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安全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内 容 提 要内 容 提 要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背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概述规定解读一二三一、一、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背景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一、一、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背景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理念安全生产理念以人为本人以人为本
2、人 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生产经营单位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责 职工参与职工参与 政府监管政府监管 行业自律行业自律 社会监督社会监督一、一、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背景 2018年1月25日,湖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省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国庆在会议上指出,要落实三个严格,推动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l以严格执法,督促监管能力提升;l以严格监管,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l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有效管控事故。一、一、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背景 2018年2月5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绍川做了题为贯彻新思想
3、落实硬措施 坚决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讲话,提出了新时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2018年重点要完成七项工作目标以及2018年要奋力抓好的七项重点工作。贯彻新思想 落实硬措施 坚决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一、一、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背景 全面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专项治理工程建设、安全法治建设和安全准入建设,全面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之一一、一、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背景 推动地下矿山全面落实“三项岗位人员”年度安全责任清单公告、审核和执法问责制度,确保一个矿山只有一个监管主体。 20
4、18年重点要完成七项工作目标-之一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安全责任清单公告、审核和执法问责制度: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划分年度安全责任清单,并对其进行公示,且制定相应的审核与考核制度,追踪其执行情况一、一、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背景 全力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重点在落实“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责任方面出实招见实效。 2018年奋力抓好七项重点工作-之一通过以下四项工作实现:一、一、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背景要确保每一个企业只有一个监管主体,每一级安监部门都直接监管一定数量的企业。要建立实行“一岗一清单”责任制度。督促企业为安全管理人员量身定制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
5、任务清单。为每一个岗位量身定制安全操作责任清单。要建立实行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任务清单审核制度。今年在地下矿山重点企业实行这一制度。要建立实行责任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体系建设1、监管主体2、责任制度3、审核制度4、追踪制度一、一、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背景 2018年1月1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下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安监总政法20185号)。一、一、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背景 2018年2月24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委【2018】1号)。首要提出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6、制的要求”。一、一、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背景 2018年2月27日,湖南举办实施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规定将于3月1日施行,标志着届时全省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正式建立。 规定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增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切实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具有重要的意义。内 容 提 要内 容 提 要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背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概述规定解读一二三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概述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概述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
7、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 既然是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首先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对其明确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其次,应根据行业及企业情况,依法依规明确指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概述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概述它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出现而出现,有社会就也责任,身处社会的个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规则和条文,带有强制性。责任分内应该做好的事,如履行职责,应尽义务、承担责任等。必须履行职责如果没有做好自己的工作,而应承担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如担负责任、承担后果等。失职追责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概述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概述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一是: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各级负责人、各管
8、理部门管理人员及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二是:明确责任,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和各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加强自主管理,落实责任;三是:责任追究的依据;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概述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概述应体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要求;应做到:与岗位工作性质、管理职责协调一致,做到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应明确:监督、检查标准或指标,确保责任制切实落实到位;应根据:单位管理体制变化及安全生产新的法规、政策及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概述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概述l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
9、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l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l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概述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概述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
10、处以罚款:l(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l(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l(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l(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概述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概述为什么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所决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统一领导社会广泛支持群众参与监督部门依法监管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概述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概述为什么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2.生产安全事故预防规律所要求事故致因要素企业是事故发生之源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生产作业环境不良安
11、全管理欠缺内 容 提 要内 容 提 要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背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概述规定解读一二三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01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履行本规定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以下统称安全生产)义务,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导致的后果负责。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02 为了进一步细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各项安全生产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03 生产经营单
12、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04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与责任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定期组织考核。 考核结果应当在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作为责任人员职务调整、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首先应对“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明确。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分别进行了说
13、明,因此,应首先落实此项主体责任。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责任制制定要求覆盖所有岗位;责任描述明确、具体、可操作、能考核;以正式文件下发;自上而下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根据责任建立对应的考核标准;定期评审与更新(保持适宜性);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1)明确责任人员及责任范围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2)根据责任制,建立考核标准及细则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3)逐级签订责任书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05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主要负责人 全面负责各岗位的责任人员 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14、 保证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相应的机制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06 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应当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技术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07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鼓励存在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配备具有职业健康防护知识的医师。红头文件画图展示盖章发布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产管
15、理人员(地下矿山不少于(地下矿山不少于5 5人)人)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2)以文件形式发布,绘制机构图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文件应按照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部门人员应为企业人员,具备安全技术力量制定安全职责,满足法规要求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 3. 3.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2. 2. 技术人员技术人员 1. 1. 专职安全专职安全 管理人员管理人员 地下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地下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 3人人(湖南规定不少于(湖南规定不少于5 5人)人)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
16、产管理工作。配备地质、测量、采矿等专用技术人员或者聘请配备地质、测量、采矿等专用技术人员或者聘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指导生产作业活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指导生产作业活动3)配置要求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08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一) )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二二)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制定和考核工作; ;( (三三) )参与本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提出
17、改进安全生产参与本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建议,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投入的建议,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 (四四)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如实记录安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 (五五) )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 (六六) )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和
18、职业病防护设施护设施( (以下统称安全设施以下统称安全设施) )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 ;( (七七) )负责审核承包、承租、协作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负责审核承包、承租、协作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督促承包、承租、协作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督促承包、承租、协作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 (八八)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预防和劳动防护工作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预防和劳动防护工作; ;( (九九) )督促本单位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督促本单位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 ;( (十十)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19、、违反操作规程的行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为; ;( (十一十一)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 (十二十二) )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09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培训条件的,可以委托具有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20、、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10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取得相应的资格。 前款规定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与其岗位的安全生产要求相适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 (一一)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标准等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 (二二) )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本单位安全
21、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 (三三) )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 (四四)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 (五五)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 (六六) )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知识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知识; ;( (七七) )职业病预防相关知识职业病预防相关知识; ;( (八八) )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 ;( (九九) )其他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其他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 生产经营单位设
22、立车间、班组的,前款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还应当包括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学校实习生的,劳务派遣人员、学校实习生应当接受同岗从业人员同等的教育培训。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11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一)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间不得少于32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12学时学时; ;( (二二) )高危高危生产经营单
23、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48学时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16学时学时; ;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 (三三) )高危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人员以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新招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人员以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新招用的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用的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间不得少于7272学时,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20学时学时; ;( (四四) )换岗、离岗一年
24、以上复工或者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换岗、离岗一年以上复工或者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料、新设备的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于8 8学时。学时。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12 生产经营单位、培训机构应当保证培训质量,实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制度,保证从业人员达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上岗要求。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考核,考核不得收费。 未经考试考核或者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1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从
25、业人员的培训时间、内容和考试考核结果。考试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对从业人员职务调整、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档案中,应当包括培训记录、考核结果、年度培训总结、档案中,应当包括培训记录、考核结果、年度培训总结、签到表等文件。签到表等文件。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14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按照下列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一一) )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时,同时按照规定编制安全设施的设计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时,同时按照规定编制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文件; ;( (二二) )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将安全设施所需投编制建设项
26、目投资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将安全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制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制; ;( (三三) )需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在报批时同时报送安需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在报批时同时报送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全设施设计文件; ;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 (四四) )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按照安全设施的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按照安全设施的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工; ;( (五五) )调试生产设备时,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调试,并对其效果调试生产设备时,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调试,并对其效果作出评价作出评价; ;( (六六) )建设项目验收时,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建设项目验收时,同
27、时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 (七七) )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15 矿山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应当与周边建筑物、构筑物之间保持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距离。 矿山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建设在先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在办理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采矿许可等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保持安全距离。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16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28、,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支出:( (一一) )购置、改造、维护、检验检测安全设施设备购置、改造、维护、检验检测安全设施设备; ;( (二二)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制定、评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制定、评审和演练应急预案审和演练应急预案; ;( (三三) )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 (四四) )评估、监控、整改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整改重大危险源; ;( (五五) )购置职业危害防治和劳动防护用品购置职业危害防治和劳动防护用品; ;( (六六)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从业人员
29、职业健康检查; ;( (七七)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 (八八) )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 ;( (九九) )其他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支出。其他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支出。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 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标准和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如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金
30、属矿山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 5元,元,地下矿山每吨地下矿山每吨1010元元;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 2元,地下矿山每吨元,地下矿山每吨4 4元;元;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度不超过50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 1元;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 1元,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
31、.51.5元。元。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17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18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自我激励约束机制。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岗位告知卡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19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
32、检测、评价,公布检测、评价结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做好从业人员入职、离职前以及从业期间的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承担。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1) 执行体检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2)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20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和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 购买和发放劳动防护和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情况应当记入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和职业病防护用品,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或者未经法定认证的劳动防护和职业病
33、防护用品。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1) 建立发放标准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21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建立负责人带班考勤档案,如实记录负责人的带班时间、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信息。 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1) 建立带班下井程序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2) 带班领导职责0101加强对井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检加强对井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检查巡视,全面掌握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查巡视,全面掌握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020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
34、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生产。0303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3) 基本要求制定制度、考核奖惩办制定制度、考核奖惩办法和月度计划,完善下法和月度计划,完善下井档案。井档案。体系建设体系建设月度计划,明确领导名月度计划,明确领导名单、下井及升井的时间单、下井及升井的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请假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请假与调换人员,在网站和与调换人员,在网站和办公楼及矿井
35、井口予以办公楼及矿井井口予以公告公告公告公告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22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 (一一) )建立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安全评估、监控整改等工作机建立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安全评估、监控整改等工作机制制; ;( (二二) )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 ;( (三三) )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检验、检测; ;( (四四) )设立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标志设立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标志; ;( (五五) )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制定重大危险
36、源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及监控措施、应急预案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2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岗位、班组、车间、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责任,以及事故隐患排查的频次、要求和事故隐患处理措施。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24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重点事项包括:( (一一) )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的安全警示标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志设置情况;
37、 ;( (二二) )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的定期维护、保养和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的定期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情况检验检测情况; ;( (三三) )使用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情况使用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情况; ;( (四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危险物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危险物品处置情况品处置情况; ;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 (五五)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商店与员工宿舍的距离情况商店与员工宿舍的距离情况; ;( (六六) )爆破
38、、吊装以及其他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爆破、吊装以及其他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 (七七) )同一作业区域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危及本单位生产安同一作业区域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危及本单位生产安全的情况全的情况; ;( (八八) )重大危险源的登记、检查、监控、评估和分级管理等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登记、检查、监控、评估和分级管理等情况; ;( (九九) )安全生产视频监控设施的安装和维护情况安全生产视频监控设施的安装和维护情况; ;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 (十十) )本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承包或者承租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本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承包或者承租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资质情况资质情况
39、; ;( (十一十一) )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情况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情况; ;( (十二十二) )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执行情况; ;( (十三十三) )其他应当予以排查的事项。其他应当予以排查的事项。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25 排查发现事故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应当立即采取技术、管理措施进行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明确治理任务、机构、人员、经费、物资、时限、方
40、法和应急措施等,并及时组织实施,消除隐患。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向有关负责人报告后,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及时报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26 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
41、设备的,应当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27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单位所在地或者作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理方案。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28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
42、、保养,保证正常运转。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29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1小时内如实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的统一指挥。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30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可查证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如实、详细记录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管理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等活动情况。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31 生产经营
43、单位的工会组织应当依法组织职工加强对本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民主监督,提出保障安全生产的建议,督促整改事故隐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32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保障、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管理职责。 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采取专项监督检查与综合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32 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
44、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督促整改整治。 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执法信息共享,健全联合检查制度,避免和减少交叉、重复检查。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33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将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记录名单。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33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仍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规定解读三、规定解读34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