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实用教程(第二版)》课件第六章 税收法律制度及实务.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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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法律制度及实务税收法律制度及实务第六章税收法律制度及实务税收法律制度及实务第六章第六章第一节第一节 税收与税法税收与税法第二节第二节 流转税流转税第三节第三节 所得税所得税第四节第四节 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第五节第五节 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第一节第一节 税收与税法税收与税法一、税收的概念及特征(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它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二)税收的特征 强制性 无偿性 固定性税法的

2、构成要素,又称课税要素、税法要素,是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这一概念包括以下基本含义:一是税法要素既包括实体性的,也包括程序性的;二是税法要素是所有完善的单行税法都共同具备的,仅为某一税法所单独具有而非普遍性的内容,不构成税法要素,如扣缴义务人。二、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概念:税法是指调整税收关系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保障,是国家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征税的法律依据,也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准则。调整对象:税收关系。税收关系是税收利益在各个相关主体之间进行分配时所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总称。第一节第一节 税收与税法税收与税法三、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主体:税法主体是指

3、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主要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又称征税客体或课税对象,是各个税种之间相互区别的根本标志,也是征纳税的直接依据。征税对象按其性质的不同,通常划分为流转额、所得额、财产、资源及行为五大类。税目与计税依据:对征税对象在质与量上的具体化税率:比例税率、累计税率、定额税率纳税环节:一次课征制、多次课征制纳税期限:按次征收、按年计征、分期缴纳纳税地点:指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地点或场所。纳税地点一般为纳税人的住所地,也有规定在营业地、财产所在地或特定行为发生地的。征收优惠:减免税、税收抵免、亏损结转违章处理: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第一节第一节 税收与税

4、法税收与税法税法具体构成要素一、增值税二、消费税第二节第二节 流转税流转税三、关税第二节第二节 流转税流转税流转税,国际上统称为“商品与劳务税”,是以纳税人的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而涉及的一类税收。流转税是间接税,具有来源稳定、征收及时、征收便利、税赋隐蔽的优点。概念特点它以商品的流转或以劳务的提供为前提,只要有商品或非商品的流转,不问有无利润,一律按规定的税率征税。征税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后进行。税率一般为比例税率,计税依据为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计征,计算简单,征税便利。同时,流转税的纳税人较为固定,管理方便,征收成本较低。流转税的

5、纳税人不是流转税的负税人,流转税的税款通常包含在价金内或随同价金由商品或劳务的最终消费者负担。流转税可以从多方面对经济加以调价。1增值税概述2增值税立法一、增值税概念: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特点:(1)避免重复征税。(2)多环节征税,税基广泛。(3)采用凭专用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4)税负合理。(5)实行价外计征。(6)具有税负转嫁的属性。第二节第二节 流转税流转税(一)增值税及我国增值税立法1增值税的

6、纳税人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3增值税的税率征税范围包括: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此外,下列特殊项目也属于征收增值税的范围:(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3)典当行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4)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等)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集邮商品。(二)增值税的基本要素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基本税率、低税率、零税率第二节第二节 流转税流转税1一般纳税人的纳税方法2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法3进口货物的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征税率(三)增值税应

7、钠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购进额适用税率)=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第二节第二节 流转税流转税规模纳税人销售额与一般纳税人的销售额所包含的内容是一致的。1消费税概述2消费税立法二、消费税概念: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特定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特点:(1)征收

8、范围有较强的选择性,即它只选择一部分消费品和消费行为作为征税对象。(2)税收简便。(3)税源广泛,可取得充足的财政收入。(4)税率和税额有较大的差别性。(5)消费税税负具有转嫁性。第二节第二节 流转税流转税(一)消费税及我国消费税立法我国现行消费税的基本规范是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同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分别于2008年11月5日和12月15日修订通过,并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1消费税的纳税人2消费税的征税范围3消费税的税率征收消费税的产品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1994年由征收

9、产品税改征增值税后税负大幅度下降的产品;另一种是需要进行特殊税收调节的消费品。需要进行税收调节的消费品主要有:(1)过度消费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2)奢侈品;(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消费品;(5)非生活必需品;(6)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征税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二)消费税的基本要素消费税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这里的“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这里的“个人”,是

10、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消费税的征收不采用单一税率行使,而是根据课税对象情况,选择不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双重征收三种形式。第二节第二节 流转税流转税1从价定率计算方法2从量定额计算方法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方法目前采用从量定额计算消费税的消费品有成品油、黄酒和啤酒三种。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三)消费税应钠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混合计算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第

11、二节第二节 流转税流转税4进口货物计算方法5此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6委托加工应纳税额的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三)消费税应钠税额的计算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第二节第二节 流转税流转税7零售金银首饰的计税方法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

12、税税率第二节第二节 流转税流转税(1)两者都是对货物征收。(2)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一道消费税。也就是说,缴纳增值税的货物并不都缴纳消费税,而缴纳消费税的货物必然要缴纳增值税,即在某一指定环节两个税是同时征收的。(四)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和联系(1)两者范围不同。增值税对货物普遍征收,消费税的征收对象仅限于征收增值税货物中的15类特定消费品。(2)两者与价格的关系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3)两者的纳税环节不同。增值税是在货物所有的流转环节道道征收,消费税除卷烟外只在单一环节征收,即在指定环节一次性征收,其他环节不再征收。(4)两种税的计税方法不同。

13、增值税是区别两类纳税人来计算的,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根据应税消费品来划分。联系区别1关税概述2关税的立法三、关税概念:关税是以进出关境的货物或物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分类:关税可分为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特点:征收对象的特殊性、税收关系的涉外性、关税管理的例外性第二节第二节 流转税流转税(一)关税概述及关税立法我国现行关税的基本规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等为基本法规。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1增关税的纳税人2关税的征税范围

14、3关税的税率关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准许进出境的各类货物和物品。货物是指贸易性的进出口商品。物品则包括非贸易性的下列物品:(1)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和物品;(2)个人邮递物品;(3)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4)馈赠物品以及以其他方式入境的个人物品。(二)关税的基本要素关税的纳税人是依法负有缴纳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就贸易性货物而言,其纳税主体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与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就非贸易性物品而言,其纳税主体为入境物品的所有人。在税率方面,我国关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将同一税目的货物分为进口税率和出口税率。其中,进口关税设置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

15、等税率。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出口关税设置出口税率。对出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第二节第二节 流转税流转税第二节第二节 流转税流转税(三)关税应钠税额的计算 关税的计税依据是关税的完税价格。其中,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符合法定条件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予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审查确定。如果进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依法有效确定,则可以依法估定。在完税价格确定或估定以后,即可计算关税的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完税价

16、格关税税率 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第三节第三节 所得税所得税所得税,又称收益税,是以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期间内的纯所得(净收入)为征税对象的税。概念特点(1)所得税以纯所得或净收入为征税对象。(2)当对资本课税时,所得税分享的是资本的收益,而不扩及资本本身。(3)所得税必须遵守量能课税原则。所得税的征收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能力具有内在联系。(4)所得税属于直接税,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一致,纳税人很难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他人。分类依据纳税人的不同,所得税分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1企业所得税概述2企业所得税的立法一、企业所得税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组织(

17、包括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特点:(1)征税对象是所得税;(2)所得额的计算与成本、费用关系密切;(3)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4)实行按年计征,分期缴纳,年终汇算清缴的方式征收。第三节第三节 所得税所得税(一)企业所得税概述及其立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等四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四个统一: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了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有利于各类企业公平竞争,有利于促进经济协调发展,有利

18、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利于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社会事业的进一步发展。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2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3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是纳税人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这里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二)企业所得税法的的基本要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比例税率。现行规定如下:(1)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适用

19、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2)低税率为20%。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但实际征收时适用10%的优惠税率。除此以外,根据量能课税原则的要求,还设置了两档优惠税率,实行照顾性税率。第三节第三节 所得税所得税加计扣除其他优惠规定免征与减征优惠2(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与中国境内机构

20、无关的所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第三节第三节 所得税所得税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134(三)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1 应纳税额计算的一般方法2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3企业所得税境外所得抵免的计算(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

21、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三)企业所得税应钠税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抵免限额=境外所得本国税率第三节第三节 所得税所得税1个人所得税概述2个人所得税的立法二、个人所得税第三节第三节 所得税所得税(一)个人所得税概述及其立法国务院于199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并于2005年、2008年

22、、2011年和2018年进行修订。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所得为征税对象,并由获取所得的个人缴纳的一种税。英国于1799年首创个人所得税制度,个人所得税现已成为世界各国税制结构中的主要税种之一,其在国家财政收入、公平分配以及宏观经济调控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2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3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思考:劳务报酬所得和薪金所得的区别(二)个人所得税法的的基本要素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划分依据包括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只要满足其中任何一个标准,即可判定为我国的居民纳税人。如果两个标准都不具备,则为非居民纳税人。第三节第三节 所得

23、税所得税综合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个人所得税的抵免免征与减征优惠2(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实行个人所得税抵免是为了避免对同一所得双重征税。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在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第三节第三节 所得税所得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1)省级人民

24、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的所得。13(三)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

25、惠第三节第三节 所得税所得税(四)个人所得税应钠税额的计算(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

26、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1财产税的概念2财产税的特点一、财产税第四节第四节 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位置固定,标志明显,作为课税对象具有收入上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纳税人的财产情况,一般当地政府较易了解,适宜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有不少国家把这些税种划作地方税收。以财产所有者为纳税人,对于调节各阶层收入、贯彻量能负担原则、促进财产的有效利用有特殊的功能。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它以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财产的所有者征收。财产包括一切积累的劳动产品(生产资

27、料和生活资料)、自然资源(如土地、矿藏、森林等)和各种科学技术、发明创作的特许权等。房产税车船税第四节第四节 财产税、行为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资源税契税3财产税的分类1房产税概述2房产税的立法概念: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特点:(1)房产税属于个别财产税。(2)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一)房产税概述及其立法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先后制定了施行细则。至此,

28、房产税又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征收。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改。第四节第四节 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3212.房产税的基本要素征税范围: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四节第四节 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纳税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税率: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3.房产税的税收优惠第四节第四节 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9、;(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除房产税暂行条例第5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4.房产税的计算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余值或房屋的租金收入。按照房产计税价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款=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

30、入12%1车船税的概念2车船税的特点(二)车船税第四节第四节 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属于财产税的性质具有单项财产税的特点实行分类、分级(项)定额税率。车船税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3车船税的立法1.车船税概述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对车船税法进行修正。1征税对象及范围2纳税人(二)车船税第四节第四节 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车辆或船舶的管理人或所有人车船税的征税对象是车辆、船舶。这里的车辆、船舶,是指:1)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

31、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3适用税率2.车船税的基本要素车船税实行定额税率,分为车辆税税目税额和船舶税税目税额3.车船税的计算车船税以应税车船为征税对象,以征税对象的计量标准为计税依据,从量计征。1契税的概念2契税的特点(三)契税第四节第四节 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3契税的立法1.契税概述1954年,财政部对契税暂行条例进行修改。1978年后,逐步落实了房产政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

32、入,城乡房屋买卖又重新活跃起来。为此,财政部于1981年和1990年分别发出了关于改进和加强契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契税工作的通知,对契税政策进行了一些补充和调整,契税征收工作全面恢复。1997年7月7日,国务院重新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并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2)纳税人(1)征税范围(3)税率2.契税的基本要素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契税的征税范围为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的土地和房屋。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3)房屋买卖;4)房屋赠

33、与;5)房屋交换;6)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第四节第四节 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1行为税的概念2行为税的特点二、行为税第四节第四节 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具有较强的灵活性收入的不稳定性征收管理难度大调节及时行为税是国家为了对某些特定行为进行限制或开辟某些财源而课征的一类税收,如针对一些奢侈性的社会消费行为,征收娱乐税、宴席税;针对牲畜交易和屠宰等行为,征收交易税、屠宰税;针对财产和商事凭证贴花行为,征收印

34、花税等。行为税收入零星、分散,一般作为地方政府筹集地方财政资金的一种手段。印花税第四节第四节 财产税、行为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资源税车辆购置税3行为税的分类321(一)印花税概念: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第四节第四节 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特征:具有行为税和凭证税双重性质征税范围广税率低纳税人自行完税纳税范围:为税法列举的应税凭证,税法未列举的不纳税4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属于征税范围内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

35、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321(二)车辆购置税概念:车辆购置税是在我国境内,对购置应税车辆征收的一种税。第四节第四节 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特征:具有特定目的和行为税性质属于费改税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购置税法规定的车辆(即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4纳税人:要符合以下条件:(1)发生了购置车辆的行为(即应税行为)。这里的购置行为,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2)这种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即征税区域)。(3)所购置的车辆属于条例规定征税的车辆。1资源税概述2

36、资源的立法一、资源税概念: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主要用来调节自然资源因地理环境条件、蕴藏量、品位质量,以及开发技术设备和交通运输等优劣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特点:(1)征税范围的有限性。(2)纳税环节的一次性。(3)计税方法的复合性。(4)具有收益税的性质。(一)资源税概述及其立法1973年税制改革时,将盐税并入工商税中征收。1984年工商税制全面改革时,工商税一分为四,盐税又成为独立的税种,并对原油、天然气、煤炭、金属矿产品和非金属矿产品(后两种暂缓征收)开始征收资源税。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对矿产品和盐资源合并计征资源税,并从

37、1994年1月1日起实施。2011年9月21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的决定。2011年10月28日,财政部公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两个文件都于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四节第四节 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2.征税范围1.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3.税率(二)资源税的基本要素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应当包括一切可以开发和利用的国有资源。但由于我国开征资源税还缺乏经验,因而税法中只将矿产品和盐列入征税范围,主要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七类。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资源税暂行

38、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资源税暂行条例缴纳资源税。进口矿产品或盐以及经营已税矿产品或盐的单位和个人也属于资源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是指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资源税按照应税资源的地理位置、开采条件、资源优劣等,实行地区差别幅度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其中,原油、天然气采用5%10%的地区差别幅度比例税率,其他则采取地区差别定额税率。第四节第四节 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3.资源税的税收优惠第四节第四节 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 资源税贯彻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原则,

39、因此减免税规定较为严格,项目较少。主要有:(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本项内容具体包括:对独立矿山应纳的铁矿石资源税减征60%,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税;对应纳的有色金属矿资源税减征30%,按规定税额标准的70%征税。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4.资源税的计算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计算方法

40、。其中,原油、天然气采用从价定率计算方法,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其他资源税目依据从量定额计算方法,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四、税务检查法律制度一、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概述三、税款征收法律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二、税务管理法律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性质:税收征管法是我国目前最为重要的税收程序立法。税收程序法与税收实体法相对应,包括税收征纳程序制度以及与其相关的各项程序制度,其中税收征纳程序制度是核心。适用范围:适用于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性质及适用范围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按照国务

41、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权利:知情权、保密权、减免税与退税申请权、救济权、检举控告权、义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扣缴义务人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义务。一、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概述税务行政主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第五节第五节 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管理制度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42、纳税申报是税收征纳的基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均有纳税申报义务二、税务管理法律制度概述账簿、凭证、发票管理制度纳税申报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三、税款征收法律制度(一)征税主体 征税主体是指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二)税款征收方式 税款征收方式主要有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委托征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邮寄纳税、网络申报等。(三)延期缴纳税款制度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

43、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四)滞纳金制度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第五节第五节 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三、税款征收法律制度(五)应纳税额核定制度税额核定制度是税法赋予税务机关在特定情形下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制度,它一方面是实质课税原则的体现,另一方面是为了减少征税成

44、本、提高征收效率。应纳税额核定的情形、应纳税额核定的方法(六)税收保全措施(七)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八)出境结清税款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九)税收代位权与撤销权(十)税收的退还、补缴和追征制度(十一)税款的优先权税款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欠缴税款先于担保时的优先性、税款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第五节第五节 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四、税务检查法律制度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我国税务机关的主要税务检查权如下:(1)资料检查权。(2)实地检查权。(3)资料取得权。(4)单证核查权。(5)询问权。(6)存款核查权。五、法律责任违反税务管理的法律责任违反税款征收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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