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五版》课件 - 副本 (17).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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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七章准物权第一节 准物权总论一、一、准物权的概念准物权的概念二、二、准物权的类型准物权的类型三、三、准物权与用益物权准物权与用益物权第一节 准物权总论四、四、准物权的取得准物权的取得(一)准物权取得概述(二)准物权产生于母权(三)准物权由行政许可或特许“催生”“准生”与确认(四)准物权取得的公示与公信第一节 准物权总论五、五、准物权的物权效力准物权的物权效力(一)准物权的排他效力与优先效力(二)准物权的请求权第一节 准物权总论六、六、准物权的消灭准物权的消灭(一)准物权消灭概述(二)准物权的抛弃(三)准物权的存续期间届满(四)准物权不行使超过法定期间(五)准物权的违法行使(六)征收第二节

2、矿业权一、一、矿业权的概念矿业权的概念(一)矿业权的界定(二)矿业权的法律性质(三)矿业权的客体(四)矿业权的主体第二节 矿业权二、二、探矿权的内容探矿权的内容(一)探矿权人的权利1、探矿权人的排他性占有权2、按照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区域、期限、工作对象进行勘查3、根据工程需要临时使用土地4、在工作区及相邻区域通行5、在工作区及相邻区域架设供电、供水、通讯的管线第二节 矿业权二、二、探矿权的内容探矿权的内容(一)探矿权人的权利6、优先取得工作区内新发现矿种的探矿权7、优先取得工作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8、取得和销售勘查中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施工回收的矿产品9、申请保留探矿权10、依法转让探矿权第二节

3、矿业权二、二、探矿权的内容探矿权的内容(二)探矿权人的义务1、依法缴纳探矿权使用费2、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始施工,并在勘查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勘查工作3、向勘查登记管理部门报告开工等情况,以便使有关部门监督管理4、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规划施工,不得以探矿为名擅自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采矿活动5、综合勘查、综合评价6、编写并提交勘查报告第二节 矿业权二、二、探矿权的内容探矿权的内容(二)探矿权人的义务7、汇交档案资料8、支付出让金9、补偿他人的损失10、不作为义务及生态保护义务第二节 矿业权三、三、采矿权的内容采矿权的内容(一)采矿权人的权利1、矿地占有权2、建设用地使用权3、开采权4、取得和销售矿产品的

4、权利5、矿山建筑权和辅助建筑权6、依法转让采矿权第二节 矿业权三、三、采矿权的内容采矿权的内容(二)采矿权人的义务1、在批准的期限内进行矿山建设或开采2、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3、国务院指定矿产品必须销售给特定单位时,采矿权人必须将该矿产品销售给该特定单位4、依法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第二节 矿业权四、四、矿业权的转让矿业权的转让(一)矿业权转让概述(二)探矿权转让的条件(三)采矿权转让的条件(四)矿业权转让的程序(五)矿业权转让的法律效力第三节 取水权一、一、取水权的概念取水权的概念二、二、取水权的主体取水权的主体三、三、取水权的设立取水权的设立四、四、取水权的优先权取水

5、权的优先权五、五、取水权的转让取水权的转让第四节 渔业权一、一、渔业权的概念渔业权的概念二、二、渔业权的性质渔业权的性质三、三、渔业权的主体渔业权的主体四、四、渔业权的取得渔业权的取得五、五、渔业权的内容渔业权的内容六、六、渔业权的物权效力渔业权的物权效力第十八章担保物权总论第一节 担保物权概述一、一、担保物权的概念担保物权的概念二、二、担保物权与人的担保担保物权与人的担保三、三、担保物权与金钱担保担保物权与金钱担保四、四、担保物权与所有权保留担保物权与所有权保留五、五、担保物权的社会作用担保物权的社会作用第一节 担保物权概述六、六、担保物权的类型担保物权的类型(一)法定担保物权和意定担保物权

6、(二)留置性担保物权和优先清偿性担保物权(三)动产担保物权、不动产担保物权、权利担保物权和非特定财产担保物权(四)占有担保物权和非占有担保物权(五)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六)本担保和反担保第二节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一、一、概述概述二、二、主债权主债权三、三、利息利息四、四、违约金违约金五、五、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六、六、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七、七、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第三节 担保物权与人的担保的并存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担保物权的,如何处理,意见不一。民法典第392条对此表态,含有以下几层意思。第四节 担保物权的消灭一、一、担保物权消灭的事由担保物权消灭的事由(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四节 担保物权的消灭二、二、担保物权消灭的法律后果担保物权消灭的法律后果1、担保物权因主债权消灭、自身实现的事由而消灭,一般不会出现复杂的问题,不产生民事责任。2、在债权人放弃的是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权的情况下,依据民法典第409条第2款、第435条后段的规定,其他担保人在担保物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除非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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