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讲企业会计核算规范的变迁 及其 与税法关系模式的演进1中国企业会计规范的变迁(一)v1950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v长期以来,我国的会计规范采取“制度”的形式,统一会计制度v1951年财政部制定国营企业统一会计报表格式及说明草案v1952年国营企业统一会计科目及说明草案v1953年开始制定分部门、分行业统一会计制度 特征:财政决定财务;计划经济集中统一;照搬苏联模式(譬如,账户名称、报表格式,如凭单日记帐核算形式、成本核算,如定额法、材料核算余额法)2中国会计规范的变迁(二)1992年起,“两则、两制”的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分行业的企业财务、会计制
2、度 为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创造了条件,初步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核算模式从适应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的转换。3中国会计规范的变迁(三)1997年1月1日起企业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逐项颁布实施,1998年1月财政部颁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1999年10月九届人大十二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会计法,明确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以规范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4会计法基本会计准则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指南现行企业会计核算规范的架构5中国会计规范的变迁(四)新准则体系2006年2月
3、发布,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实施v会计、审计准则两大体系v1项企业会计准则v38项具体会计准则v2个应用指南(金融/非金融企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v48项审计准则6新会计准则体系概述 意 义v(一)制定和颁布新会计准则体系有利于我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v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资本市场的发展,要求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趋同成为必然趋势v会计国际化的关键点之一是会计准则的国际化v我国目前的企业会计制度仍然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存在相当的差异v(二)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v(三)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平7 新会计准则体系8新会计准则体系的三个层次(一)基本准则(一)基本准则 会计准则体系的指导
4、思想和指导原则,对38个具体准则统驭和原则指导(二)具体会计准则(二)具体会计准则(38项)1、一般业务准则 2、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 3、报告准则(三)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三)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指导会计实务的操作性指南 许多国家的会计准则体系中并不存在企业会计制度,通常会计制度是由企业自行制定的,因此不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称为会计制度。9 我国会计准则一览表101112新增会计准则22项131415我国的税法体系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税收法律。2、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务委员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某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暂行条例或规定。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4、
5、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16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一)流转税类主要包括的税种为: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等;(二)所得税类主要包括的税种为: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三)资源税类主要包括的税种为: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四)财产税类主要包括的税种为:契税、房产税等;(五)行为税类 主要包括的税种为:印花税、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等。17会计核算规范与税法适度分离存在必然性 两者目的不同两者目的不同会计核算规范的目
6、的是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经营情况,税法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基本前提不同基本前提不同 会计主体与纳税主体可能存在差异 会计期间与计税期间又有可能存在差异遵循的原则不同遵循的原则不同会计则遵循“客观、相关、配比、谨慎、重要、实质重于形式”税法强调“法定、收入均衡、公平、反避税、便于行政管理”18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相互关系模式的 演进(一)建国后至1993年 基本统一模式(二)1993年至1997年 初步分离模式(三)1997年至2006年 大量分离模式(四)2007年以后 适度分离模式19所得税会计v永久性差异v暂时性差异v递延所得税资产v递延所得税负债20 会计与税法差异扩大的后
7、果:会计与税法差异扩大的后果:增加纳税人财务核算成本 纳税调整困难 出现非主观故意不遵从税法的现象减少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存在必要性21财政部【财商字】(1998)74号文关于企业财务制度与税收法规不一致情况下的处理意见的函关于企业财务制度与税收法规不一致情况下的处理意见的函:企业在确定收入、成本、费用、损失并进行损益核算和账务处理,以及进行资产、负债管理时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统一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在纳税申报时,对于在确认应纳税所得额的过程中,因计算口径和计算时期的不同而形成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额,不应改变原财务制度规定的处理和帐簿记录,仅作纳税调整。22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企业所
8、得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第九条: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23会计与税法差异的协调处理 1、区别不同税种进行处理(1)企业涉及的流转税及附加税均应按月稽征,企业在处理差异时,应采用当期处理差异的办法,即发生差异的当期(当月)即按税法进行调整;(2)由于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缴纳方法,在年度终了后才进行汇算清缴,所以发生差异一般不需要在当月调整,而是采用年终汇算清缴前进行调整的方法。2、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所得税费用的核算方法 24会计与税法遵循的原则比较25会计与税法遵循的原则比较(续)26
9、第二讲第二讲具体会计准则的新旧比较以及与税法的差异协调具体会计准则的新旧比较以及与税法的差异协调27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新旧准则对比 会计与税法差异及协调28v2001年11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存货,2002年1月1日实施v存在的主要问题:企业利用存货跌价准备操纵利润v修订后的新准则主要变化有两点:(1)取消了发出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2)某些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29 新旧存货准则主要变化30新旧存货准则主要变化(续)31新旧存货准则主要变化(续)32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存货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存货的成本 接受捐赠的存货的成本 盘盈的存货的成本
10、 关于存货初始计量会计与税法的 差异案例分析33关于发出存货成本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及协调 国税发【2000】第084号:纳税人各项存货的发出或领用的成本计价方法,可以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计划成本法、毛利率法或零售价法等。如果纳税人正在使用的存货实物流程与后进先出法相一致,也可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或领用存货的成本。纳税人采用计划成本法或零售价法确定存货成本或销售成本,必须在年终申报纳税时及时结转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案例分析34会计上,企业的存货应当在期末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
11、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在进行纳税调整时应注意存货跌价准备是时间性差异,会计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上冲减存货跌价准备时,调整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关于存货期末计量会计与税法差异与协调 案例分析35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新旧准则对比 会计与税法差异及协调36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v原投资准则于1998年6月公布,1999年1月1日实施v突出存在的问题:上市公司利用非现金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价大做文章,大规模操纵利润v新旧准则的主要变化:(1)新会计准则改变了非现金资产广泛采用公允价值计价的方法,全面采用了帐面价值的计价方法37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
12、准则规范范围的变化。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范围明显变小,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不再属于该准则的规范范围。短期投资改称为“交易性证券”;长期债权投资归入持有至到期投资,这些内容在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准则中予以规范(3)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进行了简化,不再采用分期摊销的方法,直接在取得投资的当期确认为当期损益38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4)长期股权投资采用何种方法核算标准的变化。对于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再采用权益法,而是改用成本法,只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才调整为权益法(5)权益法下,投资企业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的计量基础发生变化,改为投资企业应享有被投资单
13、位各项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基础进行确认39新旧投资准则主要变化40新旧投资货准则主要变化(续)41新旧投资货准则主要变化(续)42新旧投资货准则主要变化(续)43评述:规定更加明确,可操作性增强3、旧准则没有该规定。(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44评述:采用公允价值,可靠,规定更加明确,可操作性增强4、旧准则没有该规定。4、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45评述:减少企业会计选择的余地5、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将可
14、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已确认损失的长期投资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确认的投资损失的数额内转回。5、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不可转回。46根据【企业所得税细则】收入总额包括股息收入,股息收入是指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利、红利收入。根据【国税发【2000】84号文】纳税人对外投资的成本不得折旧或摊销,也不得作为投资当期费用直接扣除,但可以在转让、处置有关投资资产时,从取得的财产转让收入中减除,据以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47根据【财税字【1995】81号文】投资分回利润弥补亏损,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若投资方企业发生亏损的,应先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有盈余的,
15、应依照对联营企业补税的有关规定,按投资方企业法定税率与联营企业适用税率的差额计算补税。根据【财税字【1996】79号文】被投资企业发生的亏损,只能在被投资企业进行弥补,不得冲减投资方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48根据【财税字【1997】22号文】为了简化计算,企业发生亏损,对其从被投资方分回的投资收益(包括股息、红利、联营分利等)允许不再还原为税前利润,而直接用于弥补亏损,剩余部分再按有关规定补税。如企业既有按规定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也有不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可先用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直接弥补亏损,再用不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还有盈余的,不再补税。49根据【国税发2000118号文】企
16、业股权投资所得的所得税处理(1)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50(2)被投资企业分配给投资方企业的全部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被投资企业为投资方企业支付的与本身经营无关的任何费用),应全部视为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企业的分配支付额。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应
17、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债券等。非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被投资企业向投资方分配非货币性资产,在所得税处理上应视为以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分配两项经济业务,并按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51(3)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4)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配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除股票外,均应按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投资所得。企业取得的股票,按股票票面价值确定投资所得。52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
18、失的所得税处理(1)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53(2)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方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确认投资损失。(3)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
19、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54企业以部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所得税处理(1)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上述资产转让所得如数额较大,在一个纳税年度确认实现缴纳企业所得税确有困难的,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作为递延所得,在投资交易发生当期及随后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内平均摊转到各年度的应
20、纳税所得中。(3)被投资企业接受的上述非货币性资产,可按经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成本。转让股权投资损失的扣除,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55根据【国税函2004390号文】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税发2000118号文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税发199897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
21、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56长期股权投资-重点难点解析v一、规范的范围v不包括短期投资及长期债权投资v长期股权投资包括:v(1)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v(2)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v(3)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的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否则应依据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譬如,在股票市场上收购另一公司的股票)57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v二、初始投资成本v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税金+手续费v不
22、包括:评估、审计、咨询等费用;不包括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v(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在合并日按照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v 投资成本与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v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在合并日按照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二者差额同样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58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v(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以企业合并
23、准则确定的合并成本确定v(三)其他方式(除企业合并外)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v1、支付现金:购买价款+相关费用v2、发行权益性证券,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v3、投资者投入的,按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值(非公允除外)v4、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相关的非货币交易准则v5、债务重组取得的,按债务重组准则要求。59长期股权投资v如发生下列情况,投资成本应作调整:以调整后的成本作为新的投资成本:v(1)权益法核算下,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记入当期损益,并调整长期投资成本v(2)收到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属于投资前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实际上是投资返还)冲减投资成本v(3)由于减
24、少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以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成本法下的初始投资成本v 反之,由增加投资后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当改用权益法核算。如果没有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以成本法下的账面价值作为权益法下的初始投资成本。有公允价值可靠计量的,按金融工具准则规定。60长期股权投资v三、后续计量v(一)成本法(注意新准则的变化)v两个条件:(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v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v分配利润是投资收益还是投资成本返还?v在具体处理时,分别投资年度和以后年度处理v(
25、二)权益法(编制合并报表时要求)v权益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61长期股权投资v(1)权益法的股权投资差额处理v股权投资差额=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v若大于零,不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v若小于零,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v(2)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亏损的处理(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相应的调整)62长期股权投资v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v五、披露v1、子公司、合营公司和联营企业清单v2、合营公司和联营企业的财务信息v3、被投资
26、单位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严格限制的情况v4、当期及累计未确认的投资损失的金额v5、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63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v2001年11月发布,2002年1月1日实施v修订后的固定资产准则主要变化v(1)重新定义了预计净残值。修订后的预计净残值强调现值概念,原准则中预计净残值是终值,新准则中的预计净残值是现值。v(2)规定了弃置费的会计处理。主要考虑到我国有些特殊企业,在资产使用完报废后要发生一笔很大的费用,如,核电站的报废。v(3)取消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指出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和初始支出的确认原则仍然是相同的:即(1)该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27、入企业(2)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否则就不能资本化,而应费用化。64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评述:原则导向 旧准则1、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三)单位价值较高。新准则1、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期间。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65评述:规定更加明确,可操作性增强2、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个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帐价值。2、投资
28、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66评述:规定更加明确,可操作性增强3、旧准则没有该规定。3、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确定固定资产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67评述:减少企业会计选择4、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当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
29、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可转回,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不可转回68评述:规定更加明确5、旧准则没有该规定。5、企业固定资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69固定资产重点难点解析v一、固定资产的确认v(1)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v(2)成本可靠计量v二、初始计量v规定:固定资产预计的处置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计提折旧。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处置费用,其金额为折现值v三、固定资产折旧v四、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v五、固定资产减值v是指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v六、固定
30、资产的处置v七、固定资产的披露70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v修订后的无形资产准则主要有五个方面:v(1)准则适用范围。修订后明确规定不包括商誉,商誉的相关处理在企业合并的准则中进行规定v(2)修订了无形资产的定义。修订后的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指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71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v(3)取消原准则第10条中的“但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帐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的规定。主要是此规定可操作性差。如,企业用无形资产投资,而有些无形资产以前是没有入账的(如土地使用权),在帐簿中不存在该项无形资产的记录。v(4)对研究开发费用的
31、会计处理进行修订。此次准则修订,将企业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区别对待:对于研究阶段发生支出进行费用化处理,但是,对于开发阶段发生的费用,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体下,允许资本化。72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v(5)增加有关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定73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概念更加清楚 旧准则1、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新准则1、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动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74评述:规定更加明确,可操作性增强2、旧准则没有该规定。2、资产在符合下列条件时,满足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
32、辨认性标准:(一)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二)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75评述:规定更加明确,可操作性增强3、旧准则没有该规定。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的部分确认为无形资产。76评述:规定更加明确,可操作性增强4、旧准则没有该规定。4、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3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77评述:规定更加具体,原则导向5、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5、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78评述:规定更加明确,可操作性增强6、旧准则没有该规定。6、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34、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够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79评述:规定更加明确,可操作性增强7、旧准则没有该规定。7、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确认的成本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
35、益。80评述:摊销方法没具体规定8、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8、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81评述:规定更加明确,可操作性增强9、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9、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82评述:规定更加明确,减少企业会计操控10、旧准则没有该规定11、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可以转回,转回的金额不得超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10、合并形成的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36、每年应进行减值测试11、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可转回83无形资产准则重点难点解析v一、无形资产定义v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v1、可辨认性v2、对资源的控制v3、未来经济效益v二、无形资产的确认v1、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需要职业判断)v2、成本能够可靠计量v无形资产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84无形资产v三、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v历史成本原则v1、外购无形资产v2、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v3、内部形成的无形资产v研究阶段的支出费用化,开发阶段的支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资本化v4、通过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
37、企业合并等取得的应按照相关准则规定85无形资产v四、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v如宣传,费用化处理v五、无形资产减值v六、无形资产的披露v1、无形资产当期期初和期末余额v2、使用寿命v3、摊销方法v4、担保v5、研究开发支出86企业会计准则第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易非货币性资产交易v修订后的主要变化:v(1)计量模式的改变:两个计量模式,即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不符合条件的采用帐面价值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必须同时符合: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交换的资产存在公允价值v(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损益的确认发生了改变87企业会计准则第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号-非货币性资产交
38、易非货币性资产交易评述:强调公允价值评述:强调公允价值 旧准则1、在不涉及补价的情况下,企业换入的资产一般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实际成本 新准则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一)该项交换具有商业性质;(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88评述:强调非货币交易的经济实质评述:强调非货币交易的经济实质2、旧准则没有该规定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一)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
39、(二)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89评述:基本相同评述:基本相同3、在不涉及补价的情况下,企业换入的资产一般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实际成本3、不具有商业性质时,换入资产入账成本的基础为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不确认损益。90评述:按照公允价值评述:按照公允价值4、企业在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发生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支付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40、二)收到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并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应确认的收益,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确认的损益按照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中相当于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来确定。4、企业在按照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发生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支付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支付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二)收到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加收到补价之和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91评述:强调公允价值评述:强调公允价值5、旧准则没有该规定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多项资产
41、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计量的,应当按照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成本总额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9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重点难点解析v一、概念v1、货币性资产。货币资金、应收帐款、应收票据以及持有到期的债券投资、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补贴款、其他应收款等v2、非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以及不准备持有到期的债券投资v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v(1)交换对象主要是非货币性资产v(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有时可能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的25%以下为界限)v4、公允价值确
42、认原则v(1)市价v(2)或类似资产的市价v(3)或所产生的现金流量贴现评估确定93非货币性资产v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v1、按账面价值进行计量的会计处理v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费用v2、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会计处理v三、披露v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入、换出资产的类别。v2、换入资产成本的确定方法v3、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v4、金额94非货币性资产v例1:泰山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一个出租车队经营出租业务,其主要车辆是福特公司的汽车。泰山股份有限公司希望通过添加通用公司的汽车来增加出租车种类。经与经营汽车出租业务的黄山股份有限公司商定,泰山
43、股份有限公司用一辆福特汽车交换一辆通用汽车。具体情况如下:95v泰山公司:v福特汽车:v原值150000v累计折旧20000v公允价值140000v支付补价10000v发生运杂费2100v黄山公司:v通用汽车:v原值200000v累计折旧55000v公允价值150000v收到补价10000v发生运杂费320096(一)假定该非货币性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应采用账面价值计量v泰山公司v第一步,计算确定所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v=10000/(10000+140000)v=6.67%25%v第二步,计算确认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v=130000+10000+210
44、0v=142100v第一步,计算确定所收到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v=10000/150000v=6.67%25%v计算确认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v=145000-10000+3200v=13820097(二)假定该非货币性交易符合公允价值计量的条件,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v泰山公司v计算确认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v=140000+10000+2100v=152100v黄山公司v计算确认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v=150000-10000+3200v=14320098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v修订后的主要变化:v收入准则变化不大,只是表述更加清晰,范围更加明确,题例更加符合中国人的习惯,进一步明确
45、收入的概念,收入准则的使用范围99收入收入评述:减少关联交易,规定更加明确评述:减少关联交易,规定更加明确 旧准则1、旧准则没有该规定 新准则1、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己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商品销售收入金额,己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显失公允的除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相差较大的,应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100评述:增加现金股利收入评述:增加现金股利收入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3、旧准则没有该规定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
46、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和现金股利收入。3、现金股利收入金额,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的现金股利分配方案和持股比例计算确定。101收入准则重点难点解析v一、收益、收入和利得概念v二、收入的确认v1、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v2、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v3、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v三、收入的计量(收入准则第5条举例)v四、一些主要业务的帐务处理v五、披露v1、会计政策v2、各种收入金额102收入的计量举例v收入准则第5条: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
47、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v这里涉及一个应收帐款金额的名义价值与公允价值的问题。这与企业会计制度关于收入计量方面的一个区别103收入的计量举例v资料:2005年1月1日,甲公司出售一套大型设备给A企业,协议约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从销售当年末分5年分期收款,每年还款,每年还款2000万元,合计10000万元。假定购货方在销售成立日支付货款,只需付8000万元。v要求:确定该业务应确认的收入,并进行有关业务的帐务处理。104收入的计量举例v应收帐款的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当期确认的收入为8000万元。v实际利率为105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v主要变化:v(1)修订了债务重组的定义,重新恢
48、复到1998年所制定准则的提法。“债务重组是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v(2)债务重组的结果(损失和收益)均记入当期损益v(3)在以非现金资产方式清偿债务和修改债务条件的情况下,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因为“非货币交易准则”、“企业合并准则”、“投资性房产”等准则部分引入公允价值以后,“债务重组”也同样采用公允价值,以保持准则制定内在逻辑统一性。106债务重组评述:改为记入当期损益评述:改为记入当期损益 旧准则1、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
49、新准则1、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107评述:规定更加明确评述:规定更加明确2、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2、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108评述:重组利得,记入当期损益评述:重组利得
50、,记入当期损益3、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小于将来应付金额,债务人不作账务处理。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109评述:规定更加明确评述:规定更加明确4、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支出的,应将或有支出包括在将来应付金额中。4、修改后的债务条款如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