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家见过这种路吗?这是什么路?,它是谁修建的?为什么要修建这种路?,第四课 我们的公共生活,为保障公共生活的正常秩序,政府一般会给公众提供一些公共物品或设备,这就是公共设施。,这些设施是为广大的人民服务的,不是为个人或单个家庭服务的,是大家所共享的。,注意:,医院、卫生防疫站、社区卫生中心,幼儿园、中学、大学、各类培训机构,银行、菜场、超市、商场,盲道、红绿灯、隧道、邮电通讯,体育馆、电影院、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灭火器、消防栓、公共场所的喷淋装置,公共设施,想一想,这些公共设施真的与我们无关吗?,这些公共设施的存在有什么作用?,早晨6点,我打开了电灯,整理好内务,来到卫生间洗脸、刷牙。妈
2、妈在厨房里忙碌着,燃气灶上美味的早餐在等着我。要去上学了,顺便帮妈妈把垃圾带走,扔到马路上的垃圾桶里。路灯还在亮着,环卫工人在打扫小区街道卫生。我快步走到小区停车场骑上自行车赶往学校(当然了我也可以选择公交车)。我骑着车子在宽敞的道路上行驶,卫生院、超市、菜市场从我的身边向后移动着,10多分钟后,我来到了路口,快速奔向古松学校。一天的学习结束了,在回家的路上我去镇图书馆借了本小说,我回到小区,拿出钥匙打开家的信箱把水费、电费、煤气费、电信费用等拿回家。打开台灯,开始写作业。,我的一天生活,我们从襁褓中的婴儿,天真烂漫的儿童,茁壮成长到如今朝气蓬勃的青少年,一直以来都是通过形形色色的公共设施对我
3、们生活的帮助,才能这么健康幸福的成长。,这些设施为人们提供了宜居的优美环境,为人们日常生活提供了方便,维护了人们正常的生活秩序,使人们的公共生活有了安全保障。,社会生活离不开公共设施,附近的人都叫它“瞎眼路灯”。我觉得它“瞎”了,天黑时,人们就失去了光明的指引;天冷时,人们就失去了一份温暖,“受伤”的公共设施,有些人为了自身利益,随意占有或浪费公共资源,毁坏公共设施。这些行为侵犯了他人合法的公共权益,严重的还会触犯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节选) 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要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
4、下罚款。,男子为发泄情绪 多次破坏公共设施被刑拘,人行道上摆摊,消防通道上停车,公园里大喊大叫,高速路上从车内抛物,这些不当行为会带来哪些后果?,一民宅突然起火,消防战士前来灭火时,却被停在楼下的私家车阻挡了救火通道,耽误了救人时间,民宅内一六旬老大爷不幸身亡。,这些不当行为势必会影响人们的公共生活,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便,甚至可能会影响到他人的生命健康。,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树立公德意识,具备公德心,主动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利益,严于律己,做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1)这些不当行为会带来哪些后果?你认为应该怎么做?,(2)在有警示语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为什么还会有人做出不当的行为呢?
5、,道德素养不高,法律意识不强,公共资源的保障、公共设施的完善,可以让人们的公共生活更加丰富、便捷,让人们感受到公共生活的美好,并愿意参与到公共生活中。,人人有权参与公共生活,利用公共资源和公共设施,享受公共利益。现代社会的人们积极倡导共享,出现了很多共享的生活方式。,共享单车出现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地。由于其符合低碳出行理念,共享单车受到人们的欢迎。,农家书屋建在村里。 在政府、社会机构、爱心人士的援助下,农家书屋为人们提供书籍、 报刊和音像电子产品等方面的公益性文化服务。 它丰富了人们的文化生活。,观察、了解和交流身边的共享事例。,自行车被用户随意停放甚至
6、带回家、二维码被毁、车座被损坏、恶意破坏、私自加锁占为己有作为新生事物的“共享单车”,由于公民道德素养不够高,也没有有效的约束和管理,因此在给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也遇到了各种“恶意”。,要使共享行为真正服务于生活,我们应该如何做?,共享的新型生活方式为大家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我们广大享用者在享受便利的同时,应该遵守使用规则,爱护这些设施、物品。,爱护公共设施的做法,1,2,3,(1)我们要了解各类公共设施的功能和使用方法,爱惜使用各类公共设施,不损坏公共设施。,(2)自觉参与维护公共设施的活动,主动护理公共设施。,(3)对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要勇于制止、及时举报。,爱护公共设施,我们在行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公共生活需要共建,公共利益需要共享。只有共同维护公共利益,才能更好地享受公共生活,保障大家的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