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活动基地”争创标准(中小学校)1学校重视少年儿童安全教育,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机构,有健全的少年儿童意外伤害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有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切实有效的工作,规章健全,计划周密,定责到人。2有2名以上的公安、消防、交通、铁路、卫生等部门的同志担任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定期参与学校少先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3学校大队部每学年至少开展2次全校性安全知识学习宣传活动,通过报告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对少先队员进行生命教育、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参与率超过在校生数量的80%。同时通过学校广播站、橱窗、板报等形式日常性向少年儿童宣传安全教育知识。4
2、学校少先队组织积极组织少先队员通过网络等渠道参与“平安自护争奖章”“忘不了的安全一句话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自护铭言征集”以及安全问卷调查等活动。5学校少先队组织每学年至少举办1次“平安自护营”体验教育活动,组织少年儿童开展自护培训和模拟演习,帮助少年儿童在实践中提高自护本领,活动参与率至少为1个年级。通过家长会、讲座等形式,每年至少面向家长举办1次安全教育公益宣传活动。6. 学校少先队组织成立平安自护类红领巾小社团并定期组织开展活动。7学校定期对硬件设施和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学校周边环境良好,没有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学校当年未发生安全事故。“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活动基地”争创申报表(中小学校)申报单位负 责 人联系电话微信号(或qq号)网 址电子邮箱学校地址、邮编简要情况请填写以下统计数据,并附本学校开展“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详细材料。本校的少先队员人数 人,其中参加“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少先队员人数 人。县区级少工委意见(公章)年 月 日地市级少工委意见(公章)年 月 日省 级少工委意见(公章)年 月 日备注:此表需附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及其他安全教育活动的详细材料(可附图片、视频等)。申报表需经县、市、省级少工委同意盖章后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