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课件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课件下载载-样章样章.ppt第三节第三节 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一、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一、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 二、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二、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三、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三、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o 程序法是实体法所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的权程序法是实体法所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的重要保障。它的主要功能利和义务的实现的重要保障。它的主要功能在于及时、恰当地为实现权利、行使职权和在于及时、恰当地为实现权利、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提供必要的规则、方式和秩序。履行义务提供必要的规则、方式和秩序。
2、田某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行政诉讼案田某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行政诉讼案o 19941994年年9 9月,田某考入被告北京科技大学月,田某考入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取得本科生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取得本科生学籍。学籍。19961996年年2 2月月2929日,田某在参加电磁日,田某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是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是磁学公式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学公式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监考教师发现。监考教师虽未发现田被监考教师发现。监考教师虽未发现田某有偷看纸条行为,但还是按照考场纪某有偷看纸条行为,
3、但还是按照考场纪律,当即停止了田某的考试。律,当即停止了田某的考试。o 北京科技大学于同年北京科技大学于同年3 3月月5 5日按照日按照“068068号通号通知知”第第3 3条第条第5 5项关于项关于“夹带者,包括写在手夹带者,包括写在手上等作弊行为者上等作弊行为者”的规定,认定田某的行为的规定,认定田某的行为是考试作弊,根据是考试作弊,根据068068号通知第一条号通知第一条“凡考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的规定,决定的规定,决定对田某按退学处理,对田某按退学处理,4 4月月1010日填发了学籍变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动通知。o 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宣
4、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决定和兼而有之变更学籍通知,布处分决定和兼而有之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田某继续在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田某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学习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及学校组织的活动。 19961996年年3 3月,原告田月,原告田某的学生证丢失,未进行某的学生证丢失,未进行19951995至至19961996学学年第二学期的注册。同年年第二学期的注册。同年9 9月,被告北京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田某补办了学生证。科技大学为田某补办了学生证。o 其后,北京科技大学每学年均收取田某交纳其后,北京科技大学每学年
5、均收取田某交纳的教育费,并为田某进行注册、发放大学生的教育费,并为田某进行注册、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还安排田某参加了大学生毕业实补助津贴,还安排田某参加了大学生毕业实习设计,并由论文指导教师领取了学校发放习设计,并由论文指导教师领取了学校发放的毕业设计结业费。田某还以该校大学生的的毕业设计结业费。田某还以该校大学生的名义参加考试,先后取得了大学英语四级、名义参加考试,先后取得了大学英语四级、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BASICBASIC语言成绩合格证书。语言成绩合格证书。田某在该校学习的四年中,成绩全部合格,田某在该校学习的四年中,成绩全部合格,通过了毕业实习、设计及论文答辩,获得优
6、通过了毕业实习、设计及论文答辩,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及毕业总成绩全班第九名。秀毕业论文及毕业总成绩全班第九名。o 北京科技大学对以上事实没有争议。被北京科技大学对以上事实没有争议。被告北京科技大学的部分教师曾经为原告告北京科技大学的部分教师曾经为原告田某的学籍一事向原国家教委申诉,原田某的学籍一事向原国家教委申诉,原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于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于19981998年年5 5月月1818日致日致函北京科技大学,认为该校对田某违反函北京科技大学,认为该校对田某违反考场纪律一事处理过重,建议复查。同考场纪律一事处理过重,建议复查。同年年6 6月月5 5日,北京科技大学复查后,仍然日,北京科技大学
7、复查后,仍然坚持原处理结论。坚持原处理结论。o 19981998年年6 6月,北京科技大学的有关部门以田某月,北京科技大学的有关部门以田某不具有学籍为由,拒绝为其颁发毕业证,进而不具有学籍为由,拒绝为其颁发毕业证,进而也未向教育行政部门呈报毕业派遣资格表。田也未向教育行政部门呈报毕业派遣资格表。田某所在的应用学院及物理化学系认为,田某符某所在的应用学院及物理化学系认为,田某符合大学毕业和授予学位的条件,由于学院正在合大学毕业和授予学位的条件,由于学院正在与学校交涉田某的学籍问题,故在向学校报送与学校交涉田某的学籍问题,故在向学校报送田某所在班级的授予学士学位表时,暂时未给田某所在班级的授予学士
8、学位表时,暂时未给田某签字,准备等田某的学籍问题解决后再签,田某签字,准备等田某的学籍问题解决后再签,学校也因此没有将田某开往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学校也因此没有将田某开往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名单内交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名单内交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o田某认为自己符合大学毕业生的法定田某认为自己符合大学毕业生的法定条件,北京科技大学拒绝给其颁发毕条件,北京科技大学拒绝给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是违法的,遂向北京市业证、学位证是违法的,遂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o 田某请求判令北京科技大学:一、为田田某请求判令北京科技大学:一、为田某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二、及
9、时有效某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二、及时有效地为田某办理毕业派遣手续;三、赔偿地为田某办理毕业派遣手续;三、赔偿田某经济损失田某经济损失30003000元;四、在校报上公元;四、在校报上公开向田某道歉,为田某恢复名誉;五、开向田某道歉,为田某恢复名誉;五、承担本案诉讼费。承担本案诉讼费。o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19991999年年2 2月月1414日日判决,:判决,:o 一、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在本判决生效之一、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日起3030日内向原告田某颁发大学本科毕日内向原告田某颁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业证书;o 二、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在本判决生效之二、被告北京
10、科技大学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日起6060日内召集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内召集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原告田某的学士学位资格进行审核;对原告田某的学士学位资格进行审核;o 三、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于本判决生效之三、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日起3030日内履行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上日内履行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原告田某毕业派遣的有关手续的职责;报原告田某毕业派遣的有关手续的职责;o 四、驳回原告田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原告田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o 第一审宣判后,北京科技大学提出上诉。理由是:第一审宣判后,北京科技大学提出上诉。理由是:o 1 1、田某已被取消学籍,原判认定我校改变了对、田某已被
11、取消学籍,原判认定我校改变了对田某的处理决定,恢复了其学籍,是认定事实错田某的处理决定,恢复了其学籍,是认定事实错误;误;2 2、我校依法制定的校规、校纪及依据该校、我校依法制定的校规、校纪及依据该校规、校纪对所属学生做出处理,属于办学自主权规、校纪对所属学生做出处理,属于办学自主权范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范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o 3 3、我校向一审提交的从教学档案中提取的证据,、我校向一审提交的从教学档案中提取的证据,不属于违法取证,法院应予采信。请求二审撤销不属于违法取证,法院应予采信。请求二审撤销原判,驳回田某的诉讼请求。原判,驳回田某的诉讼请求。 o
12、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判判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判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应当维持。上诉人北京科技大学认为序合法,应当维持。上诉人北京科技大学认为被上诉人田某已不具有该校学籍,与事实不符,被上诉人田某已不具有该校学籍,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学校依照国家的授权,有权制定校不予采纳。学校依照国家的授权,有权制定校规、校纪,并有权对学生进行教学管理和违纪规、校纪,并有权对学生进行教学管理和违纪处理,但是制定的校规、校纪和据此进行的教处理,但是制定的校规、校纪和据此进行的教学管理和违纪处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
13、和规学管理和违纪处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必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章的规定,必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o 北京科技大学对田某按退学处理,有违法律、北京科技大学对田某按退学处理,有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是无效的。北京科技大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是无效的。北京科技大学在诉讼中提交的从教学档案中调取的证据,学在诉讼中提交的从教学档案中调取的证据,虽然不属于虽然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第第3333条规定的被条规定的被告不得在诉讼过程中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告不得在诉讼过程中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的情况,故法院不予认定。据此,北京证据的情况,故法院不予认定。据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
14、照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第第6161条第(条第(1 1)项的规定,于)项的规定,于19991999年年4 4月月2626日判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思考:o 关于行政诉讼的被告,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关于行政诉讼的被告,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学校能否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有无法律依学校能否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有无法律依据?据?o 学校校规、校纪与校纪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学校校规、校纪与校纪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关系如何?学校校规、校纪能否违反国家法关系如何?学校校规、校纪能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律、法规?一、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一、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o (
15、一)行政诉讼的概念、受案范围和参加人(一)行政诉讼的概念、受案范围和参加人o 概念概念: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判的一种诉讼活动。o 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是规定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参加下审理行政案件中进行各种诉讼活动所应遵循的程序制度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诉讼的特点:o (1)(1)它由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被管理者公民、它由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被管理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o (2)(2)被告只能是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的特被告只能是作出某一具体行
16、政行为的特定的行政机关,而不是任何行政机关。定的行政机关,而不是任何行政机关。o (3)(3)它是被管理者认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致它是被管理者认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而请求司法保护的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而请求司法保护的诉讼。诉讼。o (4)(4)它以行政机关的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它以行政机关的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为裁判对象。合法为裁判对象。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o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即法院依法受理和审判一定范围内行政案件的权限。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o (1)(1)对拘留、罚款、
17、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o (2)(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不服的;结等强制措施不服的;o (3)(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o (4)(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o (5)(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申请行政机
18、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o (6)(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o (7)(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o (8)(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参加人 o 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行政诉讼当事人和类似于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诉讼代理人。它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 原告原告o 原告原告是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
19、人或者其他组织。o 原告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必须是承担了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后果或 受到其影响; (3)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被告被告o 被告被告是由行政诉讼的原告起诉,并经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o 被告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具有行政诉讼权利能力的行政机关和组织; (2)必须是在行使行政职权中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 (3)必须是由原告所指控并经人民法院通知应诉。共同诉讼人共同诉讼人o 共同诉讼人:共同诉讼人: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各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
20、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统称为共同诉讼人。 第三人第三人o 第三人第三人是指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作为第三人必须是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必须是参加到他人诉讼中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o 行政诉讼代理人可以分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行政诉讼代理人可以分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两种。代理人两种。 委托代理人的范围包括:律师;社会团委托代理人的范围包括:律师;社会团体;被告机关的工作人员或推荐的其他人
21、员;体;被告机关的工作人员或推荐的其他人员;原告或第三人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原告或第三人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二)行政诉讼程序(二)行政诉讼程序o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先申请复议。o 行政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和受理、审理和判决、执行行政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和受理、审理和判决、
22、执行三个阶段。三个阶段。 1、起诉和受理、起诉和受理o 行政诉讼的起诉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o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o 起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起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日起1515日内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日内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
23、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15内日内日提起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提起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 3个月内个月内提出。提出。 o 受理受理是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起诉条件的行政案件决定立案审理的诉讼行为。人民法院接到原告的起诉状,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第一审程序、第一审程序o 第一审程序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自自立案至作出第一审判决的诉讼程序,是行政审判的基础程序,具体包括审理前的准备和庭审。审理前的准备和庭审。o
24、审理前的准备:审理前的准备:、法院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向原告发送被告答辩副本;、法院对诉讼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和更换当事人。o 开庭审理:开庭审理:、除法定情形外,公开审理;、不适用调解;、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作出裁判和宣判。3、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o 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所适用的程序。o 第二审程序的提起:第二审程序的提起: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
25、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行政案件,应当自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度。 4、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o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或者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再审、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人民检察院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二、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二、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o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管辖与当事人(一)、民事诉讼的概念、管辖与当事人o 概念概念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
26、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调整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的各种民事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民事诉讼中的管辖 o 管辖的含义:管辖的含义: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o 我国民事案件管辖的种类可分为:级别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级别管辖级别管辖o 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划分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重大
27、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地域管辖地域管辖o 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确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地域管辖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共同管辖、选择管辖和合并管辖。o 、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o 一般地域管辖是指民事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原告就被告”原则。但对
28、特殊情况,法律又规定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o 、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o 特殊地域管辖是以被告住所地及诉讼标的或者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所确定的管辖。如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地域管辖地域管辖o 、专属管辖、专属管辖:o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些案件只能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管辖。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29、,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等。o 、协议管辖、协议管辖:o 协议管辖亦称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以书面的方式约定管辖法院。o 、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o 共同管辖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o 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受移送的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案件。o 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3、民事诉讼当事人、民事诉讼当事人o 当事
30、人:当事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判的人。狭义上的当事人仅指原告和被告。广义上的当事人还包括共同诉讼人、第三人。o 原告:原告:是指为维护自己或自己所管理的他人的民事权益,而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从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人。o 被告:被告:是指被原告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法院通知应诉的人。o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的诉讼,原告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称为共同的诉讼,原告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称为共同原告,被告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称为共同被原告,被告为两
31、人或两人以上的称为共同被告。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都称为共同诉讼人。告。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都称为共同诉讼人。o 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原告和被告所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然没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去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去的人。的人。o 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为了一方当事人的利益,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为了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以该当事人的名义,在法定的或者委托的权限以该当事人的名义,在法定的或者委
32、托的权限范围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范围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被代替或协助的当事人称为被代理人。诉讼代被代替或协助的当事人称为被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分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理人分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二)、民事诉讼程序(二)、民事诉讼程序o民事诉讼程序,是法律规定的进行民民事诉讼程序,是法律规定的进行民事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操作规程。事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操作规程。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o 第一审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所适用的最基本的程序。它具体包括: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1、起诉、起诉o 起诉是指原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3、请求的行为。起诉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受理、受理o 受理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起诉,认为符合法定条件,予以立案的诉讼活动。 人民法院收到民事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及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审理前的准备、审理前的准备o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进入开庭审理之前所进行的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 (1)在法
34、定期间内及时送达诉讼文书。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民事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2)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3)成立审判组织并告知当事人等。 4、开庭审理、开庭审理o 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全面审查案件事实,依法进行调解或作出裁判的活动。 简易程序简易程序o 简易程序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 所谓简单的民事案件,是指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
35、纠纷,受诉法院或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审理时,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理,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o 第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而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后即进入第二审程序。o 案例:个体经营业户申某到银行储蓄所存款案例:个体经营业户申某到银行储蓄所存款7600元。该所职员为其代填了存款凭条并交给元。该所职员为其代填了存款凭条并交给他活期储蓄存单一份。他活期储蓄存单一份。3个月后,当申某到储蓄个月后,当申某到储蓄所取款时却发现存单上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
36、所取款时却发现存单上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大写正确,而小写却误为大写正确,而小写却误为760元。当他要求对元。当他要求对方按大写金额兑付本息遭到拒绝后,申某一纸方按大写金额兑付本息遭到拒绝后,申某一纸诉状把储蓄所推上了被告席。法院经公开审理,诉状把储蓄所推上了被告席。法院经公开审理,判决原告败诉。接到判决书后,申某虽认为不判决原告败诉。接到判决书后,申某虽认为不公,却因忙于生意,一时也未把上诉放在心上。公,却因忙于生意,一时也未把上诉放在心上。一个月后,当他通过向律师咨询,得知根据最一个月后,当他通过向律师咨询,得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官司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37、,官司可以打赢时,一审判决已经生效,申某为此追可以打赢时,一审判决已经生效,申某为此追悔莫及。悔莫及。o 法律提示:这是一起因忽视上诉权而导致损法律提示:这是一起因忽视上诉权而导致损失的案例。所谓上诉,是当事人对第一审未失的案例。所谓上诉,是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撤销原判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撤销原判决、裁定的诉讼行为。根据决、裁定的诉讼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应具备下列三的规定,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应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个条件:上诉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上诉
38、必须具备的条件是:o (1)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取得当事人同意的委托代理人,以及有关第三人,都有权上诉。o (2)对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5日,对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0日。o (3)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二审法院对上诉的处理:二审法院对上诉的处理:o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组织合议庭,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分别依照法律规定作出驳回上诉、依法改判、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等裁判。其他民事诉讼程序其他民事诉讼程序o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他民事诉讼程序还包括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
39、破产还债程序。 1、特别程序、特别程序o 特别程序特别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这类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2、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o 审判监督程序是人民法院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错误,而进行再审的程序。 o 案例:案例:2005年年2月,徐某将收购的月,徐某将收购的5600公斤花生卖给农公斤花生卖给农副产品加工专业户陶某。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陶某收货副产品加工专业户陶某。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陶某收货后给徐某出具一张借条,写明后给徐某
40、出具一张借条,写明1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但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但未约定利息。之后陶某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徐某在多次催未约定利息。之后陶某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徐某在多次催讨未果的情况下,于同年讨未果的情况下,于同年9月诉至法院,要求陶某付清全月诉至法院,要求陶某付清全部货款并支付利息。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陶某返还徐某货部货款并支付利息。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陶某返还徐某货款款10080元,并按元,并按0.72%的月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月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判决生效后,陶某不服,以利息判决过高为由向上一级人判决生效后,陶某不服,以利息判决过高为由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受理后审查认为,原判决违反
41、了最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受理后审查认为,原判决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对无约定利率计息的有关规定,据此法院撤销高人民法院对无约定利率计息的有关规定,据此法院撤销原判,对该案予以再审,并作出了陶某偿还徐某货款原判,对该案予以再审,并作出了陶某偿还徐某货款10080元,并按元,并按0.44%的月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判的月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判决。决。o 法律提示:这是一起当事人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的申法律提示:这是一起当事人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的申诉权,通过及时申请再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诉权,通过及时申请再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即通常所说的申诉),是指民事当事人申请再审(即通常所说
42、的申诉),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诉讼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调解书认为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行审理的行为。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民法院申请再行审理的行为。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格。有权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格。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告、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告、被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等。被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等。2.申请再审的对象必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准予提出再审申请的判决、
43、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准予提出再审申请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定、调解书。3.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4.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 3、督促程序、督促程序o 督促程序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以支付令的形式,督促债务人限期履行给付义务的诉讼程序。4、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o 公示催告程序是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如无人主张权利,即可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 5、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o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是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
44、到期债务,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申请,宣告破产并偿还债务的程序 三、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三、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o (一)刑事案件的管辖(一)刑事案件的管辖o 刑事案件的管辖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职权范围的分工,以及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部对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o 我国刑事案件的管辖包括立案管辖和审判管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辖。审判管辖又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和专门管辖指定管辖和专门管辖立案管辖立案管辖o 立案管辖立案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职权范围上的分工。我国刑事诉讼法
45、对立案管辖的规定如下: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立案管辖的规定如下:o 1 1、公安机关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的受案范围:o 公安机关直接受理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的所有刑事案件。o 所谓“法律另有规定的”,是指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机关立案管辖的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2、人民检察院的受案范围、人民检察院的受案范围o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如非法拘禁案、刑讯逼供案、报复利的犯罪案件;如非法拘禁
46、案、刑讯逼供案、报复陷害案、非法搜查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陷害案、非法搜查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其他需要由实施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其他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罪案件。3、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o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o 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刑事案件,它包括: (1)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47、(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审判管辖审判管辖o 审判管辖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和专门管辖。 1、级别管辖、级别管辖o 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划分。 (1)(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48、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3)(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o 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划分。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3、专门
49、管辖、专门管辖o 专门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范围上的分工。(二)刑事诉讼的参与人(二)刑事诉讼的参与人o 刑事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以外,依法参加诉讼,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人。包括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其他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当事人 o 当事人是指与案件事实和诉讼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o 1 1、被害人、被害人 被害人是指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自诉人、自诉人o 自诉人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
50、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自然人。o 自诉人自诉人是自诉案件的原告人,通常是被害人,也可以是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人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同时负有举证责任。如果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要承担诬告陷害的法律责任。3、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o 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公诉案件中因涉嫌犯罪而被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尚未交付人民法院审判的当事人。o 犯罪嫌疑人有依法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拒绝回答;申请取保候审;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在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等诉讼权利。同时,犯罪嫌疑人有接受侦查和审查起诉,服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义务。4、被告人、被告人o 被告人被告人是指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