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 议 书发包方:长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方:长春水务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水池防水涂衬工程工程地点:长春市硅谷大街661号工程内容:1. *第一城地下车库内生活水池和消防水池防水玻璃钢、涂衬、全水质化验 2. 办理二次供水许可证二、工程承包范围: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工程范围:地下车库内生活水池和消防水池防水玻璃钢防水、涂衬。三、施工方式:1、现场施工2、承包方无条件服从发包方的指令四、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3年6
2、月4日竣工日期:2003年6月15日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和有关规定、标准。 六、合同价款:金额(大写):RMB叁万伍仟贰佰肆拾伍元整(固定总价)¥:35,245.00元七、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付人民币20,000.00元(贰万元整),全部竣工验收完毕,并取得二次供水使用许可证后付人民币13,483.00元(壹万叁仟肆佰捌拾叁元整),余款1,762.00元(壹仟柒佰陆拾贰元整)待交付使用满一年后付清。八、其它:1.工程量:二布三涂346.46平方米,二涂94.8平方米2.合同单价:二布三涂85元/平方米,二涂45元/平方米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03年6月4日合同订立地点:长春市硅谷大街661号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方:长春*房地产开发有 承包方:长春水务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