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三到位”异地执法检查清单及评分标准(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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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2 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行业领域“三到位”执法检查清单 序序 号号 项项 目目 检查内容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检查依据 违法违法 行为行为 责任责任 主体主体 处罚依据处罚依据 自由裁量自由裁量 情节情节 适用处适用处 罚标准罚标准 应 急 预 案 1.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组 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 急预案的职责,各分管负 责人是否按照职责分工落 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 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五)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 及安

2、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 产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七十八条第七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组 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 组织 演练。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应急部令第2 2 号号) 第五条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 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 性和实用 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 实应急预案 规定的职责。 第七条第七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 依规、符合实

3、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 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 况; 生产经 营单位 及其主 要负责 人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第六项第九十四条第六项:生产经 营单位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 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 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一万 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次 发现 责 令限 期

4、改正, 可以处 五万元 以下罚 款。 1 2.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和重 点岗位应急处置卡。 未制定 生产安 全事故 应急救 令停产 停业整 顿, 并 处五万 元以上 十万元 以下的 罚款。 3.预案编制前是否开展风 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援预案 的。 , 逾 期 未 改正的 4.预案发布前是否进行论 证或评审。 对 其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负 责 人 员 处 一 万 元 以 上 两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5.应急预案是否按要求向 有关部门备案。 6.是否定期开展应急预案 评估。 13 序序 号号 项项 目目 检查内容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检查依据 违法违法

5、 行为行为 责任责任 主体主体 处罚依据处罚依据 自由裁量自由裁量 情节情节 适用处适用处 罚标准罚标准 7.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修订 并备案。 (三) 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 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 其 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 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 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 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

6、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 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 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 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 编 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 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 系 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 变化 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

7、间 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 队 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 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 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 ; 有 1-7 , 项行为 之一 的。 生产经 营单位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理 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 2 号)号)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 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 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 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

8、 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 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 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 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 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 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 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 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 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 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责令限期改正,可 以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8.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 案中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 责分工是否明确,应急程 序和处置措施是否与本企 业应急能力相适应,应急 保障措施是否满足本企业 应急工作要求,预

9、案附件 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 9.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之间, 以 及 与 地 方 政 府 及 其 部 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 的其他单位应急预案是否 相互衔接。 10. 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 应急预案是否涵盖应急组 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 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 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 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 管理等内容。 11. 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处 置方案是否涵盖应急工作 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 意事项等内容。 12. 应急预案是否由本企 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并 发 放 至 本 企 业 相 关 部 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 队伍。 14 序序 号号 项项 目目 检查内容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检查依据

10、 违法违法 行为行为 责任责任 主体主体 处罚依据处罚依据 自由裁量自由裁量 情节情节 适用处适用处 罚标准罚标准 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 员 携带。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 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 公 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 救援 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 营 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 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2 应 急 演 练 1.是否制定了应急演练计 划。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

11、法(应急部令第 2 号)号)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本 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 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 训 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 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 人 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 和措 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 考 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 和 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至少 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 产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2、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 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 组 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 半年 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 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 。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 未 定 期 组 织 演 练的。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及 主 要 负责人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第六项第九十四条第六项:生产经 营单位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 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 正

13、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一万 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次 发现 责令限 期 改 正, 可 以处五 万元以 下 罚 款。 2.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 急预案是否能做到至少每 年演练一次。 逾 期 未 改正的 情节情节 责 令 停 产 停 业 整 顿 , 并 处 五 万 元 以 上 十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3.现场处置方案是否能做 到至少每半年演练一次。 4.是否对应急演练进行书 面评估总结。 对其直 接负责 的主管 人员和 其他直 接负责 人员处 5.演练评估报告中是否有 对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 2.因生

14、产规模较小未建立 应急救援队伍的,是否与邻 近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15 序序 号号 项项 目目 检查内容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检查依据 违法违法 行为行为 责任责任 主体主体 处罚依据处罚依据 自由裁量自由裁量 情节情节 适用处适用处 罚标准罚标准 3.(针对矿山救护队)队 伍是否按照 AQ/1009 要求 达到质量标准化等级。 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 一 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 在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责的 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 营 单位的生

15、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 现 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 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 预 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 出修 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 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 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 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 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 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16、 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 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 组 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 半年 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 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 。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 出 修订意见。 、 一 万 元 以 上 两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4. (针对矿山救护队)队 伍建设和人员配备等是否 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器 材台账。 3.是否建立应急救援物资 储

17、备台账。 4.应急器材台账是否与实 物相符。 5.应急物资储备台账是否 与实物相符。 6.重点岗位各种应急救援 器材是否有定期检测和维 护保养记录。 7.各种报警装置和应急救 援设备、设施,是否处于 良好状态,能够正常运转 8.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是否 会正确使用应急救援器 材。 16 序序 号号 项项 目目 检查内容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检查依据 违法违法 行为行为 责任责任 主体主体 处罚依据处罚依据 自由裁量自由裁量 情节情节 适用处适用处 罚标准罚标准 3 安 全 培 训 1.主要负责人是否经过培 训,并经考核合格。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

18、 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 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 冶 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 产管 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部门 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 得收 费。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 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掌 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知悉 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

19、产经营单位应 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五十条第五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 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 急 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 技 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第 3 号公布,第号公布,第 63 号修改)号修改) 第四条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

20、人 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和其他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 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 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增强预 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 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未按照 规定对 从业人 员、 被 派遣劳 动者、 实习学 生进行 安全生 产教育 和培训 的。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及 主 要 负责人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第九十四条第三项: 未按 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 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五万

21、元以下的罚款;逾 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 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 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 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 款。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国务院令第国务院令第 708 号)号)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 位未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报送备案、未建立应急值 班制度或者配备应急值班人员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 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 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次 发现 , 责令限 期

22、 改 正, 可 以并处 五万元 以下罚 款。 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 是否经过培训,并经考核 合格。 3. 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 安全教育和培训。 4.是否将应急处置与逃生 自救互救知识纳入企业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和培 训计划。 5.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开展 应急预案培训,并记录。 未按规 定开展 应急预 案培训 的 。 未按规 定配备 人员、 未 24 小 时应急 值 班 的。 生 产 经 营单位 逾 期 未 改正的 , 责 令 停 产 停 业 整 顿 , 并 处 五 万 元 以 上 十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6.一线职工是否掌握本岗 位现场处置方案和应急处 置卡的内容。 7.是否对从

23、业人员的自救 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定期 组织考核。 8.是否建有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档案,包含从业人 员应急知识培训与考核等 内容。 对 其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负 责 人 员 处 一 万 元 以 上 两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17 序序 号号 项项 目目 检查内容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检查依据 违法违法 行为行为 责任责任 主体主体 处罚依据处罚依据 自由裁量自由裁量 情节情节 适用处适用处 罚标准罚标准 第六条第六条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 接 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

24、安 全生 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后,方 可任职。 第七条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 下列内容: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 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第八条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 容 和要求;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生产安全事生产安全事故故应应急急条条例例(国务院令第国务院令第 708 号)号) 第第十十一一条条 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具 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

25、质。 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单位或者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所在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应 急 救援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 资,并定期组织训练。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 配备 应急值班人员: (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部门;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 及 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 (三)应急救援队伍。 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 品 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应当成立 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 24

26、 小时应急值班。 ; 18 序序 号号 项项 目目 检查内容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检查依据 违法违法 行为行为 责任责任 主体主体 处罚依据处罚依据 自由裁量自由裁量 情节情节 适用处适用处 罚标准罚标准 1.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 第 44 号,2015 年修订)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从业 人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应当符合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培训规定和有关标准规定。 第一次 发现 责令改 正,处 1 万元以 下的罚 9.安全培训时间是否符合 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 令第 3 号,2015 年修订)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 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

27、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 学时。煤矿、非 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 单 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 间 不得少于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 学时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监总 局令第 3 号,2015 年修订)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 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煤 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 未按照 规定的 学时组 。 织培训 。 生 产 经 营单位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4 号 2015 年 5 月修改) 第三十六条

28、“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责令改正,处 3 万元以 下的罚款:(一)从业人员安 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 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或者有关 标准规定的;” 款 , : 逾 期 未 改 正 的 的 责令改 正,处 2 万元以 上 3 万 元以下 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 于 72 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10.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 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 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 岗作业。 1.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 格,方可上岗作业。 2. 生产经营

29、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监 管总局令第 3 号,2015 年 5 月修改)第十八条 生产经 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 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 业操 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30 号,2015 年修订)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 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未 按 照 规 定 持 证上岗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及 主 要 负责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

30、2002 年 6 月通过,2014 年 8 月修改) 第九十四条:“ 生 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 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 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 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 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的;” 第一次 发现 责令限 期 改 正, 可 以 处 1 万元以 下的罚 款。 逾 期 未 改 正 的 的 责令限 期 改 正, 可 以 处 1 万元以 上 5 万 元以下 的 罚 19 序序 号号 项项 目目 检查内容检查内容

31、检查依据检查依据 违法违法 行为行为 责任责任 主体主体 处罚依据处罚依据 自由裁量自由裁量 情节情节 适用处适用处 罚标准罚标准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 3 号,2015 年 5 月修改)第 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 款, 对 其直接 负责的 主管人 员和其 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 顿,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 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 款:(四)特种作业人员 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 他直接

32、 责任人 员 处 1 万元以 上 ,2 万 元以下 的罚款 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 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 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令第 30 号,2015 年 7 月修改) 第三十九条:“生 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 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 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 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 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并处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 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 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20 安全生产“三到位”执法检查评分标准 一、应急预案(35 分) 检查项目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33、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检查方法 赋分标准赋分标准 (一)总体情况(一)总体情况 1. 是否编制综合、专项应急预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 2. 预案编制前是否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3. 预案发布前是否进行论证或评审。 4. 应急预案是否按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 5. 是否定期开展应急预案评估。 6. 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修订并备案。 9. 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之间,以及与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 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应急预案是否相互衔接。 10. 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处置方案是否涵盖应急工作职责、主要风 险、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查阅台账资料,现场 询问相关人员 1、未编制综合应急预案扣 10

34、 分;缺少 1 个专项应急预案扣 5 分;缺少 1 个重点岗位应急处 置卡扣 3 分。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不规范、完 善,每个扣 3 分;重点应急处 置卡编制不规范、完善,每个扣 2 分. 2、第 2-6 项,如工作未开展, 每项扣 2 分;如不规范,每项 扣 1 分; 3、第 9 项,未衔接扣 2 分; 4、第 10 项,职责、风险、 措施和事项少一项扣 1 分。 21 检查项目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检查方法 赋分标准赋分标准 (二)(二) 预案预案 要素要素 总则(4 分) 1、编制目的明确,简明扼要。 2、编制依据引用的法规标准合法有效,明确相衔接的上级预 案,

35、不得越级引用应急预案。 3、应急预案体系能够清晰表述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应急预案组 成和衔接关系(推荐使用图表)。 4、能够覆盖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查阅预案 缺 1 项,扣 1 分 适用范围 (2 分) 范围明确,适用的事故类型和响应级别合理 查阅预案 缺 1 项,扣 1 分 危险性分析 (4 分) 1、明确有关设施、装置、设备以及重要目标场所的布局等情况。 2、需要各方应急力量(包括外部应急力量)事先熟悉的有关 基本情况和内容。 3、能够客观分析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及危险程度。 4、能够客观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诱因、影响范围及后果。 查阅预案 缺 1 项,扣 1 分 组织机构及职责

36、 (2.5 分) 1、能够清晰描述本单位的应急组织体系(推荐使用图表)。 2、明确应急组织成员日常及应急状态下的工作职责。 3、清晰表述本单位应急指挥体系。 4、应急指挥部门职责明确。 5、各应急救援小组设置合理,应急工作明确。 查阅预案 缺 1 项,扣 0.5 分 预防与预警 (2.5 分) 1、明确预警信息发布的方式、内容和流程。 2、预警级别与采取的预警措施科学合理。 3、明确本单位 24 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4、明确本单位内部信息报告的方式、要求与处置流程。 5、明确事故信息上报的部门、通信方式和内容时限。 6、明确向事故相关单位通告、报警的方式和内容。 7、明确向有关单位发出请求支援

37、的方式和内容。 8、明确与外界新闻舆论信息沟通的责任人以及具体方式。 查阅预案 缺 1 项,扣 0.5 分 22 检查项目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检查方法 赋分标准赋分标准 应急响应 (5 分) 1、分级清晰,且与上级应急预案响应分级衔接。 2、能够体现事故紧急和危害程度。 3、明确紧急情况下应急响应决策的原则。 4、立足于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 5、明确救援过程中各专项应急功能的实施程序。 6、明确扩大应急的基本条件及原则。 7、能够辅以图表直观表述应急响应程序。 8、明确应急救援行动结束的条件和相关后续事宜。 9、明确发布应急终止命令的组织机构和程序。 10、明确事故应急

38、救援结束后负责工作总结部门。 查阅预案 缺 1 项,扣 1 分 后期处置 (3 分) 1、明确事故发生后,污染物处理、生产恢复、善后赔偿等内 容。 2、明确应急处置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等要求 查阅预案 缺 1 项,扣 1 分 保障措施 (4 分) 1、明确相关单位或人员的通信方式,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2、明确应急装备、设施和器材及其存放位置清单,以及保证 其有效性的措施。 3、明确各类应急资源,包括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兼职应急队 伍的组织机构以及联系方式。 4、明确应急工作经费保障方案。 查阅预案 缺 1 项,扣 1 分 预案备案 (4 分) 1、明确本预案应报备的有关部门(上级主管部门

39、及地方政府 有关部门)和有关抄送单位。 2、符合国家关于预案备案的相关要求。 查阅预案 缺 1 项,扣 1 分 制定与修订 (4 分) 1、明确负责制定与解释应急预案的部门。 2、明确应急预案修订的具体条件和时限。 查阅预案 缺 1 项,扣 1 分 23 二、应急演练(35 分) 检查项目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检查方法 赋分标准赋分标准 (一)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 (5 分)分) 1、是否制定应急演练计划; 2、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否能做到至少每年演练一 次;现场处置方案是否能做到至少每半年演练一次;是否对应急演 练进行书面评估总结 3、演练评估报告中是否有对应急预案的

40、改进建议。 调阅台账、资料 1. 未制定应急演练计 划,扣 2 分; 2. 年度未开展综合或 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分别扣 3 分; 3. 现场处置方案未按 要求进行演练,每项扣 3 分; 4. 没有演练评估报告, 或报告没有改进建议的,每 项扣 2 分 (二)预警与信息报告(二)预警与信息报告 (3 分)分) 1 演练单位能够根据监测监控系统数据变化状况、事故险情紧急 程度和发展势态或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进行预警; 2 演练单位有明确的预警条件、方式和方法; 3 预警方式、方法和预警结果在演练中表现有效; 4 演练单位内部信息通报系统能够及时投入使用,能够及时向有 关部门和人员报告事故信息;

41、5 演练中事故信息报告程序规范,符合应急预案要求; 6 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 故信息程序,并持续更新。 检查组现场设置事故 情景,企业开展应急演练 缺 1 项,扣 0.5 分 。 24 检查项目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检查方法 赋分标准赋分标准 (三)紧急动员(三)紧急动员 (3 分)分) 1 演练单位能够依据应急预案快速确定事故的严重程度及等级; 2 演练单位能够根据事故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采用有效 的工作程序,警告、通知和动员相应范围内人员; 3 演练单位能够通过总指挥或总指挥授权人员及时启动应急响 应; 4 演练单位应急响应迅速,动员效

42、果较好; 5 演练单位能够适应事先不通知突袭抽查式的应急演练; 检查组现场设置事故 情景,企业开展应急演练 缺 1 项,扣 1 分 。 (四)事故监测与研判(四)事故监测与研判 (3 分)分) 1 演练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能够及时开展事故早期评估,获 取事件的准确信息; 2 演练单位及相关单位能够持续跟踪、监测事故全过程; 3 事故监测人员能够科学评估其潜在危害性; 4 能够及时报告事态评估信息。 检查组现场设置事故 情景,企业开展应急演练 缺 1 项,扣 1 分 。 (五)指挥和协调(五)指挥和协调 (3 分)分) 1 现场指挥部能够及时成立,并确保其安全高效运转; 2 指挥人员能够指挥和

43、控制其职责范围内所有的参与单位及部 门、救援队伍和救援人员的应急响应行动; 3 应急指挥人员表现出较强指挥协调能力,能够对救援工作全局 有效掌控; 4 指挥部各位成员能够在较短或规定时间内到位,分工明确并各 负其责; 5 现场指挥部能够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处置措施或制定 切实可行的现场处置案并报总指挥部批准; 7 现场指挥部制定的救援方案科学可行,调集了足够的应急救援 资源和装备(包括专业救援人员和相关装备); 9 应急指挥决策程序科学,内容有预见性、科学可行; 10 指挥部能够对事故现场有效传达指令,进行有效管控。 检查组现场设置事故 情景,企业开展应急演练 缺 1 项,扣 0.5 分

44、 。 25 检查项目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检查方法 赋分标准赋分标准 (六)事故处置(六)事故处置 (3 分)分) 1 参演人员能够按照处置方案规定或在指定的时间内迅速达到现 场开展救援; 2 参演人员能够对事故先期状况做出正确判断,采取的先期处置 措施科学、合理,处置结果有效; 3 现场参演人员职责清晰、分工合理; 4 应急处置程序正确、规范,处置措施执行到位; 5 参演人员之间有效联络,沟通顺畅有效,并能够有序配合,协 同救援; 6 事故现场处置过程中,参演人员能够对现场实施持续安全监测 或监控; 7 事故处置过程中采取了措施防止次生或衍生事故发生; 8 针对事故现场采取必要

45、的安全措施,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检查组现场设置事故 情景,企业开展应急演练 缺 1 项,扣 0.5 分 。 (七七)应急资源管理应急资源管理 (3 分)分) 1 根据事态评估结果,能够识别和确定应急行动所需的各类资源 同时根据需要联系资源供应方; 2 参演人员能够快速、科学使用外部提供的应急资源并投入应急 救援行动; 3 应急设施、设备、器材等数量和性能能够满足现场应急需要; 4 应急资源的管理和使用规范有序,不存在浪费情况。 , 检查组现场设置事故 情景,企业开展应急演练 缺 1 项,扣 1 分 。 26 检查项目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检查方法 赋分标准赋分标准 (八)人员保护

46、(八)人员保护 (3 分)分) 1 演练单位能够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协调有关方面确保各方人员 安全; 2 应急救援人员配备适当的个体防护装备,或采取了必要自我安 全防护措施; 3 有受到或可能受到事故波及或影响的人员的安全保护方案; 4 针对事件影响范围内的特殊人群,能够采取适当方式发出警告 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检查组现场设置事故 情景,企业开展应急演练 缺 1 项,扣 1 分 。 (九)警戒与管制(九)警戒与管制 (3 分)分) 1 关键应急场所的人员进出通道受到有效管制; 2 合理设置了交通管制点,划定管制区域; 3 各种警戒与管制标志、标识设置明显,警戒措施完善; 4 有效控制出入口,清

47、除道路上的障碍物,保证道路畅通。 检查组现场设置事故 情景,企业开展应急演练 缺 1 项,扣 1 分 。 (十)医疗救护(十)医疗救护 (3 分)分) 1 应急响应人员对受伤害人员采取有效先期急救,急救药品、器 材配备有效; 2 及时与场外医疗救护资源建立联系求得支援,确保伤员及时得 到救治; 3 现场医疗人员能够对伤病人员伤情作出正确诊断,并按照既定 的医疗程序对伤病人员进行处置; 4 现场急救车辆能够及时准确地将伤员送往医院,并带齐伤员有 关资料。 检查组现场设置事故 情景,企业开展应急演练 缺 1 项,扣 1 分 。 27 三、安全生产培训 检查项目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检

48、查方法 赋分标准赋分标准 (一)现场考试(一)现场考试 (8 分)分) 企业各层级人员安全生产和 应急处置基础知识掌握情况。 在各层级随机选取考 试人员;在题库中随机抽 取试题,现场打印试卷。 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平均分 (二)企业安全培训计划制定(二)企业安全培训计划制定 情况情况 (6 分分) 1.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 定。 查阅企业培训计划, 现场询问相关人员。 不是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扣 1 分。 2.培训计划符合企业自身实 际。 查阅企业培训计划, 对照企业类别、特点判断 培训计划不符合企业实际,按 0.5-2 扣分。 。 3. 人员涵盖企业主要负责 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

49、 员、其他从业人员。 查阅企业培训计划, 现场询问相关人员。 少一类人员扣 0.5 分。 4.培训计划内容要包括培训时 间、培训目的、参加人员、授课 人、学时、培训内容等 查阅企业培训计划, 现场询问相关人员。 缺少一项扣 0.5 分。 (三)(三)“三项岗位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人员持证上岗 情况(情况(4 分)分) 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 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金属冶炼 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 和管理能力应按照规定考核合 格。 现场检查,查阅相关 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通过网上查询验证真伪, 是否在有效期内。 1. 每发现一起应持证未持证情况扣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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