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重要空白凭证管理|2 基本概念 管理原则 业务规定 系统操作主要内容参考资料: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操作规程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操作手册|3基本概念 重要空白凭证是指无面额的经银行或客户填写金额并签章后即具有支付效力的空白凭证。重要空白凭证主要包括:存单、存折、开户证实书、支票、汇票、电汇凭证、大小额汇划凭证、外汇兑换水单、外币携带证、存款证明书、他行支票、USB key等。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包括设计印制、调拨、使用、作废回收、销毁、监督检查等环节。|4 基本概念 管理原则 业务规定 系统操作主要内容|5管理原
2、则 统一管理统一管理 重要空白凭证的种类和规格由中国人民银行或总行统一规定。分级负责分级负责 重要空白凭证的印制由总行或分行负责。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使用、登记和监督管理由各级行会计部门负责。销号控制销号控制 重要空白凭证必须编号,其领用、签发、发售和收回等必须实施销号控制。|6 基本概念 管理原则 业务规定调拨保管签发、出售作废、收回 系统操作主要内容|7调拨 分行领用重要空白凭证需向总行申请,支行领用重要空白凭证向其上级分行申请。总(分)行发出重要空白凭证,库管人员应认真核对审批文件,及时运送,专箱(包)封存。全过程应由双人办理,做到清单明细、责任明确、确保安全。各分(支)行收到总(分)行
3、发送的重要空白凭证、标准文本交接登记表和发货清单(供货凭证)、重要空白凭证实物,应认真检查凭证品种、数量及凭证号码,抽验质量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8保管 重要空白凭证必须集中存放于会计部门凭证库房(柜),登记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保管使用登记簿,详细记载重要空白凭证的种类、数量、起止号码等内容。重要空白凭证应指定专人保管。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应贯彻“证印分管”、“证押分管”的原则。营业终了,经办人员应将保管的重要空白凭证与系统及手工登记簿核对相符后,将重要空白凭证入库或保险柜保管。|9签发、出售 使用类凭证与出售类凭证 使用类凭证指我行针对不同业务种类进行客户账户管理或资金清算划拨时使用的凭证
4、,此类凭证由系统打印(或手工填写),并由银行签章后,即具支付效力。包括存折、存单、开户证实书、存款余额证明书、大小额支付系统专用凭证、外汇兑换水单、携带外币出境许可证、假币收缴凭证等。出售类凭证指我行将重要空白凭证售与客户,该类凭证由客户自行填写并加盖相关印鉴即具支付效力。包括支票、电汇凭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重要凭证。经办人员原则上应按号码顺序签发、出售重要空白凭证,同时登记出售、使用重要凭证登记簿|10作废、收回 重要空白凭证填写或打印错误,应在凭证上加盖“作废”戳记并剪角(应保留凭证号码),置于当日传票后一并装订,同时登记出售、使用重要凭证登记簿。客户销户时应将剩余重要空白凭证全部交回开户银
5、行,因故无法交回的,由其出具有关证明并保证承担责任后,办理销户手续。|11 基本概念 管理原则 业务规定 系统操作基本流程操作界面凭证调拨凭证使用凭证挂失/解挂凭证结算、作废、收回查询主要内容|12基本流程凭证签发登记重要空白凭证调入/调出柜员领用/入库(手工登记)凭证出售登记凭证作废登记客户正常使用收回客户销户未使用的凭证并做收回登记客户买入重要空白凭证库房客户凭证挂失|13操作界面交易界面CH89 凭证管理状态:库存状态:库存状态:发出状态:发出状态:结算状态:结算|14凭证调拨直接调入 直接调入用于登记总行和分行在他行购买或从厂家直接购入的凭证。由分(支)行直接调入系统,包括:支票、贷记
6、凭证、大额支付系统专用凭证、小额支付系统专用凭证、假币收缴凭证及他行支票等。凭证直接调入时,登记类型选择01(直接调入),输入凭证类型、数量、起始终止号码,提交即可。直接调入成功后,凭证状态为“库存”。登记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保管使用登记簿|15凭证调拨总行与分行之间、分行与分行之间、分行与支行之间的凭证调拨,登记类型选择02(凭证调出)和07(凭证调入)。总行调出重要空白凭证原则上遵循凭证号段由小到大的原则,分行调出重要空白凭证原则上遵循凭证号段由大到小的原则。登记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保管使用登记簿凭证调出和凭证调入|16 以下操作后,凭证状态由“库存”变更为“发出”:存折、存单、开户证
7、实书的开立;存折、存单、开户证实书的挂失补发、换发;签发存款余额证明书;汇划凭证、外汇兑换水单、携带外币出境许可证、假币收缴凭证的使用;签发他行支票;出售支票、贷记凭证、银行承兑汇票、电汇凭证等重要凭证。出售USB KEY 登记出售、使用重要凭证登记薄或USBKey及密码信封登记簿 凭证使用|17凭证挂失/解挂 经签发或出售的部分重空凭证可进行挂失和解挂登记。挂失后的凭证不能继续使用。操作时,应输入对应的客户号和账号。执行挂失或解挂操作后,凭证状态不变,仍为“发出”。|18凭证结算、作废、收回结算 售与客户的支票、贷记凭证、电汇凭证等,经客户签发后,凭证状态由“发出”变更为“结算”。作废“库存”状态下凭证不能正常使用时,进行作废登记。作废登记后,凭证状态自动变更为“结算”。收回 客户交回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后,进行“凭证收回”登记。|19凭证销号控制 存单、存折、开户证实书|20凭证销号控制支票、贷记凭证|21凭证销号控制银行承兑汇票|22凭证销号控制其他|23凭证查询交易界面IQ89 凭证查询|24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