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一章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第二十一章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n第一节行政赔偿第一节行政赔偿n第二节行政补偿第二节行政补偿第二十一章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第二十一章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n重点问题:重点问题:n1、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n2、行政赔偿的范围n3、行政赔偿的方式与计算标准n4、行政补偿的原则与标准第一节第一节 行政赔偿行政赔偿n一、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一、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n二、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二、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n三、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三、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n四、行政赔偿的范围四、行政赔偿的范围n五、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五、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n六、行政赔偿的程序
2、六、行政赔偿的程序n七、行政赔偿诉讼七、行政赔偿诉讼n八、行政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八、行政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一、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一、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依法履行职责,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一、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一、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n行政赔偿与其他赔偿制度相比,具有以下特征:p1、行政赔偿的主体是国家,但具体履行行政赔偿义务的机关则为致害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p2、行政赔偿中的侵权行为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
3、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和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p3、行政赔偿是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和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而引起的。二、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二、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n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是据以确定行政赔偿责任由国家承担的根据或准则,体现了行政赔偿的基本价值取向。归责原则在行政赔偿中处于核心地位,是连接赔偿目的与具体制度的桥梁。三、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三、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n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是指行政机关代表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所应具备的条件。n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与归责原则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归责原则是构成要件的前提和基础,它反
4、映了国家赔偿的价值取向,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对国家赔偿的致害行为范围的确定、举证责任的分担以及赔偿程序的设计有很大的决定作用,是判断赔偿责任构成的“最后界点”。三、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三、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n1、侵权行为主体。n2、侵权行为。n3、损害事实。n4、因果关系。四、行政赔偿的范围四、行政赔偿的范围n行政赔偿的范围,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的范围。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的赔偿。p(一)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 p(二)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 p(三)国家不予赔偿的范围 五、行政赔偿
5、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五、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n(一)行政赔偿请求人n行政赔偿请求人,是指因受违法行政的侵害,依法有权请求国家给予行政赔偿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国家赔偿法第6条的规定,行政赔偿请求人包括以下几类:p1、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p2、受害的公民死亡的,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可以成为赔偿请求人。p3、受害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成为赔偿请求人。(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指代表国家履行赔偿义务、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程序的机关。简而言之,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就是具体履行行政赔偿义务的组织。n根据国家赔偿法第7
6、条、第8条的规定,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p1、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p2、共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p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p4、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p5、致害机关被撤销后的赔偿义务机关。p6、经行政复议后的赔偿义务机关。六、行政赔偿的程序六、行政赔偿的程序n(一)行政赔偿程序概述n行政赔偿程序,是指行政赔偿请求人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行政赔偿,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以及通过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赔偿请求人的申请复议或起诉解决行政赔偿争议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时限的总称。n根据国家赔偿法第9条、行政复议法第29条的规定,我
7、国行政赔偿程序实行的是“单独提起”和“一并提起”两种方式并存的办法,并包括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两个部分。(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n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是行政赔偿诉讼程序的前置阶段,它适用于单独提起赔偿请求的情形。n确立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利于迅速解决行政赔偿争议,有利于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提高行政效率,也有利于减轻人民法院的负担。n先行处理程序包括包括、和四个阶段。(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n1.行政赔偿请求的提出。n具体内容包括:p(1)行政赔偿请求提出的条件。p
8、(2)行政赔偿请求提出的方式。p(3)有两个以上赔偿义务机关时赔偿请求的提出。p(4)数项赔偿请求的提出。n2.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受理。n3.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三)行政赔偿的复议处理程序(三)行政赔偿的复议处理程序n行政赔偿的复议处理程序,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犯其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复议案件的过程中,一并解决赔偿问题所适用的程序。七、行政赔偿诉讼七、行政赔偿诉讼n(一)行政赔偿诉讼的概念与特点n行政赔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依照行政诉讼程序和国家赔偿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裁判赔偿争
9、议的活动。n它是我国为解决行政赔偿争议而设置的司法救济途径,具有以下特征:n1、行政赔偿诉讼是一种特殊的诉讼形式。n2、行政赔偿诉讼具有双重性。n3、遵循行政先行处理原则。n4、举证责任上并不完全适用“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原则。七、行政赔偿诉讼七、行政赔偿诉讼n(二)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n(三)行政赔偿诉讼的管辖n(四)行政赔偿诉讼的提起n(五)行政赔偿诉讼的受理n(六)行政赔偿诉讼的审理与判决n(七)行政赔偿诉讼的执行与期间 八、行政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八、行政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n(一)行政赔偿的方式n行政赔偿方式,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各种形式。n国家
10、赔偿法第25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n据此,我国行政赔偿的方式有三种:即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n除上述三种行政赔偿方式外,国家赔偿法还明确规定了其他的赔偿方式。八、行政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八、行政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n(二)行政赔偿的计算标准n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33、34、36条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n1、人身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n2、财产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第二节第二节 行政补偿行政补偿n一、行政补偿的概念与特征一、行政补偿的概念与特征n二、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的区别二、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的区别
11、n三、行政补偿的范围与方式三、行政补偿的范围与方式n四、行政补偿的原则与标准四、行政补偿的原则与标准n五、行政补偿的程序五、行政补偿的程序 一、行政补偿的概念与特征一、行政补偿的概念与特征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因合法行使职权行为造成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损失,或者相对人为社会公共利益而受到损失时,国家基于保障财产权和公共负担平等的原则,依法弥补相对人损失的一种法律救济制度。一、行政补偿的概念与特征一、行政补偿的概念与特征n行政补偿具有以下特征:p1、行政补偿是以合法、正当的行为为前提。p2、行政补偿的目的是实现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正当补偿。p3、行政补偿不以过错为构成要件。p4、行政补偿的方式具有多
12、样性。p5、行政补偿的主体是国家,但具体履行补偿义务的机关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二、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的区别二、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的区别n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有相似之处,它们都是行政主体对相对人的损失给予的救济。但两者有着较大的差别,主要表现在:p1、发生的前提不同p2、性质不同p3、补救的范围不同p4、发生的时间不同p5、补救的方式不同p6、工作人员的责任不同 三、行政补偿的范围与方式三、行政补偿的范围与方式n(一)行政补偿的范围n根据行政补偿发生的原因不同,行政补偿可以分为因行政主体合法行使职权行为而受损的补偿和相对人因公益而受损的补偿两大类:p1、因合法行使职权行为而受损的补偿。
13、p(1)对行政征收或行政征用的补偿p(2)因撤销或变更授益行政行为而致信赖利益损失的补偿p(3)对紧急行政行为致损的补偿p(4)对其他行使职权行为致损的补偿p2、相对人因公益而受损的补偿。p(1)协助公务受损的补偿p(2)为社会公益而受损的补偿p(3)从事高度危险活动致损的补偿 三、行政补偿的范围与方式三、行政补偿的范围与方式n(二)行政补偿的方式n行政补偿的方式,是指行政主体承担补偿责任的各种形式。补偿是对损害的补救,根据损害的性质及程度等的不同,补偿的方式也有所不同。正确地适用行政补偿的方式,对于弥补受害人的损害具有重要意义,采用何种补偿方式,直接关系到能否对受害人合法权益提供适当的补救。
14、n直接补偿和间接补偿四、行政补偿的原则与标准四、行政补偿的原则与标准n(一)行政补偿的原则n(二)行政补偿的计算标准五、行政补偿的程序五、行政补偿的程序n行政补偿的程序是指实施行政补偿行为的方式、步骤等构成的行政补偿的过程。行政补偿的程序目前尚无统一的法律规定,但单行法律、法规有一些较原则的规定。n根据这些规定和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行政补偿应遵循下列基本程序:n(一)主动补偿程序n(二)应申请补偿程序法律应用法律应用n1、我国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两类:一是违法的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如违法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不作为等;二是行政事实行为造成的损害,如以殴打等暴力行为和违法使用武器、警械等行
15、为造成的损害。国家不予赔偿的范围包括:一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是受害人自己致使损害发生的行为;三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n2、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具体计算标准是公民应得到的赔偿金等于该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天数乘以上年度职工的日平均工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这里的“上年度”,应当指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按作出原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执行。国家上年度职
16、工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以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计算。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案(事)例案(事)例n案例1n案情简介:n1996年10月11日晚,丁某酒后在某饮食店酗酒闹事,砸碎店里玻璃数块。后经人劝说,丁某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赔偿。此时恰巧碰上某区公安局任某、赵某执勤到店里,任某对丁某又推又打,欲将丁某带回派出所处理。在扭打过程中,致丁某跌倒,头撞在水泥地上,造成颅内出血死亡。1997年12月20日,丁某之父向某区公安局提出行政侵权赔偿。(律师资格考试真题)n问题:n(1)丁某之父的赔偿请求权时效如何计算?nA、从丁某受到违法行使职权侵害时起2年nB、从任某行使职
17、权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2年nC、从丁某之父第一次提起行政赔偿请求起2年nD、从公安局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3个月n(2)根据现行法律,本案损害赔偿应通过何种方式、由谁负责赔偿?nA、应由任某个人赔偿nB、可以通过民事诉讼nC、应由任某所在机关赔偿nD、可以通过行政赔偿诉讼案(事)例案(事)例n(3)本案赔偿义务机关应以什么赔偿方式赔偿?nA、公安局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支付生活费nB、公安局应当支付应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支付生活费nC、公安局应当支付应支付医疗费以及丁某之父申请赔偿的车旅费nD、公安
18、局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n(4)公安局对受害人赔偿后,可以如何处理?nA、可以进行追偿nB、不可以追偿nC、可以要求任某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nD、可以要求任某和赵某共同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案(事)例案(事)例n答题思路:n(1)此问是考查请求行政赔偿的时效。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故B项正确。n(2)此问是考查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和请求赔偿的方式。国家赔偿法第7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
19、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第9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因此,C项、D项正确。n(3)此问是考查行政赔偿的方式。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1款规定:“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三)造成公民死亡的,应当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据此,A项正确。n(4)此问是考查行政追偿。国家赔偿法第14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
20、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A项、C项正确。案(事)例案(事)例n案例2n案情简介:n罗某受到朱某的人身威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未采取任何措施。三天后,罗某了解到朱某因涉嫌抢劫被刑事拘留。罗某以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安机关确未履行法定职责。(司法考试真题)n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nA、因朱某已被刑事拘留,法院应当判决驳回罗某起诉nB、法院应当判决确认公安机关不履行职责行为违法nC、法院应当判决公安机关赔偿罗
21、某的精神损失nD、法院应当判决驳回罗某的行政赔偿请求案(事)例案(事)例n答题思路:n本案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公安机关该不该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二是精神损害是否属于行政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的规定,其他违法行为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违反行政职责的行为。本案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确实未履行法定职责,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国家对该行为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部分:一是行政侵权主体;二是行政侵权行为;三是损害结果;四是因果关系。本案公安机关未采取
22、任何措施保护罗某的人身安全,其行为具有违法性,但是该行为并没有给罗某带来任何损害后果。因为威胁罗某人身安全的朱某三天后因涉嫌抢劫被刑事拘留,罗某事实上并没有受到损害,既然没有任何损害结果,公安机关行政赔偿责任不能成立。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我国行政赔偿采用的主要是抚慰性标准,即对受害者所受财产损失只赔偿直接损失而不赔偿间接损失,人身权所受损害只赔偿身体所受损害及直接损失而不赔偿精神痛苦及间接损失,且有最高额限制。本案罗某提出的精神损失赔偿要求不属于行政赔偿范围。据此,本案只有B、D选项正确。案(事)例案(事)例n案例3n案情简介:n李某租用一商店经营服装。某区公安分局公安人员驾驶警车追捕时
23、,为躲闪其他车辆,不慎将李某服装厅的橱窗玻璃及模特衣物撞坏。事后,公安分局与李某协商赔偿不成,李某请求国家赔偿。(司法考试真题)n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nA、公安分局应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因为李某曾与其协商赔偿nB、公安分局不应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因该公安人员行为属于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nC、公安分局不应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因为该公安人员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使职权,应按行政补偿解决nD、公安分局应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因为该公安人员的行为属于与行使职权有关的行为案(事)例案(事)例n答题思路:n本案的关键是要弄清某区公安分局公安人员对李某造成损害的行为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如果是合法行为造成的损
24、害则属于行政补偿的范围,而如果是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则属于行政赔偿范围。从本案来看,某区公安分局公安人员对李某造成的损害系合法行为引起的,属于行政补偿范围。理由如下:一是某区公安分局公安人员是在驾驶警车追捕时,为躲闪其他车辆,才不慎造成李某服装厅的损害,这种损害显然不是该公安人员违法行政造成的,而是公安人员在面临紧急情况下采取了这种合法、正当行为才导致该损害发生;二是该公安人员的行为是其行使职权过程中的行为,它是一种职务行为,不是个人行为。基于此,本案A、B、D三个选项均系错误选项。思考题思考题n1、简述行政赔偿概念与特征。n2、试述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n3、简述行政赔偿的范围。n4、简述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n5、简述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n6、简述行政赔偿的方式与计算标准。n7、简述行政补偿的概念与特征。n8、简述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n9、简述行政补偿的范围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