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依据类别项目违法行为责任主体法律依据处罚依据自由裁量情节适用处罚标准预案管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第17条第一款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法第81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第一次发现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预案备案生产经营
2、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第35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预案未按规定备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预案制定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18条: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单位,以及从事大型娱乐、商业经营的单位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24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制定生产安
3、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一次发现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第33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安全生产法第85条第一款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第一次发现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重大危险源管理对重大危险源未进行评估、登记建档、监测监控、制定预案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第32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或者安全评价的;(二)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的;(三)未按照本规
5、定及相关标准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监测监控的;(四)未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的。第一次发现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危险源未设置警示标志,未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第33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二)未对重大危险源中的设备、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的。第一次发现
6、逾期未改正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有1-7项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第34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的;(二)未按照本规定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的;(三)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的;(四)未按照本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或者核销的;(五)未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引发的事故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可能受
7、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的;(六)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开展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的;(七)未按照本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应急准备高危行业企业应急准备情况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未按规定签订救护协议的。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第45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未按规定签订救护协议的;(二)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无救援组织或协议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无救援装备或保养不良5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