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4章 进出口货物的通关程序1.不定项选择(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向海关申报的时限是:( C ) A.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内之日起7日内B.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内之日起1 0 日内C.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内之日起14 日内D.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内之日起15日内(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何时缴纳税款。( A )A.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5日内B.填发税款缴纳证次日起15日内C.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0日内D.填发税款缴纳证次日起10日内(3)下列哪些情况不符合海关对出口货物报关期限的规定: ( D )A.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报关 B
2、.在装货前的24小时内报关 C.在货物运抵口岸的24小时内报关 D.在装货完毕的24小时内报关(4) 在下列报关单证中,海关认为必要时需查阅或收取的预备单证是:( ABC )A.报关委托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 B.货物原产地证明 C.贸易合同 D.提货单或装货单 2.思考题(1)进出口货物的通关程序由哪几个阶段组成,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a)前期阶段:前期管理阶段是指货物还未实际进出境,但为了其实际进出境而需要做的准备工作阶段。具体包括:海关出台货物进出口的有关规定;相关的行政许可的审批;审核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其他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备案申请;对货物作出预归
3、类;接受预审报等等。 (b)现场阶段: 是指进出口货物实际进出境阶段,在这一阶段,所有进出口货物均要根据海关法的规定履行申报、配合查验、纳税、提货等海关手续(c)后续阶段:主要是进口货物放行后,海关监管的延续,其时间跨度从货物放行一直到结关。一般货物进出境无后续管理阶段,存在后续管理阶段的主要是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部分其他进出境货物。后续管理阶段和前期管理阶段是相呼应的,其主要工作是加工贸易货物手册的核销、保证金台账的销账、解除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监管、暂时进出境货物的销案等等。(2)一般进出口货物的通关程序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 一般进出口货物是指在进出口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
4、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督的进出口货物。 在通关过程中,其只经过申报、查验、征税、放行这些正常手续进出境并结关,而没有经过前期准备阶段和后续核销阶段的进出口货物。此类货物进出境时该提交许可证件的提交许可证件,该照章纳税的缴纳相应的进出口税费,并且其被海关放行后即意味着海关手续已经全部办结,海关不再监管。(3)海关对企业进行分类别管理时,其分类标准和管理标准是什么?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海关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状况、报关情况、遵守海关法律法规情况等,将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对企业实施动态的分类管理。 (a)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经向
5、主管海关申请并经海关审核确定的,海关实施A类管理: 注册登记二年以上,并且连续两年无走私违规行为记录;连续两年无拖欠海关税款情事;连续两年加工贸易合同按期核销;进口海关必检商品签订免验协议后二年内无申报不实记录; 向海关提供的单据、证件真实、齐全、有效; 有正常的进出口业务; 会计制度完善:财务账册健全,科目设置合理,业务记录真实可信; 指定专人负责海关事务; 连续两年报关单差错率在5以下; 凡设有存放海关监管货物仓库的企业,其仓库管理制度健全,仓库明细账目清楚,入库单、出库单(包括领料单)等实行专门管理,做到账货相符。上述企业中,年进出口总额3000万美元以上或出口总额达到2000万美元以上
6、的外贸公司和自营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机电产品自营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企业海关可予以优先考虑划为A类企业的管理 (b) C类企业管理条件: 一年内出现两次违规行为,或偷逃应缴税款5万元人民币以上、不满50万元人民币的; 拖欠海关税款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账册管理混乱,账簿、资料不能真实、有效地反映进出口业务情况的; 遗失重要业务单证或拒绝提供有关账簿、资料,致使海关无法监管的; 不按规定办理加工贸易合同核销手续的; 一年内报关单差错率在10以上的; 出借企业名义,供他人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事宜的; 在进出口经营活动中被外经贸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等行政处罚的。(
7、c)D类企业管理条件: 二年内走私偷逃应缴税款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多次走私应累计); 伪造、涂改进出口许可证或批件的;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 拖欠海关税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利用假手册、假报关单、假批件骗取加工贸易税收优惠的; 在承运监管货物的运输工具上私设夹层、暗格的; 被外经贸主管部门暂停或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 已构成走私罪并经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d)B类企业管理条件凡经审核不符合A类管理条件且又不适用于C、D类企业管理类别的,海关实施B类管理。 不同企业分类后适用于不同的管理制度:(a)A类企业管理措施在实行常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提供以下便利: 在海关业务现场
8、设专门窗口,优先办理货物申报、查验和放行手续;并应企业要求,优先实行“门对门”验货。 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经海关总署批准,可实行海关派员驻厂监管或计算机联网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对按规定允许担保的货物,海关凭企业提交的保函验放,免收保证金; 对企业进口海关必检商品目录中的商品可免予取样化验。 为企业优先提供EDI联网报关的便利。 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可向外经贸部申报成立进出口公司,海关优先为其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b)B类企业管理措施B类企业管理实行常规管理制度。(c)C类企业管理措施 对按规定允许担保的货物必须提交保证金; 办理加工贸易合同登记备案
9、必须按规定的比例交纳保证金; 对其经营活动列入稽查重点; 对其进出口货物实行重点查验; 不予办理异地报关备案; 将有关情况通报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 (d) D类企业管理措施 不予办理新的加工贸易合同备案; 进出口货物逐票开箱查验; 按有关规定暂停企业报关资格,或暂停企业载运海关监管货物业务资格,暂停企业保税存储业务资格; 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取消企业报关资格,或取消企业载运海关监管货物的业务资格,取消企业保税存储的业务资格。 将有关情况通报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由外经贸部或其授权的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根据对违规、走私企业给予警告、暂停或撤销对外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经营许可行政处罚的暂行规定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