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范文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1一、监督人员工作纪律1、监督人员经市质监部门授权由业主单位委派行使监督,受质监部门与业主双重领导,直接对业主负责。2、监督人员必须坚持公正、诚信、科学、求实的宗旨。主动积极、勤奋刻苦、虚心谨慎地全心全意为工程建设服务。3、监督人员应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严禁以任何方式收受第三方任何形式的馈赠,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确保自身公正地位。4、监督人员不得向第三方推荐分包队伍和推销设备材料,更不准兼任第三方的实职或虚职(顾问)。5、监督人员应明确职责,摆正位置,顾全大局,实事求是。正确处理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的关系。6
2、、监督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熟读图纸规范及合同。常驻现场,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工程优质、高效、安全及造价合理。凡因监督人员失职、失误造成损失的均须承担责任。7、监督人员必须坚持科学的工作态度,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实施监督,以检查、试验、测量的数据为监督的主要依据。8、监督人员应加强组织纪律性,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内外有别,保守公司及建设单位的秘密。9、监督人员应接受质监部门的指导,按照业主单位的要求,虚心听取受监督单位的意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督水平。10、监督人员有责任将本守则以文字方式传达各受监方,并请业主和各受监方配合监督。二、监督人员工
3、作细则1监督进场各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施工机械、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与标书承诺一致。2审核各施工单位编织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3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控制施工,对施工过程中施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现场监控,对不合格工程要坚决做返工处理。4底基层施工41底基层施工前对路基进行处理并压实,要求表面平整、坚实、无弹簧,无大的坑槽、高的土坎,底基层是一个结构层也是一个整平层,保证此层灰土最小厚度不小于15cm,整平后路拱基本达到路面设计要求,底基层石灰稳定土压实度要符合规范要求不小于93%。42底基层施工控制有高程、宽度、松铺厚度、含灰量、含水量、平整度、压实度,每一控制都需要测量或试
4、验。421高程由松铺厚度来推算,宽度要用尺丈量,不小于设计宽度底基层宽8米,基层宽7、5米,下封层宽7米。422含灰量要依试验室检测数据为准,石灰剂量不足要及时加灰;含水量要求在碾压时不能太大或太小,试验室要经常检测含水量,碾压时的含水量应为最佳含水量略大于1%左右。423底基层的平整度要符合规范要求,对平整度达不到要求的不准终压,要在初压时观测平整度;压实度必须达到规范要求,碾压要一次碾压到位,不能压压停停,对压实度不符合要求的,要一直碾压到合格为止,对实在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使压实度满足规范要求。424土块要经粉碎,石灰要经过充分消解才能使用,未消解石灰必须剔除,配和比要
5、按设计要求控制准确,路拌深度要达到底层,不准有夹层现象。5基层施工5、1基层施工与底基层施工相同,要特别注意平整度、路拱和基层的养生工作,养生期一般为七天,养生期间表面要保持湿润,水量又不能太大,尽量禁止车辆通行。52其余各项要求与底基层相同。6下封层施工61基层养生期满后,应尽快铺洒下封层,施工时先对基层表面进行清扫,洒少量水,避免表面起扬尘。62下封层施工必须在气温不低于15,且稳定上升,风速不大时进行喷洒,有雾或下雨不能施工,施工过程中注意油温,控制在130-1700c洒布在均匀,用油量相对较准确,洒布过程中发现有空白、缺边时,应立即补洒,有积聚时应予刮除,洒布后及时用碎石覆盖,碾压。7
6、施工时的进度控制71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每月(旬)计划完成量与实际完成量与以比较,对计划没有完成的,要找明原因,写出处理意见,如何在以后的时间内给补上来。72对施工不利的环节,要想办法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组长。8资金控制81施工过程当中,如有变更发生,现场监督人员要平等、公正的配合进行变更设计,即不让施工单位吃亏,又不让公路建设的资金用在不该用的地方。82认真进行对待计量工作,要真实反映工程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工程的进展情况。不准以任何不正当理由给施工单位少计量,计量要真实准确,如发现工程中有少计量要说明理由,如发现多计量或重复计量立即做严肃处理。9、合同管理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
7、合同办事,对不按合同要求办事的,一律不与计量支付。10、安全生产10、1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把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保障的责任制落到实处,避免只有文字没有行动的形式主义。10、2监督人员要定期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进行抽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11、实验检测11、1加强试验工作,认真填写实验数据,要求施工单位的试验要真实、准确,满足规范要求的频率;11、2作为监督人员要以实验数据为依据,不能只凭直观、直觉,要亲自动手去做,检查频率要符合监督检查的.要求。11、3对完成的结构层要认真检测,检查是否满足设计标准要求,如不合格,责令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12、内业12、1现场监督人员
8、,要经常检查施工单位的内业资料,双方的内业资料要同步、齐全、准确、规范。12、2不合格工程的返工,内业上也要反映出来。合格的内业资料才是计量的依据。12、3现场监督人员要随时接受建设单位或市质监部门检查或抽查。13、环境保护要加强境保护,做到文明施工,废弃的材料不准乱丢乱放,施工过程中注意洒水,避免出现扬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21总则1.1为确保工程质量,规范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信誉,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1.2建设工程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
9、方针,各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的观念,正确处理好质量与进度、质量与效益的关系。1.3施工单位要鼓励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采用“四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针对施工难点开展qc小组活动,争创优质工程和精品工程。1.4工程质量管理应贯彻“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控、用户评价”的模式,认真实施iso9001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使建设工程质量处于有序可控状态。1.5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承建的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主管生产副职对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工
10、程质量负相关的管理责任,项目经理部行政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并按各自的职责对其承建的工程项目质量负终身责任。1.6各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指挥部)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施工生产作业班组或车间应配备兼职人员,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监控网络。专(兼)职质检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并机构或调换人员。集团公司提倡各单位实行安质人员派驻制。1.7制定完善工程质量责任制,实行工程质量逐级负责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工
11、程质量。2十二项工程质量管理制度2.1工程质量责任制。项目工程质量的行政领导人、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要按各自的职责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2.2开工报告制是国家规定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由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开工报告,报建设单位审批后方可开工。同时报告写捏2在申请开工报告之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完成施工准备工作。2.3设计文件分级审核制。施工单位收到设计文件后,应按规定分级审查核对,并建立专门的设计文件审核记录或台账,注明审核人员、日期及审核结果等。2.4变更设计报批制。变更设计由施工技术部门负责,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提出变更设计报告及
12、相应发生的工程增减数量报设计单位(或监理)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同时应建立变更设计台账或记录。在未得到设计单位书面批准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设计。2.5测量双检制。施工测量和放线放样必须坚持双检制,即两个测量组分别测量或一个测量组分别用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2.6技术交底制。技术交底分为建设单位或主管上级主持,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的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单位逐级向下进行的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书格式应标准,字迹、图表应清楚规范,有复核签字,交接双方签字。具体工作由施工技术部门负责。2.7工程试验制及检验仪器的检测制。各级试验机构必须获得资质等级和计量认证,试验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
13、后持证上岗;试验设备仪器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检定和校验。2.8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2.9工程质量检查制。工程质量检查一般分为日常检查和定期大检查。日常检查指基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日常检查。定期大检查指项目经理部按月,子(分)公司(集团公司指挥部)按季,集团公司按半年由领导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定期质量大检查。检查时填写质量检查确认单(附表)。2.10质量验收评定制(详见本办法第4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2.11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详见本办法第6章: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2.12工程质量奖惩制(详见本办法第7章:质量保证金及质量奖罚)。3工程质量监督检查3.1质量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
14、节。质量检查要以预防为主,以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损失。开工前监督检查内容及要求:3.1.1施工合同、开工报告已办理。3.1.2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满足开工需求。3.1.3施工调查,复测工作已完成。3.1.4图纸会审,技术咨询工作按规定执行,并有记录。3.1.5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审批。3.1.6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前已进行相关培训。3.1.7质量保证体系已按照iso9001标准建立。3.1.8工地试验室满足工程需要,符合相关行业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3.1.9复工工程亦应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检查。3.2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内容及要求3.2.1测量放线正确,精度符合要求。3.2.2按照设计
15、文件、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工艺要求组织施工,操作方法正确,质量符合设计、合同及验标要求。3.2.3变更设计履行审批程序。3.2.4工程日志等施工记录填写及时、真实、准确、完美、签认齐全、符合要求。3.2.5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已制定和落实。3.2.6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按规定检查,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齐全,并经相关人员签认。3.2.7严格执行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记录齐全。3.2.8混凝土、砂浆试件,填筑土方密实度等按规定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查,强度和密实度符合要求。3.3隐蔽工程检查签证3.3.1工程在隐蔽前,先由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质检工程师预检,再按规定的
16、时间要求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后方可隐蔽施工。3.3.2隐蔽工程检查证应按相关规定或业主要求由技术负责人填写、签认齐全,作为竣工文件保存。3.3.3隐蔽工程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后补。3.3.4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4工程检验质量评定4.1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是考核企业或单位完成质量指标的依据和进行验工计价的凭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按照有关行业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合同规定条款实施。一般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检验评定,当工程由若干个单位施工时,总包单位应对质量检验评定负总责。4.2经检验评定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评审并填写严重(一般)不合格品的
17、台帐和记录,采取整改或返工措施,经专职质检人员验证,消除发现的不合格品。4.3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的副职主持,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参加,评定结果要有监理签字认可。4.4内部验工计价签证制度由集团公司或子(分)公司筹集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验工计价前必须经质量检查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查审签证后方予计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工计价:4.4.1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构成质量事故尚未处理者;4.4.2由于施工错误或处理事故而增加的工作量;4.4.3缺少隐蔽工程检查证或未经监理检查签证而隐蔽者;4.4.4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缺少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原材料未经试验确认合格者;4.4.5
18、未按变更设计程序办理变更设计或手续不全者。5工程创优5.1工程创优是提高企业信誉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应加强全员创优意识教育,提高全员创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5.2优质工程的申报及评审工作由各单位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每年元月底前向集团公司安质部提出创国优、省部优、总公司级及集团公司级优质工程规划(5月底前规划可以个别调整),每年必须保证创一个省部级或以上优质工程(不具备申报条件的推至下一年度);施工合同或投标承诺中有明确创省部级优质工程要求的必须在规划中申报,并确保规划的工地创优工作落实,规划兑现率达80%以上。5.3申报总公司及以上级别优质工程的项目必须首先评定为集团公司级优质工程。5
19、.4工程项目应加强与工程所在地建设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帮助,争创国优和省、部级优质工程,提高企业社会信誉和知名度。5.5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创优规划。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质量保证措施,采用现代管理方法和科技手段开展科技攻关,以确保创优目标的实现。不提倡提高标准搞创优。5.6坚持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互相配合,“四位一体”共同创优的原则。5.7根据实际情况,集团公司适时召开工程质量现场工作会,交流经验、观摩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工程质量。6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6.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设计错误、测量错误、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或使用不合
20、格材料等责任过失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位置偏差等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6.2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执行建设部19x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和铁建设20xx48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6.3建立工程质量事故快报制度。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至集团公司及建设单位、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并通知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驻现场人员;事故单位应在3天内出具事故快报,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逐级报告上述有关单位和部门。6.4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后,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做好取证工作。
21、6.5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重大质量事故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主持,安质部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组织调查;一般质量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主持,各单位安质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组织调查,集团公司安质部视情况派员协助调查,凡未设专职质量监察机构的单位由集团公司直接组织调查处理。6.6因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时,除按上述规定办理外,还应按国家和相关行业有关安全规定进行调查处理。6.7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在30天内处理结案,并将结案处理情况报集团公司备案。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在60天内向集团公司报送事故调查报告,由集团公司批复结案。6.8分包工程或外协施工队
22、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由总承包方负责事故的上报,并纳入该企业的事故统计。7质量保证金及质量奖罚7.1各施工单位每年按集团公司下达年度生产计划的1缴纳质量保证金,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收缴。7.2质量保证金的使用每年清算一次。年度工程质量考核指标达标的单位按交纳数额全额返还(各项罚款除外)。7.2.1年度工程质量考核指标:竣工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无重大质量事故;各施工单位每年必须保证创一项省、部级或以上优质工程(不具备申报条件的推至下一年度);规划创集团公司级优质工程兑现率80%以上。实现上述目标,质量保证金返还(各项罚款除外)。7.2.2实现创优规划内的优质工程项目,集团公司对施工单位
23、予以奖励。奖励主要用于项目经理和在创优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各级优质工程奖励额如下:7.2.2.1鲁班奖或国优金质奖项目:按与集团公司签定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兑现,并奖励创优单位30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经理20%)。另对创优申报的有关机构、单位和人员一次性奖励10万元(创优实现后由负责申报部门提出奖励意见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7.2.2.2国优银质奖项目:按与集团公司签定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兑现,并奖励创优单位20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经理20%)。另对创优申报的有关机构、单位和人员一次性奖励8万元(创优实现后由负责申报部门提出奖励意见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7
24、.2.2.3省优、部优一等奖项目:按与集团公司签定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兑现,并奖励创优单位10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经理20%)。另对创优申报的有关机构、单位和人员一次性奖励5万元(创优实现后由负责申报部门提出奖励意见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7.2.2.4省优、部优二等奖项目:按与集团公司签定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兑现,并奖励创优单位6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经理20%)。另对创优申报的有关机构、单位和人员一次性奖励3万元(创优实现后由负责申报部门提出奖励意见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7.2.2.5市级或工程总公司级优质工程奖励创优单位5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经理1万元)
25、。7.2.2.6集团公司级优质工程奖励创优单位1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经理20xx元)。7.2.2.7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明确创优奖励的按约定执行。7.2.2.8各级优质工程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奖励。7.2.3奖金来源:各级优质工程的奖励在集团公司安全质量奖励基金中列支。7.2.4年度工程质量考核指标不达标的单位,按以下规定处罚:7.2.4.1竣工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未达100%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单位,质量保证金全额罚没;7.2.4.2在已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未能实现一项省部级或以上优质工程的单位,质量保证金罚没50%;7.2.4.3创集团公司级优质工程规划兑现率未达80%(含
26、80%)的单位质量保证金罚没30%。7.2.5未实现创优目标的项目,按以下数额予以处罚:7.2.5.1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明确处罚条件的按约定执行。7.2.5.2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未明确处罚条件,但未实现工程合同约定目标的罚款如下:鲁班奖或国优金质奖项目罚没30万元;国优银质奖项目罚没20万元;省优、部优一等奖项目罚没10万元;省优、部优二等奖项目罚没6万元。7.3对质量大事故、一般事故的处罚:发生工程质量大事故、一般事故的,在追究处理有关责任人的同时,按其直接经济损失费用的30%,对事故单位进行处罚。7.4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人为缩小事故等级的,经核实后对事故单位处按相应事故罚款的2
27、倍予以处罚,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7.5严重质量不良行为罚款7.5.1因质量不良行为被业主、监理和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的项目,罚款5万元/次。7.5.2工地管理混乱,存在严重质量不良行为的罚款3万元/项。7.6专职质量人员无证上岗或无质量专职人员罚款10万元/人。7.7质量保证金和各项罚款必须专款专用。各项罚款由集团公司安质部出具罚款单,先在各单位质量保证金中抵扣,不足抵扣部分由财务部向有关单位追收。7.8质量保证金罚没部分和各项罚款的使用:主要用于对质量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质量教育和宣传、质量检测设备和器材的购置、更新及维修、验收各级优质工程的差旅费及其有关费用、以及其它与质量工作相关的
28、费用。该费用的使用由安质部提出计划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销列支。8附则8.1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质部负责解释。8.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铁一安(20xx)130号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3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
29、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第二条 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监督交底;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第三条 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第四条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
30、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第五条 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第六条 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
31、级主管部门。第七条 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关。1、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要一次性告知下发整改意见,整改复查合格后签署审查意见;2、对建设、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监理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实行面签并加盖手印存档,对不能到岗履职的单位人员下发整改通知,开工条件审查不允许通过;3、对现场存在深基坑或项目施工可能损害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开工前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建筑物、构
32、筑物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形成鉴定资料和影像档案;开工后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委托第三方观测机构对基坑边坡和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定期观测,并定期公示观测数据;。4、项目在申请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前必须完成项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平台和进出场道路的硬化,围挡外必需粘贴创卫、创交模及创文明城市宣传标语,九牌二图和xx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十项管理规定。围挡和车辆冲洗平台,具体施工标准按照xx市房屋建设工程和闲置土地创卫标准实施。本条九牌二图是:工程项目概况牌;责任主体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及电话牌;安全生产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文明施工牌;建筑节能公示牌;重大危险源识别牌;规划审批牌;五方责任主体牌;质量常见问题治理
33、和安全达标图;11施工平面布置图。第八条 对建筑工程以下重要环节的监督必须实行安全监督交底制度。监督科要形成安全监督交底报告,登录信息平台汇总,并作为日常安全抽查检查的依据。1、建设工程项目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责任交底制度;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方案编制、审批交底制度;3、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监督交底制度;4、基坑(深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安全监督交底制度;5、模板(高支模)工程安全监督交底制度;6、高处作业安全监督交底制度;7、人工挖孔桩安全监督交底制度;8、脚手架(悬挑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门式脚手架等)安全监督交底制度;9、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塔吊物料提升机等)
34、安全监督交底制度;10、临时用电及小型机具安全监督交底制度。11、电梯井、施工电梯等临边洞口防护安全监督交底制度。第九条 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实行监督抽测制度1、工程质量监督抽测的频率:面积小于1万平方米的多层建筑或10层以下的建筑抽测不少于1层且不少于10套;10层及其以上的不少于2层且不少于20套;30层或100米以上建筑不少于3层且不少于30套;每层每个抽测项目不少于2个构件;并采取实体检测方式。2、质量安全一线监督员,必须对质量常见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形成履职记录并登录省、市质量监管信息平台;经抽测对工程质量确有怀疑的,由质量监督员签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有
35、关规定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结果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工程,应提出经设计单位同意的处理方案,经监督小组会同意后进行处理,处理后由质量监督员对有关资料复查、备案并录入建筑信息平台;工程质量监督抽测的主要项目:现场使用商品混凝土情况。对混凝土企业资质进行核查,对商品混凝土进场验收及现场塌落度检测记录进行抽查,加大对原材料的抽检力度和加强对专项实验室的延伸监督,对现场混凝土试块留置和标养、同条件养护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形成督查记录。发现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代做、代养混凝土试件行为或施工单位使用无资质的商品混凝土,必须立即下发工程停整通知,责令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
36、已建成的主体结构逐层进行结构实体检测,检测一般构件数量原则上每层不不少于30%,所有影响结构安全的构件必须全数检测。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及混凝土结构构件轴线、几何尺寸情况;主要受力钢筋数量、位置及钢筋保护层厚度情况;现浇楼板结构厚度及窗台、阳台混凝土压顶情况;砌体工程平整度、垂直度、组砌方法及竖向和水平灰缝施工情况;厕所、厨房混凝土翻边情况。翻边在未完成主体验收前严禁粉刷;如翻边为二次浇捣应对预留钢筋、翻边的截面尺寸、位置及在二次交接的接触面是否采用人工凿毛进行重点监督。必须对屋面外墙的淋水试验进行重点督查。第十条 监督项目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情况。1、在项目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时,应核查
37、四方监管协议,以及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情况。2、按照创国卫、创交模、创文明城市要求核查现场围挡、冲洗平台、扬尘控制、道路硬化、卫生管理、材料堆放等核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情况。3、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分阶段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评价。对建设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不及时、施工项目部不按规定使用或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按规定上报相关单位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第十一条 监督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管理情况。1、对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共同识别确认后报送的项目重大危险源名录进行核验、建立管理台帐。重大危险源应将人的“三违”不
38、安全行为、脚手架、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人工挖孔桩、基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洞口及临边防护作为重点管理。2、对抽检项目的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核查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日常对项目重大危险源适时过程监控措施的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同时抽查施工企业根据季节特点、气候的变化和安全生产形势适时组织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的专项检查等落实企业安全责任的情况。3、对施工项目部制定的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措施不能满足项目实际防控要求或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日常监控不到位以及施工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造成项目重大危险源处于非受控状态的,及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应立即
39、责令停工整改,并按规定上报相关企业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并对处于非受检状态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跟踪督办直至消号。第十二条 监督项目分部(子分部)验收情况;1、验收监督组参加监督验收过程中,必须落实项目五方责任主体负责人参加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验收活动,否则,即可认定验收人员资格不符,不具备基础及主体结构验收监督条件,由监督组长宣布择日重新组织验收监督;监督人员应认真审查参建各方人员资格及证书(原件或有效复印件)。2、验收监督组可采取分组的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强条”的实施;重点抽查梁柱节点、悬挑构件、板厚、楼梯板、施工缝、后浇带、板面平整、砌筑方法、拉结筋安装、轴线位移、空间几何尺寸、柱和
40、墙面垂直、窗框安装、钢结构节点构造、焊缝外观质量、螺栓副安装质量、外墙渗水、厨卫漏水、建筑节能等。3、验收监督不通过的项目,责令整改。需对存在的各类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彻底整改后,择日重新组织验收监督。验收监督不通过的工程,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有违反,监督科应责令整改并视具体情况对主要责任方下发“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和停工通知单并履行行政处罚程序。第十三条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要求1、依据x建建20xxx号xx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办法和湘建建20xx44号xx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在建工程分别在基础、主体、装修等分部工程施工阶段的动态评
41、定工作不得少于1次,市政道路、桥梁按完成各阶段工程进度量,其施工进度应完成不少于该分部工程工程量的30%至80%。停工3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做分部工程阶段性动态评定。2、各阶段性质量安全标准化验收,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建筑工地建筑围挡外必须整洁、美观,所粘挂的宣传标语应无破损和污染;施工现场进出大门和车辆冲洗平台必须配备专职人员;主次干道必须通顺,施工场地必须设置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设施;生活区、办公区、建筑材料堆场、搅拌场(砂浆),钢筋加工棚等作业区必须硬化;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总平面图堆放,堆放整齐并按名称、品种、规格挂标牌;民工宿舍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宿舍周围环境卫生
42、、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并按要求配备生活垃圾桶和灭火器材;食堂必须符合建筑工地创卫要求,办理相关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外架钢管必须刷黄色油漆,剪刀撑、临边防护栏杆必须刷红白相间油漆;悬挑架首层必须封闭,并在外设置分层带,分层带必须刷红白相间油漆;施工现场首层必须封闭施工,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从安全施工通道进出施工现场。工地楼层和外架无建筑垃圾,如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外运,必须集中码堆或装袋处理3、对达标验收组复查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巡查,对阶段性动态评定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实施差别化管理,并分别对施工、监理下达督办函,对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重新申报施工阶段性动态评定,
43、评定合格,方可以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次项目施工阶段性动态评价结果和分项评分会及时录入xx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同步。第十四条 责任追究1、按照xx市质量安全监督站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市站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违纪人员进行严格追责。2、质量安全监督人员所监督的工地,在省检、市检或站督查科月度考核中,项目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进行全站通报批评,并由站领导对监督人进行质询谈话;连续两次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对监督人员实施差别化考核,考核其监督全部项目,并在年终扣发该监督人员全年绩效工资;连续三次或已实施差别化考核的监督人员在下次考核时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采取离岗学习措施;离岗学习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监督人员监督资格,并调离监督工作岗位。