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在通知的期限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按时到新单位或新岗位报到上班。3、管理人员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或在管理工作岗位不能胜任,可降为炊事员或护理人员岗位。十三、院办经济创收奖励制度(一)创收经济计算办法1、院内自食采购五保对象种植的蔬菜粮果按80%计价,不纳入创收收入。自食采购的禽畜养殖类产品按90%计价,其收入纳入创收收入,可按规定奖励有关人员。2、院内投入成本的按纯收入计
26、算: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创收项目所需的支出)得出年纯收入。(二)奖励办法院办经济纯收入的50%奖励敬老院工作人员和直接参与生产的其他人员。1、申报:由各敬老院在每年的元月十日前,将上年的敬老院院办经济财务收支情况和分配方案上报至县敬老院管理中心审核,并报县局讨论。2、经县局讨论批准分配方案后,拔给敬老院奖励资金。十四、考核和辞退制度1、每月下旬由敬老院管理中心组织一次日常考核,考核结果为月绩效工作资发放依据。2、每年6月下旬由敬老院管理中心组一次年度考核,对所有工作人员及全年工作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为评先评优和续签合同的依据。3、辞退规定:(2)殴打供养人员或工作人员之间打架斗殴的。(3)辱骂供养
27、人员或工作人员之间吵架情节较重、影响恶劣的。(4)工作人员不服从交流安排的。(5)炊事员、护理员不服从管理人员日常管理和临时工作调度安排经查实三次(含三次)以上的。(6)、个人考核当年不合格者,调整岗位,个人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7)病假连续超过半个月或年度总病假数超过一个月的;(8)工作人员旷工连续超过三天或半年内旷工总天数达到七天的。(9)工作人员,出现违反风俗道德不良行为,产生严重影响的。敬老院管理制度 篇9工作人员规章制度1、凡在本院工作的职员,一律要求穿戴整洁、行为端庄。2、言行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粗语脏话。3、工作态度要热情、体贴、积极肯干、吃苦耐劳。4、同情善待老人,奉
28、献爱心,日常生活中能处处尊敬老人,对老人要轻言细语,如有辱骂、激怒老人者一律辞退。5、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服从和遵守本院一切工作制度,并要服从负责人的安排。6、工作人员不得乱带外人在本院逗留和住宿。7、爱护院里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8、工作时间要准时上班,如临时有事不能上班者,要打电话通知,便于安排人员代班。护理员岗位职责1、面带笑容,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护理举止得体。2、穿戴护理工作服上班,对老人的护理均按护理流程进行,操作要规范到位。3、保持工作认真的态度,不怕脏,不怕累,不怕麻烦。4、照顾老人要周到,对每一个老人的护理要充满爱心。5、工作期间不准离岗,老人呼叫要及时回应,不得辱骂
29、老人,不得顶撞家属。6、保持老人身体、衣服、床上用品及室内清洁整齐。7、对来访客人及老人家属要热情接待,反应情况要客观实际。9、不拿院里的公共财物回家,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10、不允许与本院老人或同事勾心斗角或不团结和争吵。敬老院管理制度 篇10一、环境整齐清洁、美观明亮、种有花草;二、门头有门牌,如办公室、宿舍、医务室、光荣室等;三、门旁有卫生评比结果牌,如清洁;四、老人室内有老人守则、五好老人条件、室内卫生规定;五、老人床头挂有标识牌,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原住址、入院时间、身体状况等;六、室内用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杂物(含床下);七、院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八、敬老院应分设医务
30、室、娱乐室、图书室、健身室、物品保管仓库等;九、各项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敬老院管理制度 篇11第一条为加强敬老院的文明管理,保障住院老人的物质文化生活,增进老人的身心健康,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乡(镇)、街道兴办的敬老院(敬老楼,下同)是基层集体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实行养老与康乐相结合和勤俭办院的原则。乡(镇)、街道的敬老院,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领导,并接受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第三条敬老院收养的对象是:(一)农村五保户(含孤儿),城镇无生活依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老人;(二)城乡孤老烈属、孤老退伍红军、孤老复员军人。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者,不得吸收入院。第
31、四条老人入院坚持本人自愿的原则,由本人向敬老院提出申请,经当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审核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入院。第五条老人入院后,其原有财产仍属本人所有,可由本人保管或委托亲友、敬老院代管。老人去世后,其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关规定处理。第六条敬老院应办好伙食,保证饮用开水和洗澡热水的供应。第七条敬老院应健全老人生活护理制度和卫生工作制度,搞好老人的个人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对患病老人应及时治疗。有条件的敬老院应设医疗室,尚未具备条件的,应与附近医院建立联系,做好老人的疾病防治和定期保健体检工作,建立老人健康档案。第八条敬老院应组织老人参加一些有益的学习活动,使老人热爱
32、祖国,热爱集体,团结友爱,自觉遵纪守法,执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第九条敬老院应经常开展文娱活动,活跃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逢年过节和老人生日,可举行节俭和有益的慰问、祝寿活动。第十条敬老院可根据当地实际条件,组织种养、加工、服务和小商业等生产经营项目,增加经济收入,改善敬老院设施和住院老人的生活。院办经济实体可吸收老人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或管理工作。第十一条敬老院设院长(或正副院长)、医生(卫生员)和工作人员若干名(以下统称管理人员),按入院老人总数的百分之十五至二十配备。管理人员要挑选遵纪守法,热心为老人服务的人员担任。院领导要由思想觉悟高、作风正派、事业心强、有一定管理能力笔文化水平的人员担
33、任。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合同制,对表现不好或不适应工作要求的,可以解聘。第十二条敬老院实行民主管理,建立民主管理委员会或民主管理小组,由院长和管理人员代表、老人代表组成,其中老人代表应占三分之一以上。民主管理组织在院长的领导下,协助管理本院伙食、卫生、文娱、学习、生产、财务收支等,检查督促管理人员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院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老人较多的敬老院,可按住宿区建立老人自治小组,组长由老人担任。第十三条敬老院的管理人员应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分工、任务和职责。建立健全考查、评比、奖惩制度。敬老院应建立健全财务和物资管理制度。会计、出纳、保管、总务由管理人员兼
34、任或老人代表担任。财务收支帐目要日清月结,每月张榜公布,物资进出仓库要登记、验收。第十四条敬老院老人的生活标准,应相当于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并随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逐步调整。入院老人为乡(镇)五保户的,其粮油与供养费用(包括菜金、被服、医疗、文娱、零用等费用,下同),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供给,属城市街道孤老的,其生活供养费用,按政府定期定量救济与街道集体补贴相结合的办法供给。敬老院管理制度 篇12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预防火灾事故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
35、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8、加强易燃、易爆物资的管理。9、使用取暖设备和燃气灶具等,应符合安全要求。10、电源线路、用电设备应经常检修。不得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二、预防淹亡、预防触电和雷击事故1、按规定安装避雷设施,有专人管理,经常检修。2、严禁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炉。3、雷雨时,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者逗留。4、严禁工作人员和供养老人到江、河、
36、水库、水塘、水渠等处游泳、洗澡、捕鱼。三、预防食物中毒事故1、严禁采购和食用发霉变质、污染的食物,不得食用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植物,严禁食用病死的家禽、家畜。2、制做油荤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制做凉拌食品应当严格消毒,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剩菜剩饭应当妥善保管,食用前仔细检查,充分加热。3、食品储藏处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霉烂变质,严禁将有毒物品与食品存放在一起。4、水井、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防止污染和不法分子投毒。四、预防煤气中毒事故1、使用燃气灶前应当认真检查和试烧;使用过程中应当经常检查,发现漏气,及时修理。2、查铺时应当认真检查室内通风情况。五、预防中暑事故1、炎热季节,敬老院应当制
37、定合理的外出活动安排,适当控制供养老人的活动量,尽量缩短在烈日下的活动时间。2、暑期每天供应饮用水和适量淡盐水。3、室内注意通风。六、预防冻伤事故1、在严寒季节来临之前,应当准备御寒的被装和防冻药品。2、注意保持衣、帽、鞋、袜、手套的干燥和清洁,注意手、脚、耳、鼻的保护。七、严防智残和患有老年痴呆的供养老人走失。1、为全体供养老人佩戴写有照片、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卡片,以便供养老人走失后的查找工作。2、对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定的老人有约束保护措施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措施3、敬老院要根据本院实际,针对可能发生的其它事故采取相应措施。八、预防偷盗事件发生1、门卫、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防止失窃。2、院领导要
38、做好院内全体人民的思想工作和采取一定措施,避免内部失窃现象的发生。3、若发生失窃,要即时报警,根据损失情况,追究责任。九、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十、安全疏散设施管
39、理制度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敬老院管理制度 篇13为保证养老院安全有序地进行,对养老院情况特殊性而采取的办法,特制定安全值班制度:1、每月分三旬,领导带班值班,每班两人,值班时间早七时到晚二十时,除正常工作外,由值班领导
40、具体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值班期间发生大的失误或无故不到场者扣发当月工资,造成损失者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2、养老院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掌握老人饮食起居状况,发现安全隐患时第一时间通知院长及时整改,确保我养老院住院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发生大的失误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处罚。3、节假日按照值班表值班,不得擅自离岗,值班人员随时掌握养老院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4、值班要求:(一)、值班时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睡觉、喝酒,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拖延。值班人员严禁脱岗或在岗时间内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二)、值班员不得将与本院无关的人员带入或留在养老院内。(三)、值班人员应定时巡视检
41、查养老院内的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对象要详细查看。养老院的重点防范设施为:居室、食堂、配电间、消防器材等。(四)、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并做好防范意外情况的准备。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一旦遇到火灾,及时果断处理。(五)、值班人员应恪守职责,遵守养老院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定时进行巡逻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院长或相关责任人,立即处理。(六)、夜间值班员必须等白班值班人接班,将值班情况交代清楚并填好记录后,方能离岗。敬老院管理制度 篇141、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对各类材料按期整理,并及时归档,敬老院档案做到一人一档2、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完整
42、、核对准确,按照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及其内在联系,进行分类、立卷,使案卷能正确反映出本局工作活动的真实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3、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或利用频繁的,可酌情增加归档份数。4、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其制作材料必须利于长期保存,同时要保证书面清洁,字迹工整,签署完备。禁止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制作文件。5、案卷封面各个项目应填写清楚、准确;卷内文件材料按规定次序排列、编号。6、归档案卷要按一定次序系统排列,按照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进行编号,并编制案卷目录,填写案卷目录号。7、归档手续,各部门将文件材料和案卷向档案室移交时,应编制“移交清单”一式二份,经交接双方核对签字
43、后,各留一份,以备考查。8、档案库房必须采取防盗、防火、防高温、防虫、防潮、防光、防尘、防鼠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敬老院管理制度 篇15为树立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敬老院形象,打造责任、阳光、效能敬老院,使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服务五保老人,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特拟定中和中心敬老院内部管理制度。一、工作和学习制度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2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44、”。3认真履职,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开展本职工作。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4严禁干部职工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利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5不准摆架子、耍态度,辱骂五保老人;不准向五保老人索取财物、吃拿卡要,酗酒闹事;不准在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1一经发现,严肃查处。6加强对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文化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文化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严禁干部职工上班期间用电脑上网购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一经发现,严肃处理。7学习形式以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每季度敬老院班子组织成员集中学习一次。8个人选读书籍必须是有助于立德、立业、立智,塑造高尚情操的书籍,且坚持读党报党刊,经常撰写读书笔记。9集中学习不得无故缺席,有事不能参加须向分管领导或院长请假,无故缺席2次及以上的,年终考核不能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二、考勤纪律制度1干部职工除出差外,严格实行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为早上8:00下午17:00。工作期间由办公室值班人员不定时检查是否在岗,并严格考勤。2干部职工上班迟到10分钟以内为一个迟到,迟到10分钟以上的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