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培训管理规定1.0 目的:为全面提高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素质,使其胜任本职工作,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2.0 适用范围:广州市惠泉农产品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点。3.0 工作流程:3.1 培训的类型:岗前培训、在职培训、零星员工培训、中高层研讨学习班。3.2 培训的实施:3.2.1 岗前培训:3.2.1.1 所有新聘员工均须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3.2.1.2 新聘员工培训内容包括军训、企业文化、日常管理、规章制度和专业技术等。军训、企业文化培训不得少于三天。3.2.1.3管理人员培训由惠泉人事部和事业部综合办统一制定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并组织培训,培训资料由惠
2、泉人力资源部存档。3.2.1.4 财务、采购、考核及质检人员培训由惠泉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并组织培训,培训资料由相关职能部门存档。3.2.1.5 普通员工培训由管理大区统一制定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以项目点为单位组织培训。培训资料由办公室存档,惠泉人力资源部审查。3.2.2 在职培训:3.2.2.1 惠泉人力资源部和事业部综合办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政策的变化和相关知识技术的更新及时制定管理人员在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3.2.2.2 各项目点按照实际需求,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包括培训项目、培训目标、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费用、考核方式等内容。填写在职员工
3、培训计划表,并报管理大区备案,惠泉人力资源部审查。3.2.2.3 各项目点须认真落实专项培训计划,对所属员工可采用现场培训与理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并将培训相关情况定期报管理大区(区)办公室备案,惠泉人力资源部审查。3.2.2.4 各项目点经理应督导下属员工加强学习,以提高其业务技能和专业素质。3.2.2.5惠泉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制定的专项培训计划进行不定期抽查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调离本岗位,限期学习。3.2.3 零星员工培训:3.2.3.1 零星员工培训是指陆续招聘的新员工、考核不合格需再培训的在岗员工。3.2.3.2 分配的新员工或考核不合格需再培训的在岗员工,由其负责人或指定专业人员,
4、对其进行工作流程和岗位专业操作知识的理论培训和操作指导。填写零星员工培训计划表,并上报惠泉人力资源部核查备案。3.2.3.3 项目点班组组长对分配到本组试用的新员工、本组考核不合格需再培训的在岗员工,进行岗位操作知识和工作流程的理论培训和操作指导。班组组长如不具备培训的专业水平,需向项目点经理提出申请,由项目点经理指定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员工或专业人员进行带徒培训。3.2.3.4 项目点经理将每位零星员工的姓名及其帮带项目或内容、带徒师傅、带徒起始日期、预计带徒终止日期填写在零星员工培训计划表中,并上报事业部办公室核查备案。3.2.3.5 帮带新员工的带徒师傅享受新员工基本工资百分之十五的带徒
5、津贴,帮带在岗员工的带徒师傅享受在岗员工带徒培训期间基本工资百分之十的带徒津贴。3.2.3.6 在预计的带徒终止之日前(含)经考核合格的零星员工,其带徒师傅的带徒津贴在发放工资时一同发放。在预计的带徒终止之日经考核不合格的零星员工,其带徒师傅不享受带徒津贴。3.2.3.7 所有新员工试用一个月,职能公司负责人、项目点经理、指定专业人员在新员工试用期满时对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不合格的新员工试用期延长一个月,并更换指导人员或带徒师傅。3.2.3.8 考核不合格需再培训的在岗员工在预计的培训终止之日前(含)可随时提出考核申请。职能公司负责人、项目点经理接到申请后两日内,按原来培训的难度对
6、其进行考核:合格者自合格之日起岗位工资全额发放;不合格者予以降薪或劝退。3.2.3.9 考核不合格需再培训的在岗员工,在培训期间工资发放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九十。3.2.3.10 职能负责人或项目点经理将零星员工的考核情况分别按理论考试成绩或实践操作考核成绩作以详细记录,并存档保存。3.2.4 中高层研讨学习班:3.2.4.1 中高层研讨学习班由惠泉高级领导组织,参加人员为惠泉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相关指定人员。3.2.4.2 凡指定参加中高层研讨学习班的管理干部和相关人员,除因重大原因获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免以受训外,届时必须准时参加。3.2.4.3 研讨学习内容由惠泉领导统一拟定。3.3 培训考核3.3.1 管理大区根据各项目点制定的专项培训计划进行不定期抽查和考核,对培训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追踪、考核。3.3.2 惠泉人力资源部根据各管理大区(区)制定的培训计划及培训效果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和定期考核,对培训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追踪、考核。3.3.3 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再行培训。3.3.4 考核依据:测试(考试)结果、个人心得、直接上级的评定。3.3.5 考核结果由管理大区存档案,惠泉人力资源部审查。 3.3.6 培训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