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学校青年教师出师(学科)条件一基本条件1 .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满五年2 .从事高三教学工作一届或一届以上3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规违纪行为。二考核细则凡符合基本条件的青年教师,可申请出师考核。考核成绩达到80分以上,并由学校行政会议审核方可出师。1 .按时完成科研室分配的培养项目,完成各学期青年教师手册所列任务,根据完成情况分等每学期按2.0、1.8、1.6、1.4计分(20分)。2 .从事高三教学工作满一届,根据工作情况分等按10、9、8、7计分;一届以上可以累加(10分)。3 .培养期间承担全校公开课,授课评价为优秀、良好、合格,分别按10、8、6计分。培养期间参加全县优质课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以10、9、8计分。同年度两项不累计加分,按最高等次计分(10分)。4 .培养期间,每学期说课不少于2次,且督导组或备课组评价为优秀、良好,每学期分别按1.0、0.8计分(10分)。5 .培养期间承担教导处期中、期末试卷命题工作且教导处试卷评价为优秀、良好、合格,每学年分别计1.0、0.8、0.6计分(5分)。6 .参加各年度教师培训并完成各年度学分(10分)。7 .所任教班级教学成绩达到优良水平,每学期2.5分(25分)。8 .积极参与省市县课题研究,并完成导师指定的课题培养计划(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