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严厉打击非法体验式营销医疗器械行为专项检查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以体验式营销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非法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特制定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体验式营销医疗器械行为专项检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辖区内所有以提供体验方式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个人。二、检查时间202*年1月10日202*年8月30日。三、检查重点(一)是否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经营无证产品的情况;(二)经营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等是否符合规
2、定要求;(三)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查看体验场所张贴、散发的产品宣传材料、人员培训材料、向体验者散发的学习材料等与产品注册证载明的性能及适用范围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夸大产品疗效、虚假宣传、传销等违法行为。(四)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验收、销售记录制度。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从事体验式营销医疗器械产品的经营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舆论宣传,确保检查工作落实到位。(二)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实施监督检查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附件1),必要时可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三)依法严肃处理以免费体验、免费培训、夸大产品疗效、虚假宣传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对发现的无证产品要追查来源,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医疗器械行为;对涉嫌非法行医的,要及时移送卫健委;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相关经营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将其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告。(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乡镇市管所进行该专项检查工作的督导和巡查工作,请各所于2020年8月15日前将检查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县局药品化妆品监管股。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局药品化妆品监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