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开采行业(安全管理专业)隐患排查清单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资质证照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公司法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企业名称变更和改建、扩建工程经验收合格,应当向原安
2、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主要负责人准入条件 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及以上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矿长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的矿长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任职资格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三同时生
3、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法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煤矿必须按规定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准入条件1、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及以上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2、生产能
4、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的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3、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及以上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4、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安全规程隐患自查级
5、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12、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14、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5、安全举报制度;16、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17、安全操作管理制
6、度;18、企业认为需要制定的其它制度。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准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三级
7、”安全教育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矿级、工段级、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日常教育 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转岗、复工教育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3“四新”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
8、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培训内容培训内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记录档案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记录档案煤矿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职工发现和排
9、除隐患。煤矿主要负责人应当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安全培训档案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完善全员培训制度,明确教育培训机构,制定培训计划,保证资金投入,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 行)安全培训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培训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隐患自查级要
10、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4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监控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采取下列监控措施:1、登记建档;2、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验、检测;3、制订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4、定期进行安全评估。省安全生产条例重大危险源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评估后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登记建档的主要内容包括:1)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2)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3)重大危险源相关技术资料;4)检测及监控措施;5)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6)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7)重大危险源的其他情况。省重大危险源监督
11、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台帐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台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基本图纸基本图纸井工煤矿必须填绘及时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巷道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井下通信系统图、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煤矿安全规程隐患排查与处理一般隐患一般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
12、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煤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备案。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重大隐患重大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整改结束后要按照要求认真自检。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安全生产管理档案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5安全生产管理档案隐患排查与处理重大隐患报告煤矿企业应当于每季度第一周将上季度重大隐患及排查整改情况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13、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应当经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告要包括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内容。重要情况应当随时报告。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事故管理档案台帐事故处理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管理档案台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设备设施管理档案台帐安全设备设施管理档案台帐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14、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费用提取安全费用提取1、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2、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2、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矿山工程为2.5%。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6安全费用使用煤矿生产使用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
15、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
16、和整改支出;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费用使用建设施工企业使用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
17、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投入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7风险抵押金存储或安全责任险购
18、买情况风险抵押金存储或安全责任险购买情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并专户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省安全生产条例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省安全生产条例劳动保护劳动保护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1、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
19、理办法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预案评审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投入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
20、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8预案备案 应急预案应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物资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
21、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基础管理特种设备(安全设备)管理档案台帐特种设备(安全设备)管理档案台帐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包括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修、保养、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其他基础管理三超超能力1、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2、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超强度1、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
22、进工作面同时作业;2、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超定员煤矿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9承保经营及井下工程承保承包经营1、生产经营单位将煤矿(矿井)承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2、煤矿(矿井)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载有双方安全责任与权力内容的承包合同进行生产的;3、承包方(承托方)未重新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3、进行生产的;4、承包方(承托方)再次转包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井下工程承包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对外承包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煤矿改扩建生产准入条件 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组织施工的;2、对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做出重大变更后未经再次审批并组织施工的;3、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生产的;4、改扩建矿井在非改扩建区域超出安全设计规定范围和规模生产的;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并批准而擅自组织生产的。煤
24、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其他基础管理煤矿改制生产准入生产准入条件1、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生产的;2、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进行生产的;3、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矿长安全资格证进行生产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矿领导带班下井矿领导带班下井煤矿是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其他基础管理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101、煤矿应当建立
25、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并严格考核。带班下井制度应当明确带班下井人员、每月带班下井的个数、在井下工作时间、带班下井的任务、职责权限、群众监督和考核奖惩等内容;2、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3、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时,其领导姓名应当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应当在煤矿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应当按照煤矿的隶属关系报所在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抄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应当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
26、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煤矿应当建立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煤矿领导升井后,应当及时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安全评价基建矿井 新建、改建、扩建的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矿井依法由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矿山、建筑施
27、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范、整改措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省安全生产条例其他基础管理矿领导带班下井矿领导带班下井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11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
28、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安全生产法其他基础管理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及四新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及四新试验1、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2、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从业人员入井从业人员入井1、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2、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
29、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煤矿安全规程紧急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机构及人员煤矿应建立健全“六大系统”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值班人员和维护人员等。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管理制度煤矿应建立健全“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六大系统”管理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系统故障等信息时,及时上报并处理。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
30、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12应急演练煤矿应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科学确定避灾路线,编制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一次“六大系统”联合应急演练。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电源测试煤矿每季度至少应测试一次备用电源的放电容量或备用工作时间。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时间达到标准时间的80%时,应及时更换。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全维护“六大系统”中任何子系统发生故障时均应立即维护,在恢复正常运行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其服务范围内的作业人员安全。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作业规程
31、及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煤矿生产应有批准的设计,各类工程施工前应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定期对作业规程进行复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安全信息管理安全信息管理.建立安全信息管理机构,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安全信息畅通,建立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准确、及时记录、上报并按规定处置安全信息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其他基础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识别和获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识别和获取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传达给相关的部门和从业人员;结合法律要求,修订和完善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每年至少1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情
32、况进行检查评估,形成总结报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群监网络群监网络建立健全群众安全监督网络,并正常开展活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煤矿职工安全手册煤矿职工安全手册免费为每位职工发放煤矿职工安全手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紧急避险六大系统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13班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班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建立班组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明确班组长应急处置指挥权和职工紧急避险逃生权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安全标识安全标识危险源、点和作业现场等设置安全标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