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工程合同法律规范及现行工程合同文本课件.ppt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文档编号:4959245 上传时间:2023-01-28 格式:PPT 页数:62 大小:212.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四章工程合同法律规范及现行工程合同文本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62页
第四章工程合同法律规范及现行工程合同文本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62页
第四章工程合同法律规范及现行工程合同文本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62页
第四章工程合同法律规范及现行工程合同文本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62页
第四章工程合同法律规范及现行工程合同文本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6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第四章工程合同法律第四章工程合同法律规范及现行工程合同规范及现行工程合同文本文本 建筑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法概述 建设工程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法律制度案例一 合同法概述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Title1“合同法”简介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Title2 合同的订立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Title3 订立合同的程序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Title4 合同的效力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Title5 合同的

2、履行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Title6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解除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Title7 合同的担保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Title8 合同的违约责任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具有以下特点:合同具有以下特点:合同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主体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通过双方享

3、受权利、履行义务来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合同主体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通过双方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来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合同的内容是有关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是合同主体协商一致的结果,是通过合同条合同的内容是有关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是合同主体协商一致的结果,是通过合同条款来体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款来体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法律对依法成立的合同有约束力。法律对依法成立的合同有约束力。1“1“合同法合同法”简介简介|1.11.1合同的概念合同的概念 合同法合同法于于19991999年年3 3月月15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共

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共2323章章428428条,分条,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其中总则部分共其中总则部分共8 8章,将各类合同所涉及的共性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包括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章,将各类合同所涉及的共性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包括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和其他规定等内容。分则部分共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和其他规定等内容。分则部分共1515章,章,分别对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和借款合同等十五

5、类典型合同进行了具体的规定。附分别对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和借款合同等十五类典型合同进行了具体的规定。附则部分规定了则部分规定了合同法合同法自自19991999年年1010月月1 1日起实施。日起实施。1“1“合同法合同法”简介简介|1.21.2合同法内容简介合同法内容简介 合同依照不同的标准被划分成许多不同种类。合同依照不同的标准被划分成许多不同种类。(1 1)按合同内容划分)按合同内容划分合同法合同法根据合同内容的不同将合同分为根据合同内容的不同将合同分为1515种典型的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种典型的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

6、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经纪合同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经纪合同和居间合同。在上述合同种类中,工程建设常用的合同有:施工承包合同在上述合同种类中,工程建设常用的合同有:施工承包合同(合同法合同法上的建设工程合同上的建设工程合同)、设备材料采购、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合同(合同法合同法上的买卖合同上的买卖合同)、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合同法合同法上的委托合同上的委托合同)、货物运输合同、货物运输合

7、同(合同法合同法上上的货物运输合同的货物运输合同)、工程建设资金借贷合同、工程建设资金借贷合同(合同法合同法上的借款合同上的借款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合同法合同法上的租赁上的租赁合同合同)等。等。1“1“合同法合同法”简介简介|1.31.3合同法的种类合同法的种类(2 2)按合同形式划分)按合同形式划分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010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最为常见、但并不是法定唯一的合同形式是书面合同最为常见、但并不是法定唯一的合同形式是书面合同,所谓书面合同是指当事人以文字表述协议内

8、容的合,所谓书面合同是指当事人以文字表述协议内容的合同,其具体书面形式可以是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同,其具体书面形式可以是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生活中也大量使用口头合同形式。生活中也大量使用口头合同形式。合同还可以有其他形式,如默示合同、推定成立合同等。合同还可以有其他形式,如默示合同、推定成立合同等。合同法合同法第第270270条规定: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1“1“合同法合同法”简介简介|1.31.3合同法的种类合同法的种类(3 3)按签订

9、程序划分)按签订程序划分 按照合同不同的签订程序划分,合同可以分为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按照合同不同的签订程序划分,合同可以分为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其生效必须以一定的形式或程序为先决条件的合同。常见的先决条件包括诸如要求合同采用要式合同是指其生效必须以一定的形式或程序为先决条件的合同。常见的先决条件包括诸如要求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必须经过公证、鉴证、审批、过户、登记等。要式合同唯有符合要求的先决条件才能生效。书面形式、必须经过公证、鉴证、审批、过户、登记等。要式合同唯有符合要求的先决条件才能生效。1“1“合同法合同法”简介简介|1.3 1.3 合同法的种类合同法的种类(1 1)合同

10、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2 2)当事人自愿订立合同原则)当事人自愿订立合同原则(3 3)公平原则)公平原则(4 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5 5)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损害他人及社会公共利益原则)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损害他人及社会公共利益原则2 2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2.12.1订立和履行合同应遵循的原则订立和履行合同应遵循的原则(1 1)当事人应具备合法资格。)当事人应具备合法资格。有些合同主体可以是一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些合同主体可以是一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的法人

11、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注册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的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注册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的其他组织(例如作为法人分例如作为法人分支机构支机构),能够单独对外订立合同,能够单独对外订立合同法人组织的内部机构无权对其组织以外签订合同。法人组织的内部机构无权对其组织以外签订合同。(2 2)当事人应在法律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订立合同,超越法定经营范围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当事人应在法律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订立合同,超越法定经营范围所签订的合同无效。(3 3)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之一是当事人的签章。)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之一是当事人的签章。2 2 合同

12、的订立合同的订立|2.22.2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1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 2)标的;)标的;(3 3)数量;)数量;(4 4)质量;)质量;(5 5)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或者报酬;(6 6)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7 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8 8)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和解、调解、仲裁、诉讼)2 2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2.32.3合同的一般条款合同的一般条款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1 1)要约内容具体确

13、定。)要约内容具体确定。(2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要约的约束。)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要约的约束。法定的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四种:法定的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四种:拒绝要约的信息到达要约人;拒绝要约的信息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了要约;要约人依法撤销了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3 3 订立合同的程序订立合同的程序|3.13.1要约要约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承诺是指受要约

14、人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1)(1)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作出的,或者是受受要约人委托的代理人作出的,否则无效;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作出的,或者是受受要约人委托的代理人作出的,否则无效;(2)(2)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作出。(3)(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3 3 订立合同的程序订立合同的程序|3.2 3.2 承诺承诺(1 1)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反映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事实状态;)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反映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事实状态;(2 2)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在法律上

15、得到肯定性评价,产生了当事人意定的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在法律上得到肯定性评价,产生了当事人意定的法律效力。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包括: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包括:主体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主体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3 3 订立合同的程序订立合同的程序|3.3 3.3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

16、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合同法合同法第第4242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责任:(1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3 3 订立合同的程序订立合同的程序|3.4

17、 3.4 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采取合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通常理解予以解释;予以解释;对于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对于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作出不利

18、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3 3 订立合同的程序订立合同的程序|3.5 3.5 格式条款的特别规定格式条款的特别规定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故意或过失违背依其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使合同未成立、被撤销或无效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指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即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约束当事人各方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约束当事人各方的效力。4 4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4.1 4

19、.1 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 对于非要式合同,只要当事人主体资格、合同形式及合同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经对于非要式合同,只要当事人主体资格、合同形式及合同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合同成立即生效;对于法定的或约定的要式合同,则应当依法或依约定满足要式条件,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合同成立即生效;对于法定的或约定的要式合同,则应当依法或依约定满足要式条件,合同才能生效。比如建设工程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才能生效。合同才能生效。比如建设工程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才能生效。4 4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4.2 4.2 合同的无效合同的无效

20、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已经双方当事人订立、成立,但因其内容和形式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已经双方当事人订立、成立,但因其内容和形式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第三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不具有法律效或者损害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第三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自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力的合同。无效合同自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法合同法第第52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一

21、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 4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4.3 4.3 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但因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允许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可撤销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但因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允许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这样的合同

22、有:同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这样的合同有:(1)(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2)显失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3)(3)一方采用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一方采用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其效力不稳定,如果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提出请求,并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可撤销合同,其效力不稳定,如果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提出请求,并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可以被撤销。如果当事人没有请求撤销,则该可撤销的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被撤销的合同,与无效合同可以被撤销。如果当事人

23、没有请求撤销,则该可撤销的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被撤销的合同,与无效合同一样,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合同一样,自始没有法律效力。4 4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4.4 4.4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处理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处理 无效合同和被撤销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无效合同和被撤销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已经履行了合同,就应对因无效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已经履行了合同,就应对因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的履行而引起的财产后果进行处理。按照或被撤销合同的履行而引起的财产后果进行处理。按照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将因履行无效合同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将因履行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而取

24、得的对方财产归还给对方,使合同财产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恢复到合同订立之前的状态。如或被撤销合同而取得的对方财产归还给对方,使合同财产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恢复到合同订立之前的状态。如果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赔偿无过错方的损失;若双方都有过错,则双方均果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赔偿无过错方的损失;若双方都有过错,则双方均应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对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应追缴当事应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对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应追缴当事人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人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无效合

25、同与可撤销合同有什么区别?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有什么区别?5 5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5.1 5.1 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的原则 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循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循全面履行全面履行和和协作履行协作履行的原则。的原则。全面履行是指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全面履行是指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协作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不仅要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且要给予对方当事人必要的协助。建设工程合协作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不仅要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且要给予对方当事人必要的协助。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施工任务,业主方应为

26、施工方提供施工活动所必需的各种条件就同履行过程中,施工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施工任务,业主方应为施工方提供施工活动所必需的各种条件就是这两项原则的体现。是这两项原则的体现。5 5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5.2 5.2 合同履行的一般程序合同履行的一般程序 合同履行的程序会因合同种类、内容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地说,合同履行大致经过交付标的、验收合同履行的程序会因合同种类、内容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地说,合同履行大致经过交付标的、验收标的、结算过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过程是:施工方进行施工、业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定期支付工标的、结算过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过程是:施工方进行施工、业主按照合

27、同规定的期限定期支付工程款、施工完成后双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各有关部门共同参加工程的验收、结算工程款、施工方履行保修程款、施工完成后双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各有关部门共同参加工程的验收、结算工程款、施工方履行保修义务等。义务等。5 5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5.35.3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 1)抗辩权)抗辩权 抗辩权是对抗请求的权利,它的行使可以使对方的权利消灭或者延期发生,从而保护自己的利益。抗辩权是对抗请求的权利,它的行使可以使对方的权利消灭或者延期发生,从而保护自己的利益。合合同法同法规定的抗辩权有规定的抗辩权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

28、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三种。三种。我国的我国的担保法担保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对抗辩权做了明确的规定,它将抗辩权定义为第二十条第二款对抗辩权做了明确的规定,它将抗辩权定义为:“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5 5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5.35.3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2 2)代位权)代位权 我国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第73条规定: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

29、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5 5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5.35.3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3 3)撤销权)撤销权合同法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因债务

30、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6 6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解除合同的变更、转让与解除|6.1 6.1 合同的变更合

31、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在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当事人依法对合同内容进行修订或补合同变更,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在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当事人依法对合同内容进行修订或补充。如对标的的数量或质量、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等内容进行修订。充。如对标的的数量或质量、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等内容进行修订。合同法合同法第第7777条规定,变更合同的条规定,变更合同的内容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当事人协商一致,既是合同变更的程序,也是合同变更的条件内容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当事人协商一致,既是合同变更的程序,也是合同变更的条件。6 6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解除合同的变更、转让与解除|6.2 6.2

32、 合同的转让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转让是一种特殊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将自己承受的合同权利与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承受的行为。合同的转让是一种特殊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将自己承受的合同权利与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承受的行为。除非有特别约定或法律规定,除非有特别约定或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转让其合同的全部权利和部分权利债权人可以转让其合同的全部权利和部分权利;经过了债权人同意后,债经过了债权人同意后,债务人可以转让其合同的全部义务和部分义务务人可以转让其合同的全部义务和部分义务。如果转让要式合同,则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或约定履行要式程序。如果转让要式合同,则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或约定履行要式程序或具备要式形式,转让才生效。或具备

33、要式形式,转让才生效。6 6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解除合同的变更、转让与解除|6.3 6.3 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 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在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未全部履行之前,终止该合同的效力。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在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未全部履行之前,终止该合同的效力。合同的解除分合同的解除分为为法定解除法定解除和和约定解除约定解除。合同法合同法第第9494条规定了五种解除合同的情形是:条规定了五种解除合同的情形是:(1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

34、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3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7 7 合同的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的担保是以保障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的担保行为。合同的担保是以保障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的担保行为。担保的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担保的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

35、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法定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法定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

36、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定金是指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之后,约定在履行主合同之前,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量的货币作为债权定金是指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之后,约定在履行主合同之前,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量的货币作为债权的担保的担保 。8 8 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由于过错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由于过错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有以下

37、特点:违约责任有以下特点:违约责任产生的前提是当事人不履行有效成立的合同的义务,并且当事人有过错;违约责任产生的前提是当事人不履行有效成立的合同的义务,并且当事人有过错;违约责任的大小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这使得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有所不同;违约责任的大小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这使得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有所不同;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一般情况下都是为了补偿受害方的损失。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一般情况下都是为了补偿受害方的损失。8 8 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的违约责任|8.18.1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 当事人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并不是所有的违约行为都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要具备一定的

38、当事人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并不是所有的违约行为都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条件。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当事人要有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该行为的后果是对对方当事人造成了利益的当事人要有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该行为的后果是对对方当事人造成了利益的损失;违约方具有过错,并且无论是故意过错还是过失过错。损失;违约方具有过错,并且无论是故意过错还是过失过错。有些情况下,当事人虽有违约行为,但该违约行为不是由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当事人可以不承担违约有些情况下,当事人虽有违约行为,但该违约行为不是由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当事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责任。8 8 合同的违约

39、责任合同的违约责任|8.2 8.2 承担违约责任的主体承担违约责任的主体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20120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现实中,许多在现实中,许多情况下是双方当事人均有不同程度的违约行为存在。这时,双方应根据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情况下是双方当事人均有不同程度的违约行为存在。这时,双方应根据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8 8 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的违约责任|8.3 8.3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1 1)违约金和赔偿金)违约金和赔偿金(2 2)价格制裁)价格制裁(3 3)担保制裁)担保

40、制裁(4 4)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有什么区别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有什么区别二 建设工程合同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Title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1 概述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Title4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1 概述|1.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 根据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合同订立生效后双方应当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合

41、同也是一种双务、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合同订立生效后双方应当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也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都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建设工程合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都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类特殊的加工承揽合同,同是一类特殊的加工承揽合同,合同法合同法将建设工程合同从加工承揽合同中分离出来,列为独立的一将建设工程合同从加工承揽合同中分离出来,列为独立的一章。章。1 概述|2.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1 1)按照承包的工程范围和承包关系分类)按照承包的工程范围和承包关系分类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设计建设工

42、程总承包合同(设计-建造及交钥匙承包合同)建造及交钥匙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2)2)按照建设工程合同标的的性质分类按照建设工程合同标的的性质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3 3)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分类)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分类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1 概述|3.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建设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合同本质上是工程建

43、设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合同本质上是合同法合同法所规范的合同,其内容也不出乎合同的所规范的合同,其内容也不出乎合同的一般条款。但是由于工程建设活动本身太过复杂和专业化,以及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不可能事先具备一般条款。但是由于工程建设活动本身太过复杂和专业化,以及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不可能事先具备完全熟练的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专门经验、技能和有关法律知识,因此,有必要制定建设工程合同示范完全熟练的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专门经验、技能和有关法律知识,因此,有必要制定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以避免因为合同的瑕疵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文本,以避免因为合同的瑕疵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由具备专门经验和技能的机

44、构和人员制定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由具备专门经验和技能的机构和人员制定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需要说明的是,任何合同示范文本都不是由法律强制使用的。需要说明的是,任何合同示范文本都不是由法律强制使用的。阅读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部版本),回答以下内容:示范文本(建设部版本),回答以下内容:(1)示范文本包含哪几部分?)示范文本包含哪几部分?(2)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是什么?)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是什么?(3)哪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哪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可以相

45、应顺延?(4)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有哪几种?其中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哪些内容?)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有哪几种?其中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哪些内容?(5)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双方该怎么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双方该怎么承担?(6)归纳总结与)归纳总结与7天,天,14天,天,28天、天、24小时、小时、48小时等与时间有关的合同执行要求,并找出适当的规律。小时等与时间有关的合同执行要求,并找出适当的规律。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主要内容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发包方提

46、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和期限;发包方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和期限;承包方勘察的范围、进度、质量,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的份数及交付日期;承包方勘察的范围、进度、质量,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的份数及交付日期;勘察设计收费的依据、收费标准和拨付方式勘察设计收费的依据、收费标准和拨付方式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争议的解决方式等。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2.内容形式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使用或参照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原建设部制定的示范文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使用或参照由国家工商行政管

47、理局和原建设部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二)二)GF-2000-0203/0204GF-2000-0203/0204(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二)二)GF-2000-0209GF-2000-0209(民用)(民用)/0210/0210(专业建设)(专业建设)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3.内容形式(1 1)发包方的主要义务)发包方的主要义务提供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提供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提供必要的生活工作条件;提供必

48、要的生活工作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付勘察设计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付勘察设计费;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取得各设计阶段的批准文件;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取得各设计阶段的批准文件;尊重勘察设计成果,不得转让第三方重复使用。尊重勘察设计成果,不得转让第三方重复使用。(2 2)承包方的主要义务)承包方的主要义务按现行规范、标准等技术条例进行工作,并按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提交成果;按现行规范、标准等技术条例进行工作,并按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提交成果;初步设计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初步设计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对勘察、设计成果质量负责,由于勘察设计质量瑕疵

49、从而引起的工程返工、建设费用增加应由勘察设计人对勘察、设计成果质量负责,由于勘察设计质量瑕疵从而引起的工程返工、建设费用增加应由勘察设计人员负担造成的损失;员负担造成的损失;设计后服务。配合施工、交底、变更、隐蔽验收、竣工验收等。设计后服务。配合施工、交底、变更、隐蔽验收、竣工验收等。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1 1)发包方的违约责任)发包方的违约责任发包方未按时提供勘察设计所需要的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致使工程未能按期进行发包方未按时提供勘察设计所需要的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致使工程未能按期进行的,承包方可以顺延工期,承

50、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的,承包方可以顺延工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中途改变建设计划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停工或修改计划的,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中途改变建设计划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停工或修改计划的,发包方应按承包人的实际消耗工作量增付费用;发包方应按承包人的实际消耗工作量增付费用;发包方未能按期接收承包方的工作成果的,应偿付逾期违约金;发包方未能按期接收承包方的工作成果的,应偿付逾期违约金;发包方如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发包方如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当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行业 > 各类PPT课件(模板)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1,本文(第四章工程合同法律规范及现行工程合同文本课件.ppt)为本站会员(晟晟文业)主动上传,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2,用户下载本文档,所消耗的文币(积分)将全额增加到上传者的账号。
3,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发送邮件至3464097650@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Www.163Wenku.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