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师德责任状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依法施教,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法 、 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办人民满意、 学生满意的学校, 依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状:1、认真学习教育法 、 义务教育法 、教体局的“十条禁令”等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2、自觉遵守师德承诺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3、教书育人,不做违背教育方针和政策的事,不把不健康的思想和错误的言论带进教室。4、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和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注重工作方法。5、为人师表,语言文明、衣着得体、行为端庄。不得上课接打手机、会客、抽烟;工作期间不得饮酒等。6、廉洁从教。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乱收费、乱补课、或诱导、强迫学生进行有偿补习和有偿家教,不得强制学生在校就餐、强制学生订购学生饮用奶、强制学生统一着装收费、强制学生投保等。7、对有违反师德行为规范行为的教师,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对其实行批评教育、通报、在教职工会上检讨等处分,并在本学年度的各项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8、本责任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双方解除聘任合同止。学校负责人签章:教师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