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课件.ppt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文档编号:4478980 上传时间:2022-12-12 格式:PPT 页数:29 大小:294.5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研发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9页
研发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9页
研发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9页
研发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9页
研发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研发人员法律培训法务部:XXX培训内容:培训内容:l一、保密法律规定一、保密法律规定l二、竞业限制法律规定二、竞业限制法律规定l三、可能涉及的三、可能涉及的6种违法和犯罪行为种违法和犯罪行为一、保密:一、保密:保守事物的秘密,不使泄漏。l1、在公司,保密主要是指保守商业秘密。、在公司,保密主要是指保守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在法律上的定义商业秘密在法律上的定义l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构成要件解释商业秘密构成要件解释l1、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l2、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

2、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l3、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l4、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列举为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同时,该规定还明确了企业可根据自身的需要,对于不属于列举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范围内的,而又确实需要通过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资料,可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保护。l2、公司关于商业秘密的规定:、公司关于商业秘密的规定:l内部商业信息内部商业信息客户信息、人事信息、战略计划信息、营销计划、推广及销售计划、销售渠道、采购

3、资料、进货渠道、财务资料等等l内部技术信息内部技术信息生产体系、产品开发信息等等l业务及技术秘诀业务及技术秘诀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计算机程序、源代码等等3、保密信息的重要性、保密信息的重要性l 保密信息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均具有重大的影响。为此,国家法律法规对保密信息的保护均作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并且涉及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等等许多法律领域。4、保密,是一项义务、保密,是一项义务l(1)、什么是保密义务。)、什么是保密义务。l 除非经过公司同意,出于工作的需要,员工在任职期内或任职期满后均对上述保密信息负有

4、不得泄漏、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的义务。包括不得向家人及亲朋好友泄漏。l (2)违反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违反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经济赔偿 行政责任行政罚款 刑事责任拘役、有期徒刑、罚金 l相关法条相关法条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经济赔偿经济赔偿l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责任行政责任行政罚款行政罚款l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 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l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拘役、有期徒刑、罚金拘役、有

5、期徒刑、罚金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案 例l 2012年3月,沈阳警方接到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量核心技术人员在短时间内集中离职,有可能非法从事同类研发工作”的举报线索。l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伙同公司CT机研发部核心人员张某、杜某等19人盗取东软公司商业秘密,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进行16排医用CT机研发。5月,警方组成10

6、余个抓捕小组将李某某等20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并查获装有大量商业秘密的电脑、U盘和移动硬盘。本案犯罪嫌疑人窃取技术价值总计2400余万元人民币,公司研发项目延迟造成损失1470余万元人民币。l 此次商业秘密外泄造成东软公司被侵犯商业秘密项目折余价值高达4000余万元人民币。二、竞业限制二、竞业限制l 1、什么是竞业限制l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

7、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l 2、公司协议约定司协议约定l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合伙、个体户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这些同类产品和同类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局和企业邮箱、网站建设 l *乙方同意在与甲方的合同期限内及在解除合同后的 个月内不得在与甲方同类性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行业、或其他有竞争或利害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提供服务,包括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

8、。”l 3、设立竞业限制的目的、设立竞业限制的目的l 是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手段。l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l “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两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l 4、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法律责任、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法律责任l 支付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用人单位的损失还需向用人单位作出经济赔偿。l 了解:新的用人单位在未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使用新员工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l 劳动者因违反竞业禁止约定侵犯原用人单位商

9、业秘密的。这种情况下,新用人单位不论是否知道劳动者违反了与原单位的竞业禁止约定,都已经构成了共同侵权,而违反竞业禁止成为侵权必要的程序或手段,因此,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连带承担包括竞业禁止责任在内的侵权责任。l 如同时违反保密义务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案 例l研发员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纠纷案案情简介:原告:迈普(四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被告:罗某案由:违反竞业禁止义务l 2003年1月,迈普公司与罗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原告聘用被告从事研发工作,合同期限从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并约定被告对原告采取了保密措施保护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原告支付给被告的报酬中已经包括竞

10、业限制补偿金,被告承诺在从原告离职三年内,不得在与原告竞争的企业任职或谋取利益。如被告违反以上条款,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50万元。l 2004年10月13日,被告以“身体状况及目前家庭等原因,导致自己已经不适合再从事此类工作性质的工作”为由提出辞职申请,同年11月2日,原告同意了被告的辞职申请,并为其办理了离职手续。l 然而,在2006年,公司就发现罗某带着相关技术秘密和科研成果转投竞争对手福建一通讯有限公司,并从事同一产品研发工作,致使该公司在很短时间内相继开发出与迈普公司形成竞争力的产品。而其通过了解,该公司曾为罗某缴纳了7个月的社会保险,这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l 而从相关网页

11、资料可以看出,福建某通讯公司的主营范围为网络设备、通信数码,而原告的经营范围也包括这两项内容,二者的经营范围有重复。而且相关证据也证实,双方公司以同类产品同时出现在同一竞标会场,足以说明某通讯公司与迈普公司构成直接竞争。因此,可以确认罗某是违约到与原告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工作。l 判决判决:l 该案由于迈普公司没有提供充分证据材料证明该公司因为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其造成的具体经济损失数额,因此法院综合参考违约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过错、履约程度、经济状况等因素,依法判决被告赔偿25万元违约金。l 2007年6月29日人大常委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l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

12、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4三、可能涉及的三、可能涉及的6种违法和犯罪行为种违法和犯罪行为l 1、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l 员工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2、兼职、兼职/同类营业同类营业l 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l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因兼职

13、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刑法第165条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3、收受不正当利益、收受不正当利益/商业贿赂商业贿赂l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l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回扣、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或冲减成本;个人私自侵吞的,公司将根据规章制度给予惩处。l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按公认标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准),接受后不会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商业贿赂犯罪l 涉及刑法规定的以下八种罪名:l(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163条);l(2)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14、罪(刑法第164条);l(3)受贿罪(刑法第385条);l(4)单位受贿罪(刑法第387条);l(5)行贿罪(刑法第389条);l(6)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1条);l(7)介绍贿赂罪(刑法第392条);l(8)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3条)。l4、挪用资金、挪用资金/职务侵占职务侵占l 员工不得挪用公司钱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l 员工不得用公司钱款购买各种俱乐部会员卡或者供自己从事个人消费。l 刑法第272条 挪用资金罪 l 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l5、故意损害公司财物、故意损害公司财物/破坏生产破坏生产l

15、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l 破坏生产经营案(刑法第276条)6、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6.1员工有责任为从商业交易中得知的公司机密和专利情报保密,并保护公司及其客户、代理商和将来上市后股票持有人之间的需保密的关系。甚至在员工不再受雇于本公司后仍要履行对这些情报的保密义务。6.2员工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l 6.3 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l 6.4 公司保留使用任何合适的、不违反公司政策和国家法律的监控、记录和调查手段的权利。结束,谢谢结束,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行业 > 各类PPT课件(模板)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1,本文(研发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课件.ppt)为本站会员(晟晟文业)主动上传,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2,用户下载本文档,所消耗的文币(积分)将全额增加到上传者的账号。
3,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发送邮件至3464097650@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Www.163Wenku.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