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 1.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1 2.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2 3.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4 4.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6 5.碎石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8 7.混凝土拌合站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9 8.单斗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11 9.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13 10.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15 11.振动压路机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17 12.风动凿岩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18 13.自卸汽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19 14.插入式振动器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20 15.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21 16.钢筋切断机安全操
2、作规程技术交底-22 17.交流电焊机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23 18.硅整流电焊机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24 19.气焊和气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25 20.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27 21.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28 22.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30 23.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31 24.混凝土搅拌输送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32 25.混凝土输送泵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33 26.挖土工程技术交底-35 27.回填土工程技术交底-36 28.基坑支护及开挖施工技术交底-37 29.泥浆护壁机械成孔灌注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38 30.模板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3、39 31.模板拆除安全技术交底-41 32.扣件式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42 33.扣件式脚手架安全管理技术交底-45 34.扣件式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46 35.钢筋绑扎作业安全技术交底-47 36.钢筋绑扎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48 37.钢筋冷拉安全技术交底-49 38.混凝土浇捣作业安全技术交底-50 39.砌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52 40.搭设临边防护栏杆安全技术交底-53 41.洞口作业与防护安全技术交底-54 42.建筑施工交叉作业安全技术交底-55 4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要则交底-56 44.配电箱与开关箱使用安全技术交底-57 45.熔断器和插座使用安全技术交
4、底-58 46.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安全技术交底-59 47.施工用电人员用电安全技术交底-60 48.施工现场照明安全技术交底-61 49.电气低压电带电作业安全技术交底-62 50.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安全技术交底-63 51.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的技术交底-64 52.接地与防雷安全技术交底-65 53.公路架桥机架梁安全技术交底-67 54.张拉、压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69 55.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70 56.保护接零安全技术交底-71 57.配电室建设和管理安全技术交底-72 58.接地与接地电阻安全技术交底-73 59.自备发电机组管理
5、安全技术交底-74 60.施工现场防雷安全技术要求交底-75 61.电缆线路敷设安全技术交底-76 62.配电箱及开关设置安全技术交底-77 63.配电箱、开关箱使用与维护安全技术交底-78 64.夯土机械用电安全技术交底-79 65.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82 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 项 工 程 名 称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安装时,基座应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 地锚设置可靠,并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 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2.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的固定,弹性联轴器不得松旷。并应检查安全装置、防护设施
6、、电 器线路、接零或接地线、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 15 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 筒宽度的 20 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 6。 6.钢丝绳应与吊笼连接牢固,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擦,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 7.在卷扬机制动操纵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象。 8.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 当重叠或斜绕
7、时, 应停机重新排列, 严禁在转动中手拉脚踩钢丝绳。 9.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物件 或吊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休息时应将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 10.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不灵、制动带或轴承温度剧烈上升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2.作业完毕后,应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补充内容: 1.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2.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最少需保留
8、三圈。 3.吊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并应用保险棘轮卡牢。 4.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 继续作业。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 作业班组 人员签名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中交四航局开春高速总承包部 TJ04 标施工项目经理部 施工单位 中交四航局 分项工程 名 称 红旗特大桥 施工部位 红旗特大桥 交底内容: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 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
9、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距离。 3.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4.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作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照 JGJ33-2001 第 3.2 节 的有关规定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结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 规定值后,油温超过 30 C 时,方可开始作业。 5.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
10、脚板下垫枋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撑面在无载荷时不大于 1/1000 (水准泡居中) 。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6.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进 行调整。 7.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速度,调整起重臂的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的高度,留 出适当的空间。 8. 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 方可作业。 9. 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缩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 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11、10. 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1.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越过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 前方起吊。 12.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 ,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的 20%,并应时重物有控制的下降,下降停止 前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13.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挡。 14.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 严禁制动。 15.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伸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6.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90%及
12、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7.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18.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整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 过 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19.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 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20.起重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放严禁有人停留、工作和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21.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
13、他不明重量的重 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和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2.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到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至到安全地方, 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发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 断开电源总开关, 并采取措施将重物降到地面。 23.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 取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手段进行指挥。 24.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 尾部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放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
14、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25.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水温应在 80-90 。C 范 围内,水温未达到 80 。C 时,不得高速行驶。 26.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 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27.行驶中,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28.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 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补充内容: 1.起吊物件旋转时,应将工作物提升到距离所能遇到的障碍物 0.5m
15、 以上为宜。 2.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交绕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 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卡环应使其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3.当使用设有大小钩的起重机时,大小钩不得同时各自起吊物件。 4.当用两台以上起重机同吊一物件时,事前应制定详细的技术措施,并交底,必须在施工负责人的 统一指挥下进行,起重量分配应明确,不得超过单机允许重量的 80%,起重时应密切配合,动作协调。 5.起重机在架空高压线路附近进行作业,其臂杆、钢丝绳、起吊物等与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不应小 于规定距离,如不能保持这个距离,则必须停电或设置好隔离设施后,
16、方可工作。如在雨天工作时,距 离还应当加大。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 作 业 班 组 签 名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 名 称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联结导火线和火雷管,必须在专用加工房内。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切割导火索或导暴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 小于 1 米,导暴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暴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3.加工 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 作好的起爆药包应专人
17、妥善保管。 4.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 甘油炸药。 5.峒室法爆破药室内的照明未安起爆体前,其电压应用低压电。安起爆体时,必须用手电筒或在峒 外用透光灯照明。 6.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 要进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 放行;炮工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7.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源应有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要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时间,不准将手把或 钥匙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 (2)
18、同一电路应使用同一厂、同批、同牌号的雷管,各雷管的电阻误差,应控制在土 0.2 欧姆以 内。 (3)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连成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联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 线末端未接电源前应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源。严禁使用裸线连接。 (4)装药前,严禁将电爆机接地线接在金属管道或铁轨上。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 遇雷雨,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5)联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 3 米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联线地点 1.5 米以外。 (6)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测 量出来的电阻值与计算的电阻值不得超过
19、 10%。 8.水下爆破应遵守下列规定: (1)水下爆破一般采用裸露药包法和炮眼法。炸药应选用没有变质和防水性能好的,如果选用其 它炸药,必须采取严密防水措施。 (2)水下爆破应采取电力起爆。除遵守上述电力爆破有关规定外,其电雷管脚线和电力主线都要 做到防水、绝缘。 (3)水下钻眼时,应使用带有套管的钻眼机。装药及爆破时,要规定危险区域,并设立警戒标志 和值勤人员,必要时应封航。 (4)装药时,要按顺序进行,一般先上游后下游依次对号入孔,以免潜水员挂断起爆电线。 (5)装药及爆破时,潜水员及炮工不得携带对讲电话机和手电筒上船。施工现场亦应切断一切电 源。 (6)水下裸露爆破,一定要将药包固定在
20、爆破点上,严防潜水员返回时把药包挂起来。爆破时装 药的船应移向上游。 9.使用火雷管时,导火线点火只准用专用香棒,不准使用香烟、火柴或其他明火。 10.火炮群和电炮群在同一施工地段,先点火炮,后合电闸;点火炮不得两人在同一方向先后点炮, 每人点炮数目不得超过 15 个点。起爆后,均不得在最后一炮的 20 分钟前进入工作面。 11.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裸露药包、深眼法、峒室法不得小于 400 米,炮眼法(浅眼法) 、 药壶法不得小于 200 米。 12.坑道内两个临近工作面之间的厚度小于 20 米时, 一方起爆, 另一方工作人员应全部撤离工作面。 13.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
21、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14.在既有行车线上进行爆破作业除应遵循一般爆破的规定外,还要做到: (1)放炮前应先到车站行车室进行登记,派出驻站联络员,利用行车间隔施爆时,应经车站值班 员确认计划施爆的时段内确实没有车列通过施爆地点后方可。 (2)放炮前线路应设好防护;放炮后应首先迅速清理轨道上及限界以内的土、石,将线路抢通, 道床上的泥碴不得超过轨面。 (3)一般只宜进行松动爆破,其炮眼的间距、深度、装药量、预计一次爆破的数量、在规定时间 内完成作业与开通线路所需要安排的劳动力数量等,均应在开工前由施工技术部门经过详细计算并周密 安排。 (4)在运输繁忙的铁路沿线不宜使用火花起爆,在电气化区
22、段(特别是离接触网较近的场所)严 禁使用电雷管起爆。 (5)严禁使用在列车通过前先将药包装好等待点炮的操作方法。 (6)采用封锁线路进行爆破时要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15.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摩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 16.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系 用即发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5 分钟;如系用延时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15 分钟。 (2)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3) 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 应该在距离原炮眼 60 厘米以外的地方,另打眼放炮。 (4)
23、在瞎炮未处理完毕之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17.当日没用完的药品及时清点退库。 补充内容: 加工爆炸物品,只限当日实际需用量,不得超量加工。加工后的成品应置放在安全地点,严禁与尚 未加工的爆炸物品混放。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 作 业 班 组 人 员 签 名 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 名 称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每日开工前应检测井下有无危害气体和不安全因素,孔深大于 10m 以及腐殖质土层较厚时,应 有专门送风设备,风量不应小于 25L/S,向桩孔内作业面送入新鲜空气。桩孔下爆破后,必须向桩孔内 送
24、风,或向桩孔内均匀喷水,使炮烟全部排除或凝聚沉落后,才能下桩孔内作业。当桩孔内土层中含 有害气体及有机物质较多时除加强通风外,还应对有害气体加强监测。 2.桩孔口应严格管理。桩孔口应设置高于地面 200mm 的护板,防止地面石子或其他杂物等被踢入 桩孔中。地面孔四周必须有护栏,高度不低于 800mm。无关人员不得靠近桩孔口,桩孔口机械操作人员 不准离开岗位。口袋内不得放置物品(如钥匙、钢笔、怀表、打火机、小型机具、玩物等) ,以防坠入 桩孔中。 3.桩孔下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绝缘胶鞋,桩孔口与下部作业人员应有可靠的联络设施。 如桩孔口管理混乱,桩孔内应立即停止作业回到地面上。地面孔口作
25、业人员需待井下作业人员上来后 方可离岗。 4.用常规法(包括先封底法)浇灌桩身混凝土,桩孔上口必须密封(仅留漏斗口) ,其最大间隙不 得超过 3m,密封板及枋木应有足够的强度,以确保下部作业人员的安全。串筒应用 8 #镀锌铁丝加固扎 牢,串筒下口应临时拉牢,防止串筒摆动伤人。密封后应加强向桩孔内送风,或在桩孔口密封平台上 预设高度大于 1m 的通风口。 5.桩孔洞口上应设置悬挂软梯,并随桩孔深度放长,以备意外情况时有关人员能顺利上下。正常 情况下,操作人员上下应乘坐吊篮或专用吊桶。开机人员应专机专人,并持证上岗,集中思想认真注 意孔内一切动态,电器开关不得离手。吊钩应有弹簧式脱钩装置,防止翻桶
26、、翻篮、脱钩等恶性事故 发生,严禁站在装渣桶边缘口上下。垂直运输机具和装置,必须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 6.装渣桶、吊篮、吊桶上下用电动葫芦提放,上下应对准装孔中心。 7.任何情况下严禁提升设备超载运行,上、下班前对提升架及轨道应进行检查,工作时发现异常 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找出原因,认真检修,不准带病运转。 8.吊放钢筋入孔时,应绑扎系牢(下口宜用铁盘兜住) ,确保不滑脱坠落。应待钢筋吊入孔底后, 才能下人进入桩孔解钩。 9.在桩孔内绑扎钢筋骨架时,操作平台枋木必须放在实处(可混凝土护壁突出面上或钢筋骨架加 强环筋上) ,并与平台木板钉牢,防止枋木滑动位移,平台坠落。 10.桩孔下照明应采用
27、安全矿灯或12V低压电源。 进入桩孔内的所有电器及用电设备均应接零接地, 电线必须绝缘。拉动电线时禁止与一切硬物产生摩擦。电器开关应集中在桩孔口,并应装置漏电保护 器,防止漏电触电事故,一旦发生漏电,必须迅速拉闸断电,值班电工必须对所有电器设备及线路加 强检查维修,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11.桩孔内的抽水管、通风管、电线等均应加处理并临时固定,一般应沿壁敷设,以防止装渣桶、 吊篮、吊桶上下时挂住或撞断,引起事故。 12.由桩孔中排出的土渣,应及时运走,不得堆在孔口周围,如需临时堆放,应距离井口 5m 以上, 且不得堆积过多,以防塌孔。 13.桩孔内爆破处理孤石或基岩时,应由取得爆破操作证技
28、术工人操作。爆破后间隙时间不得小于 45min,经检查确认桩孔壁无松动石块土块护壁完好后方可下桩孔作业。 14.成孔间隙期及混凝土浇注完成后孔口应加盖。 补充内容: 1.严禁利用胶管内的高压风直接吹散尘埃和石屑。 2.缺乏水源或不适宜湿式作业的,要有防尘措施。 3.在用风钻打眼时,手不得离钻机风门,严禁采取骑马式作业。 4.使用凿岩机,胶皮风管不准缠绕和打结,不得用折弯气管的方法制止通气。凿岩时钎杆与孔 必须保持在同一直线上,更换钻头应先关闭风门。 5.夜间作业要悬挂示警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要设置罩盖及标志。 6.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顶部位要设置护盖。取土吊斗升降时,挖土人员要在护盖下面工作待避
29、。 相邻两孔中,一孔进行浇注混凝土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要停止作业,并撤出井孔。 7.人工挖孔,除要经常检查孔内的气体情况外,并要遵守下列规定: 1)挖孔人员下孔作业前,要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 2)二氧化碳含量超过 0.5%时,要采取通风措施。对含量虽不超过规定,但作业人员有呼吸不 适感觉时,亦要采取通风或换班作业等措施; 8.人工挖孔深度超过 10m 时,要采用机械强制通风。当使用风镐凿岩时,要加大送风量吹排凿 岩产生的石粉。人工挖孔最深不宜大于 15m。 9.挖孔桩使用的提升卷扬机要有双保险的自锁装置,每班下孔前要对钢丝绳、卡头、卷扬机进 行检查无误后方可开工。 10.提升料斗尽量
30、采用橡胶制品,料斗的吊环采用钢丝绳,严禁用铁丝捆绑。每次装料为吊斗容 积的 2/3,严禁超出。严禁从孔内直接捆绑石块吊出或用吊斗吊大于吊斗容积的土石块。 11.挖孔桩孔内岩石需要爆破时, 要采取浅眼爆破法, 严格控制炸药用量, 并按 爆破安全规程 ( GB 6722-2003)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 作业班组 人员签名 碎石机作业安全技碎石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 名 称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固定式碎石机底座和混凝土基座间应垫以硬木。移动式碎石机的基座,必须用支腿顶好,用枋木 垫实,保持机身平稳。 2.作业前, 检查飞轮转
31、动方向必须与箭头方向一致, 颚板无石块卡住, 防护罩应齐全牢固, 接地 (接 零)保护良好,方可启动。 3.作业中不得送入大于规定的石料,注意勿使石块嵌入碎石机的张力弹簧。 4.作业中,送料必须均匀,自由落入,不得用手、脚或撬棍等强行推入,严禁将手伸进轧石斗内。 如发现送入的石料不能轧碎时,应立即停机取出。 5.作业中,如发现送料不正常或轴承温度超过 60 。C,应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6.碎石机应设防尘罩或用喷水防尘。作业时,操作人员须戴防尘口罩。 7.作业停止前,必须将已送入的石料全部轧完,作业后,切断电源,清扫机械。 补充内容: 1.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
32、时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2.启动砸石机应监视启动电流和电压,一次启动时间不应超过 10s。当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 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启动。启动后,应待电流降到正常值时,方可转到运转位置。 3.砸石机启动运转后,应待电机运转正常时,方可作业。启动砸石机时,严禁人体接触带电部分。 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绝缘防护措施。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 4.配电箱、开关箱应配备安全锁,箱内不得存放任何其他物件并应保持清洁。非本岗位作业人员不 得擅自开箱合闸。每班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5.砸石机在工作中
33、遇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启动开关置于停止位置,再次启动时,应清空机 内残料,不允许带负荷。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 作业班组 人员签名 混凝土拌合站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混凝土拌合站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 名 称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混凝土拌合站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按出厂说明书进行,并应在技术人员主持下,组织调试,在 各项技术性能知识全部符合规定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2.与搅拌站配套的空气压缩机、皮带输送机及混凝土搅拌机等设备,应执行 JGJ33-2001 第 3.5 节, 第 6.8 节,第 8.2 节的规定。 3.作业检查项目应
34、符合下列要求: 1) 搅拌筒内和各配套机构的传动,运动部位及仓门、斗门轨道等均无异物卡住; 2) 各润滑油箱的油面高度符合规定; 3) 打开阀门排放气路系统中气水分离器的过多积水,打开储气筒排污螺塞放出油水混合物; 4) 提升斗和拉铲的钢丝绳安装、卷筒缠绕均正确,钢丝绳及滑轮符合规定,提升料斗几拉铲的制 动器灵敏有效; 5) 各部螺栓已紧固,各进、排阀门无超限磨损,各输送带的张紧度适当,不跑偏; 6) 称量装置的所有控制和显示部分工作正常,其精度符合规定; 7) 各电器装置能有效控制机械动作,各接触点和动、静触头无明显损伤。 4.应按拌合站的技术性能准备合格的砂、石集料,粒径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
35、使用。 5.机组各部分应逐步启动。启动后,各部件运动的情况和各仪表指示情况应正常,油、气、水的压 力符合要求,方可开始作业。 6.作业过程中,在储料区内和提升斗下,严禁人员进入。 7.搅拌筒启动前应盖好仓盖。机械运转中,严禁将手、脚伸入料斗或搅拌筒探摸。 8.当拉铲被障碍物卡死时,不得强行拉起,不得用拉铲起吊重物,在拉料过程中,不得进行回转动 作。 9.搅拌机满载搅拌时不得停机,当发生故障或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将搅拌筒内 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排除故障或等待电源恢复。 10.搅拌站各机械不得超负荷工作;应检查电动机的运转情况,当发生运转声音异常或油温过高时, 应立即停机检查;电
36、压过低时不得强制执行。 11.搅拌机停机前, 应先卸载, 然后按顺序关闭各部开关和管路。 应将螺旋管内的水泥全部输送出来, 管内不得残留任何物料。 12.作业后,应清洗搅拌筒、出料门及出料斗,并用水冲洗,同时冲洗附加剂及其供给系统。称量系 统的刀座、刀口应清洗干净,并应确保称量精度。 13.冰冻季节,应放尽水泵、附加剂泵水箱及附加剂箱内的存水,并应启动水泵和附加剂泵运转 12min。 14.当搅拌站转运或停用时,应将水箱、附加剂箱、水泥、砂、石储存料斗及称量斗内的物料排净, 并清洗干净。转移中,应将杠杆称表头平衡砣秤杆固定,传感器应卸载。 补充内容: 1.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应确认
37、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 对反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音。 2.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 3.应检查并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 当误差超过 2%时, 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 或应校正节流阀。 4. 搅拌机启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上料时应及时加水。每次加入的拌合料 不得超过搅拌机的额定容量并应减少物料粘罐现象,加料的次序应为石子水泥砂子或砂子 水泥石子。 5.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 坑时,应将
38、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6.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应先将搅拌筒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进行。 7.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 物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 8.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当间隙超过标 准时,应及时调整。当搅拌叶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9.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当操作人员需进入筒内时,必须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 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 10.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坑底,当需升起时,应用链条或插销
39、扣牢。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 作业班组 人员签名 单斗挖掘机单斗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中交四航局一公司开春高速TJ04 标项目部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 名 称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单斗挖掘机的作业和行走场地应平整坚实,对松软地面应垫以枕木或垫板,沼泽地区应先作路 基处理,或更换湿地专用履带板。 2.轮胎式挖掘机使用前应支好支腿并保持水平位置,支腿应置于作业面的方向,转向驱动桥应置于 作业面的后方。采用液压悬挂装置的挖掘机,应锁住两个悬挂液压缸。履带式挖掘机的驱动轮应置于作 业面的后方。 3.平整作业场地时,不得用铲斗进行横扫或用铲斗对地
40、面进行夯实。 4.挖掘岩石时,应先进行爆破。挖掘冻土时,应采用破冰锤或爆破法使用冻土层破碎。 5.挖掘机正铲作业时,除松散土壤外,其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不应超过机械本身性能规定。在拉 铲或反铲作业时,履带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 1.0m,轮胎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 1.5m。 6.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照明、信号及报警装置等齐全有效; (2)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符合规定; (3) 各铰接部分连接可靠; (4) 液压系统无泄漏现象; (5) 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7.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应按照 JGJ-2001 第 3.2 节的规定启动 内燃机
41、。 8.启动后, 接合动力输出, 应先使液压系统从低速到高速空载循环 10-20min, 无吸空等不正常噪音, 工作有效,并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操纵各工作机构并 测试各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9.作业时,挖掘机应保持水平位置,将行走机构制动住,并将履带或轮胎揳紧。 10.遇较大的坚硬石块或障碍物时,应待清除后方可开挖,不得用铲斗破碎石块,冻土,或用单边 斗齿硬啃。 11.挖掘悬崖时,应采用防护措施。作业面不得留有伞沿及松动的大块石,当发现有塌方危险时, 应立即处理或将挖掘机撤至安全地带。 12.作业时,应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当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回转制 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 13.作业时,各操纵过程应平稳,不宜紧急制动。铲斗升降不得过猛,下降时,不得撞碰车架或履 带。 14.斗臂在抬高及回转时,不得碰到洞壁、沟槽侧面或其他物体。 15.向运土车辆装车时,宜降低挖铲斗,减小卸落高度,不得偏装或砸坏车厢。在汽车未停稳或铲 斗需越过驾驶室而司机未离开前不得装车。 16.作业中,当液压缸伸缩将达到极限位时,应动作平稳,不得冲撞极限块。 17.作业中,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