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造类公司劳动合同编号: 甲 方: 住 所: 联系电话: 乙 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联系电话: 本合同由 (北京)有限公司(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与 于 年 月 日在中国北京市订立。在本合同中,甲方与乙方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1. 合同期限及试用期1.1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条件是,在开始日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令其满意的推荐材料,并且,在本合同项下的试用期结束之前,甲方完成了有关乙方的安全性检查和/或背景检查且结果令甲方满意。1.2 本合同的期限包括自开始日起 个月的试用期(续签劳动合同时此条款不适用)。试用期工资按
2、月基本工资80%发放。1.3 选择性续展条款:如双方同意续约,在合同到期日之前三十(30)天开始协商并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后,本合同可予续展。如双方未正式签署新的劳动合同,除8.10条情况之外,本合同将于到期日自动终止。1.4 甲方不承认乙方在其原雇主处的任何服务年限。双方亦特此同意,对于乙方针对其原雇主而可能享有的任何主张或权利,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乙方无权针对甲方提出由于其与原雇主之间的关系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主张或要求。1.5 试用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考核,如经考核乙方被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1
3、)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未能通过甲方的试用期考核和表现评估,或被认定为不能满足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要求或岗位说明中规定的岗位职责的;(2)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事实的,或在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虚假职业资格证明、假身份证、假护照、假户籍证明等个人重要证件以及虚假或伪造的离职证明、体检证明等;对工作履历、知识、技能、业绩、健康等个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明显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等填写内容不真实的,或没有如实说明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情况的;(3)乙方与其他甲方存在未尽法律义务,或与其他甲方存在法律纠
4、纷尚未处理完毕可能影响工作的;(4)在甲方指定的机构所进行的体检结果不符合本行业所规定的卫生标准和体检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适合从事劳动合同约定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5)乙方曾受到其他甲方书面警告或辞退等严重处分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为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6)隐瞒与其他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竞业限制约定的;(7)乙方在试用期内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甲方任何类型的纪律处分的;(8)乙方在试用期内存在工作失误的;(9)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用于办理法定劳动用工手续的全部材料的;(10)其他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情形的
5、。2. 岗位和职责2.1 根据生产和业务情况,甲方将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为 。乙方同意,根据生产或业务需求以及乙方的专业、技术能力或身体条件和工作表现,甲方可对乙方的工作和相应报酬进行调整。2.2 乙方将本着诚信原则遵守甲方纪律、乙方守则、业务流程、财务规则等规章制度,尽其最大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职责和工作。乙方同意将其工作时间、注意力与精力倾注于甲方业务,并可在一切合理时间履行甲方可能要求的工作。2.3 乙方同意在甲方位于中国境内的任何办事处工作,和/或在甲方可能指定的、位于中国境内的任何其他地点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同意被派往海外培训或短期工作。3. 声明、保证和承诺3.1
6、乙方特此作出下述声明、保证和承诺:(1)于本合同生效日,其未同时受雇于任何其他实体,其根据本合同受甲方雇用不违反其任何合同或法定义务,并且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能够订立本合同;(2)于本合同开始日,其拥有必要的工作许可、户籍登记和/或在甲方目前所在地受甲方雇用所必需的任何其他政府许可/登记;(3)于本合同开始日,其拥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职责所必需的职业资格、证照和/或许可,并应在本合同期限内维持上述资格、证照和/或许可;(4)其在应聘过程中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为安全性检查和/或背景检查而提供的信息及其履历上所述或其在面试期间提供的任何信息)均为真实、准确的;(5)在开始日后三十(
7、30)天内,其应将人事档案转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6)在开始日后三十(30)天内,其将向甲方提供一份经原雇主签字的放行函,以证明其原劳动关系已解除;(7)于本合同开始日,其健康状况良好,如甲方要求,其将在开始日后30天内在甲方指定的医院/诊所完成体检,且体检结果与乙方自述的良好健康状况相一致;(8)本劳动合同所附甲方的规章制度以及甲方其它纪律要求,乙方已经仔细阅读,且乙方对甲方制度的理解与甲方的解释相一致;(9)工作过程中利用甲方资源形成的专利技术的申请权、所有权均为甲方所有;(10)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任何与甲方有业务关系或可能将有业务关系的人所给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佣
8、金、回扣、折扣、小额赏金,无论是否以现金形式;(11)乙方应当赔偿并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过失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失、损坏或损害。3.2 甲方特此作出下述声明和承诺:(1)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将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平等协商确定;(2)甲方将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乙方;(3)甲方将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通知工会,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甲方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将在乙方与甲方办理完成交接工作之后支付。甲方对已经解
9、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将至少保存二年备查。4.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4.1 甲方应在必要的基础知识(如工作纪律、业务技能以及劳动安全和卫生等)方面对乙方进行教育和培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工作条件。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另行订立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4.2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4.3 甲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之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予相关乙方、员工切实有效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保护措施、设施、装备、工具或相关之保险。
10、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1 乙方应实行 项工作制。(1)标准工时制,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乙方特此同意应甲方的合理要求加班工作。只有在甲方相关部门经理事先批准乙方加班的情况下,乙方方可获得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应依本合同第6.1条所列基本月工资计算。(2)乙方特此认可并同意,由于其职责的特殊性,须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如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须经政府批准,则乙方应在所有方面配合甲方以协助该项申请获得批准。如无需政府批准或已经取得政府批准,乙方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将自动实行不定时工作制。(3)综合工时制。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可以实行
1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5.2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加班申请,写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甲方安排或书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应当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国家相关规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5.3 甲方将根据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及甲方政策执行有关工作时间、休息日、带薪年假和节假日的规定。5.4 如由于非因公患病或负伤,乙方需请假 天以上,必须向甲方提供由甲方指定医院/诊所的医生出具的书面通知、信函、证明或其他形式
12、的书面文件,以证明该等非因公患病或负伤。如未提供该等书面证据,则此等请假将被视为无故旷工,导致甲方从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中按比例扣除与无故旷工时间相应的薪金。5.5 在法定的医疗期内,乙方应当享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保障金。6. 薪酬、社会保险和劳动保护6.1 乙方的年薪在扣缴适用的税款以及乙方所需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其他)费用之前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该金额包括乙方12个月月薪,每月月薪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和相当于月薪金额的年底额外奖励。只有当乙方全面履行了本合同且履行期满12个月,才有权领取年底额外奖励。如甲方实施新的工资制度或调整工资水平,甲方可对乙方的月基本工资进行调整。6.2 甲
13、方应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之规定并可根据甲方薪酬政策,如员工工作表现或年度销售业绩等,向乙方支付可变的而且是非经常性的额外奖金和奖励和/或其他款项。甲方应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之规定与乙方协商变更或终止支付任何奖金和奖励和/或其他款项。6.3 甲方每月 日(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提前)前向乙方支付工资,工资将由甲方支付到乙方的个人账户或以其他双方认为适当的方式支付。6.4 甲方将根据中国法律法规,从薪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应缴部分。6.5 经甲方管理人员批准的公务出差将由甲方报销费用。7. 个人行为和劳动纪律7.1 甲方承诺在一切活动中均保持最高标准的诚信度。这一承诺
14、将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其中之一为确保要求所有乙方均以最高的正直诚实标准行事。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应力争成为诚实、公正和可信的甲方形象代表,对待同事、客户和业务伙伴应不卑不亢。所有乙方(无论是全职还是兼职)应当以这些价值观为行为准则,遵守并签署甲方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一切商业决策和行动均须从最有利于甲方的角度出发,并以符合甲方最佳利益的方式执行。任何干扰或可能干扰乙方就甲方事务作出独立和良好判断的投资、权益或关系均应避免。7.2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照上述规章制度对乙方实施奖惩。7.3 乙方须忠实、全面地执行甲方管理层和/或甲方董事会决议作出的指令。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将被
15、视为对甲方纪律的严重违反。7.4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为个人或第三方利益从事任何其他业务,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亦不得在任何私人或官方组织中任职。乙方同意在正常工作时间或甲方业务需要的其他合理时间内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未经甲方事先许可,乙方不得在任何董事会任职或担任任何上市甲方的董事。乙方不得持有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或者降低或影响其工作表现的外部利益。7.5 担任经理职务或其它公司高级管理职务的乙方还需遵守公司法的第六章有关甲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的规定。7.6 乙方确认已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决定,保管
16、好甲方的全部资产。7.7 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或修改适用于乙方的包括员工手册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阅读、理解并予以严格遵守。如果乙方违反或拒绝接受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7.8 乙方因违反有关法律、劳动纪律和甲方内部规章制度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损失,并有权依法对乙方工资进行扣减。8. 合同解除8.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关系,或以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安排的其他适当工作,或
17、者,在乙方不符合有关该行业或该岗位的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资格的情况下,乙方不能从事甲方给其分派的其他工作。双方同意,甲方有权决定现有的其他空缺岗位是否合适。视乙方医疗期的长度以及乙方工作的性质,并根据甲方业务或生产需要(由董事会确定),甲方有权聘用他人履行乙方的工作职责。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医疗期期满后,甲方将根据本第8.1(1)款努力为乙方安排其他合适的工作;(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指乙方不能严格按照甲方管理层的指示履行本合同、双方之间的其他协议或相关甲方政策中所规定的职责,和/或履行职责无法达到人们对担任类似职务或从事类似工作的乙方所普遍期望的水准,并且对其进行正常的岗位培训或被重新分派至甲
18、方另一现有岗位(此岗位的职责和工资不必与原岗位相当)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甲方迁址、吸收合并、资产转让、重组、甲方的工厂、分支机构或部门关闭、与乙方相关的业务被出售等,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无法在协商开始后十五(15)天内就本合同修订事宜达成协议的;(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甲方董事会确定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者为避免环境污染而迁址,董事会认为确需裁员的。如甲方董事会确定甲方确需裁员,甲方应向乙方说明情况,允许乙方(或工会)在一(1)周内对甲方的裁员计划提出意见,并将裁员计划和乙方(或工会)的意见提交当地劳动局;(5
19、)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不经提前通知也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该等严重违反包括但不限于违反保密义务、违反排他性受雇于甲方的义务、违反保持职业资格的义务、违反劳动安全和卫生规定、未经部门主管事先书面批准连续缺勤 个工作日、拒绝执行董事会或甲方管理层指令、在为甲方工作时有过激行为、在履行工作职责时酗酒或吸毒、严重违反本合同(包括本合同第3条项下的声明、保证和承诺)以及严重违反甲方政策和程序;(2)乙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例如利用其在甲方的职务之便诈骗、违法或谋取私利、违反有关职务贿赂或商业贿赂的中
20、国法律法规、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US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违反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国际商业交易活动反对行贿外国公职人员公约(OECD Convention on Combating Bribery of Foreign Public Officials in International Business Transactions),经甲方董事会认定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5)乙方和甲方约定或中国法律和法
21、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3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且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二)项之规定时可以解除本合同。8.4 一般而言,乙方可在向甲方发出三十(30)天的事先书面通知后辞职。但是,鉴于乙方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发出三十(30)天以上但不超过六(6)个月的事先书面辞职通知。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定义见下文)内辞职,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第8条赔偿甲方。8.5 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将自动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3)双方未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各自的义务达三个月; (4)甲方经营期限届满;(5)法律、行
22、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要法律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即不得根据本合同第8.1条解除本合同:(1)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除非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另有规定;(2)乙方非因工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乙方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内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7 乙方受到任何纪律调查时,甲方可暂停乙方的职责。如调查显示乙方有违纪或违法行为的,则甲方有权根据第8.2条解除本合同。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甲方在乙方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甲方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乙方经证明被错误
23、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乙方的损失,可由乙方本人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向有关部门赔偿。8.8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之规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经济补偿金。(1)甲方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况,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2)甲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的;(3)甲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4)甲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减人员,依据该条款第一款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9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之规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经济补偿金:(1)
24、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乙方固定期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2)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10 劳动合同期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4)在本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11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
25、部经济补偿金应在乙方与甲方办理完成交接工作之后支付。9. 违约责任和赔偿9.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该违约方将就该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下述两种情况例外:(1)双方特此同意,如果甲方被视为在违反本合同或违反中国法律和地方法规的情况下非法解除本合同,则可能支付的损害赔偿金的最高限额为法律明文规定的数额。乙方特此同意,在此等情况下,继续受雇于甲方无益于任何一方,因此不会要求复职,并且同意,本条规定的损害赔偿金将是其可获得的唯一救济;(2)作为培训乙方所花费的时间和费用的对价,乙方特此承诺,其在双方另行签署的培训合同中所述的期限(“服务期”)内不会从甲方辞职。如果乙方在服务期
26、内辞职,其同意按照双方签署的培训合同的条款和规定对甲方进行赔偿。乙方亦同意向甲方偿还甲方因招聘乙方所花费的全部费用。10. 劳动争议的处理10.1 在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应适用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解决程序。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争议。10.2 如协商开始后三十(30)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的,争议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1. 乙方专有信息协议11.1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交付由乙方控制的、载有保密信息(定义见雇员专有信息协议)或者(定义见第11.3条)或属保密性质的所有副本、手册、信函、笔记、清单、报告、文档、打印件、文件以及所有其他
27、资料或物品。乙方将进一步向甲方归还交由乙方保管的所有属于甲方的设备、工具和装置(如:手提电脑、传呼机、手机等)。11.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会就与甲方相关的任何事宜向报刊、电视、电台或其他媒体的任何代表作出或发表(或促使或安排作出或发表)任何口头或书面声明。11.3 在乙方受雇期间,乙方可以接触保密信息,包括关于甲方的以下各类信息(合称“保密信息”):(1)财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收益、资产、债务、价格、定价结构、购买量或销售量或其他财务数据的信息,无论是与甲方总体相关,还是与特定产品、服务、地理区域或时间期限相关;(2)供应和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货物和服务、供应商名称或地址
28、、供应合同或特定交易条款的信息或有关潜在供应商的信息,该等信息应不为公众普遍知悉,或者,虽然已为公众普遍知悉或普遍可得,但不同供应商的组合或对某一家特定供应商的使用能为甲方带来优势,而其详情不为公众普遍知悉;(3)营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关于由或代表甲方正在进行的或拟开展的营销方案或协议的具体情况、销售预测或结果或有关即将发生的交易信息;(4)人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个人或医疗记录、薪酬或其他雇用条款、实际的或拟议的晋升、雇用、辞职、惩罚、解聘或相关原因、培训方法、业绩或其他人事信息;(5)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过去、现有或潜在客户的资料、客户的建议书或与客户达成的协议、客户帐户或信用状况,
29、或有关实际或潜在客户的其他信息;(6)技术、诀窍、数据、专有信息和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在生产过程中取得的或仅为甲方而存在的任何技术资料,技术文件、软件、图纸、样品、成份、视觉演示、口头披露的专有信息;(7)甲方内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甲方内部文件、程序、操作方法、董事会或管理会议的纪要、仅供内部使用的口头或书面通讯;(8)甲方的其他保密信息。11.4 由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乙方将有机会知悉并使用保密信息。就保密信息而言,甲方和乙方视他们之间的关系为保密的关系。因此,在受甲方雇用期间和之后,无论乙方的劳动关系因何种原因解除也无论以何种方式解除,乙方同意:(1)对保密信息永远保密,且未经甲方
30、事先书面授权,不直接或间接向任何实体(甲方、企业、个人或经济组织等)或个人讨论、交流、传播或以其他方式披露保密信息,并且不得基于任何与甲方无关的身份、职务或业务对上述信息进行任何未经授权的复制或使用;(2)在乙方受雇于甲方期间,仅为与甲方相关的正当理由而使用保密信息(该等信息因该等理由而被披露或发现),并且之后不以任何方式或为任何理由使用该保密信息;(3)采取一切为阻止擅自使用或披露保密信息或为保护甲方在保密信息中的权益而被甲方视为必要或正当的行动。11.5 乙方认可并同意:(1)对本第11条的任何违反将为甲方带来即时的、不可弥补的损害;(2)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害可能很难或无法衡量;(3)任何补
31、救都不会是充分的。因此,如对本第11条有任何实际或即将发生的违反,甲方将有权向法院申请采取一切依据中国法律规定之相关途径以获得救济以及/或可以获得的任何其他适当的补救措施。上述措施系甲方根据本合同或法律可另行获得的其他救济以外的救济,且不会限制任何该等其他救济。11.6 除中国法律和法规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职责或责任之外,乙方认可并同意,根据1995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2和第102条,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一款,如果由于乙方违反本第11条项下的保密义务而使甲方遭受任何经济损失,乙方将依法对该等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1.7 乙方同意,
32、在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或期满后两(2)年内,乙方不会招揽甲方任何员工或向其提供工作机会,并且乙方不会招揽甲方的任何客户。11.8 乙方承认并同意,在乙方受雇于甲方期间及之后,甲方可以为中国境内外的业务目的而收集、保管和转移乙方的个人信息。个人资料的收集仅限用于合法和相关目的,为确保甲方所持个人资料的准确性可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甲方将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个人资料的安全,避免他人未经授权或意外获得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该等个人资料。11.9 本第11条的规定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继续有效。12. 其他规定12.1 本合同签署中、英文正本各一式两(2)份。每一方各执每种文本的一(1)份签署本。具有同等法律
33、效力。本合同的英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中文文本为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2.2 除非本合同中另行规定,否则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订均须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书面协议。12.3 如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与甲方的规章制度抵触,将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将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处理。12.4 本合同未规定事宜将根据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理(如存在此等法规);如国家没有相关规定,该事宜将由双方协商决定。12.5 本合同受中国法律和相关地方法规管辖。如果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由于本合同日期之后任何中国新法律、法规或规定的颁布或任何中国现有法律、法规或规定的修订或解释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则双方应立即相互协
34、商,并尽最大努力实施任何必要的调整,以使每一方从本合同中获得的经济利益不低于在上述法律、法规或规定未经颁布、修订或解释的情况下其本应获得的经济利益。12.6 乙方签署本合同即确认收到和理解甲方规章制度,以证明其同意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此外,乙方同意遵守甲方以后对规章制度所作的任何变更或修订。12.7 任一方依本合同的规定向另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合同发出的任何要约、文件或通知)必需通过挂号邮件、甲方电子邮箱系统发出或由专人送递。以传真发出的,以传送确认为证,电文发出后1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以电子邮件发出的,发件方邮件系统显示已发送,即视为送达,发件人电子邮件系统所记录的
35、发出时间即为送达时间;如以挂号邮件发出,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通讯视为在邮戳日的二(2)天后收到。所有通过挂号邮件发出的通知和通讯均应发往文首载明的相应地址,若一方或双方(视情况而定)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上述地址,则采用更改后的地址。若一方或双方(视情况而定)更改地址未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上述地址,则视上述联系方式为有效联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视为有效送达。12.8 如果本合同的一条或多条条款依法被判定为无效,其余条款应保持充分有效。12.9 甲方放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某一条款的行为追究责任,并不构成也不得理解为放弃对此后违反该条款或本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行为追究责任。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家庭住址: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2 /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