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培训 2016年10月28日哨点医院工作职责哨点医院工作职责o认真落实本辖区监测方案,因地制宜根据本院实际情况,每年都要制定院内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o明确科室职责,制定院内报告制度和报告流程 o指定专门领导、专门科室、专人负责监测工作o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后及时上报o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o建立定期和长效培训机制,执行三个制度o三个制度(督查制度、定期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食源性疾病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o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o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报告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o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采集与报告食源性
2、疾病病例信息采集与报告o特定病原体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不做)特定病原体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不做)o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采集与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采集与报告o监测范围:监测范围:本院内所有的重点监测科室(内科、急诊科、儿科、消化内科)o监测对象:监测对象: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病例。重点为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或中毒性病例(如蘑菇中毒、海产品中毒等)o报告时限:发现病例一个工作日内上报,被退回的病例在1个工作日内修改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o监测范围:市
3、、县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o监测对象:有可疑食物暴露史,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病例,如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的婴幼儿肾结石病例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报告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报告o监测对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与调查核实的所有发病人数在2人及以上或出现1名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o监测范围: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注备注:暴发事件中检出的致病菌要送省疾控进行分子分型哨点医院职责o聚集性病例识别与报告:同一哨点医院短时间内发现2名或2名以上食用同一食物或在同一就餐(送餐)场所共同就餐后出现症状相似病例哨点医院通过病例信息分析,发现超过既往发病水平(基线水平)的聚集性病例哨点
4、医院发现 1 名或 1 名以上病因性食品明确的中毒性病例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o第一部分:纸质报告卡的填写第一部分:纸质报告卡的填写o第二部分:系第二部分:系 统统 介介 绍绍o第三部分:第三部分:填写时注意事项纸质报告卡报告系统网址:病例编码规则(系统自动生成)o省代码(SX)+地区区号(4位)+医院代码(2位)+年份(4位)+流水码(5位)o省代码:SX山西省o地区区号:0357o医院代码:见附表o年份:2016年编码为2016o流水码:5位,从00001开始编码填写时注意事项o患者职业:一岁以下为散居儿童o监护人:1岁以下或者80岁以上必须填写o初步诊断:不能为空,不能用“?”o暴露信息
5、:为必填项,可疑食品信息o其他人是否发病:如果是,两人以上即为聚集性,要填写可疑聚集性病例处理情况登记表事件流程图o蒲县人民医院食源性病例报告流程图.doc练习版:练习版:定期报表定期报表o月报表:月报表:(每月每月5 5日前上报)日前上报)o1.1.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采集及调查工作月报表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采集及调查工作月报表o2.2.可疑聚集性病例处理情况登记表可疑聚集性病例处理情况登记表 o3.3.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月报表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月报表o4.4.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月报表异常健康事件月报表备注:增加了考核指标及报表备注:增加了考核指标及报表定期报告o
6、季度报告:(季度报告:(每月每月5日前上报)日前上报)o1.1.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定期报告表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定期报告表o2.2.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工作总结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工作总结o3.3.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数据分析报告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数据分析报告o4.4.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定期报告表异常健康事件定期报告表o5.5.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数据分析报告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数据分析报告o6.6.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工作总结异常健康事件工作总结食品安全隐患识别与通报o1、院内重点监测科室首诊医生发现聚集性病例时,要及时向本院食品安全风险办公室管理人员电话报告,再进行纸质报告。o2、院内人员接到报告电话,第一时间以最快速度的向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风险办公室负责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