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授课计划授课计划 课程名称:税课程名称:税法法 授课时间:授课时间: 编号:编号:8-2 教师姓名教师姓名 授课班级授课班级 授课形式授课形式 讲授 课课 时时 1 授课项目授课项目 学习任务学习任务 第八章第八章 其他税法 第二第二节节 房产房产税税法法 教学目标教学目标 1掌握房产税的基本知识,确定计税依据,选择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2熟悉房产税的会计处理; 3熟悉房产税征收管理的基本知识,进行纳税申报。 教学重点教学重点 1房产税的优惠政策; 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与申报; 3房产税的会计核算。 教学难点教学难点 房产税的优惠政策的运用;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教学场所教学场所 及教具及
2、教具 号教室:黑板、粉笔、课件、多媒体投影 教学方法教学方法 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法 课内外课内外 作业作业 课内:课内:配套学习指导、习题与项目实训教材第一部分的第八章第二节习题训 练 课外:课外:选择一个企业的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业务实际操作 课后体会课后体会 与建议与建议 房产税国家将要进行改革,重庆、上海已经进行试点,教学过程中可结合所 在城市进行讲述。 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 【教学导入】【教学导入】 从日常生活的房产出租业务引出房产税。 【讲授新课】【讲授新课】 一、房产税概述一、房产税概述 二二、房产税的房产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和征税对象和征税对象 纳税人一般为房产
3、的产权所有人;征税对象是房产。 三三、房产房产税的计算税的计算 1计税依据的确定 2税率的选择 3优惠政策的运用 4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四、房产房产税的征收管理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期限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纳税地点 4纳税申报 【课堂小结】【课堂小结】 【作业布置】【作业布置】 课程讲义课程讲义 第二节第二节 房产房产税税法法 一、房产税概述一、房产税概述 房产税是依据房产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原来房产税只对内资企业和中国公民征收,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 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和港澳台同胞等在内地拥有的房产, 也依照 中华人民
4、共和国房 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在此以前不征房产税,而征收城市房地产税。国家将对房产税 进行改革,已着手进行改革试点。 二二、房产税的房产税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房产税是依据房产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 该税是一 种财产性质的税种,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 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房产的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国家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 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和个人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 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
5、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 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 纳。 房产税的课税对象是房产。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房 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这主要是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 从 2006 年 1 月 1 日起, 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 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 (如 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 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三三、房产税的计算房产税的计算 1 1计税依据的确定计税依据的确定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 按房产的计税价值征税的, 称 为从价计征;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
6、征的,称为从租计征。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房产原值是指“固定资产” 账户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减除一定比例是指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 1030 的扣除比例。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的, 计税依据为房产租金收入, 即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得的报酬, 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提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 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2 2税率的选择税率的选择 我国房产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 由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形 式,所以房产
7、税的税率也有两种:采用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采用从租计征的,税率 为 12。从 2001 年 1 月 1 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 按 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3 3优惠政策的运用优惠政策的运用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屋以及非 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经营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的单位,其自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税。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例如,因大修理停用半年以上的房产,损坏不堪 使用和危房
8、停用后的房产,地下人防设施,老人服务机构自用房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 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房产,高校后勤实体等免征房产税。 【提示】 自 2011 年 1 月 28 日起, 在上海、 重庆等省市开始对某些个人住房试征房产税。 4 4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例例】某公司 2010 年 12 月 31 日房屋原始价值为 1 000 万
9、元。2011 年 3 月底公司将其 中的 200 万元房产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租期 2 年,每年收取租金 10 万元。当地政府规定, 从价计征房产税的,扣除比例为 20。房产税按年计算,分半年缴纳。计算该公司 2011 年 上半年应纳房产税税额。 从价计征部分房产应缴纳的税额: 应纳房产税税额=800(1-20)1.22+200(1-20)1.24 =3.84+0.48=4.32(万元) 从租计征部分房产应缴纳的税额: 应纳房产税税额=10412=0.3(万元) 上半年应纳房产税税额=4.32+0.3=4.62(万元) 四、四、房产税的房产税的征收管理征收管理 1 1纳税期限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
10、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税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确定。各地一般按季度或半年征收一次,在季度或半年内规定某一月份征收。 2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计征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成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对于 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按规定 计征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权属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 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7)纳税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其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 使用或者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3 3纳税地点纳税地点 房产税的纳税地点为房产所在地。 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 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 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4 4纳税申报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要求,将现有房屋的座落地点、结构、面积、原值、出 租收入等情况, 如实向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如实填写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