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党政大事记编发程序学校党政大事记编发程序根据大事记的编写范围收集整理相关材料确定内容,与相关党政部门核实报主管主任审阅、修改编写并印发合订并存档注:1、编写党政大事记的基本要求是:选材全面、客观真实、准确无误、编写规范。2、每月15日前完成上月大事记的整理、编写和印发,以便及时发现遗漏、及时补充。3、每年3月印发上年度党政大事记(合订本)并存档。附:大事记编写范围1、学校党政重要活动、重要会议及其所做出的重要决策。主要包括:党代会、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常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大会、校长办公会、纪委会、中层干部会、全校工作会以及全校大会。2、学校重大决议、决定和学校重大计划、总结等。3
2、、学校党政工作的重大事件、改革举措和重大成就等。4、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措施。5、党政各级组织、机构的建立、合并、撤销、名称及隶属关系的更改,体制变化。6、校级干部的调动、任免、奖惩、退休和逝世。7、校党政各级组织机构及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和重大批评、处分情况。8、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等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检查、指导工作或参观、座谈、作报告及对学校工作的重要指示。9、上级单位对学校党政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决定和通知等。10、上级单位在我校召开的全国性、全省性的重要会议;我校组织召开的国际性、全国性、全省性的重要活动及会议。11、学校领导接待国内外重要贵宾、著名人物和兄弟院校、单位领导的重要参观、访问、工作交流等情况。12、校领导参加的校内外各种重要会议情况。13、我校出席国家、甘肃省和上级召开的重要会议及校领导赴境外、国外考察等情况。14、国家和省级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宣传报导我校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等情况。15、重要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入使用情况。16、发生的重要案件、事故、事件、严重灾害及其善后处理情况。17、其它重大事项及临时发生的大事、要事、新事等。3 / 3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