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培训班安全培训班第一章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知识(一)安全生产法 2002年11月1日起实行(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的新发展 1 综合运用 经济 法律 行政 等手段 2 多管齐下 人管 法治 技防 3 齐抓共管 社会 职工 舆论(三)、安全生产方针的指导意义:正确理解 坚持“安全第一”规范行为 避免事故二、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综合监管国务院、安监总局、各级政府 行业监管分别监管 国家监察省市 业务垂直 地方监督 政府监督 其他监督安全中介机构、公众、工会、新闻 媒体、居民、村民组织(一)监督管理的基本特征:1、权威性
2、 2、强制性 3、普遍约束性(二)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 (1)“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3)预防为主 (4)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 (5)监察与服务相结合 (6)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三、安全生产法 (一)确立五项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责权一致 社会监督 综合治理 (二)规定:七项基本法律制度:监督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保障制度 单位负责人责任制度 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 安全中介服务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四、安全立法的必要性:1、是立法行政的需要;2、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的需要 3、是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 4、
3、是建立和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 法制管理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 法规是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安全法规的作用:强化意识、明确责任、建立标准、规范行为 协调关系、变量奖罚六、常用法规: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起实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05年9月1日)劳动法(1994)刑法及其修正案(2006年6月29日)消防法(1998)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3月1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08/02/0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06/01)其他
4、有关省、市地方“法规”、“规定”、“办法”、“意见”等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 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2002/12)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2002年12月)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七、国家标准 我国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已初步形成,已颁布的安 全生产标准有近1500项。(一)按适用范围和性质分:1、设计、管理类标准 2、设备、工具类标准 3、生产工艺安全卫生标准 4、防护用品类标准(二)按对象特征分:1、基础标准 2、产品标准 3、方法标准(三)按标准的法律效力分:1、推荐性标准 2、强制性标准八、经济
5、政策 2004年颁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纲领性文件。决定提出的政策:1、加强产业政策的引导 2、加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投入 3、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制 注 法制法律规发制度 法治依法治理 4、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 注 安全生产一般提法 生产安全用于事故应急救援 5、加强安全生产科研和技术开发 6、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 7、依法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九、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七项)(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保障制度 (三)、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度 (四)、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五)、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六)、安全生产
6、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制度 (七)、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十、综述:“三同时”、“三级安全教育”、“三违”、“三不伤害”“三不放过”发展为“四不放过”等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与责任追究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参见教材第31页 援引法规: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七条 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暂行规定第六条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参见教材第3435页(10项)参见省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第九条 注意:叙述及顺序上有不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一)、定义: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是一种制度 (p35-36)(二)、追究内容:(p36-46)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包括经济责
7、任);纪律责任。第三章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础管理 提示:本章提供了工作思路 一、安全生产条件 (一)概念(界定)(p48)多样性 法定性 动态性 (二)原则性规定 (p49)“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规定条件的来源 (p49)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四)具体内容包括:(p49-53)1、确立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 2、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准则 3、履行生产经营单位的社会责任 4、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规章制度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6、人员培训与资质 7、安全资金投入与保障 参见主体责任第五条(18项)二、人员管理
8、(p55)(一)人员安全素质 是 生理素质 安全心理素质 安全知识与技术的总和 (二)人员安全素质包括 (p55)安全意识 法制观念 安全技能知识 文化知识结构 心理应变能力 心理承受适应能力 道德行为约束能力 (三)人员安全行为 (p57)人员安全行为是由人的安全素质决定的,是安全素质的外在表现。(四)影响人安全行为的因素 (p57)1、情绪 2、气质 3、性格 4、社会知觉 5、价值观 6、角色 7、社会舆论 8、风格与时尚 9、环境三、作业安全管理 违章作业的主要种类 (p60)1、不知型 2、不知所以型 3、明知故犯型 4、失误型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一)定义 特种作业是指易发生
9、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 者本身、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 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成为特 种作业人员。(二)常见特种作业划分 1990年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 核管理办法11类 2002年12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作 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2002124 号扩大为17类。参见教材第65页 (三)上岗从业要求 专门培训;考核考试;持有效证件上岗;资格证复审;资格自动失效。五、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5S管理 6S管理 5S:整理 整顿 清扫 清洁 自律(素养)6S:整理 整顿 清扫 清洁 培训 素养六、生产经营单位常见危险、危害 (一)机械设备的危险与
10、有害因素 (p94)静态危险 直线运动危险 旋转运动危险 突出物打击危险 振动夹住危险 摆动的危险 飞出物打击危险 坠落物的危险 组合运动的危险 火灾爆炸的危险 (二)非机械性危险与有害因素 电击电伤 灼烫与冷冻危害 振动危害 噪声 电离辐射 非电离辐射 化学品危害 粉尘危害 作业区环境危害七、安全生产检查 (一)检查方式 定期检查 不定期检查 专项检查 季节性检查 全面检查 (二)检查内容 查思想 查管理 查隐患 查落实第四章 常用安全防护技术 一、机械伤害原因 (p132)1、机械的不安全状态 2、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 3、管理上的因素 二、机械设备操作安全要求 (p134)参见教材第134
11、135页 三、电气安全技术 (p142)(一)触电事故分类 1、电击电滚对人体内部组织、器官的伤害 2、电伤电滚对人体外部的伤害 (二)触电事故方式 1、单项触电 2、两项触电 3、跨步电压触电、接触电压触电 (三)触电事故规律 1、季节型特点 2、行业性特征 3、人员类型特征 4、人员年龄特征 5、低压设备触电事故多 6、携带式设备和移动式设备触电事故多 7、电气连接部位触电事故多 8、错误操作和违章作业造成的触电事故多 (四)防触电安全技术 (p145)1、直接接触触电防护 2、间接接触触电防护 (五)直接接触触电防护技术 1、绝缘 2、屏护 3、安全距离(间距)4、安全电压 5、电气隔离
12、 6、漏电保护 (六)间接接触触电防护技术 1、保护接地 2、保护接零(七)重复接地(八)三相五线制(九)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安全 (p158)1、分类、安全状态 2、使用安全注意事项四、静电危害与防护技术 (一)静电的产生 概念:接触分离起电 为两种物体迅速分离时即可 能产生静电 固体物质大面积摩擦;固体物质的粉碎、研磨;粉碎物料 筛分、过滤、输送、干燥过程 悬浮粉尘的高速运动 高电阻率物质搅拌 高电阻率液体 在管道中高速流动 从管口、漏洞中喷出 在容器内冲击、摇动 化纤布料服装、高绝缘鞋在运动摩擦中(二)静电危害(p150)1、电击 2、引起火灾和爆炸 3、妨碍生产(三)设备设施静
13、电防护技术 1、环境危险程度控制 2、工艺控制 3、泄露导出 4、中和 五、雷电危害及防护技术 (一)雷电种类 直击雷 感应雷 雷电侵入波 (二)防雷技术(p154)1、直击雷防护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避雷带 2、二次放电防护足够的安全距离 3、感应雷防护建筑物内外带电金属链接并接地 4、雷电冲击波防护避雷器、保护电器设备六、防火防爆安全技术 (一)燃烧三要素(p160)可燃物 助燃物 点火源 (二)或在产物 即火灾危害形式(p162)火焰 热量 烟气造成人员中毒 缺氧窒息 (三)爆炸分类 (p163)物理爆炸 化学爆炸 核爆炸 (四)防火原理 (p165)避免或消除燃烧三要素中任何一个要素
14、即可避免火灾 (五)灭火方法 隔离 窒息 冷却 抑制(中断燃烧反应链)(六)防爆基本技术措施 (p166)1、以爆炸危险性小的物质代替危险性大的物质 2、加强通风排气 3、隔离存放 4、密闭措施 5、充装惰性介质保护 6、隔绝空气 7、险情监测监测报警装置第五章 危险源辨识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概念:危险物品 重大危险源 见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事故隐患是指作业现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 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比较:危险源 强调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中存在能量的多少 事故隐患是指出现明显缺陷的危险源一、危险源分类(三种方法)(p176177)(一)按导致事故和伤害的密度分 类危险源是直接引
15、起事故的能量载体(物)类危险源是事故的触发原因(人和物)(二)按事故直接原因分类:1、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2、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3、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 4、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5、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 6、其他危险、危害因素 (三)参照事故类别和职业病类别进行分类 可分为16类或7类 参见企业工伤事故分类和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二、危险源辨别(p177)(一)、危险源辨识内容 1、危险源的种类、危险性质、损害能力 2、危险源的数量 3、危险源的分布 (二)、危险源辨识方法 1、辨识着眼点 物的不安全状态 人的不安全行为 作业环境和条件 管理上的缺陷 (二)、方法
16、 1、对照经验法 2、类比法 3、系统安全分析法三、事故隐患排除治理(p183)(一)、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职责(12项)(二)、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内容(12项)参见教材第186-187页 (三)、隐患排渣治理方式(“三个坚持”)参见教材第187页 第六章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基本法规文件:*安全生产法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7年3月28日通过 2007年4月9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发布令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一、事故的等级划分(p191)-条例第三条(一)、特别重大事故 30人以上死亡 或100人以上死亡 或1亿人以上死亡(二)、重大事故 10人以上
17、30人以下死亡 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死亡 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三)、较大事故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 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四)、一般事故 3人以下死亡(不包括3人)或10人以下重伤 或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五)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原则条例第四条 (p192)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2、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着瞒报(六)事故报告时条例第九条 1、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2、单位负责人应于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安监 部门报告;3、情况紧急时,现场有关人员
18、可直接向县级以上安监部 门报告。(七)伤亡事故分析 (p198)1、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规律 2、分清有关人员的责任 3、提出防范措施 (八)事故处理原则 (p199)1、“四不放过”,2、实事求是,尊重科学,3、公正、公开,4、分级管辖。补充条例第二十六条 1、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2、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补充事故处理的相关法条 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 上一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
19、刑事责任。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 2、迟报或漏报事故 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谎报或瞒报事故;(二)伪造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
20、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 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 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罚款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
21、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 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 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 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 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第七章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 (p203)一、事故应急救援 是“预防为主”方针的组织、规划行动落 实。其总目标是 通过有效地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 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 失和环境破坏等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1、对受害人员立即组织营救、撤离和保护;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
22、、监测;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三、事故应急预案 (p207)事故应急预案 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其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为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各方面所欲现作出的详细安排。特点:应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预 预先作出的组织、人员、资源准备。案 完善周密的策略,有序有效行动的 指南。四、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的,应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第八章 职业危害与安全防护管理 援引法规职业病防治法2002.05.01起行 一、职业有害因素 (p229231)定义:是指职业活动中存在的不良因素。包括: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害因素(化学、物理、生物因素)劳动过程中存在的有害因素(劳动组织、劳 动制度、劳动紧张度、劳动强度、不良 工作体位等)生产环境中存在的有害因素(生产场所、布 局、通风、照明、防尘、防毒、防暑 安全防护等)结束语当你尽了自己的最大努力时,失败也是伟大的,所以不要放弃,坚持就是正确的。When You Do Your Best,Failure Is Great,So DonT Give Up,Stick To The End谢谢大家荣幸这一路,与你同行ItS An Honor To Walk With You All The Way演讲人:XXXXXX 时 间: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