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培训考核制度为了使校本培训工作做的扎实有效,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校本考核制度具体如下:1、每位教师均应参加学校进行的培训活动及考核,不能无故缺课,有事必须向培训领导请假。否则视为旷课一次。2、每次活动老师们要按时参加,并且要有活动记录或学习笔记。3、凡旷课三次或无活动记录和学习笔记者,均视为培训不合格。4、人人参与专题讨论,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5、人人提出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疑惑,并在教研活动时间参与讨论交流。6、课任教师每人每学期发表一篇论文或随笔、反思等。7、校本培训的评估考核,原则上为一年一次,一般为年末,每位教师要认真地、按要求答题,如果成绩较差或不及格,视为培训不合格。8、凡培训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并且不能参加第二年的职称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