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一、为了保障本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做到安全管理资金及时到位。制定本制度。二、安全保障资金的来源,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从工程款中提取1.5作为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三、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劳动用品资金、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和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其具体内容包括:(1)用于改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的资金,(2)用于购置、维修电闸箱、检测仪器、漏电保护装置,(3)用于购置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等用品,(4)用于防暑降温、防冻防护用品,(5)用于购置、维修消防器材,(6)用于紧急救护用具、用品,(7)用于购置防护、警示标志,(8)用于劳动防护用品购置,(9)用于安全教育培训,(10)用于实施安全管理方案中有关的技术措施费。四、资金使用办法:(1)工程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由项目经理部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由项目经理部批准,财务部门给与落实,(2)防护用品由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及工程所需编制计划,由项目经理批准,安全部对实施过程和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3)安全教育由安全部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报经理批准实施,安全教育资金由项目财务部门提供。五、本制度自2015年3月1日起生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