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检修及劳务安全、消防、保卫、施工、检修及劳务安全、消防、保卫、 交通、环保、职业卫生管理协议书交通、环保、职业卫生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建筑施 工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 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 、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 保卫条例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检修(以下统称施工)过程中安全、 消防、保卫、交通、环保、职业卫生(以下统称安全,特指除外)等方面的责任, 理顺安全方面的关系,基于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订的 ,甲乙双方就安全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编制施工作业方案。在编制施工作业方案前,甲乙双方要将施工过程中 可能对
2、人身、环境产生的危害和影响进行识别,双方相互安全交底,共同协商制 定安全保护措施,明确措施落实负责人,写入施工作业方案。 2、乙方应根据施工需要配备相应的特殊工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提供 在有效期内的操作证书复印件备案。 3、甲方负责对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负责组织本单位 人员接受甲方的安全(包括厂、车间、班组级)教育。凡乙方人员在第一次进入 甲方生产现场前及在甲方的区域第一次作业前, 都要接受上述安全教育并经考试 合格,甲方为其办理临时入厂证后,才有资格入厂进行劳务活动。乙方在施工、 作业过程中如果有新增加人员,必须先组织完成上述安全教育和考试,办理临时 入厂证后,才可进入
3、现场施工、作业。临时入厂证只限本人使用,如乙方违反此 规定,后果自负。 4、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属地及在施工、检修、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安 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等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有关本专业的国家标准、 规范;严格遵守甲方的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 人 员进入厂区安全管理规定 、各项安全生产禁令及各项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制 度等。 5、乙方对本单位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环保管理负全责。乙方必须加强本 单位的安全管理,对职工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尤其是在施工方案确定后, 在作业开始前,对本单位职工就本次施工作业,进行安全教育、危害告知。 6、本着“谁施工,谁负责”
4、的原则,乙方应对本单位的人员、设备设施及 外租的设备设施进行自主管理。乙方带入和使用的所有设备、实施和工具等必须 完好,并对使用安全负全责。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穿戴好适应现场 要求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凡与施工无关人员,乙方应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乙 方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施工范围以外的生产装置区。 乙方要明确本单位施 工现场安全负责人,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且施工现场安全负责 人要佩戴明显的标识。 7、所有乙方人员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前,必须确认现场安全状况,确认能否 进入、能否施工作业;如果存在事故隐患应拒绝作业,要求乙方或甲方整改。如 果不提出整改要求,视同具备安全作业
5、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8、乙方施工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在每次作业前,要同甲方的工艺车间 沟通、就本次作业相互安全交底;按规定办理相关票证。 9、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乙方无条件自备,可 租赁甲方的消防器材,每租赁一具交甲方押金 300 元。如使用或损坏,应照价赔 偿)和紧急防护用品,现场物资必须码放整齐,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施工人员必 须掌握环境的危险性,提高自己的防护意识,因个人防护意识不够导致的后果责 任自负。 10、乙方必须将施工材料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堆放整齐,严禁乱堆乱 放。同时必须及时清理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施工工地注意防止废弃物的飘散、 流失和扬尘
6、。对水质、土壤、周边环境有污染的油、溶剂、溶液等化学物质严禁 倾倒,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要按国家、北京市或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有关规 定处理。如违反本规定或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污染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11、每日工作结束时,乙方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切断电源、水 源、气源后方可撤离现场。 1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有权对乙方违章行为提出整 改要求,必要时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时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对甲 方提出的安全问题,乙方要及时整改。 13、乙方须向甲方交付安全抵押金 5000 元,如施工过程中无各类事故和违 章行为发生,甲方在乙方办理离厂手续时如数退还乙方。
7、 14、乙方在甲方厂内施工期间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执行甲方有关治安保卫、交 通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等,并在入厂前提交物资、物品入厂清单两份,交厂安 全部门及施工主管部门各一份。 15、乙方在进入甲方厂内前,乙方安全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到甲方安全部门 填写外来人员进厂登记表 。提供乙方人员有效证件(本市人员提供身份证复 印件、外埠人员提供暂住证) ;每人交两张一寸免冠近照(电子版也可) ,手续费 5 元,押金 10 元,办理临时出入卡、证等。 16、乙方人员在厂内施工期间不得在厂内留宿;因现场值班、看护或其它原 因确需在厂内留宿的人员,需提前报安全部门备案,主管厂长批准后方可留宿, 未报告登记擅自留宿
8、或居住厂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17、乙方人员自己使用门卡进、出厂,进厂后必须配带胸卡,乙方人员及车 辆在厂期间接受安全部门及门卫、保安和巡逻人员的检查,严禁冲撞刷卡大门和 钻道杆,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18、乙方应做好本单位人、地、物三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 改,物资、设备等出厂必须由甲方施工主管部门开具当天有效出门证 。 19、乙方人员及车辆应自觉遵守甲方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甲方 厂内交通标志、标线、限速行驶和停放,未经甲方批准各种机动车辆不得进入生 产装置区。批准进入生产装置区的机动车必须配戴阻火器。 20、工程竣工时乙方应及时办理离厂手续,交回门卡和胸卡等临时出入证, 丢失或损坏的依据甲方有关制度进行赔偿。 21、乙方在为甲方进行拆除、施工、检修、运输等服务过程中,因乙方违章 或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要予以赔 偿。 22、其它违约责任按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订的 中违约责任的规定执行。 2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4、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2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 结束时终止。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