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正负正负号号意义和读法意义和读法 在小学中, 我们知道符号“”和“”是运算符号, 分别表示加法和减法, 读作“加” 和“减” 升到初中, 学习了负数后, 我们又知道“”号和“”号除了具有上述意义外, 还具有: 性质符号的意义,表示数的性质,读作“正”和“负”; 关系符号的意义,表示原数和相反数,读作“的原数”和“的相反数”那么,如 何分清它们所表示的意义并正确地读出它们呢? 1 1单独一个非零有理数的读法单独一个非零有理数的读法 若“”号或“”号出现在单独一个非零有理数之前, 则表示性质符号, 读作“正” 或“负”如3、8 分别读作“正 3”、“负 8” 2 2算式的读法算式的读法 在算
2、式中, 有理数本身的“”号或“”号读作“正”或“负”, 括号之间的“” 号或“”号读作“加”或“减”如(3)(5)(9)读作“负 3 加正 5 减负 9” 3 3省略加号的式子的读法省略加号的式子的读法 省略加号的式子有两种读法,一是按运算符号读,一是按性质符号读如 627,按 运算符号读作“6 加 2 减 7”;按性质符号读作“6,正 2,负 7 的和”又如1834, 既可读作“负 18 加 3 减 4”,也可读作“负 18,正 3,负 4 的和”但应特别注意,算式 中第一个数所带的“”或“”号只能读作“正”或“负”,不能读作“加”或 “减”如前例中的“18”只能读作“负 18”而不能读作“
3、减 18” 4 4非零有理数之前连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个符号的读法非零有理数之前连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个符号的读法 碰到这种情况时, 小括号内的“”、 “”号分别读作“正”、 “负”, 其它“”、 “”则读作“原数”、 “相反数” 如(3)读作“负 3 的相反数”(注意不能读作“负 的负 3”);又如(13)读作“负 13 的原数的相反数”(注意不能读作“负的正的负 13”) 5 5数数“0 0”之前之前“”、“”号的读法号的读法 因为零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所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读作“正零”或“负零”, 应读作“加零”或“减零”,也读作“零的原数”或“零的相反数”如 602 读作“6 减
4、0 加 2”或“6,0 的相反数,2 的和”,但不能读作“6,负 0, 2 的和”;又如30 7 读作“负 3 加 0 减 7”或“负 3, 0, 负 7 的和”, 但不能读作“负 3, 正 0, 负 7 的和” 2 6 6“”、“”号出现在用字母表示的数之前时的读法号出现在用字母表示的数之前时的读法 用字母表示的数之前若是“”号,则应读作“的原数”,若是“”号,则应读作 “的相反数”如a、m 分别读作“a 的原数”、“m 的相反数”,开始学习时最好不 读作“正 a”、“负 m”,因为容易使人误认为a 是正数,m 是负数,其实,a 不一定 是正数,m 也不一定是负数(为什么?) 7 7有理数乘方的读法有理数乘方的读法 如(6) 23读作“负 6 的平方的相反数的立方”(还可怎样读?);又如(3)2( 5) 4读作“负 3 的平方与负 5 的四次方之差”关于乘方,还要特别注意类似(2)2与22 的区别,它们无论是读法,还是表示的意义都是不同的,前者读作“负 2 的平方”,表示的 意义是(2)(2)4,后者读作“2 的平方的相反数”,表示的意义是(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