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污水污物处理应急预案医院污水污物处理应急预案为有效的预防及时控制和清除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成立医院医疗污水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二)、医疗污水废物管理部门:后勤部 (三)、职责分工 组 长: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负责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 副 组 长:协助、配合组长抓好应急救援协调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和指导。 成员:
2、负责应急救援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的处理及善后工作;负责收集、掌握和上报突害信息;负责应急救援实施工作;负责事故及救援现场的安全保障。 (四)、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五)、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污水废物的管理,当发现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立即上报医院后勤部或分管院长,下班时间报行政总值班,医院应在48小时内上报市卫生局和市环保局等有关上级部门。 (六)、医院发生医疗污水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
3、、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七)、发生医疗污水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八)、当发生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污水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污水医疗污水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处理。 3、对被医疗污水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再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7、对引起事件的责任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报告电话: 院值班电话: 总务科电话: 3 / 3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