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村卫生管理和清扫保洁制度为了加强镇村环境卫生管理,改善村容村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办法。1.禁止在村组建筑、公共设施上乱画、乱贴、乱订、乱挂。2.进入辖区的交通工具,必须保持整洁。3.禁止在道路及公共场所随意堆放杂物、搭建建筑物或其他影响村容、通行和安全的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必须报经村村委会同意,方可进行。4.维护辖区公共设施的完整。不得随意调整、损坏交通、卫生、消防、电力、通讯的各类标识。辖区的各类绿化树、花草不得随意损坏、占用和悬挂堆放物品。5.辖区的垃圾实行集中管理,各村居户要将垃圾倾倒在固定的垃圾点,严禁散堆在地或堆放在公共场所。6.各住户应做到庭院整洁和清洁,不乱搭乱建,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并按照指定地点堆放柴草和粪肥,房屋后无积水。7.村组的日常保洁道路行车线至住户间的区域由住户负责,做到每日清扫一次,道路行车线内由专职保洁人员保洁,其他公共区域的保洁实行包干定期保洁制度。8.农户饲养的家畜,就实行圈养,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贮粪池、化粪池和沼气池等要做好防护和定期清掏,不乱扔乱倒垃圾,垃圾池要定期清理、清运。9.积极维护公共区域卫生,定期清扫公共区域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