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特定患者定期随访制度一、特定患者的范围由科室内部讨论决定并上报患者回访中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根据科研需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病人;(2)重点专科、重点学科有临床需要的病人;(3)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人或疾病恢复慢的病人;(4)其他需要开展定期随访的特定患者。二、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短信、微信及接受咨询等。三、随访内容:包括根据疾病随访问卷,了解病人出院后的治疗效果、主诉、体征变化和恢复情况,指导病人如何康复、何时复诊等。四、随访时间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需要及临床科研要求而定,一般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人或疾病恢复慢的病人出院24周内应随访一次,此后至少36个月再随访一次,特殊患者年内3个月一次、6个月随访一次,此后每年随访一次,并做好随访记录。五、及时将随访数据进行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