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1、目的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车间、部室、工段、班组必须实施安全生产承诺制度。3、承诺内容及要求3.1 承诺内容为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企业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3.2 严格执行“四级”承诺制:即车间、部室向公司递交承诺;工段、大班向车间递交承诺;班组向工段、大班递交承诺;班组职工向班组长承诺。
2、3.3 车间、部室级安全承诺书由公司统一制作,其他三级承诺制度由车间根据作业实际自行制定;车间主任、部室长、工段长、大班长、班组长和岗位职工必经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并认真履行安全承诺。3.4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都应进行安全承诺。3.5各级领导要以岗位安全职责为主要内容,带头落实安全承诺制度。3.6 新入厂职工在完成“三级”教育后签订安全承诺书,转岗职工在完成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后重新签订安全承诺书,如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职工不应在承诺书上签字。3.7承诺人必须熟悉安全承诺内容,并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安全承诺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保存,一份由安全部存档。3.8 安全承诺书每年一月份签订,有效期为1年。3.9 单位主要领导是实施安全承诺签字的总负责人,安全部是组织实施和考核安全承诺的责任部门,应定期对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3.10 承诺人违反承诺,造成责任事故或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及安全管理考核细则等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4、附则4.1机动部参照本制度,制定外来施工队伍临时用工的安全承诺规定。4.2 各科室、车间要将安全承诺制度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并制定出检查考核办法。4.3 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4.4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3 / 33 /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