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挖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工程1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 名 称 施工部位新验收部位1 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应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 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中
2、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应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 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 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10.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1.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空越过。 13.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的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
3、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5.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混凝土加固。 16.在开挖杯基坑时,必须设有切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17.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 流砂等特殊情况)。 18.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 础的质量。 19.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 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20.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21.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补充内容: 交底部分交底人接受交底人交底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