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6-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条文房屋建筑部分房屋建筑部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q2002年版情况介绍q建筑结构q房屋抗震设计q结构鉴定与加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1、2002年版条文修订背景 近两年来,一批重要的工程建设标准相继批准发布。这些标准发布时,都同时公布了该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从而涉及2000年版强制性条文中大量需要修改或补充;此外还有一批标准虽还未修订,但2000年版强制性条文中摘录的这些标准中的部分内容和新修订的标准内容需要协调。 2、2002年版强制性条文的编制原则 2.1 修订时仍然遵照制
2、定2000年版强制性条文时的总原则,即将工程建设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建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并考虑了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要求的条文纳入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2.2修订中,经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咨询委员会研究,确定了编制2002年版强制性条文中的几点原则性意见: 强制性条文应具有可操作性;对争议较大,且未完全取得一致意见的条文,暫不纳入;强制性条文之间应协调一致,对不一致的条文要协调,使其不出现矛盾,且不重复;强制性条文中不应引用其它标准中非强制性的内容以及推荐性标准的内容;强制性条文仅摘
3、自国家和行业标准,不包括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用词采用“必须、严禁”和“应、不应、不得”等用词,一般不采用“宜、不宜”等用词;对新发布的标准中已公布的强制性条文,应慎重对待。一般情况下不再进行修改或补充;个别需要修改、补充的,要经过规定的标准局部修订程序。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3、2002年版强制性条文简介 2002年版强制性条文全文共分九篇,引用工程建设标准107本,共编录强制性条文1444条,详见下表。篇 号名 称标 准 数条 文 数所 占 %第 一 篇建筑设计2916912第 二 篇建筑防火2033523第 三 篇建筑设备131178第 四 篇勘察和地基基础10745第 五
4、 篇结构设计1715711第 六 篇房屋抗震设计8786第 七 篇结构鉴定和加固6926第 八 篇施工质量2924817第 九 篇施工安全817412合 计 1444 2002年版强制性条文比2000年版减少了100条,引用的标准数增加了10本,引用标准的更新率为42%。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4、2002年版强制性条文的编制机构及编制程序 咨询委员会负责强制性条文的审查;协助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对强制性条文的管理、解释和监督检查;对拟建工程中采用的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审核工作。 主任扩大会议及全体会议咨询委员会各专业组初步审查意见主任扩大会议及全体会议审
5、查意见编制组反馈意见咨询委员会秘书处讨论稿讨论稿报批稿建设部批准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5、如何了解标准规范条文信息的变化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的通知的通知 建标20029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1998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89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砌体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3-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3.1.1、3.2.1、3.2.2、3.2.3、5.1.1、5.2.4、5.2.5、6.1.1、6.2.2、6.2.1、6.2.
6、8、6.2.10、6.2.11、7.1.2、7.1.3、7.3.2、7.3.12、7.4.1、7.4.6、8.2.8、9.2.2、9.4.3、10.1.8、10.4.11、10.1.12、10.4.14、10.4.19、10.5.5、10.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88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关于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1月10日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在“工程建设标准化”2002年6期中作了如下公告: 建设部关于国家标准建设部关于国家标准砌体结
7、构设计规范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局部修订的公告现批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3年1月起实施。经此次的原条文同时废止。其中,第3.1.1、3.2.1、3.2.2、3.2.3、5.1.1、5.2.4、6.1.1、6.2.1、6.2.2、6.2.10、6.2.11、7.1.2、7.1.3、7.3.2、7.3.12、7.4.1、9.2.2、10.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6.2.8、7.4.6、8.2.8、9.4.3、10.1.8、10.4.14、10.4.19、10.5.5、10.5.6条不再作为强制性条文。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
8、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9月27日 最新消息:最新消息: 根据建设部2003102号文“关于印发二OO二二OO三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由建设部负责组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咨询委员会编写的“房屋建筑技术”,从2003年11月启动这项工作。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1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1.1 结构安全等级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条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 1条1.0.5 结构的设计年限应按表1.0.5采用。 设计使用年限分类 表表1.0.5类 别设计使用年限(年)
9、示 例15临时性结构225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350普通房屋和构筑物4100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设计使用年限设计使用年限 明确了设计使用年限是设计规定的一个时期,在这一规定时期内,只需要进行正常的维护而不需要进行大修就能按预期目的使用,完成预定的功能,即房屋建筑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维护下所应达到的使用年限,如达不到这个年限则意味着在设计、施工、使用与维护的一个环节上出现了非正常情况,应查找原因。所谓“正常维护”包括必要的检测、防护及维修。设计使用年限是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的具体化。 1.2结构荷载和组合结构荷
10、载和组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13条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87 15条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1.0.5 本规范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 在确定各类可变荷载的标准值时,会涉及出现荷载最大值的时域问题,本规范统一采用一般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50年作为规定荷载最大值的时域,在此也称之为设计基准期。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3.1.2 建筑结构设计时,对不同荷载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 对永久荷载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对可变荷载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做为代表值。 对偶然荷载对偶然荷载应按建筑结构使用的特点确定其代
11、表值。 结构上作用的荷载,可按下列原则分类:结构上作用的荷载,可按下列原则分类: 按时间的变异性质: 按空间的变异性质: 按反应的变异性质:永久荷载(恒荷载) 可变荷载(活荷载) 偶然荷载固定荷载自由荷载静力荷载动力荷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混凝土结构设计混凝土结构设计 2.1钢筋混凝土结构荷载标准值:荷载标准值:是指荷载在结构预期寿命期内的荷载最大值。它可以通过对同类荷载的长期观测和普遍调查,在取得其统计规律的基础上加以确定,也可以根据设计实践的工程经验,经判断后给以估计。荷载代表值:荷载代表值:在设计表达式中直接采用的荷载值。其中,荷载的标准值应为基本代表值。任何荷载在实际情
12、况中,都具有明显的随机性。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10条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 21条轻骨料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JGJ1299 5条钢筋轻骨料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JGJ1299 7条 冷拔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JGJ1992 1条 冷拔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JGJ1992 8条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595 2条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595 3条 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JGJ11597 8条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JGJ11597 10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
13、规范GB5001020023.1.8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4.1.34.1.4 新规范取消了原设计强度等级系列中的C7.5级和C10级;增加了C65、C70、C75、C80级。 真正决定混凝土经济性的是其强度价格比,亦即每元钱可以购买到的单位体积(m3)的强度设计值(N/mm2)。下表为前段时间某建筑市场商品混凝土的价格及强度设计值,以及由此而计算的强度价格比。强度等级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MPa)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MPa)价 格(元/ m3)强度价格比(m3MPa/元)C1510.07.22500.0288C2013.49.62700.0356C2516.7
14、11.93000.0397C3020.114.33250.0440C4026.819.13800.0546C5032.423.13800.060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由表中可以看出,随着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提高,强度价格比迅速增加,上下相差达2倍以上。因此,在结构中采用强度较高的混凝土,对柱、墙、基础等的以受压为主的构件及预应力构件有显著的经济效益。 为此,建议改变传统的设计习惯,适当提高设计时选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受弯构件C20C30;受压构件C30C40;预应力构件C30C50;高层建筑底柱C50或以上。这样不仅承载力提高,抗剪及裂缝控制性能也随之提高。 4.2.24.2.3
15、新规范中建议了选择钢筋的优先次序。 新规范突出强调以HRB400级热轧钢筋(即新级钢筋)为主导钢筋,而以HRB335级热轧钢筋(即原级钢筋)为辅助钢筋。这是由于其高强度、高延性、较高的锚固性能以及较高的强度价格比,并且品种规格也齐全,既有用作辅助钢筋的细直径规格(6、8、10mm),也有用于大型土木工程的粗钢筋(3250mm)。按新规范设计以HRB400级钢筋作主导配筋,将使我国混凝土结构用钢筋的水准提高一级,跟上国际潮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9.2.1 钢筋保护层的作用:钢筋保护层的作用: 1.钢筋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锚固 2.保护钢筋免遭锈蚀 3.对构件受力有效高度的影响 工程
16、实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保护层最小厚度的规定保护层最小厚度的规定环境类别的影响 构件类型的影响 100年使用年限时的要求 原规范:一、室内正常环境; 二、a 露天、室内高湿、无侵蚀性水或土壤环境; 新增加:二、b严寒和寒冷地区的露天、室内高湿、无侵蚀性水 或土壤环境; 三、使用除冰盐环境,严寒及寒冷地区冬季水位变动 环境、滨海室外环境; 未纳入:四、海洋环境 五、化工腐蚀环境 原规范:板类构件(板、墙、壳);杆类构件(梁、柱) 新规范:壳、梁、柱,对结构安全影响更大的柱类构件,保护 层厚度的数值有了显著增加。 基础中钢筋的保护层厚度 其他情况的保护层厚度的规定对处于一类环境中设
17、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房屋结构,保护层厚度应增加40%,并且还应采取表面保护及定期维修等措施。 混凝土结构的防火要求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9.5.1 最小配筋率的概念最小配筋率的概念 钢筋混凝土结构是一种复合材料结构。其中的混凝土是非延性材料,而钢筋则有很好的延性。在混凝土中配置钢筋以后,受力形态得到改善,结构性能因而大大提高。但是,当配筋量少于一定限度以后,构件的性能会发生质的变化与无筋的素混凝土结构相差无几。因此,混凝土结构设计时,对钢筋配置量有一个起码的要求,这就是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min)。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率 纵向受压钢筋的最小
18、配筋率 预应力构件的最小配筋率 综上所述:受拉钢筋最小配筋率应满足受拉混凝土开裂后钢筋不致立即失效这一基本要求,以配筋特征值的形式进行控制。受压钢筋最小配筋率的确定是为使构件受压破坏时,不致具有突然压溃的脆性性质。新规范对受压构件“一恻钢筋”的最小配筋率未作变动,而对“全部纵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适当提高,并与抗震设计规范衔接,当然,也反映了配筋特征值的影响。对预应力构件的最小配筋率,仍取“截面开裂后不致立即失效”的原则确定,这是为了避免无预兆的脆性破坏。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2预应力和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 6条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
19、程JGJ/T9293 11条 2.2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 2.3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 19条 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391 15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3钢结构设计3.1普通钢结构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 12条 3.2薄壁型钢结构冷弯薄壁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82002 9条冷弯薄壁钢结构技术规范GBJ1887 11条3.3高层建筑钢结构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 9条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 18条3.4钢网架结构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7-91 5条 冷弯薄壁钢结构设计规
20、范GB500182002 冷弯型钢是指由钢带或钢板经冷加工而成的型材。习惯上把壁厚不超过6mm的冷弯型钢称作冷弯薄壁钢。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4砌体结构设计砌体结构设计4.1无筋砌体结构无筋砌体结构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17条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88 19条 4.2配筋砌体结构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88 2条 3.1.1块体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等的强度等级:MU30、MU25、MU20、MU15和MU10; 2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的强度等级:MU25、MU20、MU15和MU10; 3 砌块的强度等级:MU2
21、0、MU15、MU10、MU7.5和MU5; 4 石材的强度等级:MU100、MU80、MU60、MU50、MU40、MU30和MU20; 5 砂浆的强度等级:M15、M10、M7.5、M5和M2.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3.2.13.2.2 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统一标准可靠度调整的要求,本规范将f结构构件材料性能分项系数由1.5提高到1.6后砌体的强度指标比GBJ388相应降低1.5/1.6。 本条文增加了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和轻骨料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抗压强度指标,并对单排孔且孔对孔砌筑的混凝土砌块砌体灌孔后的强度作了修订。取消了一砖厚空斗墙和混凝土中型砌块砌体的计算指标。7.
22、1.27.1.3 为了增强房屋的整体刚度,防止由于地基的不均匀沉降或较大振动荷载对房屋引起的不利影响,应在墙中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 新规范加强了多层砌体房屋圈梁设置和构造,取消工程中很少应用的钢筋砖圈梁的规定,且不允许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圈梁。设置在基础顶面和檐口部位的圈梁对抵抗不均匀沉降最有效;当房屋中部沉降较两端大时,基础顶面圈梁作用大;当房屋两端沉降较中部大时,檐口圈梁作用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7.3.2、7.3.12 由混凝土托梁及支承在托梁上的计算高度范围内的砌体墙所组成的组合构件,称为墙梁。墙梁是由墙体和托梁共同作用而形成的组合深梁。承重墙梁分为:简支墙梁、框支墙
23、梁和连续墙梁。 承重墙梁自承重墙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5 木结构设计木结构设计关于关于“构造要求构造要求”一章编写的情况介绍一章编写的情况介绍5.1一般规定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88 9条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88 9条 5.2构造要求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88 10条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88 10条 5.3防腐、防虫和防火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88 4条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88 4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6 围护结构6.1玻璃幕墙结构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 12条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 19条 6.2玻璃屋顶结构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
24、GJ11397 3条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97 4条 6.3饰面砖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97 3条 6.3金属与石材幕墙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11条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1 抗震设防依据和分类抗震设防依据和分类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4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 1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 2条 1.0.2抗震设防列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1.0.4抗震设防列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布的文件(图件)确定。 震级是表示地震本身大小的尺度。一般认为,小于2级的地震,
25、人们感觉不到,只有仪器才能记录下来,称做微震;24级地震,称为有感地震;5级以上地震能引起不同程度的破坏,称为破坏性地震;7级以上的地震,则称为强烈地震。震级每差一级,地震释放的能量将差32倍。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地震烈度是指某一地区的地面和各类建筑物遭受到一次地震影响的强弱程度。我国1980年公布的地震烈度如下:重庆40个区县,除了城口、梁平、垫江、潼南、武隆、彭水、酉阳、秀山7个县外,所有新建筑的工程均必须进行抗震设计。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2.1地震影响、场地和地基基础2.1场地和地基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
26、01 7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 6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3.3.1 从破坏性质和工程对策的角度大体区分为两种类型,即场地和地基的破坏作用和场地的震动作用。 场地和地基破坏作用大致有地面破裂、滑坡和坍塌,地基失效等几种类型,这种场地和地基破坏作用一般是通过场地选择和地基处理来减轻地震灾害。 场地的震动作用是指由于强烈地面运动引起地面设施振动而产生的破坏作用。减轻它所产生的地震灾害的主要途径是合理地进行抗震和减震措施。为此需要确定工程场地的设计地震动参数。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3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 2条3.4.1建筑设计应符合抗震概念设计的要
27、求,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设计方案。 建筑抗震概念设计:根据地震灾害和工程经验等所形成的基本设计原则和设计思想,进行建筑和结构总体布置并确定细部构造的过程。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规则”包含了对建筑的平、立面外形尺寸,抗侧力构件布置、质量分布,直至承载力分布等诸多因素的综合要求。“规则”的具体界限随结构类型的不同而异,需要建筑师和结构工程师互相配合,才能设计出抗震性能良好的建筑。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3.5.21 结构体系应具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地震作用传递途径。 结构体系应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抗震能力或重力荷
28、载的承载力。3 结构体系应具备必要的承载力,良好的变形能力和消耗地震能量的能力。 不规则的传力途径不规则的传力途径,一般均由于柱子(图a,b,c)或抗震墙(图d)不连续,柔弱楼层或楼板大开洞等的影响。如果在这些不规则传力部位处相邻构件的强度差异较大时,易引起图中阴影部位构件的非弹性变形集中。如图a中的柱子,图b中大梁,图c中的悬梁梁段,d中的柱子和过渡横隔板,均为抗震不利之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3.5.3 多道抗震防线指的是: 1、一个抗震结构体系,应由若干个延性较好的分体系组成,并由延性较好的结构构件连接起来协调工作,如框架-抗震墙体系是由延性框架和抗震墙二个系统组成;双肢抗
29、震墙体系由若干个单肢墙分系统组成。 2、抗震结构体系应有最大可能数量的内部、外部暼余度,有意识地建立起一系列分布的屈服区,以使结构能吸收和消耗散大量的地震能量,一旦破坏也易于修复。 抗震薄弱层(部位)的概念,也是抗震设计中的重要概念,包括: 1结构在强烈地震下不存在强度安全储备,构件的实际承载力分析(而不是承载力设计值的分析)是判断薄弱层(部位)基础; 2要使楼层(部位)的实际承载力和设计计算的弹性受力之比在总体上保持一个相对均匀的变化,一旦楼层(或部位)的这个比例有突变时,会由于塑性内力重分布导致塑性变形的集中; 3要防止在局部上的加强而忽视整个结构各部位刚度、强度的协调; 4在抗震设计中有
30、意识,有目的地控制薄弱层(部位),使之有足够的变形能力又不使薄弱层发生转移,这是提高结构总体抗震性能的有效手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3 结构材料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2条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 2条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 1条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 1条 2.4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7条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 7条 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7-91 2条3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3.1多层和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31、 4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 7条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 8条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391 3条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2001 3条 3.2钢筋轻骨料混凝土结构钢筋轻骨料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JGJ1299 1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4 多层砌体结构抗震设计多层砌体结构抗震设计 4.1一般规定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3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 4条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程JGJ1372001 8条多孔砖(KP1型)建筑抗震设计与施工规程JGJ6890 2条 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术规程J
32、GJ/T1394 1条4.3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房屋4.3混凝土小型砌块房屋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2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 2条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1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5钢结构抗震设计钢结构抗震设计 5.1高层钢结构房屋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5条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 5条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7-91 1条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 9条6混合承重结构抗震设计混合承重结构抗震设计6.1底层框架和多层内框架房屋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
33、12001 4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 13条6.2单层空旷房屋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3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 7条7房屋隔震和减震房屋隔震和减震7.1一般规定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3条7.2隔震房屋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2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1 结构安全性鉴定结构安全性鉴定 1.1一般规定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2条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16592 1条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适用的范围: 1建筑物的安全鉴定(其中包括危房鉴定及其它应急鉴定)。 2建筑物使用功能鉴定及日
34、常维护检查。 3建筑物改变用途、改变使用条件或改造前的专门鉴定。所谓的应急鉴定,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的鉴定: 1 当承重结构出现可能影响安全的异常征兆时当承重结构出现可能影响安全的异常征兆时,对建筑物进行的以抢险和紧急加固为目标的安全性检查与鉴定 。 2 当有严重灾情预报时当有严重灾情预报时,对可能受袭击或威胁的建筑物进行的以排险与临时性支顶加固为目标的安全性检查与鉴定。 3 当有特别重要的理由必需确保某一建筑物在指定期间的高度安全时当有特别重要的理由必需确保某一建筑物在指定期间的高度安全时,对该建筑物进行的以消除隐患与组织监控为目标的紧急检查与鉴定。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民用
35、建筑可靠性鉴定,可分为安全性鉴定和正常使用性鉴定 :可靠性鉴定情况 1)建筑物大修前的全面检查; 2)重要建筑物的定期检查; 3)建筑物改途或使用条件的鉴定; 4)建筑物超过设计基准期继续使用的鉴定; 5)为制订建筑群维修改造规划而进行的普查。 安全性鉴定情况 1)危房鉴定及各种应急鉴定: 2)房屋改造前的安全检查; 3)临时性房屋需要延长使用期的检查; 4)使用性鉴定中发现的安全问题。 1)建筑物日常维护的检查; 2)建筑物使用功能的鉴定; 3)建筑物有特殊使用要求的专门鉴定。正常使用性鉴定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可靠性鉴定评级的内容及步骤 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的鉴定评级,应按构件
36、、子单元和鉴定单元各分三个层次。每一层次分为四个安全性等级和三个使用性等级,并应按下表规定的检查项目和步骤,从第一层开始分层进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1.2混凝土结构构件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7条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5条1.3钢结构构件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7条1.4砌体结构构件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4条1.5木结构构件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3条1.6 地基基础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7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
37、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房屋抗震鉴定房屋抗震鉴定 2.1抗震鉴定设防依据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 1条2.2一般规定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 4条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 6条2.3砌体房屋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 5条2.4钢筋混凝土房屋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 6条2.5内框架和底层框架房屋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 3条2.6空旷房屋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 5条2.7古建筑木结构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1692 3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3结构加固结构加固 3.1加固鉴定规定 建筑
38、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98 4条3.2砌体房屋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98 6条 3.3钢筋混凝土房屋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98 5条 3.4内框架和底层框架房屋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98 4条 3.5空旷房屋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98 3条 3.6古建筑木结构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1692 11条 3.7地基基础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2000 9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4.1 检测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4.2.1 鉴定标准、规程情况一览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4.3.1 加固标准、规程情况一览表 2022-6-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