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内容一、现金区管理办法一、现金区管理办法二、现金收付、兑换操作二、现金收付、兑换操作三、尾箱管理三、尾箱管理四、现金清分管理四、现金清分管理五、查库制度五、查库制度六、长短款处理六、长短款处理一、现金区管理办法一、现金区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条 现金区概念:现金区概念:指各营业网点现金存放区、进行现金交易的封闭柜台内区域及分行金库中心的现金操作区。第二条第二条 现金区域管理基本要求现金区域管理基本要求:二、现金收付操作二、现金收付操作 先收款先收款 后记账后记账第一条第一条 现金收款:现金收款:先收款后记账先收款后记账先收款,再记账先点大数,再逐张清点当面点清一笔一清注意事项:在清点的过程中,
2、发现某一把出现差错,就应立即通知缴款人,而不得在全部款项点清后再通知客户。由客户按照正确金额多退少补,或按照实际金额重新办理。收款时不得离开客户视线在清点过程中一旦发现假币,应暂停现金清点,立即让具有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的会计人员当面鉴别,并双人按照标准的收缴假币的程序办理假币收缴手续。待假币收缴手续完成后,方能继续进行后续未完成的现金清点。第一条第一条 现金收款:现金收款:先记账先记账 后付款后付款第二条第二条 现金付款现金付款先记账后付款先记账后付款第二条第二条 现金付款现金付款先记账,后付款当面点清一笔一清唱付监控视线范围内进行,不得在柜台下清点不准办理票面调换及其他业务取得客户认可后方可
3、结束业务第二条第二条 现金付款现金付款第三条第三条 现金兑换现金兑换超过四分之三按全额兑换超过四分之一不到四分之二按半额兑换未达到兑换标准的残损人民币不予兑换风险提示:三、尾箱管理三、尾箱管理现金重要空白凭证重要业务印章第一条:现金区尾箱概念第一条:现金区尾箱概念第二条第二条 现金尾箱整理要求现金尾箱整理要求第三条第三条 柜员现金尾箱管理要求柜员现金尾箱管理要求每日营业终了前,柜员应将尾箱中人民币现金内整点成捆、成把上缴库管柜员。日终后柜员现金尾箱中只能保留未成把的零散钞票,每个柜员尾箱人民币限额不得超过3万元。(在不超库限的前提下可保留10元券以下的成把零钞)尾箱外币限额按美元折算不超过50
4、00美元。节假日期间,原则上柜员尾箱限额为人民币20万元,外币等值5000美元,各自对自身尾箱现金负责。为控制风险若当日营业结束前超过20万元,若无客户预约应上交分行或寄库至分行待周一领回。第四条第四条 柜员现金尾箱限额管理柜员现金尾箱限额管理原则上普通现金柜员之间不得进行现金移交,确因紧急业务办理需要进行现金移交时,需经会计经理审批同意后,由方当场核对现金无误并在会计经理监交下办理。节假日期间确因交接等原因需要办理现金移交的,应在取得会计经理录音电话授权后,由会计经理指定第三人进行监交。第四条第四条 柜员现金尾箱限额管理柜员现金尾箱限额管理必须坚持双人接送款箱,并登记钞箱交接登记薄,营业开始
5、前或营业终了款箱的接送以及中途调缴款的现金钞袋,押运公司人员和网点人员需在现金区域内进行交接。根据分行安全保卫相关操作规范,运钞车在每个网点外最多只能停留10分钟,网点的钞箱交接人员必须在营业开始前规定的时间到岗或营业结束后及时清点现金尾箱,在钞车到达后尽快组织交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钞车等待时,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合理安排调整线路。第五条第五条 网点钞箱交接网点钞箱交接指纹识别系统第五条第五条 网点钞箱交接网点钞箱交接四、现金清分管理四、现金清分管理未清分现金不可清分清分损清分完 现金清分是指对回笼的现金进行面额和套别区分、真假币鉴别、数量统计,并按照人民银行颁布的钞票流通标准进行质量分类的处理过程。第一条第一条 现金清分的概念现金清分的概念现金清分机械清分人工清分我行清分分行集中 清分营业机构自行清分 清分区域防护标准应按照现金区域安防标准执行。现金清分应对钞币进行逐张清点、识伪、挑残、扎把、签章、打捆。(一)每捆(把)未点清前,须保留原封签和扎把条;(二)经整点的纸币现金应按照佰张为把、拾把为捆,硬币应按照佰枚或伍拾枚为卷、拾卷为捆;(三)成捆纸币须进行捆扎、封装并加贴封签,封签上加盖日期戳记和经办人员名章。第二条第二条 现金清分的要求现金清分的要求五、查库制度五、查库制度第一条第一条 查库频率查库频率第二条第二条 查库要求查库要求六、长短款处理六、长短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