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计量管理规定概述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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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质量与标准管理部质量与标准管理部 孙德刚孙德刚二一三年八月二一三年八月 北戴河北戴河2/144一、说明编制一、说明编制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3/144一、编制说明一、编制说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交接计量管理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送审稿)规定(送审稿)起草说明起草说明 根据集团公司2009年规章制度制修订计划的安排,我部组织起草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交接计量规定)。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4/144一、编制说明一、编制说明一、起草的必要性 原油、

2、成品油和天然气是股份公司的主要产品。这些油气产品在股份公司内部流转涉及到勘探与生产、炼油与化工、天然气与管道、销售等多个专业分公司。油气产品在公司内部流转时,质量和数量的保证是通过交接计量环节来体现的。规范油气交接计量行为,是提高股份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效率,降低资源损失的有效途径。5/144一、编制说明一、编制说明 随着股份公司油气生产的快速发展,由于以下原因,目前股份公司油气交接计量采用的管理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一是股份公司内部各专业地区公司之间的原油、天然气交接计量管理,目前一直参照原国家计委和能源部在1990年联合发布的原油、天然气和稳定轻烃销售交接计量管理规定,股份

3、公司没有关于统一油气交接计量的管理规定;二是对于成品油的交接计量,原炼油与销售分公司制定有成品油交接计量管理制度,在2007年炼油和销售专业公司分设后,这些成品油的交接计量制度已经失效;三是近年来各专业的地区公司之间因油气产品质量、数量及交接计量原则等方面的争议和纠纷增加,需要股份公司统一的油气交接计量制度来规范交接计量行为;四是油气计量技术也有很多新的发展,新的计量检测技术、检测设备、检测方法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原来的一些规定越来越不适用。因此,制订股份公司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6/144一、编制说明一、编制说明二、起草过程 今年年初,交接计量规定列入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制修订计划。3

4、月末,质量管理与节能部组织召开了起草工作会,确定了起草工作小组,对编写内容进行了分工,起草小组开始按会议要求起草。5月中旬,质量管理与节能部再次组织召开了起草工作会,组织专业公司有关领导和专家对起草小组提出的讨论稿进行了讨论,形成了初步修改意见,起草小组修改后形成初稿。7/144一、编制说明一、编制说明 6月和9月,质量管理与节能部会同法律事务部,组织专业公司、有关专家和起草小组两次对初稿进行研讨,形成征求意见稿。9月15日,质量管理与节能部将征求意见稿发至76个单位征求意见,包括职能部门8个,专业公司4个,地区公司64个。10月上旬,质量管理与节能部会同法律事务部对征求意见反馈情况进行了汇总

5、处理。共有39个单位反馈了修改意见和建议145条,其中采纳13条,部分采纳11条,不采纳104条,无直接关系17条(属于实施方式建议)。10月16日,质量管理与节能部会同法律事务部将征求意见稿修改后形成送审讨论稿。8/144一、编制说明一、编制说明 10月22日郭进平总法律顾问召集股份公司机关部门和有关专业分公司对本办法的送审稿进行了讨论修改。在讨论中,各相关部门对成品油管输交接计量设施权属问题争议较大,以及对运输造成的油气损耗指标也都比较关注。根据郭总法律顾问的意见,质量管理与节能部会同法律事务部组成调研小组,针对西部地区成品油交接计量问题进行了现场调研,在调研报告中提出了已建在用成品油管输

6、交接计量设施权属建议,并报郭总法律顾问同意,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由形成了送审稿提交本次会议审定。9/144一、编制说明一、编制说明三、主要内容 交接计量规定送审稿,共8章56条,主要内容和框架如下:10/144一、编制说明一、编制说明 第一章为总则,共8条。本章提出了本规定制订的目的和依据,给出了适用范围,定义了“油气交接计量”的概念,规定了“供方”、“需方”和“承运方”在各交接环节所指地区公司范围,明确了油气交接计量管理体制和工作原则,以及交接计量相关各方对油气产品的数量和质量所负的责任。11/144一、编制说明一、编制说明 第二章为机构与职责,共4条。本章对股份公司计量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

7、、专业分公司、地区公司,以及计量和质检技术机构在油气交接计量工作中的职责进行了规定。12/144一、编制说明一、编制说明 第三章为油气交接计量设施建设与管理,共12条。本章提出了油气交接计量设施的设置原则,建设和功能确认要求,交接计量设备选型和技术性能要求,以及交接计量设施操作方应为相关方提供监督条件的要求等。本章明确按照国内外贸易的一般原则,由供方建设、管理和操作交接计量设施。同时考虑到管输成品油现状,为便于管道运行调控和保持股份公司政策的连续性,明确了成品油管道输出端交接计量设施由管道公司建设和管理,而输入端交接计量设施权属另行规定。另行规定的基本思路在需要说明的问题中详叙。13/144一

8、、编制说明一、编制说明 第四章为数量计量,共11条。本章提出了油气交接数量计量可采用的计量方式、计量单位,规定了对不同计量方式数量计量交接的具体方法,明确了数量计量所依据的标准和计量数据须经各方确认,以及在相关交接协议中约定油气损耗指标的要求等。14/144一、编制说明一、编制说明 第五章为质量检验,共6条。本章提出了油气交接质量检验所依据的标准范围,规定了取样频次、方式、留存的要求,明确了在相关交接协议中应约定油气质量指标,以及质量检验结果的用途等。15/144一、编制说明一、编制说明 第六章为争议及纠纷处理,共10条。本章提出了油气交接计量产生争议时,相关各方自行协商解决疑义或异议的要求,

9、规定了油气计量交接纠纷处理程序,以及申请、受理、调查、调解和裁定等各处理程序的主要工作内容,明确了纠纷裁定结果的处理方式。16/144一、编制说明一、编制说明 第七章为监督与责任,共2条。本章明确了计量主管部门和专业公司对地区公司油气交接计量监管的内容,给出了违反规定的七种情形以及处理办法。第八章为附则,共3条。本章说明了轻烃和液化石油气的交接计量可参照本规定执行,以及本办法负责解释的部门和生效日期。17/144一、编制说明一、编制说明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本规定在起草和研讨过程中,比较突出和集中反映的问题有以下几点:18/144一、编制说明一、编制说明1.关于本规定的名称和适用范围。经多次

10、研究讨论,本规定目前确定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并在股份公司内部的地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范围内使用。因为油气交接计量主要存在于股份公司直接经营管理的四个生产经营业务之间,虽然未上市企业和股份公司之间也有少量的油气交接(如合作开发油气田),但这种计量交接属于两个法人之间的贸易行为,应按关联交易管理,其具体作法可参照本规定实施。另外,公司自身的规章制度不能约束公司以外的相关方,所以本规定不适用于股份公司与社会的油气贸易交接计量管理。19/144一、编制说明一、编制说明2.关于油气交接计量各方称谓问题。本规定对交接过程中的各方采取“供方”、“需方”和“承运方”的称谓,而不是

11、简单的“交方”和“接方”。之所以这样考虑,是因为原油和成品油通过铁路、公路和水路运输时,需要使用第三方运输工具,这样第三方既是“接方”又是“交方”;成品油管道运输时“油”和“管”分属两个专业公司管理,管道公司既是“接方”又是“交方”;在成品油管线的首站,销售公司瞬间既是“接方”又是“交方”。因此,为了使规定中条款能够清晰、简洁表述,采取“供方”、“需方”和“承运方”的称谓更为合适。20/144一、编制说明一、编制说明3.关于油气交接计量设施管理权问题。本规定按照国际惯例和国内的通用做法,采用油气交接计量设施由供方建设并操作,需方或承运方监督的体制。国内原油天然气的交接计量均采用这种体制,同时符

12、合原国家计委和能源部的规定。目前,在西部地区成品油管输中,兰州石化与西北销售分公司的交接计量是需方建设并操作计量设施,供方和承运方监督。前几年经股份公司批准,西北销售分公司至2009年10月份,共有计量站9座,其中已运行并作交接计量用的3座,已通油但还未用作交接计量的2座,正在建设的有3座,批准建设的1座。21/144一、编制说明一、编制说明 我们建议本规定施行后,应当明确油气交接计量设施由供方建设并操作,需方或承运监督的体制。这不仅符合国际惯例和国内的通行做法,也可以避免由于行政体制变化,引起计量权益的争议。考虑到保持股份公司原有关政策的连续性,以及便于生产管理,对西北销售已建设的计量设施,

13、除建在炼化公司厂区之内的以外,由西北销售公司管理。建在炼化公司厂区之内的交由炼化公司管理,并作为交接计量用,共涉及到建在独山子石化和克拉玛依石化厂区内的2作计量站。22/144一、编制说明一、编制说明 至于非管道运输成品油,其运输损耗可执行国家有关散装液体石油产品运输损耗标准。以上情况特此说明,请审议。23/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石油质2009432号(条款释义)前言:本规定是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计量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原油、天然气和稳定轻烃销售交接计量管理规定(能源油199094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股份公司实

14、际制定的。目的是进一步规范油气交接计量秩序,提高交接计量水平。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管理机构和职责、交接方和基本分工、交接计量设施、数量计量、质量检验、争议处理、监督和责任等。24/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油气交接计量管理,提高油气交接计量技术水平,维护油气交接计量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25/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一章 总则 释义:本规定的目标是:(1)规范监督管理要求,维护油气交接计量秩序,减少和避免纠纷,例如:明确供需双方及承运方责任义务、明确交接界面、

15、明确损耗指标、纠纷处理、监督与处分等;(2)规范技术要求,统一技术动作,提高交接计量技术水平,例如:规范计量设施配备标准、约定计量方式和计算方法、约定检验设备和方法等。26/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国内地区公司(包括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油气交接计量管理。地区公司与股份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之间的油气交接计量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27/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 释义:规定的使用范围:股份公司所属地区公司间的交接计量,地区公司包括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但不包括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可以参照执行,但不强制。28/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

16、释义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油气交接计量是指地区公司之间发生油气产品转移或内部交易时,所进行的数量计量、质量检验和确认活动。交接计量管理包括交接计量分工、交接计量设施、数量计量、质量检验、争议处理、监督等全过程管理。本规定所称油气包括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29/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 释义:本条给出了油气交接计量的定义和油气交接计量管理的内容范围。本规定所称的油气交接计量是指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地区公司间的油气交接计量,不包括对集团公司以外的单位、用户或者地区公司内部单位、用户间的交接。30/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 交接计量包括:数量计量、质量检验和确认活动三个部分。数量计量目标是准确

17、计量数量,如原油、成品油的体积量、质量,天然气体积量、能量等;质量检验的目标是准确给出品质指标,如原油检验适用标准SY/T 7513出矿原油技术条件,成品油质量检验适用标准 GB 17930车用汽油、GB 18351车用乙醇汽油 GB/T 23799车用甲醇汽油(M85)、GB 19147车用柴油、GB 252轻柴油,天然气质量检验适用标准GB 17820 天然气。确认活动包括对计量设施、执行标准、操作人员、环境等是否满足相关要求的确认,为了保证确认活动的开展,集团公司制定了原油、成品油交接计量设施功能确认规范和天然气交接计量设施功能确认规范。31/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交接计量管理包

18、括交接计量分工、交接计量设施、数量计量、质量检验、争议处理、监督等全过程管理,具体内容和解释在本规定后续章节中进行阐述和说明。本规定适用于原油、成品油、天然气,不包括轻烃、液化石油气。32/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 第四条 股份公司油气交接计量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释义:统一管理指集团公司质量标准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指专业公司和地区公司两级各负其责。33/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 第五条 股份公司油气交接计量应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供方操作、需方及承运方监督的原则。释义:油气交接计量涉及各家的经济利益,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公平诚信地进行。有一条基本原则是供方配

19、备计量设施、人员,供方操作,允许需方或者承运方进行监督。关于供方、需方、承运方的分工、责任、义务将在第三章详细阐述。34/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 第六条 地区公司应积极采用先进可行的油气交接计量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提高交接计量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释义:提高油气交接计量技术水平,需要采用先进可行的新技术,例如自动取样器、在线分析仪器等。35/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七条 股份公司质量管理与节能部是油气计量交接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确定交接计量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组织制修订所需要的企业标准;释义:确定的油气交接计量的标准参见本规定的附录A-J

20、。36/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二)按投资管理权限,参与或组织交接计量设施的计量和质量专业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功能确认;37/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 释义:计量设施包括两个方面:计量器具、质量检验仪器,在第四章详细阐述;设计审查需要做的工作:图纸审核,选用的计量设施、计量工艺、站场布置等是否满足相关要求;竣工验收需要做的工作:建成的设施、工艺是否符合图纸和相关标准要求;功能确认按照原油、成品油交接计量设施功能确认规范和天然气交接计量设施功能确认规范执行。38/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三)组织交接计量科学研究和新技术、新设备推广;释义:计量科研、新技术、新设备等是随着技

21、术进步发展的,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39/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四)组织交接计量监督检查;释义: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设施、方法、人员、环境、操作、记录等。40/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计量纠纷:由于计量准确性引起的争执不下的事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问题。在纠纷发生后,需要特定的解纷主体依据一定的规则和手段,消除冲突状态、对损害进行救济、恢复秩序。集团公司负责处理不同专业地区公司间的计量争议,同一专业地区公司争议由专业公司处理。41/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五)组织处理不同专业地区公司之间的交接计量争议。释义:计量争议:由于计量准确性引起的为了争取获得、互不相让、通过讨论商

22、量、未达成一致结论的问题。42/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股份公司有关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油气交接计量管理相关工作。释义:有关部门是指股份公司质量标准部以外的相关部门,如财务、企管、法律、计划等部门。在油气交接过程中也参与结算、合同、计划调转等管理工作。43/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八条 股份公司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油气交接计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按投资项目管理权限,组织或参与交接计量设施的计量和质量专业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功能确认;(二)指导、监督归口管理的地区公司交接计量工作;(三)处理归口管理的地区公司之间的计量争议。44/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

23、释义:专业公司是指:勘探与生产、炼油化工、天然气与管道、成品油销售等专业公司。专业公司的权限是管理本专业公司范围内的地区公司。45/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九条 股份公司计量和质检技术机构根据授权或委托开展相应的技术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依法进行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二)参与交接计量设施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功能确认;(三)参与油气交接计量的调查,承担争议事项的技术鉴定。46/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释义: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主要由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及分站完成。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和分站,以及石油行业石油及石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国家

24、天然气质量检验中心等技术机构是隶属于中石油的技术机构,将在完成交接计量设施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功能确认方面,以及油气交接计量的调查、承担争议事项技术鉴定等工作方面作为重要的技术支撑。47/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三章 交接计量各方和基本分工释义:本章明确了交接各方主体和责任分工。48/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十条 油气交接主体分为供方、需方和承运方。释义:交接主体一般由供方(或卖方)和需方(或买方)构成,如到市场或者商场采购产品;同时,大宗货物买卖交接还必须有运输手段和运输工具参与,必须要有承运方参与才能完成交接,如汽车运输、火车罐车运输、船运、管道运输等,承担运输的一方并不

25、是买方(或卖方),它是卖方(或买方)委托承担运输任务的一方。49/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十一条 供方:(一)原油、天然气交接1.油气田企业:与管道企业、炼化企业之间交接。2.管道企业:与炼化企业之间交接。(二)成品油交接炼化企业:与销售企业之间交接。(三)其他内部油气交接提供油气产品的企业。50/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十二条 需方:(一)原油、天然气交接1.管道企业:与油气田企业之间交接。2.炼化企业:与油气田企业、管道企业之间交接。(二)成品油交接销售企业:与炼化企业之间交接。(三)其他内部油气交接接收油气产品的企业。51/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十三条 承运方:

26、(一)受托方式运送油气的管道企业。(二)运送成品油、原油的铁路、公路、水路运输企业。52/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成品油交接包括:炼化企业直接与销售企业交接,炼化企业输出成品油通过管道企业运输交给销售企业两种情况。前一种情况供需双方关系明确;后一种情况除了供需方关系外还涉及承运方关系,此时管道企业就是承运方。53/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 释义:原油、天然气交接包括:油气田企业直接交给炼化企业,油气田企业交给管道企业,管道企业交给炼化企业三种情况。交接是由供需双方完成的,不涉及承运方关系。其中:管道企业接收原油、天然气时就是需方,管道企业向炼化企业交原油、天然气时就是供方,管道企业

27、在原油、天然气交接过程中先买后卖,是供(或需)方主体。54/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十四条 供方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建设、管理和操作交接计量设施;(二)制定和实施交接计量设备检定(校准)计划;(三)培训考核交接计量员;(四)提供数量足额、质量合格的油气产品。释义:供方建设、操作、管理计量设施是交接的一个基本原则;同时,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保质保量。55/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十五条 需方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对供方和承运方建设、管理和操作交接计量设施进行业务监督;(二)对接收的油气产品数量和质量进行确认验收。释义:需方有监督权,可以对供方和承运方的计量设施、方法、人员、操

28、作等进行监督,对供方和承运方提供的计量数据和质量检验结果进行确认验收。56/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十六条 承运方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建设、管理和操作管道输出端交接计量设施;释义:如果涉及承运方的时候,供、需双方和承运方需要确定交接界面,货品需要在交接界面一次交清,例如:离岸交接、到岸交接。离岸交接一般需要由需方和承运方签订运输协议,到案交接一般需要供方和承运方签订运输协议。管道企业作为承运方时,管道进口的计量以供方计量设施为依据,管道出口计量设施需要由管道企业建设、管理和操作,交接的相关方可以监督。57/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二)确保所运送的油气不发生非正常质量变异和损

29、耗。释义:承运方必须确保所运输的货品不能发生质量问题和超指标的损耗,如果没有特殊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和超损耗,承运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由于非正常原因,造成所运货品质量出现问题,或出现的损耗较大,需要双方事先约定处理方式或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58/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十七条 交接各方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签订油气交接计量协议,确定油气交接界面和交接计量的方式、方法,明确交接各方职责,并严格履行。释义:油气交接计量协议是保证交接计量秩序和处理计量争议的重要依据,需要定期签订,并根据标准依据等的变化及时修改调整。协议需要明确油气交接地点、界面,动态计量还是静态计量等交接计量的

30、方式,执行的标准、方法,操作程序、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处理办法等,明确交接各方职责。59/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十八条 交接计量设施包括交接计量设备、工艺管线、检验场所等。交接计量设备包括计量器具、质检仪器和配套仪表、实验台架等。释义:交接计量设施是指交接计量所需的硬件设施,包括计量检验场所、计量工艺、流量计、计量罐、检验分析仪器、流量计算机、配套辅助仪表等。第四章 交接计量设施60/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十九条 油气交接计量地点应设在供方所属的站、库、码头等处。释义:交接计量地点不应设在需方或者承运方所属的站、库、码头,需要设置在供方。管道企业运输成品油时,管道出口端计量设施

31、由管道企业承建、管理和操作。61/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二十条 交接计量设施必须按照相关数量计量、质量检验标准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释义:交接计量设施建设必须满足生产需要,满足相关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要求。62/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释义:交接计量设施的设计和建设都需要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完成,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的技术部门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检查是否满足生产需要,满足相关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原油、成品油交接计量设施功能确认规范和天然气交接计量设施功能确认规范对计量设施进行功能确认。63/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交接计量设施的设计应由具备相应资质

32、的设计单位承担,股份公司、专业分公司或地区公司计量和质量主管部门应参与设计审查。交接计量设施投产前应按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对交接计量设施功能给予评价和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相关各方计量和质量主管部门应参与验收。64/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二十一条 交接计量设备应选用国家准许生产和进口的产品,并经有资质的机构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无检定(校准)证书、超过检定周期、铅封损坏或不合格的不准使用。65/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释义:国内生产的计量器具需要有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进口仪表需要有型式试验报告。计量器具需要经过检定(或校准),检定机构最好是第三方具有独立资质的机

33、构,如果不是第三方机构,需要交接各方认可其能力和资质。由于计量器具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各方利益,故不能证明其检定合格、超期检定、铅封损坏和检定超差的计量器具都不准使用。66/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二十二条 原油、成品油交接计量设备选用和管理应符合本规定附录油气交接计量管理适用国家、行业、企业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A所列标准要求。释义:原油、成品油交接计量设备选用和管理适用标准:67/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1.GB/T 9109.1原油动态计量 一般原则2.GB/T 17286.1液态烃动态测量 体积计量流量计检定系统 第1部分:一般原则3.GB/T 17286.2液态烃动态测量

34、 体积计量流量计检定系统 第2部分:体积管4.GB/T 17288液态烃动态测量 容积式流量计计量系统5.GB/T 17289液态烃动态测量 涡轮流量计计量系统6.GB/T 20901石油石化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7.SY/T 5398原油天然气和稳定轻烃交接计量站计量器具配备规范8.SY/T 6682用科里奥利流量计测量液态烃流量68/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二十三条 天然气交接计量设备选用和管理应符合本规定附录目录B所列标准要求。释义:天然气交接计量设备选用和管理适用标准:1.GB/T 18603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2.GB/T 20901石油石化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

35、理要求3.GB/T 22723天然气能量测定4.SY/T 5398原油天然气和稳定轻烃交接计量站计量器具配备规范69/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二十四条 现场未配备计量标准器的,工艺管线应预留实流检定接口。释义:原油、成品油计量站一般在现场配备体积管,天然气计量站一般不配备标准器。对于现场没有标准器的,需要预留接头,便于连接移动式标准装置,保证为现场实流检定提供条件。70/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天然气设计瞬时流量在50000立方米/小时以上的计量系统应配备不同原理的核查流量计和在线分析仪器,其他计量系统可根据需要选配。释义:对于大流量天然气计量站(设计瞬时流量在50000立方米/

36、小时以上),为了及时发现流量计在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配备不同原理的核查流量计,长期串联或定期串联使用,进行对比核查;同时,为了提高天然气计量的准确性,要求配备在线组分分析仪表,及时监测气体组分变化,进行修正计算。对于流量较小的天然气计量站可以根据需要选配,不强制要求。71/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二十五条 新建和改造的交接计量设施,应能实现计量数据实时在线传输、交接各方同时共享。释义:对于新建计量站和改造的计量站,提出了数字化和信息化的要求,在授权范围内实现数据的实时传送和共享。72/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二十六条 质量检验实验室建设应符合所检验产品的质量标准、检验标准的

37、要求,并按照本规定附录目录C所列标准进行管理。释义:原油、成品油化验和天然气分析对实验室的建设要求是不同的,需要按照检验项目、检验标准和建设要求,同时考虑安全、环保等因素建设实验室。检验实验室可按照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管理。73/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二十七条 供方或承运方应确保交接计量设备技术性能稳定可靠,依据国家、行业和企业有关标准,操作交接计量设施。释义:配备和使用、操作计量设施的一方,应该设法避免对计量设备的未经授权的调校、破坏和不符合标准的操作,保证计量设备性能稳定可靠、按章操作。必要时,可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编制现场操作程序。74/144二、条

38、款释义二、条款释义供方或承运方应通知相关各方现场监督交接计量操作,并提供方便必要的条件。相关各方应依据国家、行业和企业有关标准,认真监督交接计量操作过程和结果。释义:需方有权监督供方或者承运方的计量操作,对不符合标准规范的操作可以提出异议,对符合要求的操作过程和结果应签字确认。75/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二十八条 供方或承运方根据需要选择交接计量方式,依据有关标准选定交接计量设备、数据计算模型、软件和参数,并经相关各方认可。释义:供方或者承运方可在法规、标准允许范围内,与需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选择交接计量方式,确定的计量设备、计算模型、软件和参数须经各方认可。76/144二、条款释义二

39、、条款释义供方或承运方检定(校准)、调整交接计量设施,应通知相关各方到场监督。释义:供方或者承运方对计量设施进行调校、检定时应通知需方、相关方到场监督。相关方不能因不能到场,影响计量设施调校、检定等工作的正常进行。77/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五章 数量计量78/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二十九条 原油交接数量计量应优先采用流量计动态计量方式,不具备动态计量条件的,可采用金属罐、罐车、船舱等静态计量方式。原油交接数量计量应采用质量计量单位。释义:动态计量是采用流量计计量的方式,应优先选用,原油计量采用质量计量单位结算,一般用吨。79/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三十条 成品油

40、交接数量计量应优先采用流量计动态计量方式,不具备动态计量条件的,可采用金属罐、罐车、船舱等静态计量方式。成品油交接数量计量应采用质量计量单位。释义:同原油。80/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三十一条 天然气交接数量计量应采用流量计动态计量方式。天然气交接数量计量应采用体积或能量计量单位。释义:天然气计量采用流量计的方式计量体积,可根据需要配备在线(或离线)色谱仪,或者分析气体热值,采用体积交接或者能量交接。81/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三十二条 原油、成品油数量计量应依据本规定附录目录D所列标准执行。释义:附录D 原油、成品油数量计量适用标准:1.GB/T 9109.1原油动态计量

41、 一般原则2.GB/T 9109.5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油量计算 动态计量3.GB/T 19779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油量计算 静态计量82/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三十三条 天然气数量计量应依据本规定附录目录E所列标准执行。释义:附录E 天然气数量计量适用标准:1.GB/T 18604用气体超声流量计测量天然气流量2.GB/T 21446用标准孔板流量计测量天然气流量3.GB/T 21391用气体涡轮流量计测量天然气流量4.GB/T 22723天然气能量的测定5.SY/T 6658用旋进旋涡流量计测量天然气流量6.SY/T 6659用科里奥利流量计测量天然气流量7.SY/T 6660用旋

42、转容积式气体流量计测量天然气流量83/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三十四条 数量计量的标准参比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油气交接体积量计量的标准参比温度为20,标准参比压力为101.325kPa;(二)天然气交接能量计量的标准参比温度为20,标准参比压力为101.325kPa,干基。84/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释义:把不同工况条件的油气计量结果换算到标准参比条件时,计算结果才有一致性和可对比性。各国标准参比条件不完全一致。干基就是不包括水的,湿基就是包括水的。这两个概念通常用在测定或者描述含有水分的某种物体的某种组分上,比如干基百分含量就是把这种物体的水分烘干后的定的结果,而湿基的

43、就是直接测定的结果。85/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三十五条 采用动态计量方式的,可选择系数法或基本误差法进行交接。流量计是在线实流检定的,应采用系数法进行数量交接。释义:流量计检定后,如果检定误差不超过最大允许误差,流量计就是检定合格。如果采用误差法交接,则不计流量计的误差,直接使用流量计的测量值作为测量结果;如果采用系数法交接,需要用流量计测量值乘上流量计系数作为测量结果,用以修正流量计自身的误差。相对而言,系数法交接,流量计误差得到修正,测量结果更准确一些。86/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有固定式在线计量标准器的,供方或承运方与相关各方应根据流量计的交接量、介质成分、交接工况、

44、使用频度等因素,至少每三个月共同对流量计进行一次期间核查。以计量标准器核查的,核查后流量计误差仍然符合标准要求则继续使用;否则,应当由有资质的机构对流量计重新进行检定。采用系数法进行交接的,核查后经供方、需方和承运方一致认可,使用新的流量计系数进行交接计量。87/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释义:流量计期间核查的目的是防止在使用过程中流量计性能发生较大变化影响计量数据准确性,进而提高可靠性。核查的周期根据不同的生产需要,如运行时间较长、介质有变化、工况条件变化较大等。核查后流量计系数一般都会有一定的变化,如果发现流量计超差则流量计需要重新检定;如果不超差,可以不调整流量计器差,按照新系数进行

45、交接。88/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三十六条 采用静态计量方式的,按实际检测数量进行交接。释义:静态计量不存在系数问题,按照实际测量数据计算即可。89/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三十七条 供方或承运方应按照数量计量相关标准录取计量数据、填写原始记录、计算交接量,相关各方应在计量凭证上签字,确认交接量。释义:由操作方(供方或者承运方)记录数据、填写原始记录、计算交接量、填写凭证,供需双方、承运方与需方或者供需及承运三方都要在计量凭证上签字确认交接结果。90/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具备在线传输条件的,供方或承运方应将计量数据实时传给相关各方。释义:如果可以网络传输,操作方应保

46、证相关方可以同时共享交接计量数据。91/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三十八条 交接界面相关的工艺管线油气存量状态应保持收发前后一致,存量发生变化时应确认其变化量并予以修正。释义:交接地点约定的交接界面上,当有一定长度的管道或者容器时,收发油气产品后,如果存量状态与收发前保持一致可以不计存储变化量;如果存量状态发生改变,如压力、温度、介质、容积等发生了变化,需要对存量变化进行计算并修正交接量。92/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三十九条 交接各方应在交接协议中约定油气储运过程中的损耗指标。释义:损耗是在储存、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耗的多少与储存的容器、介质、储存时间等有关,例如容器是开式还是

47、密闭的、介质是原油还是成品油、储存一天还是一个月等。93/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成品油铁路、公路、水路运输的,交接各方约定的损耗指标执行本规定附录目录F所列标准。释义:成品油铁路、公路、水路运输损耗指标适用标准:GB 11085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94/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油气管道运输的,交接各方约定的损耗指标执行本规定附录目录G所列标准和控制指标。释义:长输管道运输油气产品时,损耗指标适用标准:损耗计算依据 Q/SY 197.1油气管道损耗计算方法 第1部分:原油管道 Q/SY 197.2油气管道损耗计算方法 第2部分:天然气管道 Q/SY 197.3油气管道损耗计算方法

48、 第3部分:成品油管道三个标准。油气管道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不包括泄露等故障状态),损耗控制指标为:原油损耗0.2%;成品油损耗0.1%;天然气损耗0.25%。95/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六章 质量检验96/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四十条 供需双方应在相关交接协议中明确产品质量指标。供方应按照相关标准对所供油气产品按批次进行质量检验,质量检验结果经相关各方认可后作为交接结算依据。释义:在明确了数量的同时,必须要约定质量指标并经检验确认。检验按照相关标准规定,按批次进行抽检。97/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本规定所称批次,管道交接的,以交接双方商定的一定时间内的同一品种的全部

49、产品为一个批次;油罐交接的,以每罐产品为一个批次;铁路油罐车交接的,以每列火车同一品种的全部产品为一个批次;船舱交接的,以每艘轮船同一品种的全部产品为一个批次。释义:批次检验的频度和要求因货品和运输计量方式不同而不同,管道输送一般采用固定时间间隔取样法、油罐交接每罐取一次样、铁路罐车每列车的同种介质取一次样、船舱交接取同仓同品种介质样品。98/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四十一条 原油交接的,供方应对每个批次的产品按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并按批次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99/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原油质量检验应依据本规定附录目录H所列标准及其相关的取样方法、检验方法标准执行。释义:原

50、油的常规检验项目包括密度、含水等,原油质量指标应满足SY/T 7513出矿原油技术条件的要求。供需双方应对在交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约定,例如输油含水超标时如何处理等。100/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第四十二条 成品油交接的,供方应对每个批次的产品按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方能向需方交接,并按批次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释义:成品油面向社会和用户,其质量问题尤为重要,供方必须对每个批次都进行检验并提供报告,检验合格后方能交接。101/144二、条款释义二、条款释义需方应对接收入库的成品油进行质量检验,发现问题及时追诉并处理。释义:需方应对接受的成品油按照批次进行监督检验,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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