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山学校教师考勤制度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以和谐促发展,抓质量求生存”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一、 考勤内容 1、全体教师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和考勤制度。 2、教师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缺勤。 3、教师应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在工作时间内不准喧哗吵闹,上网打游戏,不准擅离外出办私事,不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上班时间及工作日午休时间不得饮酒,若因饮酒造成
2、的工作失误,一切后果由该教师本人自负。二、 考勤管理1、教师考勤以校长的考勤登记为主,校长有事请假后,考勤由副校长等领导组成员检查登记为准。2、教师每天的考勤以8节正课为准,每一节按1分计算,来者每节加1分,不来者不扣分;早辅导和午间辅导以进班为准,进班一节者加1分,不进班也不扣分;有误学生正课5分钟以上者,扣除该老师积分至少5分。3、教师在哪一节迟到、早退、缺勤、请假,该节不得分。4、学校需由教师参加的各种劳动(如开学发书、安窗户玻璃、打扫校内外卫生)、会议(如例会、周会)、活动(如教研、听课、课外活动)等实行点名考勤制度,每师每参加一次得2-5分,不参加者不扣分。 5、考勤领导例会时必须将
3、该周教师考勤情况向全体教师做详细通报,有教师提出记录有不当之处应立即更正。 4、学校有重大集体活动期间,或特殊时期,全校教师应到场,一般不给教师批请事假。 5、教师需请假时,首先由教师本人自行调好课,写出假条,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校。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事后补假或代假。 7、教师因病请假,一周以内由校长审批,一周以上该教师向中心学校领导申请批准,三十日以上由本人提出申请,中心学校加注意见,上报教育局审批。婚、丧假及法定假按国家规定批假。三、考勤作用 1、教师考勤得到的积分作为该学期期末教师优秀、合格等的考核参照。 2、对班主任的考核以每周“三优杯”检查和班主任本人的积分作为参照。 3、此规定如有与中心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悖之处,以上级部门的规定、规则为准;如有经济补偿等,把上边的考勤积分按比例转化为经济奖励给该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