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的法律风险防范课件.ppt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文档编号:3874403 上传时间:2022-10-21 格式:PPT 页数:52 大小:139.9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小额贷款的法律风险防范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52页
小额贷款的法律风险防范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52页
小额贷款的法律风险防范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52页
小额贷款的法律风险防范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52页
小额贷款的法律风险防范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5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二)、要加大查处违规违纪贷款力度二)、要加大查处违规违纪贷款力度严禁发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贷款;严禁发放超比例贷款和超权限贷款;严禁发放化整为零多头贷款和冒名化名贷款严禁发放假担保和关联人相互保证贷款;严禁发放跨地区贷款和以贷收息。三).要真实反映贷款客户的资料要真实反映贷款客户的资料。贷款资料是否真实将会影响到贷款的安全性.客观真实的信贷资料将对贷款的发放与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对已经发放的贷款要经常性地进行全面清查、真实反映,在此基础上落实清收不良贷款的任务。对信贷资料反映不真实、弄虚作假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六)、强化信贷人员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法规意识。六)、强化信贷人员

2、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法规意识。信贷员要严格要求贷款户提供真实完整的信贷档案。完整的信贷档案有助于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经营状况、管理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保障资金安全,防范风险的产生。信贷档案包括:借款申请书、借款人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担保人书面担保书、贷前调查报告、借款合同、贷款审批报告、抵质押物凭证和清单、信贷员承诺书、贷后检查报告、展期申请书、展期协议及担保人同意展期证明、贷款催收通知书等资料。贷款档案的真实、完整、合规、有效性也是保证贷款安全和防范风险形成的有效措施1、法具有预防功能法具有预防功能,知法是前提,知法才能用法,用法才能使自己参与

3、的民事活动合法,起到预防纠纷、降低风险的作用。2、具有保护功能具有保护功能,当小贷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法律诉讼是最后的救济途径,如果诉讼时机把握得好,操作得当,一般是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3、具有警示功能具有警示功能,现阶段,市场经济还不成熟,市场信用缺失,债务人千方百计逃废债权,讨债手法花样翻新,有的甚至进行了环环相扣的策略设置,在依法清收银行债权法律是强有力的手段,给债务人强有力的震慑,警示借款人不守信必经依法遭受严惩。2、行为能力、行为能力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

4、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二)、合同法1、基本原则、基本原则: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

5、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2、格式合同、格式合同: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

6、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3、代位权与撤销权代位权与撤销权: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7、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5、第二十章、第二十章 仓储合同:仓储合同:第三百八十七条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三)、(三)、担保法担保法1、基本原则:、基本原则:第二条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保证、抵押

8、、质押、留置和定金。第三条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保证与保证人、保证与保证人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八条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第九条学校、幼儿园、医院

9、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第十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第二十三条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抵押、抵押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4、抵押物、抵押物第三十四条下列

10、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三十六条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

11、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5、不得抵押不得抵押第三十七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6、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

12、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第四十四条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7、质押、质押动产质押动产质押第六十三条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第六十四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

13、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8、权利质押、权利质押第七十五条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1995年我国颁布票据法,1996年1月日生效。第35条第2款规定(270)2、期间表述要规范。、期间表述要规范。在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中我们会经常看到类似这样的述:“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本息清偿之日止”。事实上法律规定民法所指的期限应当以时、日、月、年计算。3、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资信审查和调查很关键。资信审查和调

14、查其实就是判断借贷人有没有钱,有将来有没有还款能力,信誉怎样?这个工作不能小视,直接关系到贷款的回收。、给借贷人贯彻守信意识,也就是给借贷人下点毛毛雨,给借贷人讲明违约将要付出很惨重的代价,违约是要追究责任,退出市场,一辈子负债别想翻身。、不要一律采用制式合同。制式合同的好处是方便重复使用,小额大面积放贷时可以使用,但一般贷款最好不要使用,因为法律对格式合同提供一方的要求是十分苛刻的,稍有不慎就会导致对银行不利的法律后果。、增加保护性条款。首先是对故意隐瞒关联担保企业信息的,一经发现,借贷公司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其次是借款人、担保人要定期向借贷公司报送对外担保情况,并承诺提供的信息和对外担保金额

15、完整、真实、准确;再次是担保人未经借贷公司书面同意,以其有效经营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或对外提供保证,贷款风险增加时,借贷公司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最后是在保证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经营机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化,如合并、联营、破产、解散和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等情况危及担保代偿能力时,银行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4、合同的履行与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不要机械执行合同,对贷款的合同的履行与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不要机械执行合同,对贷款的安全状况要实行全程监督,一旦发现贷款不安全因素形成,应积极行安全状况要实行全程监督,一旦发现

16、贷款不安全因素形成,应积极行使法律赋予的不安抗辩权,避免风险的发生。使法律赋予的不安抗辩权,避免风险的发生。5、担保人的资格:担保人的资格:根据担保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质押的风险质押的风险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质押,包括仓储单,但是需对仓储物进行检验,以免出现仓储物的贬值、变质等知识产权可以以其中的财产权进行质押,但是每年成千上万的知识产权根本没有转化的价值和可能性,质押有何用?人们说,好的律师不是帮你打赢官司,而是帮你不打官司,把法律纠纷和隐患预防住,我想诉讼是很专业的法律活动,聘请专业律师很有必要,可以培训提高信贷人员的法律素质。最重要的还是加强自身学习,练内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行业 > 法律类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1,本文(小额贷款的法律风险防范课件.ppt)为本站会员(晟晟文业)主动上传,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2,用户下载本文档,所消耗的文币(积分)将全额增加到上传者的账号。
3,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发送邮件至3464097650@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Www.163Wenku.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