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中学财务管理制度为管好用好学校经费,使师生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一、财务人员必须提高思想觉悟,大公无私、廉洁奉公、严格认真的执行国家财务法规、法令、制度,正确及时、完整的记录和反映学校各项资金的收入支出情况,保护学校财产、资金来源的安全和完整。二、各项支出在年初需编制计划,根据财务开支分级管理,逐级报批后方可支出,大型开支应由学校领导集体审批决定。三、所有发票应先由财务科长验审签字后,依次由经办人(至少两人)、分管校长、校长签字后,方可去会计室报销,否则会计人员有权不予进行报销处理。四、严格报销手续,正确掌握报销标准,不得擅自扩大范
2、围和提高标准,各项开支要分清渠道、专款专用、合理开支。五、公款一律不得外借、挪用,库存现金及当日坐支资金数,要严格控制在银行核定额内,严禁公款私存。六、对固定资产的购置、调拨、报废等要有完整的手续,并及时登记入册,每学期至少清理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七、所有报销单据,要做到内容完整、真实,款物相符,会计档案要及时归档,妥善保管。八、上级或学校制定而由班主任或者其他人代收的各项款项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向会计处交清。九、物品采购、维修、因公出差等支出能刷公务卡的一律刷公务卡,不能刷公务卡的,相关单据经领导签字后由教体局核算中心通过银行划拨到有关单位或个人账户。十、加强财产物资管理,严格交接手续,凡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等必须交回相关管理处管理。除教学以外不得个人使用,防止任何教学设备及图书化公为私、任意损坏和被盗窃的情况发生。十一、财务人员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向全体教职工公开账目,增加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