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 评 说 明1.本标准所指的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包括铜、镍、铅、锌、锡、锑、铋、镉、汞等九种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适用于上述九种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2.依法生产的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在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考评。3.本标准共有13项考评类目、46项考评项目和179条考评内容。4.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
2、,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5.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办法中加粗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6.附录A-I是依次针对铜、锑、汞、锡、镍、铅、锌、铋、镉等九种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不同的工艺特点而设置的。评审/自评时,本评定标准“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最后一个考核条款,应分别对照附录A-I评分;有多种金属冶炼工艺的,分别对应评分后,取其加权平均值作为该项得分。7.本评定标准共计15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5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
3、)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8.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评定等级标准化得分安全绩效一级90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无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千人重伤率1;无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在评定年度内无职业病发生。二级75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千人死亡率0.1,千人重伤率3;无3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在评定年度内职业病发病率1。三级60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千人死亡率0.3,无较大以上事故,千人重伤率5;无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在评
4、定年度内职业病发病率2。9.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中有关要求执行。 77 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考评类目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值评分标准自评/评审描述实际得分一、方针与目标1.1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4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施
5、、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1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相应责任的,扣1分。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4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计划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件印发的,不得分。1.2监测与考核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4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的,不得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不得分;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指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1分。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
6、资料。10无安全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记录的,不得分;检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扣1分;检查和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8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含无评估报告),不得分;未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颁发的,扣1分;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1分。小计30得分小计二、组织机构和职责2.1组织机构和人员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5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
7、布生效的,不得分;与国家、地方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2分。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5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分。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5未设立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任命的,扣2分;成员未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扣2分。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5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分;无会议记录的,扣2分;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不得分;有未
8、完成项且无整改措施的,每一项扣2分。2.2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有效执行;(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0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的,不得分;没有履行主要职责的,每缺一项扣5分;本小项不得分时,加扣40分。 建立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内容的
9、管理制度。5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中每缺一个环节内容的,扣2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5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每缺一个纵向、横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1分;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扣2分;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扣2分。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培训。5无该培训的,不得分;无培训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人培训的,扣2分;被抽查人员对责任制不清楚的,每人扣2分。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审与更新。5未定期进行适宜性评审的,不得分;没有评审记录的,不得
10、分;评审、更新频次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每缺一次扣2分;更新后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扣2分。小计60得分小计三、安全生产投入3.1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5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中职责、流程、范围、检查等内容,每缺一项扣2分。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8未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不得分;财务报表中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管理的,扣2分;无安全费用使用台账的,不得分;台账不完整齐全的,扣2分。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
11、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4)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5)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6)安全标志及标识;(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费用的使用计划。22无该使用计划的,不得分;计划内容缺失的,每缺一个方面扣5分;未按计划实施的,每一项扣5分;有超范围使用的,每次扣10分。3.2相关保险 建立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扣2分。 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10 未缴纳的,不得分;无缴费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保障伤亡员工获取相应的保险与
12、赔付。10 有关保险评估、年费、返回资料、赔偿等资料不全的,每一项扣5分;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不得分;伤残等级鉴定每少一人,扣5分;赔偿每一人不到位的,本项目不得分。小计60得分小计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4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要求以及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的,扣1分;未以文件发布生效的,扣1分。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向归口部门汇总。3每少一个部门和基层单位定期识别和获取的,扣1分;未及时汇总的,扣1分;未分类汇总的
13、,扣1分。企业应按照规定定期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发布其清单。3 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不得分;工作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每次扣1分;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的,不得分;每缺一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文本或电子版的,扣1分。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6未及时融入的,每项扣2分;制度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的,每项扣2分。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4未培训考核的,不得分;无培训考核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项培训和考核的,扣1分。4.2规章制度建立文件的管理
14、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效力。2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缺少环节内容的,每项扣1分。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现场带班管理、作业标准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
15、(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24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每缺一项制度的,扣5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规定或与实际不符的,每项制度扣5分;无制度执行记录的,每项制度扣5分。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5 未发放的,扣2分;无培训和考核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项培训和考核的,扣2分。4.3安全操作规程 基于岗位生产特点中的特定风险的辨识,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2 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岗位操作规程不齐全、适用的,每缺一个扣3分;内容没有基于特定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的,每个扣3分。 向员工下发
16、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12 未发放至岗位的,不得分;每缺一个岗位的,扣3分;无培训和考核记录等资料的,不得分;每缺一个培训和考核的,扣3分。4.4评估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15未进行的,不得分;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评估报告每缺少一个方面内容的,扣6分;评估结果与实际不符的,扣10分。4.5修订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15 应组织修订而未组织进行的,不得分;该修订而未修订的,每项扣8分;无修订的计
17、划和记录资料的,不得分。4.6文件和档案管理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10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未明确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等的,扣5分;未明确具体档案资料、保存周期、保存形式等的,扣5分。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10未按文件管理制度执行的,不得分;缺少环节记录资料的,扣5分。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理:主要安全生产文件、事故、事件记录;培训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事故调查报告;检查、整改记录;职业健康
18、检查与监护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应急演习信息;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等。10未实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扣2分;每缺少一类档案的,扣3分。小计135得分小计五、教育培训5.1教育培训管理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4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中缺少一类培训规定的,扣2分;有与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扣2分。 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6未明确主管部门的,不得分;未定期识别需求的,扣2分;识别不充分的,扣2分;无培训计划的,不得分;
19、培训计划中每缺一类培训的,扣2分。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10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2分;记录不完整齐全的,每缺一项扣2分;未进行效果评估的,每次扣2分;未根据评估作出改进的,每次扣2分;未进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资料不完整齐全的,每次扣2分。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10 主要负责人未经考核合格就上岗的,不得分;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或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再培训的,每一人扣5分;培训要求不符合国家
20、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要求的,每次扣5分。 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岗位操作人员转岗,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10安全教育培训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2分;未 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2分;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未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2分;未按规定对转岗和离
21、岗者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2分 。5.4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教育培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10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备不合理的,每次扣2分;有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岗位但未配备相应作业人员的,每次扣2分;无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2分;证书过期未及时审核的,每人次扣2分;缺少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资料的,每人次扣1分。 5.5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10 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危害告知的
22、,不得分;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扣1分;未提供相应劳保用品的,不得分;无专人带领的,不得分。5.6安全文化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的活动来促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5 未进行安全文化建设的,不得分;安全文化建设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不符的,扣2分。小计65得分小计六、生产设备设施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建立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的管理制度。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扣3分。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10未进行“三同时”管理的,不得分;没有建设或产权单位对“三同时”进行评估、审核认可手续就投用的,不得
23、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不全的,扣2分;设计、评价或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安全投资没有纳入项目概算的,扣2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的,扣2分;初步设计无安全专篇的,扣2分;变更安全设备设施未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的,每处扣1分;隐蔽工程未经检查合格就投用的,每处扣1分;未经验收就投用的,扣1分;安全设备设施未同时投用的,扣1分。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4无资质单位编制的,不得分;未备案的,不得分;每少备案一个,扣2分。项目建设过程生产设备设施变更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4未履行变更
24、手续的,不得分。厂址选择、厂区布置和主要车间的工艺布置,应设有安全通道,合理安排车流、人流、物流,保证安全顺行;设备设施布置应留有足够的人员安全通道和检修空间;以上选择必须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4厂址选择易受自然灾害影响或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不得分;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通道的,每处扣1分;其设置不合理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主要生产场所消防建设应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对重点防火部位必须通过消防设计审查及公安消防部门竣工验收。4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2分;未通过消防审查的,不得分;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除本分值扣完后加
25、扣8分。厂区内的坑、沟、池、井,应设置安全盖板或安全防护栏;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应符合固定式钢梯和平台安全要求(GB4053.1-3)的规定。4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本分值扣完后再加扣8分。 车间电气室(6000V及以上电压等级)、地下油库、地下液压站、地下润滑站、地下加压站等要害部门,其出入口应不少于两个(室内面积小于6m2而无人值班的,可设一个),门应向外开。4出口少于两个的,每处扣1分;门向内开的,每处扣1分。供电主控室、配电值班室、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整流及动力变压器设施应设置防火墙,配电柜及控制屏
26、、电缆沟的所有孔洞和竖井口均应采用防火材料严密封堵。4未设置的,本项不得分;设置不全的,每处扣1分,不合理、无效果的,不得分;未用防火材料封堵的,每处扣1分。高压开关柜面板应有断路器或隔离开关“开”、“关”状态指示及一次进线的电压指示。4没有“开”、“关”状态指示的,每处扣1分;没有一次进线的电压指示的,每处扣1分。整流机组及动力变配电系统的电、操控设备应有安全连锁、快停、急停等本质安全设计与装置;整流机组及动力变配电设备应按设计规范要求设置继电保护装置和非电量保护装置。4 整流机组未设置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之间合闸电气连锁装置的,不得分;未按规定设置保护装置的,不得分;设置不全的,每处
27、扣2分;动力变配电系统开关柜未设置机械及电气连锁装置的,不得分;不全的,每处扣1分;保护装置设置不全的,每处扣1分。电缆不应和油管、可燃气体输送管道共同敷设在同一沟道内或行架上。4 电缆和油管、可燃气体输送管道共同敷设在同一沟道内或行架上的,不得分;本分值扣完后再加扣8分。生产场所必须根据易燃、易爆物质的物理及化学性质,合理设计灭火系统、报警系统及选择灭火设备类型(如非水灭火);合理布置消防水栓,并保证水量、水压;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4 设计灭火系统与现场物质特性不匹配的,不得分;未配置或数量达不到规定的,每处扣1分;本分值扣完后再加扣8分。机械设备、
28、电气设备、配电系统、压力容器、起重机械上的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警报装置、安全连锁装置、限位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4 防护装置不齐全、破损或失效的,每处扣2分;本分值扣完后再加扣8分。产生或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按规定设置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4 未设置的,每处不得分;本分值扣完后再加扣8分。厂区内的建构筑物,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供电整流设备、动力配电设备、计算机设备、油罐等均应按相关设计规范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查,确保防雷设施完好。4未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的,每处扣1分;未定期检查的,扣1分;防雷设施不完好的
29、,每处扣1分。所有产生烟气及粉尘的系统,都应设净化或收尘系统;产生粉尘、烟气的设备和输送装置均应设置密闭罩壳。4 未设净化或收尘系统的,每处扣2分;产生粉尘、烟气的设备和输送装置未设置密闭罩壳的,每处扣1分;本分值扣完后再加扣8分。值班室、待机室、会议室等人员聚集场所不应设置在吊运熔融液体及危险物品的影响范围内,应当与以上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4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厂房的照明,应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 )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在易燃易爆场所,应采用防爆灯具和开关;有导电粉尘或潮湿的场所采用防水防尘灯。4未进行
30、照度测量的,不得分;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建立健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台账和记录;应建立重要安全设施的台账。4无台账或检维修计划的,不得分;资料不齐全的,每次(项)扣1分。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修。10未按计划检维修的,每项扣1分;未进行安全验收的,每项扣1分;检维修方案未包含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的,每项扣1分;未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安全交底的,每次扣1分;失修的,每处扣1分;检修完毕未及时恢复安全装置的,每处扣1分;未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同意就拆除安全设备设施的,每处扣2分;安全设备设施检维修记录归档不规范及时的,每处扣2分
31、;检修完毕后未按程序试车的,每项扣1分。检维修结束后应进行试车,并保存试车记录。4未进行试车的,不得分。各机组的机、电、操控设备应有安全连锁、快停、急停等本质安全设计与装置。4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使用表压超过0.1MPa的液体和气体的设备和管路,应安装压力表,必要时还应安装安全阀和逆止阀等安全装置。4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安全阀、压力开关、压力表等未定期校验的,每处扣1分。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涂上不同的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4管线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应设灭火装置和自动报警装置;电气装置应满足
3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要求。4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吊运物行走的安全路线,不应跨越有人操作的固定岗位或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且不应随意越过主体设备。4吊运物从人的上方经过的,不得分;没有安全措施随意越过主体设备的,不得分;安全措施执行不好的,每处扣2分。加热设备和管道应设有可靠的隔热层。4未设有可靠的隔热层的,每处扣1分。加热设备所有密闭性水冷系统,均应按规定试压合格方可使用;保存试压记录。4未按规定试压合格就使用的,每台扣2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
33、均应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接零系统应有重复接地;对电气设备安全要求较高的场所,应在零线或设备接零处采用网络埋设的重复接地。4未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的,每处扣1分;接零系统无重复接地的,每处扣1分;对电气设备安全要求较高的场所,未在零线或设备接零处采用网络埋设的重复接地的,每处扣1分。低压电气设备非带电的金属外壳和电动工具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4未进行接地电阻检测的,每台扣1分;接地电阻大于4的,每台扣1分。下列工作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主要通道及主要出入口、通道楼梯、操作室、计算机室、加热炉及热处理计器室窥视孔、汽化冷却及锅炉设施、高频室、酸碱洗槽、主电室、配电室、液压站、稀油站、油库、泵房、氢气
34、站、氮气站、乙炔站、电缆隧道、制氧站、煤气站。4工作场所应设而未设应急照明的,每处扣1分。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4未建立台账的,不得分;账、物不符的,每处扣1分。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4特种设备未登记的,不得分;登记标志不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的,每处扣2分。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4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不得分;档案不全的,扣2分。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4未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的,每台扣2分。
3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4现场有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的,不得分。根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结果,确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建立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清单。4未确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不得分;有遗漏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建立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清单的,扣3分。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分级安全管理,实行领导干部联系点管理机制。4未实行领导干部联系点管理机制的,不得分。联系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应定期到联系点进行安全活动,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治理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4联系人未履行责
36、任,未到联系点进行安全活动的,不得分;活动的频次、内容不满足制度要求的,每次扣2分。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建立企业、管理部门、基层单位及班组监控机制,明确各级组织、各专业的职责,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记录。4未建立档案的,不得分;未定期检查的,不得分;检查记录不齐全的,每次扣1分。铜、镍、铅、锌、锡、锑、铋、镉、汞冶炼企业的关键装置按与企业生产工艺对应的附录A-I相应要求执行。200见附录A-I有关评分标准。6.3设备设施验收及拆除、报废按规定对新设备设施进行验收,确保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4未进行验收的(含其安全设备设施),每项扣1分;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按
37、规定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设备设施进行报废或拆除。4 未按规定进行的,不得分;涉及到危险物品的生产设备设施的拆除,无危险物品处置方案的,不得分;未执行作业许可的,扣1分;未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的,扣1分;资料保存不完整齐全的,每项扣1分。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备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4未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的,扣2分;方案或计划中无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内容的,扣2分;未办理交接手续的,扣2分。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属于特种设备的,按特种
38、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4未清洗、分析、验收进行拆除作业的,不得分。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属于特种设备的,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4未清洗、分析、验收便报废的,不得分。涉及危险作业的,应满足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要求。4危险作业未履行审批手续和监护作业的,不得分。小计400得分小计七、作业安全7.1 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对以下危险性大的作业,按照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和签发工作票,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并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3)高处作业;(4)大型吊
39、装作业;(5)临时用电作业;(6)抽堵盲板作业;(7)破土(断路)作业;(8)交叉作业;(9)其他危险作业。40未执行审批手续或工作票的,不得分;工作票中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不全的,扣5分;授权程序不清或签字不全的,扣5分;审批手续及工作票未存档的,扣5分;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扣5分;安全措施未落实的,每处扣15分。作业活动监护人员应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作业现场的应急处理能力,持相应作业许可证进行监护作业,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监护岗位。10作业活动监护人员未持证监护,或监护过程中离岗的,不得分。应对生产现场和生产工艺过程、环境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分级,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20无
40、企业风险和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汇总资料的,不得分;辨识所涉及的范围未全部涵盖的,每处扣1分;缺少风险和隐患辨识、评估分级的,每处扣1分;缺少控制措施或针对性不强的,每类扣1分,现场岗位人员不清楚岗位有关风险及其控制措施的,每人次扣1分。应禁止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应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其宽度一般不小于1.5m。10有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的,不得分;未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安全路线的,不得分;安全路线宽度小于1.5m的,扣1分。操作人员都熟知安全操作规程(程序或动作标准),并按规程进行操作。10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适用或有错误的,每处扣2分;现场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41、的,每人次扣5分;本分值扣完后再加扣20分。现场临时用电作业应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 5未执行本规范的,每处扣1分。现场各种物料、备品备件、废弃物、工具等堆放、摆放实行定置管理并符合安全卫生要求。10未进行定置管理的,不得分;没有定置图的,扣2分;堆放与定置图不符的,扣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氧气瓶、乙炔瓶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必须专人管理,按规定存放、搬运和使用。5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7.2作业行为管理应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10缺少人的不安全行为辨识的,每项扣1分;未建立作业人员典型违章数据库和典型事故案例
42、数据库的,每项扣1分;缺少控制措施或针对性不强的,每项扣1分;作业人员不清楚风险及控制措施的,每人次扣1分。涉及高压场所的维护检修,应配备并使用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垫、高压验电器、安全接地用具等。5未配备、使用安全用具的,不得分。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拉闸断电,并采取开关箱加锁等措施; (2)验电、放电; (3)各相短路接地; (4)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和装设遮拦。30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管理人员不违章指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10发现一次“三违”现象的,每次扣5分。要害岗位及电气、机
43、械等设备,应实行操作牌制度。10未挂操作牌就作业的,不得分;操作牌污损的,每处扣1分。作业现场应环境整洁;物品、物料、工具、防护器具等应定点存放。10现场环境不整洁,物品未实现定置管理的,每处扣2分。7.3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应建立警示标志管理台账。5未建立管理台账的,不得分;账物不符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等规定,结合生产实际,确定具体的危险场所和危险部位;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符合GB2894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并严格管理其区域内的作业。10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10重大危险源现场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不得分。按有关规定,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10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在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10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使用酸、碱的场所,应有防止人员灼伤的措施,并设置安全喷淋或洗涤设施。10无防灼伤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