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民法概论(唐义红)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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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民法概论主讲人:唐义红第一编第一编 民法总论民法总论第一节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 一、民法的词源一、民法的词源“民法民法”一词起源于古罗马的一词起源于古罗马的“市民法市民法”。世界上第一次以民法命名的法典是世界上第一次以民法命名的法典是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 罗马的罗马的民法大全民法大全包括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法学阶梯阶梯、学说汇纂学说汇纂和和新律新律四部分,形成一个四部分,形成一个高度发达、极为完备的法律体系。高度发达、极为完备的法律体系。18041804年的年的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以罗马法的以罗马法的法学阶梯法学阶梯为为蓝本制定,近代民法代表。蓝本制定,近代民法代

2、表。18961896年的年的德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以罗马法中的以罗马法中的学说汇纂学说汇纂为蓝本制定,现代民法代表。为蓝本制定,现代民法代表。中国中国“民法民法”词源词源罗马法罗马法“市民法市民法”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droit civil日本民法典日本民法典“民民法法”中文中文“民法”一词一词第一节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第一节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 民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一个法律部门,作为民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一个法律部门,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民法有实质意义与形式意义民一个法律概念,民法有实质意义与形式意义民法之分。法之分。二、形式意义的民法(民法典)二、形式意义的民法(民法典)形式民法

3、是从法律的名称上说的,它是指冠以民法这样形式民法是从法律的名称上说的,它是指冠以民法这样一个名称的法律。我国一个名称的法律。我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各国形式民法是,各国形式民法是指民法典。指民法典。法典是按照一定体系将各项法律制度系统编纂在一起的法典是按照一定体系将各项法律制度系统编纂在一起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法律规范的总和。大陆法系中,法典编纂体系主要有罗马式和德国式。大陆法系中,法典编纂体系主要有罗马式和德国式。法典编纂模式法典编纂模式 (1 1)法国式,)法国式,法学阶梯法学阶梯,人、财产、财产取得,人、财产、财产取得(2 2)德国式。)德国式。学说汇纂学说汇纂,5 5编:总则、债权、物权编

4、: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亲属、继承。第一节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我国民法典我国民法典自自19541954年年19821982年先后制定过四部民法草案年先后制定过四部民法草案,未颁布,未颁布 19861986年年民法通则民法通则19991999年年合同法合同法20072007年年物权法物权法20092009年年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 第一节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三、实质意义上的民法三、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实质民法是从法律规范的实质上来说的,凡是实质民法是从法律规范的实质上来说的,凡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法律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法律规范都属于民法,包

5、括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规范都属于民法,包括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法规、司法解释等。等同于广义的民法,包括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等同于广义的民法,包括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民法通则是基本法律,合同法、婚姻法、担保民法通则是基本法律,合同法、婚姻法、担保法、继承法、公司法、票据法、证券法、保险法、继承法、公司法、票据法、证券法、保险法、海上法等等都是。法、海上法等等都是。第一节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四、我国民法概念四、我国民法概念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2 2条规定: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

6、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组织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和。第一节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第二节第二节 民法的性质民法的性质一、民法是私法。一、民法是私法。(一)区分公私法的意义(一)区分公私法的意义 日本医师法施行规则第日本医师法施行规则第9 9条第条第2 2项规定项规定“开业之开业之医师,当患者请求诊治时,非有正当理由,不医师,当患者请求诊治时,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得拒绝。”日本民法典第日本民法典第2182

7、18条规定条规定“土地使用者不得设置土地使用者不得设置屋檐或工作物,使雨水直泻于邻地。屋檐或工作物,使雨水直泻于邻地。”第二节第二节 民法的性质民法的性质 一、民法是私法。一、民法是私法。(一)区分公私法的意义(一)区分公私法的意义 区分私法领域和公法领域,实行私法自治原则即由法律区分私法领域和公法领域,实行私法自治原则即由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通过自由协商决定他们之间的权利地位平等的当事人,通过自由协商决定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原则上不作干预,只在发生纠纷不能协义务关系,国家原则上不作干预,只在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时,才由司法机关以仲裁者的身份对当事人间的商解决时,才由司法机关以仲裁者

8、的身份对当事人间的纠纷作出裁决。纠纷作出裁决。第一,有助于在私法领域提倡当事人意思自治,尽可能第一,有助于在私法领域提倡当事人意思自治,尽可能减少国家的干预。减少国家的干预。第二,充分尊重和保障自然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第二,充分尊重和保障自然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第三,明确民法的基本属性。第三,明确民法的基本属性。第二节第二节 民法的性质民法的性质(二)分类标准(二)分类标准1 1、利益说,法律所保护的利益涉及公共利益还、利益说,法律所保护的利益涉及公共利益还是私人利益。是私人利益。2 2、隶属说,根据调整对象是隶属关系还是平等、隶属说,根据调整对象是隶属关系还是平等关系来区分。关系来区分。3

9、3、主体说,法律关系的各个主体为标准来区分、主体说,法律关系的各个主体为标准来区分,主体有一方是公权主体即公法。,主体有一方是公权主体即公法。社会关系的性质和主体的性质结合起来区分比社会关系的性质和主体的性质结合起来区分比较明确,如一方是公权主体,参与社会关系也较明确,如一方是公权主体,参与社会关系也仍然要行使公权力,这就是公法关系。仍然要行使公权力,这就是公法关系。第二节第二节 民法的性质民法的性质(三)民法是主要的私法,(三)民法是主要的私法,是私法的核心部分。是私法的核心部分。民法调整的是主体之间私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民法调整的是主体之间私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属于单纯调整市民社会生活关系

10、的法律,系,属于单纯调整市民社会生活关系的法律,即纯粹意义上的私法。即纯粹意义上的私法。第二节第二节 民法的性质民法的性质二、民法是市场经济的法律。二、民法是市场经济的法律。民法和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发展紧密联系,民法和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发展紧密联系,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财产归属和流通关系。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财产归属和流通关系。市场经济的成熟很大程度上是以民商事规则的市场经济的成熟很大程度上是以民商事规则的成熟为标志的。成熟为标志的。民法是伴随商品经济的产生与发展而产生与发民法是伴随商品经济的产生与发展而产生与发展的,现代民法的民事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展的,现代民法的民事主体制度、物权制度、知

11、识产权制度、债权制度等,都是直接针对现知识产权制度、债权制度等,都是直接针对现代市场经济而设置的法律制度,由此体现了民代市场经济而设置的法律制度,由此体现了民法作为市场经济基本法的性质。法作为市场经济基本法的性质。第二节第二节 民法的性质民法的性质三、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三、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黑格尔在黑格尔在法哲学法哲学中提出中提出“市民社会市民社会”一词一词。市民社会从政治国家中分离,民法作为市民。市民社会从政治国家中分离,民法作为市民社会的基本法也相应产生、发展,现代社会中社会的基本法也相应产生、发展,现代社会中的每一个社会成员,既是市民社会的成员也是的每一个社会成员,既是市民社会的

12、成员也是国家的公民,当他以市民社会成员的身份为实国家的公民,当他以市民社会成员的身份为实现自己的权利而与他人发生各种民事关系时,现自己的权利而与他人发生各种民事关系时,就要求获得民法上的保护。就要求获得民法上的保护。民法调整的主要对象也是市民社会中最主要的民法调整的主要对象也是市民社会中最主要的社会关系,即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社会关系,即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实质上就是市民社会一般社会关系的关系,其实质上就是市民社会一般社会关系的基本形态。基本形态。第二节第二节 民法的性质民法的性质 四、民法是权利法四、民法是权利法民法最基本的职能在于对民事权利的确认民法最基本的职能在于

13、对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这就使民法具有权利法的特点。和保护,这就使民法具有权利法的特点。无论民法在历史上是以义务为本位还是以无论民法在历史上是以义务为本位还是以权利为本位,或以社会为本位,民法都强权利为本位,或以社会为本位,民法都强调对私权的充分保护。调对私权的充分保护。第二节第二节 民法的性质民法的性质 四、民法是权利法四、民法是权利法(一)民法以保护权利为己任,是权利法。(一)民法以保护权利为己任,是权利法。(二)民法体系的构建是以权利为基本的逻辑起点。民(二)民法体系的构建是以权利为基本的逻辑起点。民法是一个以权利为中心的权利规范体系,体现为以权利法是一个以权利为中心的权利规范体系,体现

14、为以权利为中心的一个宝塔型体系,宝塔尖是民事权利。为中心的一个宝塔型体系,宝塔尖是民事权利。民事主体也是权利主体(自然人、法人)民事主体也是权利主体(自然人、法人)民事权利的发生、变更与消灭的依据(法律事实、法律民事权利的发生、变更与消灭的依据(法律事实、法律行为及代理)行为及代理)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限(时效)。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限(时效)。民法分则以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内容如物权、债权、民法分则以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内容如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人身权等权利体系。知识产权、继承权、人身权等权利体系。第二节第二节 民法的性质民法的性质 四、民法是权利法四、民法是权利法(三)民法通过权

15、利确认当事人的行为规则。(三)民法通过权利确认当事人的行为规则。民通意见民通意见第第100100条条“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适当补偿。”101“101“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

16、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通道。通道。”权利人行使权利是其依法享有的自由,但自由止于他人权利人行使权利是其依法享有的自由,但自由止于他人的权利的权利。行使权利不得妨害他人的权利。因此我国民法。行使权利不得妨害他人的权利。因此我国民法有权利不得滥用,诚实守信原则。有权利不得滥用,诚实守信原则。第二节第二节 民法的性质民法的性质 四、民法是权利法。四、民法是权利法。无救济则无权利无救济则无权利(四)民法通过救济手段确认权利。(四)民法通过救济手段确认权利。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34134条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一)停止

17、侵害;停止侵害;(二二)排除妨碍;排除妨碍;(三三)消除危险;消除危险;(四四)返还财产;返还财产;(五五)恢复原状;恢复原状;(六六)修理、重作、更换;修理、重作、更换;(七七)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八八)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九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十)赔礼道歉。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适用。”受害人一旦权利遭受侵害后能够明确其在法律上享有的受害人一旦权利遭受侵害后能够明确其在法律上享有的各种补救手段,甚至可以在各种救济手段之间进行理性各种补救手段,甚至可以在各种救济手段之

18、间进行理性的选择。的选择。第二节第二节 民法的性质民法的性质五、民法是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五、民法是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行为规范,指主体进行活动所应遵循的规则行为规范,指主体进行活动所应遵循的规则。裁判规范,指法院裁判案件所应遵循的规则裁判规范,指法院裁判案件所应遵循的规则。民法为一切民事主体规定了行为规则,任何民法为一切民事主体规定了行为规则,任何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均应遵循。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均应遵循。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均属于裁判规事诉讼法均属于裁判规范,如刑法第范,如刑法第132132条关于条关于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或无期或10

19、10年以上有期徒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规定。刑的规定。第二节第二节 民法的性质民法的性质六、民法为实体法六、民法为实体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相对应,用以规定民事主体相实体法与程序法相对应,用以规定民事主体相互间的权利义务的实体内容。当这些权利义务互间的权利义务的实体内容。当这些权利义务的实现遇到障碍时,则需要程序法发挥作用,的实现遇到障碍时,则需要程序法发挥作用,规定实体法如何运用和如何施行的程序的法律规定实体法如何运用和如何施行的程序的法律是程序法。是程序法。当事人依当事人依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规定的程序,请求等规定的程序,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国家机关予以救济。第二节第二节 民法的性质民法的性质第三

20、节第三节 民法调整的对象民法调整的对象 一、民法的调整对象为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一、民法的调整对象为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系和人身关系。1 1、平等关系。是民法与行政、刑法等法律规范、平等关系。是民法与行政、刑法等法律规范的最为显著的区别。的最为显著的区别。2 2、平等主体(横向、纵向关系,民法经济法之、平等主体(横向、纵向关系,民法经济法之争)。争)。3 3、不存在隶属关系和等级关系、不存在隶属关系和等级关系平等关系与服从关系(交通违章罚款;交警部平等关系与服从关系(交通违章罚款;交警部门购买办公设备)。门购买办公设备)。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的特点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的特点(

21、1 1)民事主体在民法上的地位平等。)民事主体在民法上的地位平等。(2 2)当事人意思表示自由。)当事人意思表示自由。(3 3)等价有偿。)等价有偿。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包括: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包括:(1 1)财产所有关系:)财产所有关系:(2 2)财产流转关系:)财产流转关系:二、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二、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1 1、人身关系:是指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人身关系:是指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该种社会关系不以直接经济利益为内容而以特定关系。该种社会关系不以直接经济利益为内容而以特定的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精神利益为内容。2 2、人身关系、人身关系=人格关

22、系人格关系+身份关系。身份关系。人格:人之所以为人的要素或条件。人格权是人作为人人格:人之所以为人的要素或条件。人格权是人作为人所必须具有的权利。所必须具有的权利。内容:物质性(身体、生命、健康),精神性(姓名、内容:物质性(身体、生命、健康),精神性(姓名、肖像、自由、名誉、隐私)。肖像、自由、名誉、隐私)。身份关系:人们基于彼此身份而形成的相互关系。身份身份关系:人们基于彼此身份而形成的相互关系。身份是自然人在稳定的社会关系中所处的地位。(成员家庭是自然人在稳定的社会关系中所处的地位。(成员家庭间,社会阶层)。身份权是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所享有间,社会阶层)。身份权是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所享有

23、的权利。的权利。第三节第三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3 3、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的特点:、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的特点:第一,非财产性,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但有第一,非财产性,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但有时可转化为财产利益。企业的名称权转让、肖时可转化为财产利益。企业的名称权转让、肖像权的授权使用,人身权受到侵害而以经济利像权的授权使用,人身权受到侵害而以经济利益补偿的问题。益补偿的问题。第二,专属性,与人身不可分离,基于人身利第二,专属性,与人身不可分离,基于人身利益所享有的人身权不可抛弃和不得被剥夺、限益所享有的人身权不可抛弃和不得被剥夺、限制、转让、由他人继承;如著作权制、转让、由他

24、人继承;如著作权第三,人格关系还具有固有性。生命健康权等第三,人格关系还具有固有性。生命健康权等注意:身份权的亲权,未成年人不是客体。尽注意:身份权的亲权,未成年人不是客体。尽管在亲权方面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平等,但并不管在亲权方面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平等,但并不表明主体地位不平等。表明主体地位不平等。第三节第三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三、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三、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1 1、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指平等主体在生产、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指平等主体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指当事人以财产为内容而发生的的

25、社会关系。指当事人以财产为内容而发生的关系。关系。2 2、财产归属关系、静态、物权制度、财产归属关系、静态、物权制度 财产流转关系,动态、债权制度财产流转关系,动态、债权制度3 3、特点:、特点:第一,民事主体处于平等的地位。第一,民事主体处于平等的地位。第二,当事人意思表示自由。第二,当事人意思表示自由。第三,等价有偿。第三,等价有偿。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以平等自愿为基础和原则。第三节第三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案例:案例:张某开办了一个体商店,办理了个体经营执照张某开办了一个体商店,办理了个体经营执照,并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手续。经税务,并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手续。经税务局

26、核定,张某每月缴纳局核定,张某每月缴纳500500元固定税。但后来,元固定税。但后来,因张某的商店经营较好,税务局要求张某每月因张某的商店经营较好,税务局要求张某每月应缴税应缴税10001000元。张某对税务局的决定不同意,元。张某对税务局的决定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张某遂诉至法院。双方发生纠纷。张某遂诉至法院。问:张某与税务局问因税金定额发生的纠纷是问:张某与税务局问因税金定额发生的纠纷是否属于民法调整否属于民法调整?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第三节第三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案例1.1.甲乡人民政府为建造办公大楼,向该乡甲乡人民政府为建造办公

27、大楼,向该乡乙工商银行贷款乙工商银行贷款300300万元,后来因为各种原因,万元,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到期未能清偿,于是乙银行以甲乡人民政府为到期未能清偿,于是乙银行以甲乡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例案例2.2.某甲夜间驾驶汽车在公路上行驶,因事某甲夜间驾驶汽车在公路上行驶,因事先饮酒过量,精神恍惚,汽车失去控制,将相先饮酒过量,精神恍惚,汽车失去控制,将相向而行的路人乙撞死。向而行的路人乙撞死。分析上述两则案例中所述社会关系是否属于民分析上述两则案例中所述社会关系是否属于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范围?并说明理由。事法律规范的调整范围?并说明理由。参考答案参考答案案例

28、案例1 1中甲乡政府虽然处于管理阶层,但是其向中甲乡政府虽然处于管理阶层,但是其向乙银行贷款属于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在这一关乙银行贷款属于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在这一关系中,二者之间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不平等关系中,二者之间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不平等关系,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有偿财产流转关系,系,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有偿财产流转关系,必须符合民法等价有偿的原则,具备民法调整必须符合民法等价有偿的原则,具备民法调整财产关系的特征,所以二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应财产关系的特征,所以二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应该由民法调整。该由民法调整。案例案例2 2中的法律关系分为三层:第一,乙被撞死,中的法律关系分为三层:第一,乙被撞死,

29、乙的近亲属得以甲侵犯乙的生命权为由主张损害乙的近亲属得以甲侵犯乙的生命权为由主张损害赔偿,此时系民事案件,由民法调整。第二,甲赔偿,此时系民事案件,由民法调整。第二,甲违章驾车致乙死亡,甲构成交通肇事罪,得按照违章驾车致乙死亡,甲构成交通肇事罪,得按照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时由刑法调整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时由刑法调整。第三,甲酒后驾车,违反。第三,甲酒后驾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得处以相应行政处罚,此时由行政法调整。,得处以相应行政处罚,此时由行政法调整。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有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有()。)。A A、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

30、之间订立的电脑、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买卖合同关系 B B、中国公民丙与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的、中国公民丙与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婚姻关系 C C、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脑买卖合同关系 D D、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收关系 D第四节第四节 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一、民法与经济法一、民法与经济法经济法是实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工具,如反不正当竞经济法是实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工具,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预算法、农业争法、反垄断

31、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预算法、农业法、银行法、价格法等等。法、银行法、价格法等等。具体的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具有显著的服从性,具体的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具有显著的服从性,属于公法范畴,是纵向经济关系;民法以平等性为基属于公法范畴,是纵向经济关系;民法以平等性为基本特征,属于私法的范畴,是横向的经济关系。本特征,属于私法的范畴,是横向的经济关系。法律属性不同。民法为私法,经济法为公法。法律属性不同。民法为私法,经济法为公法。调整方法不同。经济法以强制性规范为主,民法则调整方法不同。经济法以强制性规范为主,民法则更多地采用任意性规范。更多地采用任意性规范。二、民法与行政法二、民法与行政法行政法是国

32、家通过国家机关来用命令和服从的行政法是国家通过国家机关来用命令和服从的调整方法来调整行政关系以发挥国家机关组织调整方法来调整行政关系以发挥国家机关组织、指挥、监督和管理职能的法律部门、指挥、监督和管理职能的法律部门.1 1、主体关系是不同的。、主体关系是不同的。2 2、与民法平等性、任意性所不同,行政法具、与民法平等性、任意性所不同,行政法具有国家意志性、隶属性和强制性。有国家意志性、隶属性和强制性。第四节第四节 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三、民法与劳动法三、民法与劳动法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

33、范总称。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不同点:不同点:1 1、法律关系的性质:劳动关系平等隶属性皆有、法律关系的性质:劳动关系平等隶属性皆有,民事关系具平等性,民事关系具平等性2 2、规范的性质上:劳动法多强制性,民法多任、规范的性质上:劳动法多强制性,民法多任意性。意性。3 3、主体上:劳动法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民法、主体上:劳动法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民法为平等主体一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为平等主体一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家。家。第四节第四节 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四、民法与商法四、民法与商法 商法指一切有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共同点:调整的主体都是

34、平等的;都成生于商品交换过程中 不同点:1立法价值取向不同。民法是公平,商法是效益(获利)2调整对象不同。商事法律关系。3主体范围不同。民法主体广泛,商法为商主体。4法律责任制度不同。民法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商法除过错责任原则外,还大量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5性质与特征不同。民法纯属私法,商法则兼具公私法属性。6具体规定不同。民商合一和民商分立,我国采民商合一的体例。第四节第四节 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第六节第六节 民法的渊源民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是指法的表现形式。民法的渊源指民事法律规范的具体表现形式。它主要表现在各国家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的各种法律文件之中。我国的民

35、法法律渊源:我国的民法法律渊源:一、一、宪法宪法中的民事法律规范。中的民事法律规范。二、二、民事法律民事法律,仅次于宪法的效力等级。,仅次于宪法的效力等级。三、国务院发布的三、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决议、命令行政法规、决议、命令所包含的民事法律规范所包含的民事法律规范 四、四、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有权解释。有权解释。五、五、地方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行政规章。只对行政区有法律效力。只对行政区有法律效力。六、六、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才是民。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才是民法渊源。法渊源。七、七、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另外:另外:法理。法

36、理。我国不承认。台民、瑞民承认。我国不承认。台民、瑞民承认。判例。判例。我国不承认。大陆法系国家亦如此。我国不承认。大陆法系国家亦如此。我国法律渊源仍然是制定法,一定情况下承认习惯。我国法律渊源仍然是制定法,一定情况下承认习惯。第六节第六节 民法的渊源民法的渊源第七节第七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的适用范围,又称民法的效力,指民法在哪些范围发生作用,即民法对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和什么地方发生效力。第七节第七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的适用范围 贯彻继承法贯彻继承法若干意见第若干意见第6464条条第二款规定第二款规定“人人民法院对继承法民法院对继承法生效前已经受理,生效前已经受理,生效后尚未

37、审结生效后尚未审结的继承案件,适的继承案件,适用继承法。但不用继承法。但不得再以超过诉讼得再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起时效为由驳回起诉。诉。”此外,在此外,在合同法的司法解合同法的司法解释第释第3 3条中也有条中也有类似规定。类似规定。一、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一、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时间上的效力是指民法生效和失效时间,以及民事法律规范有无溯及力的问题。1、民法的生效时间分两种情况:一是民法规范公布之日起生效;二是公布一段时间后再生效。2、民法的失效时间有三种情况:一是新法直接规定废止旧法,如合同法第428条的规定;二是旧法与新法相抵触的部分失效;三是由国家专门机关颁布专门决议,宣告某些法律

38、失效。3、关于民法溯及力。一般无,但在具体实施中也有例外。第七节第七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的适用范围二、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二、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一般,我国民法适用于我国领陆、领空、领海、还包括根据国际法视为我国领域一切领域(如我国驻外使馆),以及在我国领域外航行或停泊的我国船舶或飞行器。此外,我国民法制定的相关机关所管辖范围不同,其所定法律的适用范围也与之适应。第七节第七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的适用范围例外例外三、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三、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1、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双边协定的规定或经我国认可的国际惯例,我国民法对享有司法豁免权的外国公民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来访的

39、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及其随从人员,外国使节和他们的家属等)2、民法中某些专门由中国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权利能力,对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具法律效力。3、居留在外国的我国公民,原则上应适用住在国的民法,而不适用我国民法。但是,依照我国民法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双边协定以及我国认可的国际惯例,应当适用我国民法的,仍然适用我国民法。第七节第七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的适用范围 采属地主义、属人主义相结合的原则采属地主义、属人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外国公民甲在北京某酒店喝醉。与另一顾客中外国公民甲在北京某酒店喝醉。与另一顾客中国公民乙发生口角,继而动手,将乙的手表摔国公民乙发生口角

40、,继而动手,将乙的手表摔坏,鼻梁打断,乙要求赔偿,该纠纷是否适用坏,鼻梁打断,乙要求赔偿,该纠纷是否适用中国民法?中国民法?案例案例1“1“误人子弟讼误人子弟讼”南京一位女硕士把学校告上法庭,她的理由是:读书期间,未得到导师任何学术上的指点,学校根本就没尽到对研究生的培养责任,致使自己没有达到真正的研究生水平,故请求法院支持她索回所缴学费。对学生交学费,有遵守校规的义务,也应该享有相应的权利,其中之一就是“学校理性的课程安排和导师细致的知识传授”。第七节第七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的适用范围案例案例2 2:犯人告看守所:犯人告看守所 杨金刚是长沙市第一看守所的在押犯罪嫌疑人。1992年1月4日晚

41、,同监号人犯刘某违规用汽油炉烧开水,引燃汽油桶,致火灾,将杨烧伤致残。杨金刚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长沙市西区法院民庭起诉看守所,要求赔8万,并安排工作。被驳回诉讼请求;上诉后二审,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其起诉,理由是事故的肇事者是刘冬志,长沙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对此负有监管责任,而监管犯人是执行国家法定职责,不是一般的民事行为,但不是此次事故的侵害行为人;其在监管犯人的工作中有失误,应当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该责任不是民事赔偿责任,要求长沙市公安局负侵权的民事责任,缺乏科学与法律依据,其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案件范围。第七节第七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的适用范围第八节第八节 民法

42、的主要内容民法的主要内容一、本课程讲授的主要内容1、民法总论。2、人格权。3、物权法。4、债法。民法通则第五、六章以及合同法。(合同法另外单独开设课程讲述)5、侵权行为法:民事责任和侵权行为。知识产权法已单独列为核心课程,本课程不再讲述,其内容较多,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亲属法。包括婚姻和家庭,我国婚姻法早已成为独立学科,另设婚姻法课程,本课程不作讲述。继承法,主要法律根据是现行继承法及司法解释,合在亲属法中讲述。公司法、票据权、海商法、保险法、证券法等,是民事特别法,在学理上称为商法,另开设商法课程,本课程不作论述。二、民法主要内容的高度概括(二、民法主要内容的高度概括(8 8个字)个字)1、主

43、体-公民、法人、其他非法人组织等;2、权利-物权、债权、人身权、继承权等;3、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时效等;4、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第八节第八节 民法的主要内容民法的主要内容三、民法的核心三、民法的核心-权利权利1、讲主体是讲谁有权利;2、讲权利是讲有什么权利;3、讲行为是讲如何取得和行使权利;4、讲责任是讲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第八节第八节 民法的主要内容民法的主要内容四、民法通则四、民法通则第一章 基本原则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第三章 法人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第五章 民事权利第六章 民事责任第七章 诉讼时效第八章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第九章 附则第八节第八节 民法的主要内容民法的主要内容课外参考书目、资料(1)辅助教材:梁慧星:民法第一课,法律出版社李建华:民法总论,科学出版社郑玉波:民法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王泽鉴:民法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德迪特尔 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国内报刊:民商法论丛、民商法学(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法学研究、中国法学(3)网站:http:/ 中国民商法律网法律思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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