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方(甲方):_ 受托方(乙方):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招聘职位事宜达成以下合约: 一、甲方委托乙方招聘的职位如下:职位及人数:_ 甲方应提供公司详细的历史背景、组织架构、企业文化、行业特点、现有产品、经营状况及发展前景等相关资料及委托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和提供给该职位的薪资待遇,并详细填写“深圳人才热线”提供的人才需求表,以促进委托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招聘以上职位的人才; 2甲方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并填写人才需求表; 3甲方如在面试时不满意乙方所推荐的人才,可要求乙方重新推荐人选面试; 4如乙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合适的候选人面试
2、,甲方有权要求延长委托时间; 5甲方选定人才到岗后,在试用期内如对人选不满意可要求乙方重新推荐人才; 6接受乙方的跟踪服务,向乙方如实反映乙方推荐人才的工作情况。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委托招聘服务费之日,即全面正式开展寻访和物色人才工作,负责候选人的信息进行分析、过滤,包括候选人的岗位现状、专业知识、技能、沟通能力、薪酬水准等,筛选出符合甲方所列条件的候选人; 2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通过乙方筛选并符合甲方要求的候选人简历,拟定举荐的候选人; 3乙方将候选人的个人保密资料提交甲方,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与候选人面谈具体事宜,乙方协助服务; 4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完成
3、委托任务。如甲方对候选人面试后不满意,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再次举荐人选; 5乙方必须对甲方的企业信息保密; 6协调甲方与人才之间的关系,最终完成委托招聘; 7若乙方举荐的人选在甲方试用期一个月内,人才与甲方任何一方解除聘用关系的,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将就此岗位无偿地为甲方再提供人选。 8乙方与甲方保持不间断联系,协助解决试用期间可能遇到的困难与障碍,确保候选人试用成功。 四、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费用总额: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总服务费为RMB_元( _)。 2付款:双方签署协议两天内,甲方将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人才需求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规则提请仲裁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署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寻访服务完成后,本协议即告终止。 甲方:_授权代表:_乙方:_授权代表:_签署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